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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来去匆匆(3)

“眼看黑熊就要扑过来时,却见它一声大吼,不停地甩动着身体。原来,是小刁一口咬住了黑熊的睾丸,无论黑熊怎样甩动,小刁就像长在它屁股后的小球。黑熊越甩越痛,疼得它边狂窜边吼叫着;又一猛坐下去,将小刁重重地压在身下,就像是压着一个肉饼。

“但这下,熊的前怀全部袒露了。我又是一枪。随着血的喷射,黑熊又一次倒下。为了不再失误,我赶紧想再补一枪,可是子弹已经没了。我跑上去,对着它的心脏部位就是一刺刀。熊没有动,这回它是真的死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被熊压在腿下的小刁弄出来。可小刁也已经死了。而它的嘴,还死死地咬在黑熊的后裆上。它的脖子已被扭断。它太英勇了……

“我又来到大憨这里。大憨已奄奄一息,肋骨和脊椎都断了,只有微弱的呼吸。听到我的呼喊,它才微微地睁开眼睛,想同我打个招呼,可尾巴已不听使唤了。它还想伸出舌头再吻吻它的主人,可这点力气也没有了。我看到大憨一下变成了这样,无限伤心和悲痛,虽然强忍着,可泪水还是一个劲地往外涌……”

张哥如泣如诉地讲述着。一个大男人能情真意切到如此悲痛,也深深打动了我,抑制已久的泪水终于喷涌而出……想到大憨小时憨笨可爱的样子,想到大憨高大威猛的神态,想到大憨两次奋勇救主的忠义,想到大憨重情重义和我相拥……可如今再也见不到了,大憨走了,真的走去了另一个世界……

(后记)

我称呼的张哥,就是“张小个子”,是我们团任命的猎人,其任务就是打猎,为团里特别急需的单位改善生活和保护连队在山里的庄稼。他是个复员军人,枪打得特别准;因个头不高,取其貌,所以大家都这样称呼他,但决没有贬低之意。相反,提起“张小个子”,大家都从心底里有种钦佩、敬重之意。这是因为,他常常能“雪中送炭”带来美味。另外,他与凶猛的野兽多次拼杀过,有着多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他又是一个刚毅、纯朴、好客而又善良的北大荒人。

一生中最早的记忆与狗有关

肖飞

它驮着我,我就像骑马一样,在家里几间老房子当中,在房门外的空地与道路上窜来窜去——在2岁的我看来,因为它身子的高大,因为它步伐的轻快(同时又很稳),这简直有腾云驾雾、飘飘然的感觉了。而且,它对我很温驯、听话,我怎么弄它都可以。这让周围邻居那些小孩子,包括大人们,连靠近它都不敢的,实在是太羡慕了。

最近看新闻,说是世界上最老的狗死了,它活了21年。于是想起我家当年的那只老黄狗,它也是活了17年的,看来是狗中罕见的大寿星了。

鄙人已活了30多年,而一生中最早的记忆,竟是与爷爷、狗、老房子有关。

我的记忆,是从我2岁时开始的,2岁以前的事就完全不记得了。那一年,我爷爷死了,我们家的狗也死了;而在此之前,我与爷爷、狗、老房子有很多的经历和故事,所以对他们印象深刻;相反,对那时也与我生活在一起的人,比如爸爸、妈妈、姑姑、后奶奶(我爷爷的续弦),我脑海里却似乎没有什么记忆。对他们的记忆,要推迟到3岁、4岁了(而那时我弟弟已经出生,我则被打发到了外婆家,所以虽然对父母已经有了记忆,却似乎还没有对外婆、外公、前后两个舅舅、外婆村里的小伙伴们的印象深);最早也得是在爷爷与狗死了以后。这很奇怪,却是事实。

我家的大黄狗,据我爸爸后来告诉我,是我爷爷在我爸爸小时候就从一个朋友家母狗刚生的小狗抱回来养大的(不知道是不是我爷爷要抱回来给我爸爸玩),在我出生时就已经活够15个年头了,就已经算是非常罕见的老狗了。本来,农村人养狗,一般就是3到5年,然后杀了吃掉;即使是任其自然生存,那也是6、7年就会老死,然后被吃掉的。此外还有被人打死的,狗之间打架死的,生病死的,毒死的,摔死的,饿死的等等原因。不管是人的原因还是狗的原因,它们都极少极少有活到10年以上的。可我家的大黄狗,因为它自身生命力就强,身体太健壮,且主人(主要是我爷爷)又很爱它,舍不得杀它、吃它,所以才活了这么罕见的高年辰。

