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的表情,我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我知道,他所说的“一会儿”实际的意思是“几个小时”。
“那我就一个人去找那所孤儿院”,我说。
“不能你一个人去,这是你答应我的。”
“我会再找个人带我去。”
“谁?”
“凯文可以帮我找。”
爸爸抬头,面向大海。远处,一座发锈的灯塔竖立在一堆岩石中。“你应该知道,如果你妈妈在这儿,结果会是什么”,他说。
在关于如何养育我的问题上,爸爸和妈妈一直都有分歧。妈妈倾向于让我凡事都听她的,但执行的时候却做不到那么坚决;爸爸则在我要不要服从大人这一点上犹豫不决。爸爸认为,偶尔犯点小错误,对我而言是很有必要的。况且,只有把我打发走,他才能能心无旁骛地研究鸟粪。
“好吧”,他说,“但不论跟谁一起去,你都得把他的电话号码留给我。”
“爸,这里的人都没电话。”
他叹了口气说:“好吧。但是你得找个可靠的人陪你。”
凯文有事出去了,让他那烂醉如泥的伙计护送我又显然不是个好主意。我想,如果我愿意出钱,一定能找到可以为我带路的人,哪怕这人是个唯利是图的家伙也行。
我来到离神父之家最近的一家商店。商店的门上写着“鱼店”,我推门进去,首先进入眼帘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看着他身上那件布满了血渍的围裙,我吓得差一点转身而逃。
他正在剁鱼,看到我来了,便停下来,拿着剁肉刀恶狠狠地看着我。看到他这副样子,我在心里发誓,以后再也不讨厌喝醉的人了。
“你想干什么?”他问。
我跟他说明了来意。
“那儿除了沼泽地和古怪的天气,别的可什么都没有。”他低声吼道。
我又向他简要讲了一遍爷爷和孤儿院的故事。他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又从柜台里伸出头,瞥了一眼我脚上的鞋。
“我想,迪伦不是太忙,他可以带你去。”说完,他拿剁鱼刀指向冷冻陈列柜旁一个正在摆弄鱼的小孩。那孩子看上去和我年纪相仿。
“但你得换双合适的鞋子。否则,哪怕你是专业探险者,也会陷在泥巴里面出不来!”
“是吗?”我问,“果真如此?”
“迪伦!帮这个男子汉拿双“惠灵顿”过来!”
男孩应了一声,慢吞吞地关上冷柜,洗了个手,没精打采地向一面装了架子的墙走了过去,那些架子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干货。
“正因为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我们才准备了这些靴子”,卖鱼人说,“都是结实的靴子,谁都不讲价!”说完,他突然大笑起来,举刀剁向一只大马哈鱼。马哈鱼的头飞过血迹斑斑的柜台,刚好落入准备好的水桶里。
我从钱包里摸出几张钞票递给了他。幸好爸爸给了我一笔零钱。我想,既然已经漂洋过海来到这里,只要能找到佩里格林女士,哪怕被人敲诈一次,也是无所谓的。
我的脚带着运动鞋一起钻进靴子。穿好靴子后,我从鱼店走了出来。迪伦先是不情愿地跟着我,但很快就把穿了两双鞋子的我甩在了后面。
“嗯……你是在岛上上学的吗?”我跑了几步,追上他问道。我真是太好奇了——这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在这样一个孤岛上,究竟是怎样生活的?
他低声说出了一个内陆小城的名字。
“这是哪儿?你每天来回得坐两个小时的渡船吧?”
“是的。”
他就和我说这些。我本想和他多聊几句,但他的回答越来越简短,最后干脆不理我。我只能跟着他闷声往前走。
在出小镇的路上,我们遇到了迪伦的一个朋友。这是个年纪稍微大点儿的男孩,穿着一套黄得炫目的径赛服,戴着一条假金项链。对他这身装扮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因为在凯恩霍尔姆岛上,即便你穿着宇航服,也没人觉得你不合时宜。他给了迪伦一拳,以这种方式和他打招呼,然后自我介绍说他叫沃姆(Worm,音译,意思为“蠕虫”)。
“沃姆?”
