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杨,你傻呀,知道了为什么不早说。”听了杨义的话,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还真用绿帽助长啊!“
见杨义没吭声,我有些急了,“你倒是说呀,到底怎么回事?“
杨义是典型的阳光型男生,皮肤白白的,笑起来憨憨的,俗称富二代。
杨义跟我是老乡,都是B市人,我们的友谊是从小学开始的,后来杨义家成暴发户以后,就在A市买了别墅,全家搬到了A市生活,通俗点说,他家直接跳过小康,进入了土豪生活模式。
对于他和周雪儿恋爱这件事,不知道他是哪根筋搭错了,一看那周雪儿,就不是什么安份的主,杨义却还非要跟她在一起。若是没有跟周雪儿的这一出,我到现在还会以为杨义暗恋我呢。
“小白,你就别问了,总之就当这件事情没发生过。“杨义皱着眉,似乎不愿再提起这件事。
我本想追问下去,但看到林青冲我使了个眼色,便将冲到嗓子眼的话,给硬生生地吞回到了肚子里。
“捉奸”这项大工程虽然没有顺利进行,但看杨义的反应,我总觉着这中间藏着一个大秘密,而且是一个惊天大秘密。
而林青应该知道些什么。
就在我们将话题从“捉奸”转为午饭吃什么的时候,杨义接了个电话,说临时有事,不和我们一起吃午饭了,我估计他也没心情吃了。
杨义走后,我凑到林青旁边,问她:“看见奸夫了吗?”
林青慢慢悠悠的端起咖啡,啜了一小口,又慢慢悠悠的将咖啡杯放回到桌上,右手轻轻将耳旁的短发,往耳朵后边拨了拨,才说道,“跟周雪儿一起从酒店出来的那个男人,是杨义他爸。”
这个劲爆的消息,如平地惊雷,在我的脑海里炸开了花,我已顾不得回味林青爆出消息之前的那一串行云流水般的优雅动作。
老实说虽然我不待见周雪儿,但不得不承认,周雪儿长得算是漂亮的,身材********,说话声音嗲嗲的,是“干爹”们喜欢的那一类型。
而杨义他爸,个子不高,一脸黝黑,人看上去挺憨厚的,虽是个煤老板,身上却毫无暴发户的俗气劲儿,要是把他放到建筑工地上,那就是一活脱脱的泥水匠;要是把他搁田间地头,那绝对是种地的劳动模范。
周雪儿与杨义他爸有奸情,让我震撼不已,难以至信。但脑海里却不自觉的浮现出了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两具肉体,一黑一白,一高一矮,一老一少,媳妇与公公,坦诚相见,互相切磋,这口味也太重了吧。
我猛的摇摇头,告诉自己,我是纯洁的小花朵,却又不死心的问林青,“你确定你没看错,没眼花?”
林青白了我一眼,端起咖啡杯,手指轻轻的摩擦着咖啡杯的边缘。
从林青那优雅的翻白眼的动作中,我读出了她确定以及肯定,那奸夫就是杨义他爸的信息。
不过,林青自从学会翻白眼之后,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了,尤其是对我。
中午的“时光“咖啡店里,客人很少,尤其是饭点儿,就只剩下我和林青,以及店里播放着的轻音乐。
林青本就是话少的人,而我此时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的那股子“捉奸“的热情,早已在得知奸夫是杨义他爸这个平地惊雷般的消息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同时,也很庆幸这奸没捉成,要不然踢开门,掀开被子,看到“肉团大战“的男主角是杨义他爸,这得多惊悚,多尴尬啊。
但今天看杨义的态度,他应该是知道这件事情的,但是却不让我跟林青再提这件事,这其中必定有隐情。
我用手轻轻蹭了蹭林青的腰,“诶,青儿,这件事该怎么办啊?”
虽然我自认为聪明,但在这种纠结的大事儿上,我总爱让林青拿主意。
因为在我看来,林青是出生豪门的人,豪门的圈子比我们小老百姓的圈子可复杂多了,而林青能在豪门圈里混得风声水起,那一定是有真本事的,比如林青只需喝一口咖啡便知道是拿铁还是摩卡,品一口红酒便知道是哪一年产的。而这些对于我来说,所有咖啡都是咖啡味,所有红酒都是红酒味。
“纸包不住火,杨义会告诉我们的。”林青想了想说道。
我点了点头,纸包不住火,这个道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林青果然是林青。
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和林青还有杨义,一起去了捉奸现场。
我作为“捉奸”总指挥,安排林青录音,杨义拍照,而我则戴着口罩负责踹门。
我们仨站在豪庭酒店的客房门口,我大喝一声,让我来,接着便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一脚踹开了房门,大步上前,看着起伏的白色被子,毫不犹豫的一把掀开,挥手示意身后的林青与杨义上前取证。
当看到床上纠缠着,拥抱着,依偎在一起的两个人是周雪儿和杨义他爸时,我还来不及看清杨义的表情,便被尿给憋醒了。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梦里,我的恶趣味,重口味,一切阴暗的,没被阳光照到的角落,都暴露无遗。
