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遇到一位多年前的朋友,我们之间的再次相见,隔绝了5年光阴,和半个地球。当年我崇拜他画画的才华,当年引以为最好的朋友相待,当年我们彻夜的扯谈理想,当年他背判了我们的友谊……而这些当年的恩怨,今天已经不再有一点情感的波澜,我只觉得无话可谈;而在这十年之后,当他在异国他乡结结巴巴地再次开始吹牛,我顿时感到厌倦,这么多年了,他还是一点也没变,应付世道的手段,仍是如此。
这青年如旧的豪言壮语,在今天早已失去了曾经给我的鼓动力量,只觉得虚伪,可笑。我始终是个任性而为的人,他却始终不是。当时那些用以标榜的豪言壮语,我天真任性地去实践了,并始终如是坚持至今,他却始终没有。当年不明白的,今天已经太过明白。强大的可悲在于,神话越来越少,当看到金装菩萨露出泥巴的背面,就会失去无私崇拜的畅快。
另外一位老朋友的变化也蛮大。这当年一起画漫画的女孩,当初瘦弱扎马尾的小姑娘、第一次见面我居高临下地用香烟喷她,看她清纯皱眉的小样。今天这姑娘已经结婚了,烟不离手,大声的笑话我看起来变矮了。矮到她也可以用烟喷我。今天的她,披肩的卷发,连衣裙换成黑夹克紧身裤,犹如我们早年共同的的偶像,当年那些英伦美国的摇滚明星。今天的她,说话奇快,声音明亮,有无数的意见要表达,有无数的生活历练要告诉我。在伦敦的几个晚上,我们牺牲了休息的时间用来喝酒和闲聊。都是大陆的漫画家,在英国混的,和混在中国的男男女女。我有一种感觉,这里酒醉的人们都是有些许郁闷的,画画习武的某国内名家,这个刚长大的华裔女孩,当然还有我,每次喝到最后,最健谈那位最先喝醉,我醉醺醺想走,却被揪住衣领丢回沙发。然后继续喝,喝到我们都不说话了。而在场另外一位过于年轻的留学生姑娘,恍若当年的我,用无知的大眼睛,一会看看这个,一会看看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