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你说友谊比爱情重要,为什么当你身陷爱的沼泽,便遗忘我。
我想就这么淡淡的,开始讲这个故事。
新世纪的第十年,我从初中毕业,穿上了比初中校服更土的高中校服。抚顺十二中,单单看大写字母缩写,想到的比笑话还搞笑的词语是“抚顺市儿子”。
分班报到那天,学校正门上挂着鲜艳的条幅,欢迎新生的宋体。
我从教学楼东边的外墙走到西边的食堂门口,在高一十二班的学生名单上找到了自己。
从初三开始,我就立志要学文,很多男生都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对政史地抱有奥特曼要打小怪兽一样的热情。
我随着晚潮一样的人群漫不经心的逛着,寻找高一十二班的教室。走进教室,面对着各款女生的好奇目光,漠然走向最后一排,却发现我的那张桌子没有配套的凳子。我只好站着,然后从头开始扫描新同学。
目光流转,到教室左角的座位。那个少年穿绿格子衬衫,深墨色运动裤,脚上踩着一双粉色的板鞋。第一次见面的友善笑容在他脸上显得是那么真实又亲切,实话说,我曾经接触过的男生都没有他这么清澈的外表。
我静默的站在后面,听着讲台上班主任***四溢的讲演,眼却不自觉的飘向那个少年。
我总是不能自然而然的融入到一个全新陌生的环境中,并自然而然的与别人搭讪聊天。就像扩散现象,气体的扩散很快,固体的扩散很慢,但偏偏我就是那个固体。
那少年在放学铃声回荡在校园上空时,走到我身边,给我一个春末夏初时明媚阳光一样的微笑。“你家在哪啊?”
就像森林里出现了一抹霞光,把酣睡中的熊叫醒。他的声音以空气作为介质传入我的耳腔,我回答他:“河的东边。”
他点点头,继续冲着我笑,一个一直在笑的人,是不是没有悲伤呢。“顺路哦,我们一起回家吧。”
我觉得这就是一段难得友谊的开始了吧,就在他说过那句话以后,我开始幻想以后我们在一起的三年时光。我们会在圣诞一起去繁华的商业街,踏着雪奔跑在霓虹光影之间,然后并肩走在厚厚的雪地上,踩出一排排整齐的脚印。我们会在放学后回家的路上,对着夜空大声唱属于我们的歌。他会握起一个雪团,在不经意间从背后偷袭我,而我则会转过头去,将他绊倒在雪地里,回赠给他更大的雪团。
后来啊,当我跟他讲起第一次的见面时,他用不可思议的语调说:“第一次见面,我对你的印象特不好,觉得你就是那种把什么都不当回事,一个粗线条的人。”
那天,我穿无袖背心和牛仔短裤,脚上一双沙滩凉鞋,背着黑色的小包,像个刚从海边回来的旅人。
他会用调侃似的语气问我:“马尔代夫和海南,你更喜欢哪儿啊?”
我呵呵一笑,回答他:“我更喜欢大连。”
可当我回忆起初遇,慢慢流淌出的都是他的笑和温软声线交织在一起的奇妙场景,像是天空可以给云朵一个舞台一样,他能给我一个希望,让我可以走完这三年布满荆棘的路。
他慢慢和我熟识起来,渐渐了解我,并重新给我一个定义。他说:“你就是配硫酸铜用的蒸馏水。”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是蒸馏水。
他给我讲,“硫酸铜遇水变色,你就是拥有那种能力的人。”
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了什么改变,或许是我改变了别人。会编故事的人,都拥有一颗透明细腻的心脏,可以用文字来感动别人。
哦,原来是这样,我告诉过他,我是写小说的,并且在青春杂志上发了几篇文。
在那段与外界失去联系的军训日子里,唯一两次大型娱乐活动,一次露天电影,另一次篝火晚会。篝火晚会却因为下雨取消了。
露天电影夜,他给我讲起了有关他的过去,我想不到,他会把那么悲伤的故事,讲得如此的平淡。还记得第一次问他要手机号码时,他不给,当时我觉得这个人就蛮特别的。可是后来才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归属地是杭州,如果给他打电话,就是每分钟六角钱的长途费用。
“为什么不换一个抚顺的号呢?”我问。
“因为,我怕她找不到我了。”他回答,轻浅的语气,像是候鸟迁徙之初在天际划出的长长的云。
