叶春瞧见身后的漂亮小鹿跟了上来,于是加快速度闪身出了山洞。狼群围了上来,他先下手为强,一阵拳打脚踢,连杀数条狼,在狼群的合围中打开了个缺口。
“迅速跟来!”叶春向漂亮小鹿喊了一声,迅速向山洞外不远处的树林跑去。到了树林,叶春跳上大树折了几根比手腕略小长短合适的树枝,折成短木棒,两手大开大阖舞动起来对追上来的狼群大开杀戒。
一寸长一寸强,两手有了短木棒,比拳打掌劈、两手沾血地蛮干文明得多了。
漂亮小鹿鬼灵精怪,紧记着叶春说过——狼怕火,催动法术,全身被火苗包围,先立于不败之地。狼群见火,怕过见鬼,见小鹿走来都不敢近身,避之不及。
叶春在狼群中所向披靡,狼王看得差点吓破了胆,怎么也没想到原本即将到嘴的美味现在却变成了要命的阎王。
叶春舞动双棒,如同绞肉机,而且还变成了它从来没见过人类;漂亮小鹿浑身是火也惹不得,狼王当机立断,下令撤退。
叶春没有追击,变回了人形心情畅快,他才不和那群野兽一般见识,更何况,现在有狼肉吃了。
漂亮小鹿饿极了,在附近吃了青草树叶。回来见到叶春拾了枯枝败叶,剥了狼皮,架上架子;把剥了皮、掏空了内脏的狼用几根干净树枝撑开、穿好,架到了架子上,不由惊呆了。
“哥哥,你在干麻呢,为什么不去吃草呢,你不饿吗?”漂亮小鹿忍不住好奇心,狼是凶狠可怕的动物,叶春剥它们干什么呢。
“哦!我吃草吃腻了,想试试狼肉。”
“狼肉可以吃吗?”
“可以的!生火。”
“哦,好的。”漂亮小鹿带着疑惑,用法术点燃了枯枝败叶,叶春兴致勃勃地慢慢转动树枝,烤起了狼肉……
狼肉熟了,被烤得香气四溢、通体流油,虽然没有调味料,但久不沾荤腥,叶春还是吃得开心不已。漂亮小鹿在一旁看得好奇,向叶春要了一小块,咬了一口,嚼了几下,食不下咽,连忙吐了出来。
叶春呵呵轻笑,小鹿是食草动物,怎么可能吃得惯肉?要不是小鹿好奇,他也不会拿它寻开心的。
“呵呵……你天生会法术,如果以后能修成人身,就可以吃肉了!努力吧。”
“人身?是像哥哥这样子厉害的吗?”
“对!”
“那我也要变!”
“呵呵……好!你要努力。”
吃完了狼肉,叶春又去找了一大堆野果来吃,解渴又解馋。漂亮小鹿又好奇了,这次叶春挑了几个甜的给它吃,哪知它竟然觉得好吃,没多久,一人一鹿就把酸的、甜的、青涩的野果统统都给解决了。
叶春吃饱,顺手拿了几张狼皮找了块大青石,铺好了躺在上面睡觉。漂亮小鹿见他睡得舒服,也趴在狼皮上面睡——果然很舒服,心想:“这野牛哥哥真会享受,以前我都不知道那些野果子这么好吃,狼皮上睡觉这么舒服。更没想到的是,他还会法术,能变成另一种模样。他这么厉害,以后跟着他,就不怕被虎豹豺狼吃我了……”
化形成人之后的喜悦,在几天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森林里都是动物,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类,这种孤单寂寞没有同类的感觉不是在人堆里生活的人可以体会的。
唯一的安慰,是身边有只漂亮的还会说人话的小鹿陪伴。
叶春带着漂亮小鹿白天在森林里游荡和觅食,夜里就找山洞住宿。自从跟了叶春,漂亮小鹿才知道什么东西好吃;知道下雨时可以先避雨;知道夜里住山洞,然后点燃一堆柴火豺狼虎豹就不敢进来了……
山中无甲子,叶春带着漂亮小鹿游历了大半个星球,始终没见到有人类。别说人了,就算是妖精都没见到一个——除了叶春这只“牛妖”和身边的漂亮小鹿。
“难怪当初师父说,这是个没有人类的小星球,这里当真就是个最原始的星球,怎么办,怎么离开这里呢……”叶春过着原始人的生活,狼皮也懒得披了,带着小鹿,脸上带着忧郁,每天苦苦思考着离开这里的办法。
“哥哥,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离开这里呀,这里不好吗?现在老虎和狼都怕我们哩,我们多快活啊!”漂亮小鹿又好奇地问。
“因为,我们要过更好、更精彩的生活……”叶春轻轻地摸着小鹿的头悠悠地说道。
身为动物,即使它是通灵的小鹿,它也不会懂得人类的需求——动物的需求通常仅仅是食宿无忧,而人类的需求远远不止如此,他们还有着心灵的需求。
