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歇尔·博俊现任明尼苏达大学经济学教授。在美国,博俊称得上“有自己独立思想和反叛精神的经济学家”,近年来,他针对知识产权问题发表的观点在国际上引起了经济学界和相关领域人士的广泛注目。博俊认为:在全球性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的今天,不仅没有促进经济的增长,相反,在许多方面,这种严格的保护已经阻碍了正常的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这一颠覆性的思想,另类的声音,在美国乃至世界范围给他带来了名声。
博俊教授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出生在意大利帕多瓦的一个乡村小镇。
1987年以《过去时间的经济最优化稳定,循环,混乱动态模型》的博士论文获得罗切斯特大学博士学位。此后两年,他进入芝加哥大学读博士后。
1999年至今,博俊进入明尼苏达大学经济学系,现在已经成为该系年轻的经济学教授和经济学研究生项目主管。
1987至1999年,博俊教授先后到巴塞罗那大学、圣达菲学院、墨西哥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南安普顿大学、亚利桑拉州州立大学等多所大学做客座教授,足迹遍布欧洲、美洲和亚洲。
本文核心提示
国家授予创新者的独占权对自然生态或社会并无实质益处
19世纪和20世纪初,由于根本没有所谓的全球性知识产权存在,在科技方面较为落后的美国对来自欧洲的先进技术也是采取模仿和改造的方法加以学习
一张唱片卖得这么贵是因为制作方和歌手都想牟取暴利
中国在和美国就技术进口谈判时,不要认为是自己在乞求对方降低价格,而要认为中国正在帮助美国缩短成本回收期
即使设置专利,其有效期也不应该太长
无数创新发明,都是在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涌现的
真正需要专利保护的应该是一些特殊的行业
企业界也一直在尝试各种毋须政府介入而自愿解决问题的方案
西方发达国家侵犯知识产权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美国另类学者博俊谈知识产权阻碍经济增长
一、问题的提出:版权、专利权等政府授予的权利不仅强化了垄断,还会造成附带损害
2004年9月2日,在武汉大学珞珈山庄,记者与博俊教授共进午餐,在场的还有来自法国图卢兹大学年轻的经济学教授PaulSeabright、世界银行的高级经济学家邹恒甫和武汉大学的经济学教授邹薇。记得博俊和PaulSeabright两人在一起非常热闹,记者所见到的一些思想活跃的经济学家往往都是如此。此时,博俊更像一个激情澎湃的诗人。在记者的印象里,博俊似乎有说不完的话,有用不完的精力。他一句汉语也不懂,但坚持不要翻译陪同上街,一个人在武汉的大街上到处乱跑,能轻松自由地出入各种场所,买自己需要的东西,甚至到一些休闲的场所消费。仅此一点,记者就对博俊便产生了一丝敬佩。
思想的宴席比其他东西更吸引人,真正能吸引记者并愿意与之对话的是他活跃的思想。在武汉大学EMBA的一间办公室里,在邹薇教授的参与下,记者与他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对话。
这篇文章客观地记录了那次对话的内容。
在进入采访对话内容之前,记者首先要介绍前不久美国明尼阿波利斯联邦储备银行发表的一份《完全竞争力的创新》(PerfectlyCompetitiveInnova?鄄tion)研究报告。这个引起国际经济学界广泛关注的报告的主要作者就是博俊,另外一位作者是他的合作者,来自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艾智仁经济学理论讲座教授戴维·莱文(DavidK.Levine)。这份报告主要探讨现行的着作权、许可证明及专利法等所赋予发明者的独占权或专卖权,对创新的过程的利害关系。
根据作者的结论,在某些特定市场中,现行的这些规范不利于创新过程。这个报告建构了一个报酬保持恒定条件下创新与经济增长的竞争性模型。作者认为这个模型可以视为“技术转变的正向理论”,资料在标准化之后,市场的运作机制符合该模型的假说,包括用真正的竞争环境奖励创新者,而非透过现行独占的方式。该文率先提出了“首次销售权”的建议。这份报告得出这样几个主要结论:第一,在外在因素影响甚小的、完全竞争的环境中,技术创新的历史进程最易为人所了解;第二,国家授予创新者的独占权对自然生态或社会并无实质益处;第三,从社会价值的观点而言,现行的着作权法或知识产权法案将奖励独占,对未来的创新并无激励作用。
他们的观点立刻引起经济学界的注意并引发争论,因为其观点惊世骇俗:版权、专利权等等政府授予的权利不仅强化了垄断,还会造成附带损害,即获专利保护的产品高价低质,妨碍未来的创新。而充分竞争的市场完全能够奖励(从而激励)创新活动,因而版权和专利权完全是多余的。尖锐之矛直指政府和权威经济学主流人物。
