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不同文明的最初接触,往往充满了误会。由于缺乏足够的了解,不是出于恐惧和敌意把对方妖魔化,就是出于仰慕和敬畏把对方偶像化。这样就在人们的脑海中形成了既包含事实也包含想象的“他者”形象。其实说到底,妖魔化和偶像化的倾向在以后相当长时间里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只不过开始阶段容易趋向极端而已。美国人关于中国的印象,情况也不例外。
由于美国的传教士、商人和外交官来华相比欧洲各国要来得晚,他们对中国的熟悉程度显得滞后和不足。这种状况进入19世纪后,通过一种特殊的中介发生了改变,那就是大批来到美国的华工。他们以自己的聪明才力及艰苦卓绝的作风,为美国西部大开发作出了显著贡献。美国人由此真切地见识到了中国人,两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开辟了新的一页。
然而,隔膜、歧视、偏见和别有用心,阻碍了不同族群之间的文化交流和融合。当中国移民浪潮卷入美国,基本上由欧洲裔组成的美国人,突然面对一个全新的文化现实。历史背景、肤色和文明教养的巨大差异在两个民族中间划下了一道鸿沟;加上彼此利害的冲突和统治阶层的挑拨,在美国本土开始的面对面的遭遇,并不令人愉快;这也反映在一些美国作家的作品中。他们借此获得了直接注视中国的生动具体的机会,却未必真正懂得中国人;然而也有的作家和作品,出于人道的同情,试着理解黄皮肤的中国苦力,怀着满腔义愤替他们鸣不平。正是这种人道的同情,在化解民族隔阂和冲突方面铺设了最初的隧道。斗转星移,时世变幻,进入20世纪后,情况有了进一步好转,隔阂的冰原融化和缩小了,但偏见造成的距离仍在。
1.诡秘伤心的异教徒:哈特初窥中国人
最初看到有人称布勒特·哈特(Bret Harte1836—1902)是“美国小说中的哥伦布”,可能不大好理解。其实,这是因为哈特就像哥伦布发现了美洲新大陆一样,在19世纪中期的文学世界里发现了在美国的中国人。不管离开真实情况有多远,他是最早描写中国移民的美国作家,成了这个时期通过文学作品表现中国形象的一个先驱。
哈特在美国文学史上属于“乡土文学”作家,这一派作家,在美国取得政治上的独立后,努力实现文学创作上也摆脱依附原宗主国英国的理想,体现美国文学自身的特征,故而着重反映美国本乡本土的人物风情。哈特是把有关中国人的文学创作当做自己“乡土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因为在1849年以后的20年间,到达美国的中国人绝大部分都居住、工作在美国的西部加利福尼亚州,这成为美国西部的一大特色。哈特在反映美国西部的社会风貌时,中国人便成为他相关作品的重要对象。从总体上看,他把中国人当做神秘的“他者”来刻画,这其中明显有缺乏了解而造成的陌生感和好奇心,也表现出优越感和某种偏见。这乃是一个民族在遭遇另一个有着截然不同的文明传统的民族时不可避免的初始状况。
所谓的“老实话”
布勒特·哈特1836年生于纽约州奥尔巴尼市。小时候由于身体不好,不善户外活动,在身为小学教师的父亲培养和鼓励下,他很早就广泛阅读了父亲的藏书,养成了对文学的爱好,也表现出足够的天赋,11岁那年就写出了第一首诗,并发表在《纽约星期日早报》上。1854年在淘金热潮中,哈特来到了加利福尼亚,从事过各种职业。1860年定居旧金山,兼做印刷商和记者,通过为《黄金时代》和《加利福尼亚》两份杂志写稿和发表诗歌和短篇小说,成为当地杰出的文学人物。这期间的作品,笔调戏谑模仿一些名家,内容主要描写西班牙裔的加利福尼亚人的生活和淘金热中的冒险经历,也包括当地民歌体的诗歌作品。此后他担任一份新创刊的杂志《横贯大陆月刊》(Overland Monthly)的编辑,并在此刊物发表他富于地方色彩的作品。1870年,因短篇故事集《咆哮营的幸运儿》问世,哈特名声大噪,成为从西海岸到东海岸都知名的大作家。但他不懂得珍惜自己的荣誉,也可能是江郎才尽,在当年成为著名的《大西洋月刊》的签约作家后,一年时间内仅以平庸的作品敷衍塞责,随即名声扫地。以后他尽管仍为杂志写稿,也屡屡将发表的作品结集出版,但再也没有重现前期的辉煌。1878年他被任命为美国驻普鲁士的克雷费尔德市的外交官,两年以后又被调往苏格兰的格拉斯哥,任职五年。最终因英国的编辑们对他写的加利福尼亚故事更愿意采纳,他在伦敦定居下来,直至走完他最后几年的笔墨生涯。