“这是他的艺名,”迪伦解释说。
“我们是威尔士最讨人嫌的组合”,沃姆说,“我是麦克。沃姆,这是斯特金。瑟金,你可以叫他迪伦司仪,他还是凯恩霍尔姆排名第一的节拍手。迪伦,让这个美国佬开开眼界吧,怎么样?”
迪伦看上去有点厌烦。“就现在?”他问。
“拍几下让他看看,伙计!”
迪伦白了沃姆一眼,不过还是照他的话打起了节拍。一开始我还以为他的喉咙被堵住了,过了一会儿才听出来,原来他的咳嗽是带着节奏的:
噗,嘙-查哈,嘙-噗,嘙-查哈——
随着迪伦的节拍,沃姆开始说唱起来:
我喜欢去神父之穴,把那里闹个底朝天
我总能在那儿看到你老爸,因为他只领救济
我的节拍很紧凑
但我玩得很轻松
迪伦的表演火得烫手
就像刚出锅的炸鸡!
到了这里,迪伦停住了。“一点都不好玩”,他骂道,“你爸爸才领救济呢!”
“哦!他妈的,迪伦,你怎么停了”,沃姆说完便开始接着打起了节拍。他像个机器人一样手舞足蹈,鞋子在砾石地上留下两行交错的脚印。
“麦克风给你了,迪伦!”他吼道。
迪伦看上去有点尴尬,但快跟上了节奏。他接着说唱道:
我遇到一个小妞她的名字叫莎伦
她喜欢我的训练装还有我的练习器
我让她看看时间因为我没空
我一边上厕所一边拍着这节奏!
沃姆摇摇头。“厕所?”他问。
“我没准备好!”
他们转而问我觉得怎么样。考虑到他们对彼此的表演都不怎么满意,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我想,如果有吉他,或有人唱歌,我会更陶醉的”,我说。
沃姆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
“这些脏话和不雅的词语,他是不会喜欢的”,他低声对迪伦说。
迪伦大笑起来,然后和沃姆互相握手、击拳、拍掌。
等他们打完这一系列复杂的手势,我对迪伦说:“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
他俩咕哝了一阵子。捱了一会儿后,我们继续上路,沃姆则尾随在我们身后,我又有了一个一起去孤儿之家的伙伴。
我一边爬山,一边琢磨着和佩里格林女士见面之后该怎么说。我将向一个优雅的威尔士女士进行自我介绍,那该是一副怎样的场景呢?我们应该是坐在客厅里,一边喝着茶,一边低声交谈。然后,宣布噩耗的时候到了。我会对她说,我是亚伯拉罕。波特曼的外孙,当我告诉你这个不幸消息的时候,我也很难过,但他确实已经被死神从我们身边带走了。过一会儿,等她擦完眼泪,我便开始向她提问。
我跟着迪伦和沃姆,沿着一条蜿蜒的小路,穿过一个个牧场,顺着陡然耸立的山脊往上爬。爬上山顶后,我们仿佛置身另外一个世界。在脚下,一条蛇形的云雾缠绕着山顶,正在扭动翻滚。这不正是《圣经》中的场景吗?那条扭动的蛇,不正是上帝用来诅咒和惩罚埃及人的吗?
当我们从另一侧下山时,云雾好像变得更加浓密了。太阳因为云雾的遮挡而褪去了光芒,变成一团淡淡的白色花朵。水汽不加分别地附着在所有的物体上,在我的脸上结成水珠,还打湿了我的衣服。温度骤然下降,我感觉到一丝发冷。
因为能见度低,我又没走惯山路,有一阵子,我跟沃姆和迪伦走散了,到达山脚的时候才看见他们正等着我。
“美国佬,这边走!”迪伦喊道。
我乖乖地跟在他们后面。到了山脚,就再也没有路了,我们进入一块沼泽地,在水草中劈路而行。看见有人来了,绵羊们瞪大了眼睛。它们身上的羊毛湿漉漉的。过了一会儿,它们垂下尾巴,继续自在地吃着露水草。
在蒙胧的雾霭中,前方出现了一间四周封着木板的小屋。
“你能确定这是什么吗?”我问,“看上去里面好像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才不是呢。里面有很多大便。”沃姆回答道。
“去,”迪伦对我说,“看看里面是什么。”
我感觉到他们在逗我玩,但还是走了过去。门没拴,我敲了一下,门便开了一个小缝,但里面一团漆黑,什么都看不见。我推开门进去。出乎我的意料,地上很脏,我很快意识到,我脚下踩着的,是一层厚厚的绵羊粪便。这个无人居住的小屋,从外面看,只是不适合人居住而已,但实际上已经成了羊圈,更确切地说,它现在是一个绵羊便坑。
“哦我的上帝!”我恶心地尖叫了一声。
羊圈外面发出一阵狂笑。在恶臭还没袭击到我之前,我赶紧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沃姆和迪伦正捧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
“你们这两个家伙,真让人讨厌。”我一边骂一边跺脚,磕着靴子上的羊粪。
“怎么啦?”沃姆说,“不是告诉你了吗,里面都是粪便!”