该报告发表后,甚至招引当代几位顶级研究增长问题的经济学家主动发言。索罗认为,这篇论文“给人很多启发”,但需要进一步细化。芝加哥大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卢卡斯则说,他们的理论可能没有问题,但得分清楚适用的范围。伦敦经济学院的一位经济学家则说,这篇论文很重要,它颠覆了半个世纪以来经济学有关知识产权的形式化思考。但也有学者认为,所谓的“首次销售权”方案面临很多难题,它根本就是“不现实的”。罗默教授则直言不讳:他们的逻辑是有缺陷的,他们的假设是不可靠的。
不管结果怎样,一个长期纠缠并困扰经济学家的问题已经被重新提出:授予垄断专有权的做法,对于科研投资所具有的那种风险来说,是否真的就是最恰当和最有效的奖励方式?如果政府缺席,依靠自由市场本身的规则,是否可以发育出促进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这是博俊首次在中国发表他的观点。博俊的谈话主要沿袭了《完全竞争力的创新》的基本观点,他用通俗的语言和大量生动的事例来说明问题。
二、美国是通过“拿来主义”的手段完成了它在科技方面的原始积累并在世界上取得领先地位的
记者:米歇尔·博俊教授,欢迎您来中国进行学术访问,同时感谢您在这样一个中午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接受我的专访。
博俊:谢谢你!我感到非常荣幸!
记者:您在研究知识产权方面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在中国,随着加入WTO组织,我们对此问题的谈论也越来越多。人们在技术上不停地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强。
我们在肆意享受现代科学技术给我们带来巨大方便的同时,也小心翼翼地不断追问:Napster让我们随意下载歌曲的做法是否违法?购物网站模仿亚马逊的网上购物模式,是否侵犯了贝佐斯的权利?微软是否应公开其源代码?请您谈谈您对知识产权问题所持的态度。
博俊:任何经济的增长都离不开创新。在发展中国家中,创新往往是指对现有技术加以模仿和改造,作为科技的进口国,泰国、马来西亚之类的国家会希望进口技术的成本越低越好;而在发达国家,创新往往是指创造出高新的产品,作为科技的输出国,他们当然想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我个人认为,发达国家不断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理由有两方面:一方面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由于根本没有所谓的全球性知识产权存在,在科技方面较为落后的美国对来自欧洲的先进技术也是采取模仿和改造的方法加以学习。美国是通过“拿来主义”的手段完成了它在科技方面的原始积累并在世界上取得领先地位的,此时试图改变原有的规则从道义上是说不过去的。
另一个方面,现在知识产权的价格实在太高了,以至于很多国家根本无力购买。如果适当调低知识产权的价格,不但会使发展中国家受益,同时也会增加发达国家的出口量。
以银行业为例:在过去,银行所提供的服务,例如信用卡,是不设专利的。正因为如此,全球的信用卡业务才能如此蓬勃地发展。假设当初对信用卡提出知识产权保护并设置很高的价格,那么今天可能只有几家银行提供这种服务。这样一来,不光对消费者带来很大的不便,更由于消费群体的减少而使银行本身的利益受损。
三、麦当娜的机会成本究竟有多高
记者:您的这种观点完全是在跟经济学主流的经济增长理论唱反调。我们知道,在20世纪50年代,罗伯特·索罗通过研究证明了技术变革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他的模型将技术变革视为一个给定变量,是由纯粹经济力量之外的因素决定的。
20世纪60年代,肯尼斯·阿罗等人分析了市场与技术变革之间的关系,他们得出结论:自由市场不能带来最优水平的创新。
阿罗还用三个理由来证明自己的为什么完备竞争不能在创新活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的论点:
“我们之所以断言,自由企业经济在发明创造与研究上投资不足(与理想状态相比),是因为这样的投资是有风险的,是因为其产品只能在很有限的程度上做到相称,得到正确的评价,也因为使用中会出现报酬递增。”而博俊教授却从另外一个方面看问题。正像您刚才讲的那样,设置专利带来了很大的成本。那么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又对知识产权进行合适的保护?