哈特的一生颇有点坎坷,又有些幸运。坎坷的是他总是手头拮据,为贫穷、疾病所困扰,这多少影响到他的创作,无法从容经营,颇多肖似模拟之篇,有急功近利之嫌,终究导致了他从成就的顶峰的急速跌落;幸运的是他成名较早,地方特色鲜明的短篇作品吸引过千千万万的读者,包括马克·吐温那样杰出的作家,对他也有相当不错的评价。他的作品,展现出美国西部新鲜的风貌,有如旷野上夹带着沙尘的风,清冽而粗糙。在他笔下,那些粗鲁而又不无激情的矿工、不体面而又有足够忠诚的伙伴、恶毒而又豪侠气概的赌棍、贞烈而又温柔的乡村女教师、放荡而又多情的妓女,无一不体现着美国西部那块处女地上人们的淳朴、善良和粗犷,尽管他们身上也带着种种缺点,却充满蓬勃向上的朝气和开拓精神。尤其让我们感兴趣的,是他让来自太平洋彼岸的中国人,首次笼罩着神秘的氛围,出现在他创造的那个历历如绘的乡土小天地里,出现在美国人的目光里。
应该说美国对中国的了解是相当不够的。18世纪西欧各国的启蒙思想家就已通过他们的传教士的报导了解到中国,并对中国文明赞颂备至,将它作为鞭挞中世纪文明残余的“巨杖”了,但此时美国对中国的直接知识却只限于:中国就是那个为1773年波士顿茶会提供茶叶的国家。19世纪40至50年代起,情况有了变化。首先是移民热潮。此时正当美国向西部大扩张,劳动力的迫切需要促进了移民涌入,特别由于大中西铁路和太平洋铁路的建设,及加利福尼亚州发现金矿,更吸引了来自各国的外来劳动力。外国劳工移入美国的人数逐年增加,来自中国的贫苦劳众也加入其中。华工在漂洋过海的路程上就历尽风险,踏上美国海岸后,更被投入到社会最底层,受尽压迫和剥削。这些华工虽没有文化,只能出卖自己体力,但他们身上流淌着中华民族的血脉,那种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的精神,使他们在筑路、采矿、开荒等领域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潜能。美国人对中国人有了面对面的认识,另一原因是政治性的。19世纪中期,美国对华外交奉行门户开放政策,尾随于帝国主义列强之后介入了中国事务,两国的各方面交往增加了,对中国的兴趣也与日俱增。
正由于上述原因,这时期有关中国的书籍日益成为美国文化圈中的热门读物。例如有人就开始将欧洲汉学家翻译的中国诗歌译成英文介绍到美国来,经过层层转译,原汁原味的中国情怀已丧失殆尽,但充满另一种雅致精美的异国情调。在这些译诗中的中国形象是抽象的,浮泛着古典主义的优雅色泽。一些诗人写的中国题材的篇章,也回响着空泛的理想化的旋律。如斯托达德(Richard H.Stoddard,1825—1903)《夏诗集》(Songs of Summer,1857)的一些诗作,就是典型的例子。这是另一层次的情况。与之成为强烈对比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中国形象。当时进人美国西部并逐渐向中部、东部迁移的中国劳工移民,在另一方面给美国人留下了“不文明”的印象,虽然诚实、勤劳,却又狡黯、迷信,他们带来的妓院和鸦片馆,成了新兴起的“唐人街”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此,这时期不少中国题材的通俗诗文是拿中国人开玩笑的所谓幽默作品,刊印于当时的地方报刊,包括相当数量的专门侮辱中国移民,发泄种族主义情绪,以博白人一笑的打油诗,这成为美国俗文学的一个特殊景观,但这类诗文浅率粗鄙,基本上无文学价值可言。
哈特的创作多少追随着这一时尚,但他侥幸取得了更大轰动。1870年9月,哈特几乎是随意地把用方言写的一首题目叫《诚恳的詹姆斯的老实话》(Plain Language from Truthful James)的幽默歌谣体诗歌刊登在《横贯大陆月刊》上作补白,不料问世后“它像一串鞭炮那样,当着公众的面爆炸开来,在美国各地使人们捧腹大笑。它被无数份报刊转载,被张贴在理发店的橱窗上,并且被记在人们的心头。”哈特一下子成了全美国妇孺皆知的有名人物。这首诗然后以《异教徒中国佬》(The Heathen Chinese)之名广为人知。
幽默诗《诚恳的詹姆斯的老实话》通过西部冒险者詹姆斯的自述,写赌徒们之间的较量,但通常也是赌场豪杰的西部英雄的位置让中国苦力阿新占据了。流浪汉詹姆斯和比尔·奈依邀阿新赌钱,阿新说他不会打牌,但最终还是被强拉入局,于是赌徒间展开了一场智力上的争斗,结果阿新占了上风。其间,惯赌比尔·奈依在衣袖里暗藏了王牌,不料阿新手中的王牌比他还多,自然,两个白人全输了。詹姆斯叙述说:
然后,我抬头可奈依,
而他两眼朝我直瞪。
他站起来,叹一口气
说道:“这难道是真的?