大黄狗先后侍奉、服务了我们家三代男丁,从我爷爷、我爸爸到我。它非常忠诚、称职、聪明、强壮,时时地地跟着自己主人,像影子一样,保护他们,照顾他们。

大黄狗长得很高大、威猛、强悍,像头牛犊子一样。而在我的眼里,它更像是一匹小马了。再说,它对主人很温顺、服帖、友好,怎么样玩它、闹它都行;对外人却很凶,极有敌意、警惕,所以别人都非常害怕它,很难靠近它,走路远远避着,就是来我家串门也很有些犹豫、觳觫。其实,大黄狗似乎从没有主动攻击过人,它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主人。只不过,它的样子太威猛、太强悍了。

正因为如此,我家的大黄狗凭着长寿、高大、威猛、忠诚、凶悍,在我们家乡那一带非常着名,甚至可以说享有崇高的名望。

我们还是主要讲讲我2岁那一年吧。

在我的记忆里,大黄狗虽然“高寿”15岁了,却仍没有显示出一点苍老、憔悴、委琐、凌乱的颓势来。它总是那么高大威猛、力量无穷,同时也总是那么整洁、完美。它的毛发是纯粹的金黄色,毫无杂毛,闪闪发光,身上又从不长虱子、跳蚤之类,也没有什么刺鼻的臭味,一双大眼睛炯炯犀利,令人不寒而栗,一对耳朵尖尖竖起,堪称狗们中的“大帅哥”。

可是,它的第一代主人,也就是我的爷爷,却已经迅速衰老了。听我爸爸后来告诉我,我爷爷的身体一直非常好,一辈子从来没有生过病,哪怕是一点小感冒都没有,所以也从来没有看过医生、吃过药。我爷爷在我们家乡那一带有两大特点,也是两大优势:一是他什么手艺活都能干,铁匠、木匠、泥匠、瓦匠、漆匠、砌匠、篾匠、酒匠、石匠、棉花匠……“七十二行”几乎都可以集中到他身上;二是他能吃能喝,他有一个外号叫“肖三斤”,据说他一顿可以喝1斤酒(我们当地产的米酒)、吃1斤饭加1斤肉,于是此名被远远流传。这一方面是因为他手艺强,在那个大家都穷的非商业年代,这虽然不能让他经济暴发、钱财滚滚,吃喝却是不用发愁的,到哪都有人请;另一方面就是他身体好啊!

但是,我爸爸后来还说过,有些人的身体看来很差,经常生病、药罐子,长期在挣扎、支撑,似乎很痛苦、很虚弱、快要死了,却仍老是不断气、老是不见死;有些人的身体看来很好,从不生病、吃药,却突然不明不白就死了,死得很快。(我长大后看过书,据说这也是有科学根据的。)我爷爷就属于后面这种人里面的最典型代表。他一辈子健康得很,而在我2岁那年,他却突然躺倒在床上了,坚持了没多少天,就过世了。不过,那时他也有70多岁了;在那个年代,在我们农村,其实也算得上比较高寿了。

我爷爷对我很好。一则,他50岁才有了儿子(在我爸爸之前有好几个姐姐,他的外甥,即他姐姐的儿子,竟然比他还大),而到70岁就有了孙子,自然非常高兴;二则,在中国(在国外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据说有“隔代更亲”的传统或者是本能,即祖孙之间比父子之间感情还深,爷爷疼孙子胜过疼儿子。我爸爸后来对我说,在我从出生到2岁时,即我爷爷去世前那2年,他是经常抱着我玩的,视我如至宝,天天笑呵呵的,连看我的眼神都非常柔腻、溺爱——哎,由于我的弟弟、妹妹是在我爷爷去世之后才出生的(而我的亲奶奶又是在我爸爸还很年轻的“三年全国困难时期”就饿死了,连我都没看到过),所以,我们家第三代也只有我一个人才享受了这样高的“待遇”,即得到爷爷的照料和宠爱。

