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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辩

“你想干什么?!”沈尽情张开双臂挡在烈烈跟前。

“走开,我要杀了这畜生!”

沈尽情前所未有得希望自己懂一招半式武功,这样在烈烈受人欺负的时候她不至于像现在这般一筹莫展。“好一个蛮不讲理的人,它哪里招惹你了?”

“招惹我?畜生若有这样的本事,我就认栽。你是谁啊,别拦着我!”

沈尽情被推倒在地,跌得不很疼,然而烈烈的瞳孔里满满都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狂暴,它决不允许主人受半分委屈,于是乎纵身一跃到那个气焰嚣张的男子面前,吠声迭起,开天辟地一闷雷。

“这是我的獒犬,你要杀它,就先杀我!”沈尽情挣扎着从雪窝里爬起身,温婉气息全消,急躁不堪。

“既然你是它的主人,就应该管束教导它,为何把它放出去祸害旁人?别以为你是个女孩我就会手下留情,让开。”

沈尽情的肠子气得打了结,她后悔没和韩三赖学上几句恶毒的咒人话。“什么叫祸害旁人?我所看到的全都是你在穷追猛打一只动物,烈烈后腿上的箭一定拜你所赐,我还没怪罪你,你倒先来血口喷人!真是莫名其妙。”

“蠢货,那是因为你不知道前因后果!这条獒犬冲进了驻边将士的军营,我们小心翼翼地驱赶它,可不知这畜生脑袋里装的什么,突然兽性大发,一口气咬伤十多位士兵!我问你,人命重要还是狗命重要?我不杀它为兄弟们报仇,枉为统帅!”

“烈烈咬人了?”沈尽情的火气顿时转移阵地,“坏狗狗,你居然这么霸道凶残,我平时调教你的都忘记了吗?回家以后,看我不好好修理你!”

“行了,少在那儿假惺惺,累不累?随便你如何惩罚它,反正我都得依着军法处置。”

沈尽情是个讲理的姑娘,她既认错,就绝不推诿耍赖。“对不起,给你们造成巨大的损失,烈烈肯定不会逃避罪责。只是不知你们的军法要怎么操作?”

“要么一箭穿心送它归西,要么擒住它重打五十军棍,你来选?”

“这两个法子根本没差别,烈烈会被折磨死的。”沈尽情蹙眉,她对兵士的第一印象已然生成:冷酷,无情。

“哼,女人说话真不算话,刚才还信誓旦旦由我做主,这会却心疼了?你怜悯这条狗,可曾想过被它攻击的人?现今大雪封路,军营里医用物资短缺,一时得不到供给,伤员创口感染随时都会毙命,如果在这个时候外敌前来侵扰,保不准就因为少了这十几个防守令我方仗败!算了,小女孩遇事只会哭哭啼啼,和你说不通。”

“开口闭口都在贬低女孩,足见你是个没见识的狂徒。”沈尽情厌烦地解释,“我知道你很忧虑,但燃眉之急不是杀烈烈,而是救治伤员。据你所言在军队中担任头目,那么你首先就需要妥善安置伤员,着军医悉心治疗,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调动物资,重新调整布防,快速出炉一套对敌备案。假使你对伤人犬恨之入骨,那也用不着撒手边防重任亲自来抓捕,遣一个小队带上钩刺网兜、挖掘陷阱,自顾回营,隔段时间来收获,或许不费吹灰力就擒住了它。算了,自大的男人只会唯我独尊,和你说不通。”

“你……”

沈尽情冷着脸,继续说道:“不过你有一点没说错,是我没看好它。作为人,我本该比动物懂规矩、明事理,故而惩罚需得由我来承担。”

“然而照姑娘方才宏论,我杀了你仍旧无济于事,不是吗?”

“你心里只有打打杀杀,就不问一声我家中可否提供物资劳力、帮忙救人。”沈尽情从没觉得和人说话像此刻这么费力,下意识地摇起了头。

张弓搭箭的手最终放松下来,看似同龄人的对方虽不情愿,到底给了一个幼稚的笑脸。“请问姑娘家中可否提供物资劳力、帮忙救人?”

缺点不少,可是知错能改,最为难得。沈尽情这样想,透出一个浅笑:“自然有的。我‘助纣为虐’,原该尽力弥补,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他性子急,更不知对女孩说话应秉持彬彬有礼的态度。

“我得先回家通报一声,也好给烈烈医脚伤。你信任我、肯放我走吗?”沈尽情的语气听起来着实调皮,好像出了道难题、专为为难别人。

十五岁的少年人果然犹豫了。“舅舅常说‘兵不厌诈’,咱俩第一次见面,我只觉得你狡猾得很,确实不太信任。”

“这大实话虽然我听着不顺耳,但也表明你非虚伪之人。”沈尽情赞许的点点头,帮他解难题,“喏,那边观山亭里有我的一把古琴,七百岁高龄,价值连城,可作为抵押,你收走吧,等我兑现承诺后再还给我。”

“一架破琴有这么珍贵?”