两年前,他初三,准备考中国美院附中。去了杭州,在江南的温润空气里悠然了两个月,可悲剧的是,专业课第一,文化课成绩却差了珠穆朗玛那么高,东非大裂谷那么深。
为什么?很平常的原因,因为他遇到了她。
时至今日,他和我谈起她时,眼里总泛着江南丝雨一般的薄伤。遇见,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考前班的教室里,他在考前班开学一周以后做为插班生走进那个教室,他是带着梦想去的,匆忙的日子里,他也没感觉到疲惫。
头发长长,邋遢的流浪汉样子。可他的硬件好啊,五官精致得像漫画主人公,这么好的硬件条件又搭配上时而阳光,时而忧郁的软件性格,就算是在街边捡垃圾,也会像犀利哥一样红起来吧。
刚开始时,她很执着的喜欢他,可是他却没有给她任何形式的回报,哪怕是一句简单的谢谢。她并不是暗恋,是光明正大的对他说喜欢。
她送他巧克力,他收下,然后女孩的脸上绽放一朵微笑。可是转身,当女孩离开时,他把那盒精致的巧克力,扔进了垃圾桶。
还有好多这样的事,女孩爱着爱着就累了。可不知什么时候,他意外的喜欢上了她。喜欢她用西柚味的洗发水洗过的短头发,喜欢她曾送他的榛子仁巧克力。
后来,原野平阳奔跑过很多地方,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女生,唯一不变的是他对她的喜欢,可是时过境迁,她没答应他。
她说,他是一个不懂珍惜的人,她要让他明白,时间不能停止,人不是兔子,从来都没有回头草可以吃。
他问她,怎样才能和他在一起呢。
她笑一笑,是不屑的那种味道。“大学吧,等我们都考进了中国美院,我们就在一起。”在他听到这句话时,他心底冉冉升起了一朵希望。可是于她而言,只不过是时光冲淡往事让他渐渐走远的谎言。其实,他没长大。
两个月的时间蛮快的,转眼就考试了,再转眼就分别了。放榜的那天,他自己去看。100个号码,他足足看了十分钟,费尽力气挤到最前面,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考号。可另一个铭记于心的号码却高高挂在最顶上,她以第一的成绩考进了附中。
没经历过这个瞬间的人,这辈子都体会不到那种无法形容的心情。考前班告别仪式上,她留给他一个手机号码,这是他第一次在女生面前掉下眼泪。那滴泪,正中她手心的远山痔。他说,明年他还要来,一定要考进来,和她在一起。
讲到这里时,电影已经过半了,他靠着我的双腿,我的两只胳膊环住他的腰。旁边的女生说我们两个可以在一起,我笑看着他,他回过头来,望着我的眼。我抬头看天上的星,已经好久都没见过这么盛大璀璨的星夜了。
我们真的可以在一起,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和我说,这样的分别,可能一生都不能再有了。他的离开,此去经年,山高路远,再转了几个山峰跨了几条溪水,已然是另一番天地了。
在我们认识两个月时,他和我说起过,从小到大,我是他第一个这么亲密的朋友。我也酝酿了感情对他说,从小到大我都没有过真正的朋友,当我遇到他时,我想他真的是我此生不换的兄弟了吧。
可我却没有觉得有多暖心,因为他开始了另一段恋情。高一的教师节那天,他开始了一段全新恋爱。他对我说,只当是玩,不会是真心的,我的眼里却在那一刹那闪过一丝凛冽。
他渐渐开始冷落我,我把喜怒哀乐都展现在脸上,他也不管不问,只当什么也没发生。星座书上说,巨蟹的人需要被保护,他们缺乏安全感。我就这样。
就在秋天的前奏刚刚响起时,他准备出去约会,又想起我来。那天,我正感冒,纸巾放在***边,可乐姜水冒着若有似无的辛辣。我躺在***上,政治书翻到了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这一页。电话急促的铃声响起时,我有一种想拔掉电话线的冲动。
拿起听筒,传来了薄荷糖似的清醒声线:“你收拾一下,一会我到你家楼下接你,今天我们两个去书店买几本地理图册,然后哥再陪你玩一会。”
“我生病了,不想去。”懂得拒绝,才会成长,这是书上说的。我说,懂得拒绝,病才能好。
他以强势的语气压住我的懦弱:“自己在家多孤单啊,和我出来,下午回家以后感冒就好了,相信我,我有这个能力。”