就在我爷爷去世前的那段日子,就在我2岁时的那段时间,就在我一生中最早有记忆的那段时光里,我爷爷躺在里屋他的那张旧式雕花大床上,天天就是我与大黄狗在陪伴他。因为我还小,没法出去玩,还有可能是因为我爷爷喜欢我,希望我能在他弥留之际时刻呆在他身边;我爸爸要工作,我妈妈、姑姑要干农活——至于我的后奶奶,不知道她去哪里了。反正,后来我爸爸、妈妈对她没有什么好话,因为她一直对我爷爷很不好,我爸爸甚至认为我爷爷娶了她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损失、错误和遗憾。要不是她,我爷爷(不管是否再娶,不管娶谁)还可以多活几年,还可以活得更愉快些。我妈妈甚至认为我后奶奶命太大,克夫,在我爷爷之前已经嫁过2个男人,且都比她早死;且在我爷爷死后,她执意去了她大女儿(不是我爸爸的姐姐)家住,而她女儿、女婿也比她早死。她后来活了快90岁!

我爷爷住的里屋,比外面几间房子要高不少。从中间的房子(我们家的厨房兼“客厅”——湖南人称“厢房”)进入里屋,须经过一个颇高的木制门槛,比2岁的我的身高大概也矮不了多少。门槛在我们那里的方言中,被称为“地方”。小小的我要迈过这个“地方”,可真是非常吃力。我得先将全身趴在“地方”上面,再用力让右脚先跨上去,接着右脚放下去落地;然后是胸部、腹部、双手、整个身子慢慢挪过去,最后是左脚搭上去,再让左脚放下去落地,终于完成整个过程。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这就像是一个成年人在翻过一堵很高的墙,难度不小。可我每天都要无数次迈过这个“地方”,伸展着蹒跚的小脚丫,去看我的爷爷,倒水给他喝。

我的奶名叫“铁妹”,是我爷爷取的,而他自己又按地方老习惯叫我“铁桶”,这似乎成了我爷爷的“专利”,因为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叫我,其他人则还是叫我“铁妹”。我爷爷躺在床上,在生命垂危、垂死挣扎之时,天天不断叫喊着我的名字“铁桶啊”、“铁桶啊”,声音显得嘶哑、绵长,却一点也不凄厉、难听,甚至还很醇厚、有韵味。30多年过去了,到今天这个声音似乎仍然回荡在我的耳边。

我爷爷每天不停地喊我,不光是喊我的名字,还要我帮他倒水。其实他并非老是渴,老是要水喝,而是希望我能不断地去看他,不断地在他的身边。可是,一个2岁的孩子,非常活泼,非常贪玩,尽管还没到跑出家门、四处闯荡的年龄,还不够这种实力,但是在自己家的那几间房子里,却已经可以“纵横驰骋”、“腾挪跌宕”了,哪里愿意一直静静地陪伴着一个垂暮之人?

另外,我爷爷若光喊我的名字,要我过去,可能我还不会有那么大的积极性,不会那么卖力,不会那么频繁地过去、长期在他身边。毕竟,自己一个人到处走动、一个人玩、一个人高兴,比老是陪着他,那还是有趣得多;毕竟,迈过那个“地方”,对我而言还是不大容易的,所以,我爷爷每次叫我,就只好让我给他倒水了。于是,在“铁桶啊”的后面,便无一例外还要加上一个“后缀”:“倒水来啊。”这样以来,我就愿意做,而且马上做了。

可以想象,光我一个人空着手过那个“地方”就够吃力了,要是我的手里再拿上一杯水,那便更困难了。我在过“地方”之前,先得把水杯放在“地方”上,在我好不容易整个人过了“地方”之后,再去拿水杯。由于我每次都把水杯装得满满的,而“地方”又面积很窄,且又表面不平,而我又人小,水杯拿不稳,且还会因为毛手毛脚老是碰掉水杯,所以,我经常不是把身上淌得湿湿的,就是把水杯碰掉、或水杯自己掉了,水全倒了,于是又得再去装一杯。要是没过“地方”还好;要是过了“地方”,又得再回头过一次。因为我人小,又没人帮自己,可以想象我当时那种既笨拙又努力的情形。

若干年后,当我上中学了,读到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对其中那幕父亲跑去对面站台给儿子买桔子,理解、体会起来就毫不费力了。因为,这一幕与自己小时候“何其相似乃尔”!

