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一些人的所谓“过分”,所谓“矫枉过正”,所谓“未免太不成话”。这派议论貌似有理,其实也是错的。……质言之,每个农村都必须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非如此决不能镇压农村反革命派的活动,决不能打倒绅权。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年3月),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16—17页。
“矫枉过正”出自汉班固《汉书·诸侯王表》的序言:“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而藩国大者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可谓矫枉过正矣。”这里的“矫枉过正”是指在纠正错误时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含有过分、过度的意思。
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引用了“矫枉过正”,并赋予这一典故崭新的时代内容。他在列举了农民运动的革命行为和改良派及革命队伍内机会主义者用“矫枉过正”来拘束农民运动的表现后,通过精辟的论证,阐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对待农民革命的观点,创新地提出了许多关于农民革命运动的纲领性理论。从具体到一般,从事实到理论,严厉地批驳了所谓农会活动过分的论调,深刻地指明了“过分”论的实质是“阻碍农民运动的兴起,其结果破坏了革命”,目的是为了维护特权阶级的利益。在这里,毛泽东用“矫枉过正”把农民革命运动中受到的责难、攻击充分表现了出来。他针对这一议论,指出了农民革命行动“矫枉过正”的原由,肯定其合理性、必要性。他在详细分析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点后指出,只有推翻地主阶级的统治,才能摧毁中国的专制政治制度,打倒帝国主义势力和封建军阀,“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发动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来一个翻天覆地的大革命。中国民主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农民是乡村中与封建势力直接对立的民主势力,目前迅猛发展的农民运动,正是为了完成他们打倒封建势力的历史使命。在这一分析的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的论断,意即要终结旧的封建秩序,必须用群众的革命方法,而不是什么改良的、修正的方法。这是对“矫枉过正”这一典故的发展和完善,从而赋予“矫枉过正”以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