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成名,这个想法折磨得我夜不能寐,食不知味。
遥想成名后、出入坐宝马,行走有保镖,天天下馆子,顿顿有肉吃。暗地里也似皇帝一般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走到哪里都有人打着荧光棒撵着我的屁股,高呼我的名字。报纸上天天有我的照片,电视里时时有我的光辉形象。人们嘴上挂的是我平日里的闲闻野趣……这神仙般的生活,促使我发疯似的想成名。
要想成名,有很多条路可走。比如说为了成名可以去写作,不过写作需要下苦功夫读书,再说这年月“作家”二字不值钱;比如说为了成名可以去参加全球选美,但选美多半倾向于女人。男人选美成名的几率太小,再说了,我的长相在没有整容之前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还比如说为了成名可以去经商,像李嘉诚一样名誉四海,钱遍五洲;可恨的是本人不谙商道,连倒个毛卖个蒜都赔钱,还能指望做什么大买卖。
思来想去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踢球;一是唱歌。踢球我是有优势的。我人瘦,精练。可练了段时间足球后、村里人的风言风语就让我有些受不了了。他们说,看他(指我)那两条罗圈腿,打老婆都撵不上,还骚情着踢啥球!听了村里人的一席话、我忿忿然与足球作别,继而专攻唱歌。正好,镇里举办卡拉OK大奖赛,我报名参加了。结果我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回村后、村主任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小伙子别泄气,机会总会有的。等有一天世界上的乌鸦都死光了,你的声音就是“绝世珍声”,到那时你就是能人。别人要想听你一展歌喉是非付钱不可的,而且还要看你乐不乐意。村主任的肺腑之言让我悲痛欲绝,我想我是等不到乌鸦灭绝的那一天了。
一个灵妙的想法在某个黑沉沉的夜晚星光般闪现在我为成名而痛苦思索的大脑里。听说我们县里近日要举办一次大型活动,那天要来很多重量级的人物,各新闻媒体的记者,十里八村的人都要赶来看热闹。我决定抓住这次千载难逢的机遇,乘势而上,一举成名。
活动开始的那天,场面之宏大让我异常兴奋。尤其是我最想要的“人多”这个效果出来了。
在活动即将开始前的3分钟,我为成名做出了让人们意想不到的举动。我脱掉了我身上穿的所有衣服,脱得一丝不挂。然后我大声地喊,我是某某某!我是某某某!效果出奇的好,随着我的喊声,人群中的呼喊声、尖叫声、哄笑声此起彼伏。我兴奋了,我兴奋得忘了我是谁,我只是一个劲地喊,我是——!我是——!可好景不长,警察在我表演还没有结束时,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毯子将我裹了起来。
接下来的事我不说大家也能想到。我先是被带到了精神病院,随后辗转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我突然有所顿悟。为了成名我失去了我身上最可贵的东西,那个东西叫尊严。没了尊严,我没了活下去的勇气,如今连死的勇气也没有了。
接下来我开始认真思考,思考什么是生活,我以后该怎样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