博俊:让我们来看看对知识产权的定价问题。一张正版CD的售价可能要19美元,但是其本身的成本却不到1美元,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要去网站上下载MP3的原因吧。
记者:然而,我们都知道,一项发明创造,前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才能有一张CD。
而在此之后,复制CD却只要一点点成本,这样就会出现报酬递增的现象。此时,如果其他厂商随意进行复制,用经济学的理论来说,就会将该产品定价于其边际成本,而该价格是不足以收回前期投资的。按此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创作者的积极性也就没有了。
博俊:是的,但我们却没有看到这个事情的另外一个方面。我们在经济学中经常会提到机会成本,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麦当娜的机会成本究竟有多高。如果她20年前没有去当歌手的话,她的结果很可能是在新泽西州当一辈子的服务生。我不知道您(记者)今年有多大的年纪,但和我同一时代的许多人最崇拜的音乐人是Beatles。当时他们的唱片销售额每年可能有几百万美元,但如今BritneySpears之流的年唱片销售额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即便有着时代的不同,但难道BritneySpears会比Beatles更有才华吗?因此,现在这些音乐人的机会成本其实是很低的,之所以一张唱片卖得那么贵是因为制作方和歌手都想从中牟取暴利,这是极其不合理的。
记者:问题的核心在于:创新者是否有足够的激励愿意进行这种费劲的创新。如果一件东西刚被创造出来,别人就可以随意仿制,创新者如何获利?我们在见到一种新产品出来的同时,总是有新闻这样告诉我们,这个产品的前期开发费用有多么高,不论是微软的产品还是辉瑞公司的伟哥,都是这么宣传的。那些新产品的前期费用真的就有那么大吗?您怎么看待一个新产品的前期巨大的固定投资呢?
博俊: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那些所谓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的人在和其他技术进口国谈判时总是强调科技创新有着巨大的固定成本,因此这一产品应该维持在高价位。我认为这个理由是同样站不住脚的。
举一个例子,美国的一家制药公司研发新药的固定成本约为1亿美元,每盒药品的边际利润为5美元,每年在美国的销售量为一百万盒。这样它便需要20年来收回成本。但如果它能以同样5美元的利润打入印度市场,年销量也有一百万盒的话,它便只用10年时间就可以收回成本了。如果它再能进入中国市场,其成本的回收期将会更短。因此,中国在和美国就技术进口谈判时,不要认为是自己在乞求对方降低价格,而要认为中国正在帮助美国缩短成本回收期。
因此,对方索价如此之高是没有道理的。
四、无数创新发明,都是在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涌现的
记者:博俊教授,您能否谈谈,在此前,因为在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前提下出现的科学创新和发明以及促进经济增长的故事,您能否为我举出一些好的例子?
博俊:这样的例子确实太多了。历史上,无数创新发明,都是在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涌现的。莫扎特谱写出了无数优美的乐曲,而当时并没有政府保护他的版权。当代的例子也不胜枚举。最典型的是流行时尚领域,每个时装设计师都在不断推陈出新,他们也不在意别人模仿甚至仿制,他们仍然在创新,并且,也获得了不菲的利润。同样,在证券市场上,每种金融产品都会被其他企业迅速模仿,但这并没有打消这些企业创新的积极性。贝佐斯专心经营亚马逊网上书店,然而,他并没有找别的购物网站索要网上购物模式的专利费。
甚至软件行业也是如此。麻省理工学院两位经济学家的论文指出,“当今最具有创新性的产业:软件、计算机和半导体行业,历史上的专利保护是相当弱小的,产品总是被人迅速模仿。”
反而是20世纪80年代联邦法院加强保护软件专利权的裁决,使软件更缺乏创意了,因为获得了垄断权的软件企业只需要开发升级换代产品就可以获取丰厚利润。我们得到的不再是全新的软件,而只是某个软件的第几个版本而已。
五、即使设置专利,其有效期也不应该太长
记者:我们知道,一谈到知识产权,就肯定会涉及到与之相关的法律诉讼。中国的一家通讯企业华为和思科的一个诉讼官司已经结束,华为取得了胜利。同时,中国和日本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也很严重。您对中国的企业在这方面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博俊:首先,和我上面所说的一样,中国企业与其他国家企业在就知识产权问题进行磋商的时候,应该强调中国有极大的市场,因此以较低的价格同样能获得很高的利润。即使设置专利,其有效期也不应该太长。不管怎样,现在有一些人采用的盗版牟利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我知道,中国在加入WTO所经历的谈判中,知识产权这一块可能是最困难的。正如较高关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弱势行业一样,专利是为了保护发明者的积极性。但无论什么样的规定都应该有个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