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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奉子成婚

冯家一件周泽宇满口答应,岂不是高兴万分。因怕两个孩子再有变卦,横生枝节,决定立即为艳秋和子明举办婚礼。

周子明怎么也想不到这次,父亲答应得比自己都快,他心里纳闷。

可是事实摆在面前,他周子明真的能一走了之,弃两条生命于不顾?尤其是想到语嫣,他心里像喝了酱缸里的水,说不出什么滋味。

“艳秋,你不是很讨厌我的吗?你和我结婚你不后悔?”子明企图说服艳秋放弃,可是,事情由不得他有任何改变。

既然生米早成熟饭,冯家倒也很开明,几个大人直接将子明提前逼近洞房。子明能健健康康站在艳秋面前,她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她还真的以为是她的诚心,她肚子里的宝宝感动了上帝,所以呢,对子明的态度也是一百八十个度大转变。子明好不容易把黏在身上像粘牙糖一样的艳秋,哄得睡了。

他轻轻下床,大都市听不见书中所说的鸟鸣,但是他能看到像鬼火一样闪烁的各种霓虹灯。他觉得父亲对自己有点变化,具体变化在哪儿,又说不出来。

他回顾了一下前前后后发生的事情,对于母亲突然离去,子明伤心,可是心里又有点怨恨。如果不是她阻拦,他和语嫣早就在一起了,何来今天的这个局面。想到语嫣,子明觉得有很多想不通的地方,母亲为什么拼了命,甚至去犯罪,也不许她接近自己,谁作儿媳妇不都一样吗?母亲为何如此反对?这可比古时《西厢记》里崔莺莺的父母苛刻多了。

母亲去世后,现在没有反对他们的人了,可是语嫣为何还要匆匆离去,一定要等到三年以后再定夺?定夺什么?他明明提醒过语嫣,不要叫他弟弟,从血型来讲,他们应该毫无瓜葛?可是究竟什么原因,让他们彼此相隔,子明想得头疼,他想不明白很多东西。

秋天的夜晚,寒意已经能让人感受到它的威严,子明想了会,觉得心里窒息得让他透不过气来,他伸手去扭动门锁,“少爷,外面很冷,老爷吩咐过,不要外出!”

这个死阿牛,真的比牛还牛,尽管子明跟他说了多少遍,可是就是寸步不离,白天,晚上,就连夜里也在门口站岗。

子明知道,这次如果不完婚,看来想离开冯家,是不大可能的。子明只好回到房间,看着身边睡着的艳秋,在她旁边轻轻躺了下来。

他知道艳秋死个胸无城府之人,高兴不高兴都似是写在脸上。说良心话,如果他子明想走,阿牛那关还是能过去的,比如上卫生间,他可以从前门进后门溜走,只需找个司机呆在后门口就行。可是艳秋肚子里必定怀着他的骨肉,如果他走了,正如医生所说,出了人命怎么办?

文慧走了,她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吴家成站在窗前,看着文慧的照片,仰望细雨迷蒙的天空,“文慧,你安息吧,我不会让他们好过的。”

自从上次侥幸逃回后,他暂时不敢再回大陆。眼看到手的熟鸭子飞了,他气得狠狠一砸桌子,光滑透亮的大理石,弹得他手疼。

现在电视,各大媒体登载了通缉令,警方到处抓他。怎么样才能改变,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叫来一个心腹,将自己的打算,告诉了他。人一旦有了邪念,就成了魔鬼。吴家成现在满心就是青花瓷,周家产业,对于佳慧,他并没有过分悲伤,这个女人,某种程度上,只是他吴家成的一颗棋子。现在这棋子已经彻彻底底又黑变白,竟然死心塌地爱上周泽宇,他怎么可能还能像以前那么爱她?不过,没有了佳慧,他好比失去了左右手,尤其是周泽宇的一切消息。

“大哥,你尽管放心,偶一定会认真打理公司。”助手对他毕恭毕敬,吴家成目露凶光,看来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艳秋的婚礼几次波折,这次倒真的修成正果,很多人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多数的人都想看看这冯家千金嫁的是何方公子王孙。来参见婚礼的人很多,子明站在大门口迎接,他像机器人一样鞠躬致敬,笑得脸都僵硬了。因为是在艳秋家里举办的婚礼,周泽宇反而省了不少心,打招呼,寒暄。子明忽然觉得这就像一部喜剧,自己只是其中的一个角色而已。没有快乐,只有无奈,痛苦。

世界上好多事情,真的很奇妙。本来仇恨像宙斯火焰上那么狂烈,几个月过去了,奉子成婚的艳秋真的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子明的火焰却尽数熄灭了。他抱着出声的儿子,做父亲的温情充溢全身。