整个过程中,除了爷爷躺在床上,眼睁睁地瞧着我,也就是大黄狗自始至终在陪着我,看着我——那段日子里,它也从没出过门。

爷爷那浑浊、微弱的眼光里,大部分时间是殷切、关切、慈祥、溺爱;但有时候,当他看到我笨拙、吃力地经过“地方”,或拿水的手不断摇晃、抖动,淌得满身是水,或把水杯打倒,又不得不再去装水,也忍不住乐了,可又笑不出来,就只好勉强干咳几声,而沟壑纵横的脸上溢满笑意。

大黄狗想帮我,又帮不上,干着急的样子(只是偶尔当我趴在“地方”上时,它会在我后面用它的背部拱一拱我的身子,让我稍微轻松一点,速度也会快一点。但有时若它用力过大,或我自己没把握好,我也可能摔倒在另一边,这就等于帮了倒忙)。它只得前前后后、上上下下陪同着我,在我身边不断迈过“地方”,与我一起去看望爷爷;接着又离开爷爷来同我玩乐、嬉戏——我现在想,它并不仅仅是纯粹陪我玩,想必它自己的骨子里也有爱玩的天性。它虽然“年事已高”,过“地方”却仍轻而易举。

我与大黄狗陪伴着我爷爷度过了他人生的最后一段日子。但不久之后,我爷爷就突然永远瞑目了,走得很安详、平静。那是一个晚上,我们家谁也不知道。到第二天清晨大家起床了,才发现爷爷早已停止呼吸,全身冰凉;而大黄狗则两只前脚立在床沿,将头凑近,不断轻轻舔着他的脸颊和脖子。

人们送我爷爷上山(下葬)那天,大黄狗一路上数次纵声长嚎,哀哀不已;当我爷爷那具乌黑的、硕大的棺椁被放入深深的坟坑时,大黄狗又猛地跳了进去,趴在棺椁上,久久不肯出来;在人们用黄土填满坟坑,矗起坟头后,它还躺在旁边,一动不动,眼角有条泪痕,似乎是红色的,有人说像是流眼血了。于是,大家都赞道:“这条狗真是条好狗,对‘想老爷’的确太忠了啊!”“想”是我爷爷名字中的一个字;“老爷”是我们当地对老人家的一种通称。

大黄狗虽然“年事已高”,身体其实一直很棒,神采奕奕、精神抖擞、脚步矫健的。可就在我爷爷死后,它却随即显得情绪低沉、内心哀伤起来,并宣布“绝食”、“罢寝”,不吃不喝,也不睡觉,成天只静静地躺在门口,耳朵耷拉,两眼眯缝,对谁都不搭理;有时又会在夤夜在村子里、附近山头、田野上盲目地四处游走,失魂落魄一般;很快消瘦、憔悴、委顿下去,无精打采的;不几天便殚精竭虑,声息衰微,悄悄断了气,幽幽而去,其灵魂追随了我爷爷。否则我想,它肯定还能再活几年,没准就有21岁,而提前把“世界最长寿之狗”的桂冠摘到呢!

我们家本来也不是不吃狗肉的,可这只狗我们很不忍心吃,便在我爷爷的坟旁挖了个小坑,把它葬在他老人家身边,就让他们主仆俩永远相伴吧。

Hello Kitty

虹彩

最后,我把路非的“家”安在了毛毛“家”的隔壁,就像我家跟阿嫂家一样。路非的坑我们挖得很大,这样符合它的身份。我自始自终没有掩饰我的愧疚。若不是我的失责,也不至于酿成这样的结果。但是现在一切已经成了定局,只能用日后的行动来弥补我的歉疚了。

虽然直到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的第三年,我才开始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猫;但关于猫的记忆,却是始于我上学前班的那个年纪。

那时候年纪尚小,对一切事物拥有着无可阻挡的好奇心;特别是对于人以外的那些生物,总有一种想去亲近它们的感觉,这注定了我见到猫之后会陷入一种幼稚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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