我看着迪伦,直视着他,问道:“你是想让我看羊粪还是咋地?”
“他可真容易当真啊!”沃姆一边擦着笑出来的眼泪一边说。
“我当然当真了!”
迪伦的笑容消失了,“我以为你想撒尿,伙计。”
“什么?”
“开个玩笑而已。”
“好吧,不过我可不是开玩笑的。”
沃姆和迪伦看上去显得有些不安,他们交换了一下眼色,又窃窃私语了一番。最后,迪伦转身走到我旁边,指着前面的一条小径说:“如果你真想去那个地方看看,就沿着这条路一直走,穿过沼泽地和树林就到了。那是一栋很大的老房子,你一定能看到的。”
“到底怎么回事,你不是要和我一起去吗?”
沃姆再也不看我了。他说:“我们只能到这里。”
“为什么?”
“不为什么。”说完,他们转过身,沿着来时的路跋涉前行,很快便消失在雾中。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有两个选择,要么沿着他们的足迹原路返回,要么继续前进,回去之后再对爸爸撒谎。
经过几秒钟的紧张考虑,我决定继续前行。
小路的两边,都是一望无际的沼泽。水面是茶褐色的,上面漂浮着深褐色的水草,偶尔能看到几个石头堆起来的小丘。走到沼泽的尽头,是一片古老的森林。之所以说它古老,是因为这里的每一棵树都遒劲嶙峋,树枝盘旋,树冠呈纺锤状,就像蘸湿了的画笔。越往森林深处,小路变得越模糊,沿途趴满了倒下的树干和散落的树枝,铺满了厚厚的常春藤。到最后,我只能凭着信念才能继续走下去。
我深感疑惑。究竟佩里格林女士是怎样克服这个巨大障碍的呢?尽管这条小路看起来已经几个月甚至几年没人走过了,但她总得出来寄信吧,我想。
爬过一个长满苔藓的粗大树干,我发现小路在这里拐了个急弯。从这里开始,两边各有一排整齐的树木。沿着小路继续往前走,突然,我看到了它——那所孤儿院。
看到它,我马上明白为什么沃姆和迪伦不愿意和我一起来了。
在一座杂草丛生的小山山顶,隐约出现了一个建筑物。它周围云雾笼罩,看上去就像传说中的海市蜃楼。
关于孤儿院,爷爷曾向我描述了不下百次。在他的故事里,那是一个充满生机和快乐的地方,很宽敞,虽然可能会有点凌乱,但一定充满了阳光和欢笑。但此时此刻出现在我面前的,不像是一个可以用来躲避恶魔的庇护所。它简直就是恶魔本身。它空瘪着肚子,从山顶上瞪着我,看上去饥肠辘辘。树枝从里面破窗而出,凸凹不平的藤蔓爬在墙上,啃咬着它,就像抗体正在吞噬着某种病毒——似乎大自然本身正在与它进行一场战争——但它好像是杀不死的;虽然它的边角是错位的,透过倒塌的房梁,只能看到一块块边缘参差不齐的天空,但它顽固地、直直地站在那里,而且看上去正在一点点长高。
尽管这是一栋已经废弃的房子,但我努力地劝说自己,兴许真能在里面发现一个活人呢。在我的家乡佛罗里达州,类似的事情又不是没发生过。在某个小城的郊区,有一栋已经倒塌的旧房子,里面住着一个已经不知道年龄的隐士;他一年四季以拉面为食,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谁都记不清他在这里生活多少年了,因为没有人觉得他有什么好奇怪的;直到多年以后,某个资产评估师或者人口普查员硬闯了进去,才发现他已经成为一副骨架,躺在一个高档的La-Z-Boy沙发里;没有人关心他,他的家人甚至已经把他从家族成员名单中删除……这样的故事听起来有点悲凉,但确实发生过。所以,不管喜不喜欢这里,我必须敲门进去。