子明融进冯家的生活,语嫣在他的心里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远,或许真的成为了天上的那颗最亮却又是最遥远的星星,天天看着,想着,却怎触摸不到,慢慢地退隐在不起眼的角落。

时间就像开弓的箭,搜搜向前飞奔。

冯云山在周泽宇的生意上大力投资,周泽宇的事业更加红火。但是周泽宇却好像并没有执行诺言的意思,按照当初口头协议,把董事长的位子传给子明。

现在子明已成了他家女婿,冯云山也不好多说什么。孩子满周岁以后,冯云山在台湾最热闹的台中给周子明开了一个华夏外贸企业出口公司,当然周泽宇不得不拿出一部分资金,怎么说,子明也是他儿子,冯云山是他的亲家,这一点,周泽宇还是做得比较得体,让冯云山无话可说,子明担任董事长。

一切都很顺利,子明心中的那颗星星也逐渐灰暗起来,甚至从他的心里淡出了。无论多么真挚的情感,也经不住时间的打磨,金钱的腐蚀。像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这样的爱情故事也只能在故事中才能有。

在公司忙碌了一天的子明。晚上回到家里,他怕吵醒家人,轻轻往卧室走去,经过冯云山夫妇门口,他忽然听到周泽宇三个字,他不由一愣,停了下来。

屋里,冯云山夫妇身着睡服,正在说话。“云山,我跟你说过多少次,现在子明已经是我们的乘龙快婿,那周泽宇把家业传给他儿子也是天经地义,为什么现在他好像对这事很敏感?”

“我感觉到到,他在躲避什么。算了,他的家产迟早是艳秋和子明的,你担心什么?”

“上次听艳秋说,那个周泽宇好像找到了亲生女儿!”

“什么意思?”

“那个紫清是冒名顶替的,他的亲生女儿被卖了。”

“老婆,别道听胡说了。”

“我女儿亲口告诉我的,我就怕……”

周子明听到有人朝外走动得声音,立即闪身推到门口,他拧开门锁,装作刚进来的样子。

“妈。怎么啦。到现在还没休息?”他脱下脚上的鞋子,换上拖鞋。冯夫人问他吃饭了没有,要去厨房做饭给他吃,周子明连忙说在外吃过了,冯夫人也就放心回屋了。

这可是冯夫人的话却像一颗重磅炸弹,在子明的心里起了轩然大波。这艳秋的心里究竟知道了什么?为什么从没有听她说过一句?

这人使一种感性动物,当子明无意听到了冯云山夫妇的谈话,心里就想堵了一根针,刺着难受。他决心向艳秋问过明白。

两年后,农历四至五月间,积雪溶化的时候,几个人大清早,拿着小棒弯着腰在地上找着什么,他们心情激动。盼了两年,终于到了冬虫夏草采收的季节,此时冬虫夏草出苗未超过一寸。

对于冬虫夏草的研究,除了救死扶伤的大夫,我国著名的“鬼才”蒲松龄不仅以满腹才情写了动人心弦的《聊斋志异》,还精通医道,对中医中药有些研究。蒲松龄在乡间做私塾教师时,就经常给百姓看病,他写过一首中药诗。

冬虫夏草名符实,变化生成一气通。

植物竟能兼动植,世间物理信无穷。

诗中就写出了名贵中药冬虫夏草“一物竟能兼动植”的特点。

山上,几个人手里拿着木棍,在仔细弯腰寻找。

“我挖到了!”一个短发女孩高兴地喊。

“嘘,轻点,轻点。”正在采挖的肖虎做了个手势,“你这么大声,会把它们吓跑的。”

“呵呵,”金教授看着爽朗一笑,“这是因为这东西在人们心目中太神秘了。”

“看,这这么多!”达成趴在地上,用圆胖脸亲吻这一颗像虫子一样的东西,上半身还长着小嫩苗。

“这就叫冬虫。你们看看,它长得像不像成虫?”几颗脑袋围在一起,金教授拿着冬虫,用手量了量,大约能有四寸长。肖虎叫语嫣摸一下,语嫣退着往后,那东西看起来就像春天树上掉下的大虫子,肉嘟嘟的,怪怕人的。

一个早晨,大家采了一大篮子。

“收工,回家!”语嫣看着太阳,“肖虎,别偷懒,还没到晌午呢,这么早回去干吗?”

“孩子们,你们成功了!”金教授看着他们高兴的说,“明天早上通知各户山上采宝贝!”教授话说完,大家高兴地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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