这时,窗外纷纷扬扬下起了冰凉的雨,连天都怜悯我这个病人了,他却硬生生的把我从温暖的棉被里,拽到外面接近零度的空间。
柳树叶已经变黄,街道上堆满了厚厚的一层,清洁工还来不及清理它们。有时我感觉最悲哀的莫过于北方的这些落叶树木,只在夏天才能那样璀璨的生活着。
我拗不过他,乖乖从***上爬起来,洗头发,穿衣服,打扮得像模像样在小区门口等着他在十字路口的转角出现。
出租车上,我和他都坐在后座上,由于感冒,我看起来特别忧郁和无助,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一样,蜷缩在方寸天地间。
他说,要去接一个女生。那句简短的主谓宾,在不经意间如一颗***剧毒的糖,使我在还未饮鸩之前,便死了。
女生拉开车门,毫不犹豫的冲着我喊:“你,去前面坐着去。”当时我觉得好冷,像在北冰洋里游泳的北极熊忽然就失去了体温。
我转过头看他一眼,可以将之形容为恳求吧,女生与他双目对峙,她看我的眼里是利剑,看他的眼里是蜂糖。
过了几秒钟,他说:“你去前面坐一下吧,一会就到了。”这一刻,我感觉我仅仅是个附属品,或者更惨一点,是超市里搞活动时的赠品,不用花钱,就可以得到,不用心疼,就可以随意扔掉。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发烧了,三十九度八,一会冷一会热,像经历了天堂和地狱之间的轮回一般。当他为了那个女生让我换座位时,我有想过,拉开车门下车,然后直接回家。可转念一想,他们两个总是要在一起的,或许只是演演戏,他和我说过,他不是真心的。
我可能是太在乎他了,在乎到不敢想如果失去了,我会怎样。
可在我看来,他就是真心的嘛。天冷了,他把身上那件黑色阿迪外套披在她肩膀上,却没关心过我感冒时的阵阵咳嗽。一起在麦叔叔吃饭时,她的汉堡明明就比我的汉堡贵了三块钱。她喝雪顶咖啡,我却只能喝冰可乐。他和她买情侣手机链,我只能看着她指着安逗和黑仔说可爱时的傻傻笑容。
那天,在电影包厢里,我注意和他中间隔开了一个包。电影是《龙凤店》,喜剧片,我用尽全力也挤不出一点笑声。整场电影我在喷嚏和咳嗽的伴随中,睡着了。当我醒来时,电影里大S已经和任贤齐抱在了一起,光影流转里,我眼角竟不自觉的流下几滴轻微的泪。她枕着他的腿,双眼明亮,看着他霎时亮起来的下颌。
我拿起包,打开了包厢的门。可是听到的却是包厢里面那女生的一句厌烦:“总算是走了,真讨厌。”
旁边包厢的音响里适时的响起了应景的歌:“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任时光匆匆流去。”
我想,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会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三年,然后考一个像模像样的大学,毕业以后找一个像模像样的工作,过完像模像样的一生吧。可是我偏偏陷入你的沼泽里,我想着以后的我们,共同在一个工作室里,做一本属于爱的青春杂志。我们会住在一个公寓里,共同养一条萨摩,每天晚上抚摸它宽厚的背,然后聊聊心事。
我委屈得要死,却找不到人诉说。明明是他打电话从家里叫我出来,明明是他要我陪着他的,明明是出来买地理图册的,可偏偏她又来了,可偏偏又看了电影,可偏偏又是在包厢里面,可偏偏是他真的喜欢上了她。
我终于明白,他叫我出来的目的。原来他谎称从家里出来买书,其实是出来约会的。他叫上我只是给他自己以掩护,当他妈妈打来电话时,可以说是和我在一起的。他根本不在乎我,他把我当成工具,他伤害了我,却真的可以一笑而过。
《龙凤店》的片尾曲从音响里飘进耳朵时,雨还没停。我在电影院门口站着,想和他告别,然后慢慢退出他的生活。
其实他的生活里,从来都不缺乏爱。有温暖的家,有爱他的爸妈,住在高档的小区里,有车有房,不愁吃不愁穿。可我呢,不完整的家,只有一个给别人打工的妈,剩下的,我连自卑的资本都没有,爱更是与我隔了千山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