我鼓起仅剩的一点勇气,踩着碎瓦片儿和腐烂的木头,穿过高及腰际的杂草,来到一扇裂开了的窗户前。但透过布满灰尘的窗户,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一些家具的轮廓。于是我敲了一下门,然后站在门外等着。
四周静悄悄的,寂静中透出一股阴寒之气。我的手在口袋里攒着佩里格林女士的那封信。这封信我一直随身带着,以便向这里的人证明我的身份。但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知道,把这封信派上用场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
翻过墙,来到院子里,我围着这栋楼转了又转,估量着各个地方的长度,希望能找到一个入口。但我发现,这栋房子是没法测量的,因为每到一个角落,都会出现一个新的完整的单元,包括阳台、角楼和烟囱,它们就像刚刚从原体上长出来。
我回到原地,再仔细找了一会儿,终于发现入口。
那是一个没有门的门廊,四周爬满藤蔓,就像一个张开的嘴巴;似乎某个东西正注视着我,随时准备将我吞进肚子。
我寒毛直竖。但是,既然不辞辛苦来到这里,我绝不能被这么一栋恐怖的房子吓得半路尖叫着跑回去。想到波特曼爷爷也曾经历过这样的恐怖,但最终活了下来,我的决心更加坚定。不管里面住的是什么人,我一定要把他找出来。于是,我爬上台阶,跨过门槛,向里迈出了第一步。
站在阴暗得像一座古墓的过道里,我感觉头顶似乎悬挂着什么东西。我想起了变态食人魔拿着刀从窗户外跳进来的情景——莫非我头顶悬挂着的,是人皮?我紧张得连气都不敢出,身上起了数不清的鸡皮疙瘩。
仔细看后才发现,原来是几件破外套,挂在那里,因为时间太久,已经破烂、发霉。
我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深吸了一口气。走进这栋房子才不到10英尺,我就吓得差一点尿脏了内裤。我告诉自己要忍住,然后慢慢往里走,每走一步,我的心脏就跳动一下。
我发现,这里的房间,一个比一个更加凌乱。报纸堆积在地上;玩具散落在脚边,上面落了一层灰尘,这显示孩子们很久以前就离开这儿了。爬梯已经和墙连成了一体,表面发黑长毛。一条条藤蔓就像怪物的触须,从屋顶伸进来,占据了壁炉,而且开始向地板蔓延。厨房里就像做过一场错误的实验,狼藉不堪;架子上的罐头似乎是在冷冻了十几年之后突然加热而融化、爆炸,往墙上溅满了难看的污秽和斑点。饭厅地面落了一层厚厚的白灰泥,让人误以为屋子里刚刚下过一场雪。
走过一条没有光线的走廊,我踏上了一个快要散架的楼梯。我的靴子在布满灰尘的台阶上留下一个个清晰的印记,台阶就像刚睡醒一般,发出一阵呻吟。如果上面有人的话,那么,他们应该很久没下过楼了。
爬上楼梯,我看到的是两个没有墙的房间,生长在里面的灌木和矮树已俨然成林。站在微风中,我再次陷入疑惑:究竟是谁把这里毁成这个样子的呢?直觉告诉我,这里一定发生过可怕、恐怖的事情。
我无法接受,爷爷那田园诗般的故事怎么可能发生在这里?这个充满灾难的地方怎么可能是个避难所?
一定还有更多的秘密有待我去揭开。但我突然意识到,也许我做的一切都不过是浪费时间。这里不可能住着什么人,即便是最厌世的隐士也不会选择这里。
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我离开了。这一趟之后,我不仅没有发现真相,反而更加困惑。直觉告诉我,我所知道的一切,还不到全部真相的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