“粗俗!《礼记》曰‘士无故不撤琴瑟’,这把琴对于我而言和生命等价。”不知怎的,沈尽情今日生了许多闷头气。

“你又不是‘士’。”对方嘀咕一句,没敢让女孩听见。

沈尽情不想用伤员的性命做赌注、再和这个没有情怀的少年啰嗦。“看你生得英姿飒爽,原来也是婆婆妈妈的人。”她激将道,“这么磨叽,干脆你跟我一起回家。”

“不行,我擅离军营于法不合,不能再耽误下去了。你留下,狗回去报信。”

“没可能。烈烈已认定你不是好东西,它不会把我撇在这儿不管的,况且它有伤在身,难说在回程途中会否遭遇意外。”

双方都咬死了不肯退步,加之烈烈搀和进来的吠叫,越发让人心烦。

正僵持不下之际,新添“咯吱咯吱”踩雪而来的脚步声点拨了两人的警惕心。

“外族人?”沈尽情端详来者。

那是位卷发披肩、饶有风姿的异族姑娘,紫葡萄似的眼珠,糯米团子似的脸蛋,直有沙漠风土扬尘的苍凉感,尽管她看起来也是相仿的年纪。

“阿瑀,大将军到处找你。”异族姑娘说汉话,吐字清晰,挑不出毛病。

“我也想马上回去,可是眼前有个缠人的家伙。”

沈尽情没有接话,悄悄把烈烈往身后赶了赶。

“阿纯,你来得正好!”少年人猛地开了窍,“你跟着獒犬的主人回去找帮手,她要是耍花招,你就给她点颜色瞧瞧。”

“她就是恶犬的主人?”名唤阿纯的外族姑娘上下打量着沈尽情,“你的狗太凶了。”

“别说她了,我已经训诫过了。”少年人维护沈尽情,绝不是出于怜香惜玉的爱心,只不过怕当事人伶牙俐齿再来舌战。

沈尽情咽了口唾沫,看向现场唯一的男子。“这回换我不信任你们了……如果这个人半路把我和烈烈害了,再回来告诉你是我爽约,怎么办?”

“阿纯比你简单多了。”他不太高兴,“你看她和我们长得不同,就怀疑她的人品?告诉你,阿纯是舅舅从边境捡来的孤儿,她和兄弟们吃喝训练在一块有八年了,肩挑手扛、毫不矫揉造作,不是你这种附庸风雅的娇小姐能比的。”

沈尽情前一刻想抓着“附庸风雅”一词做文章,后一刻便不以为意地笑了——道不同,不相为谋,且偏见这东西你我他走到哪里揣到哪里,指派别人的时候往往自己也不清白,何必呢?

“好吧,阿纯跟我走。”沈尽情指了指前路,就要迈步。

“等一下。”少年人喊停,“古琴还得给我留下。”

“为什么?”

“万一你们人多势众、耍赖欺负阿纯,我还能以古琴相要挟。”

沈尽情深觉可笑又可气,一抖披风,头也不回地走了,在路过观山亭时不瞧古琴一眼,大有生自己气的意味。

“你别上心,阿瑀就是这样的人。”阿纯不冷不热冒出来一句话。

“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根本不在意。”沈尽情说得愤慨,“这件事仅限于烈烈咬伤了人,而我要赔礼道歉弥补过错。”

阿纯还是面无表情:“阿瑀的身世很惨,他从小失去母亲,又生长于军营,所以不懂得尊重女孩儿,但他是个好人。”

“那么阿纯呢?你看起来比他友善千万倍。”

“就像他说的,我是孤儿,幸得大将军救助,不然早叫漫天黄沙活埋了。就冲这份恩情,我也会誓死效忠大将军和阿瑀的。”

沈尽情无言。她也是孤儿,一个“附庸风雅”的“娇小姐”,一个不能随心所欲的木偶人。

“你能养这种獒犬,”阿纯忽地问,“家中定然富庶。据我所知,这一代没什么富人安身立命的场所,你住何处?”

“长乐山庄,不很远。”

“长乐山庄?怪不得,那是个大商团,天下近半的生意都是长乐山庄经手的。我在边境住了八年,常看到外族游商逡巡此地。”

“是吧。”沈尽情只答了两字,她在心里补充一句:可你不知道它也是杀戮的源头、刺客的温床,而我,正是其中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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