中国残劳工毁了我们。”
于是他扑向异教徒中国佬。
此后的各种事件状态
我袖手旁观决不参与。
整个地板飞满纸牌,
像河滨满地是树叶——
都是阿新藏起来的牌,
来玩这“他不会的游戏”。
阿新的中国外套袖子长,藏牌多,指甲长,手法灵活,詹姆斯叹道:
各种阴险古怪的方式
各种愚蠢的把戏诡计,
异教徒中国佬真是特别。
这首诗一出,不仅反响强烈,而且群起效尤,对那些侮辱嘲弄华工的打油诗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哈特始料未及的。中国苦力阿新比起狡猾卑劣的西部白人冒险家们更狡狯一等,哈特的这一描写似乎有种族歧视的嫌疑,但其实并没有如此严重。在美国西部新开拓的土地上,鱼龙混杂,各式人等都有,“异教徒”算不上是什么贬义词。在这里竞争激烈,优胜劣败,手段的卑鄙往往是谋取生存的必要手段,耍点小诡计也无伤大雅,当时的道德标准并不像后来想象的那么严峻。但另一方面,无可回避,诗中赌局的胜败转换,流露出一种下意识的忧患,唯恐另一个外来的陌生民族靠智慧争胜,夺去了美国人的优越地位。当然这种优越地位暂时还无大妨碍,所以不妨以幽默嘲讽对待之。正因为如此,哈特笔下的中国人往往是另一类难以沟通的生物,讲一口洋径洪英语,其表面的木讷掩盖着内在的邪恶和诡计多端的精明,聪明和邪恶结合成一体,使美国人防不胜防,也让他们感觉不屑。于是,中国人擅长的聪明智慧就带上了妖魔的色彩,就像阿新的牌技纯粹不可思议一样。由此“异教徒”不单代表信仰的不同,也标志着善恶的分野。哈特诗中这些描写,正好迎合了当时美国人和西方人的普遍隐忧和感受,说出了大多数人的“老实话”。这是《异教徒中国佬》得以在美国甚至西欧广泛流传的根本缘由。
从此,中国人和“异教徒”(heathen)的称号牢牢挂上了钩。“异教徒”原来是基督徒对非基督徒的称谓,但从此成了“习惯以轻蔑和厌恶的口气来谈论中国人”的美国人对中国移民的称谓。当时对中国劳工还有个人人适用的蔑称“中国佬约翰”(John Chinaman),文学史家认为其源也出自哈特。至少,说哈特是靠写中国移民发迹的,是一点不过分的,因为他大获成功的短篇故事集《咆哮营的幸运儿》也是在1870年问世的。很难想象,没有《异教徒中国佬》一诗的家喻户晓,会有后一本书的普遍好评。
或许第一次成功令人难忘,以后哈特的创作中再次出现了阿新的诡秘形象,那是在1877年他和马克·吐温合写的剧本《阿新》中。
阿新(Ah Sin)的英文字面义是“噢,罪孽”,显然作品的主人公不是一个正面形象,而是一个集中国移民邪恶、诡计多端之大成的化身。他贫困潦倒,却喜欢喝酒,偷窃是家常便饭;他干骗人的勾当,尤其精通赌博,是一个超一流的赌徒;他爱贪小便宜,有时显得很愚蠢、可怜,但有时又显得十分机灵;他很会见风使舵,其善良常常被邪恶的行为遮掩,不过他仍不乏正义感;虽然他最后为了保护自己背叛了贿赂他的勃洛特里克,回归正义,但这并不意味着从道德上对他的肯定,不过是对他诡计多端的精明的赞叹。剧本中,阿新像所有的西部骑士,透着一种冷漠的神秘感,他的不露声色、冷眼旁观和突然暴发式的举动,叫人觉得深不可测,缭绕着一股妖气;而他出人意料地对人开枪威胁和挥舞带血的皮夹克,则表现了魔鬼的狰狞。剧终时,他找回失踪的布朗凯特,一起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又摇身一变,由一个邪恶之辈成了接受众人欢呼的英雄。就这样,阿新作为一个智力超群的神秘“他者”,戴着多种面具站在舞台上。
阿新的多重角色,颇像中国传统戏曲的“变脸术”,让观众眼花缭乱,一会儿红脸,一会儿白脸,一会儿黑脸,一会儿花脸,说变就变,变化多端,使人难以分辨他的本来面目。这中间难免有哈特相当多的主观想象的成分,有意夸大中国人的不可捉摸。这导致剧本主人公的形象塑造,沦为某种程度的概念化和公式化,影响了哈特在更高艺术层次上对中国人形象的开掘和把握。好奇心、困惑感、了解欲,想当然地夹杂在一起,充溢在剧作中。但这并没有妨碍哈特对于西方文化背景下东方文化挣扎生存的艰难的体验和领悟,因此他能够跳出“白人优越论”的狭隘视界,将陌生的华工描绘成智力上超出白人,多少带有英雄气概的形象。虽然剧本未能及时出版和正式公演,但它的写作在当时的美国,在哈特本人参与其中的反华排华的妖魔化浪潮中,不能不说是一个亮点。
菩萨像和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