我起身去上了个厕所,又看了看时间,凌晨三点。我竟梦见了周雪儿与杨义他爸的奸情,并且成功捉奸,虽不是完整版,但我还是很满足了。我重新躺回到了床上,心想天亮以后,一定要和林青分享这个“圆满”的梦。于是默默的在脑海里,将刚才的梦又回忆了一遍,我怕一觉睡醒之后又忘记了。
虽然林青遇事很冷静,哪怕是“奸情”放在她面前,她也能面不改色的品着咖啡。但我总觉得,越是冷清的人,就越有一颗骚动的心。
当我醒来时,已经快中午了。
我迫不及待的拿起手机,想要与林青分享那个“圆满”的梦。
“葫芦娃,葫芦娃,一颗藤上七个瓜……”
一看,是老胡的电话。
我皱了皱眉,正犹豫着要不要接电话的时候,手机铃声却突然结束了。
老胡是我所在的新天地广告公司的老板,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略有些秃顶,好在没有大多数中年男人都有的啤酒肚,架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颇有些落魄贵族的气质。
周末最怕接到的就是他的电话,准没好事。我在新天地工作了三年多,印象里周末老胡就打过不超下20次电话,都是让加班,每次都说得十万火急,其实都是些芝麻大的事儿。
新天地就一小工作室的规模,加上打扫卫生的阿姨才5个人,除了老板老胡,还有一个平面设计师,都叫他大江子,长得挺粗犷,看着像东北爷们儿,却是来自江南水乡。
行政刘丽丽,绝对的尤物,要哪有哪,说话细声细气的,若不仔细听,还以为她就是一哑巴,擅长用嘴呼吸空气。我在新天地做策划兼文案。老胡是总经理,兼客户代表,兼财务,兼各种。总之大公司有的职能,他都能兼了。
见手机没再响起,我心中大喜,心想老胡也许是不小心拨错了吧。年纪大了,手抖,我原谅他。
就在我向身体的每个细胞,传递喜悦心情时,手机里收到了老胡的短信:漆小白,我知道你不想接电话,给你半个小时,立马给我来公司。
我发誓,将来发达了,要开家更大的公司,收购新天地,让老胡每个周末都来公司加班儿。
老胡平时人挺随和的,只有在生气的时候,才会叫我的大名漆小白,平时都亲切的叫我小白,而我觉得他之所以爱亲切的叫我,只是为了嘲笑我,因为但凡是通体雪白的某种动物,人们都爱叫它小白,就比如林青原来的那只“小白”。
我大学一毕业,便被老胡拐到了新天地。
那个时候,新天地也像别的大企业大公司一样,来我们学校招聘,校园招聘会上人山人海,好的企业与公司的招聘位前都排满了人,老胡公司的招聘位前鲜有人问津,我当时真就出于好奇,只是朝老胡公司的招聘位看了一眼,就只那么一眼,便被老胡锁定为“潜在目标”,拉着我,对我进行了一大番的洗脑,说了很多,从校园到职场,从现实到理想,从物质到精神,具体内容我不记得了,只记得一些关键点,公司大,工资高,老板好。
于是我就这样误入了老胡的“歧途”。
后来到新天地报导才知道,公司确实大,就我跟老胡加一个保洁阿姨三个人,在上下加起来足足有200平米的LOFT写字楼里工作,办公场所是挺大的。工资高倒是真的,当时老胡给出的工资对于我这个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来说,算是高的了。老板好,这倒没什么感觉。只是后来跟老胡混的时间长了,才发现老胡人确实挺好的,是个纸老虎,我不怕他,但却打心底里尊敬他。
后来的大江子与刘丽丽,都是我与老胡狼狈为奸,一起忽悠进公司的。
在家简单的洗漱了一番后,我怒气冲冲的来到了新天地。
公司的大门大开着,看来老胡算是拿捏住我了,知道我对于拒绝加班这种事,是有贼心没贼胆儿。
我连门也没敲,直接走进老胡办公室,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没好气地对老胡说,“说吧,又是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非要在周末做呀?“
老胡知道我就这性格,不高兴的事儿,全都甩脸上,也就这点出息,逞逞口舍之快而已。
所以老胡也不生气,笑着递给我一份资料,说是接了个婚礼策划的活儿,是个大客户,要是把这单做好了,将是新天地发展的里程碑,而这个案子也将被载入新天地的作品史册当中。
平时老胡出去拉的业务,不是给百货公司设计点打折DM单,就是给川菜馆子做些特色菜单什么的。在我们大家都觉得不应该在新天地荒废青春,将满腔的雄韬武略挥散在川菜馆子的菜单上的时候,老胡总能如马丁·路德·金一样,慷慨激扬的为我们演讲一出“老胡的梦想”,给我们集体洗一次脑,之后,我们又跟打了鸡血似的,继续为这个见不到阳光的梦想而卖命。
我心想,老胡是要踩中多大一堆****,才能接到这么个所谓的大客户的婚礼策划的单儿啊!于是在心里,为老胡的好运气,点了个赞。
当老胡说道,我作为新天地的首席策划,一定有能力将这个案子做得漂亮的时候,我特别得意。对于周末被叫来加班,而产生的怒气也灭了不少,我这人就是太善良了,被老胡随随便便夸两句,便忘记了他让我加班的恶行。
我得瑟地慢条斯里的翻开了资料,新郎与新娘的一张婚纱照就那样赤裸裸的展现在我眼前,老胡见此还特别热心肠的,指着照片跟我说,新郎很帅吧。
若不是因为我跟刘晏那段“孽缘“发生在认识老胡之前,我肯定会认为老胡绝对是故意的。
还有什么事,比替前任策划婚礼更虐心?
当这种逆天的悲具发生在我身上时,我想我是不是应该配合着“前任见前任,无爱只有恨“的节奏,撕烂了那张洋溢着幸福的婚纱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