叶春费尽心思,还是没有办法离开这个荒无人烟的小星球。他曾经以为漂亮小鹿是什么强大的仙兽或者神兽、灵兽的后代,详细询问了它,还去见过了小鹿的母亲——只是一只很普通的梅花鹿。
通过小鹿那可能存在的靠山离开这里的幻想破灭了,漂亮小鹿,看来只是这原始小星球里极少存在的异数。
想起师父那瞬息不知几万里的道法神通,叶春是羡慕又惭愧不已。他也曾试过凝结金丹,但几次都是失败,还险些走火入魔身化飞灰。幸亏他聪明,利用陆压道君留给他的两道玄明气强行守护道心的一点清明,才压住心魔几次从鬼门关走了回来。
之前临危修道,有惊无险地入道化形变成人身,修行易,入道难;但,入了道,也只能算是刚进门口,还不算是登堂入室。
可就算是入门,在芸芸众生之中,也是至高的存在了。在凡间这等境界叫地仙——陆地飞仙,但也离不了地,飞不上那高高的天界。当然,在佛门,这种境界的人,也叫活佛——也是只能生活在凡间的佛,当然,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佛。
陆压道君向叶春传道时曾对他说过:地仙,虽然也有法力,但不算真正的仙,只有修成金丹大道,有白日飞升之能的天仙,才算得上是真正的仙。
修成金丹大道的天仙,自然不是天界那些靠福德化生天界的天人可比的。那些天人充其量只能算是天界的临时居民——大限一到,重入轮回。
而天仙,是可以超脱轮回的……但天仙,在陆压道君看来,也只是刚刚登堂入室而已……
“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我最多能把你领进门,以后,你若不成金丹,也是永陷轮回。”
叶春每次想起师父的话,都苦笑不已,金丹大道,是仙与凡的分水岭。看样子,不成金丹大道,他是离不开这里了,难道要在这里做一辈子的野人吗?
这里吃不好、穿不好、睡不好,最重要的是这里太寂寞了——荒无人烟,日子过得淡而无味。每当夜深人静时,他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从前……
不知,自己死后,卧牛山的贼兄弟们过得怎么样了,是不是会按他的安排去了净土禅宗呢……还是,还在过着劫富济贫刀尖上行走的日子……
不知,那被自己梦中侵犯了的佳人,现在过得怎么样了,是否还在仇恨自己……是自己太贪心,如果不是心中暗恋,又怎会侵犯人家……当真是恩将仇报,帮她报了家仇又如何,还不了她无瑕女儿身了……
不过,那感觉,很美妙……
她,真的很美……
怎么看都比天上的天女美,虽然那些天女也很美,但,她是自己梦中的女神……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啊……
叶春心里很明白,自己修行的最大障碍是什么——他留恋红尘、心怀执念,所以注定修不成金丹大道,再强行尝试,也是惘然。
人心真是奇妙,一念清净能成仙,一念执着便是凡。
如若,他能看破红尘,心无挂碍,也不必千方百计地非要离开这里了……
他,是快意恩仇的人啊……
叶春沉浸在无尽的寂寞和烦恼中,但身旁那漂亮的小鹿跟在他身边却是过得非常快乐。它现在不喜欢吃青草、树叶了,因为野果比青草、树叶味道好多了。它现在最大的梦想是要变成人,然后,也能像叶春哥哥一样——天天吃肉!
看着身旁早已睡熟的小鹿,想起它说的伟大梦想——变成人、能吃肉,叶春又不由笑了起来。
人苦不知足啊,小鹿能知足,故常乐。如果,他有小鹿这么纯净的心境,何愁金丹大道不成。可是,他没有。
小鹿熟睡,叶春盘坐在狼皮上,静静修炼着。虽然金丹难成,但他还是坚持修炼,一如当初做山贼时,勤练武功一般——哪怕只是能增强法力也好。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自从入道后,叶春的视力、听力、各种感觉都出奇地灵敏。简单来说,现在眼看一根毫毛,就如以前看一块大青石那么清楚;地下小蚯蚓爬行的声音,就如瀑布水流声那么清晰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