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
中国绘画艺术历史悠久,最早遗迹可上溯到远古的岩画和繁荣于新石器时代彩陶器上的装饰纹样。古代的先民们创造出具有鲜明民族风格的丰富多彩的形式手法,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绘画。春秋战国时期的绘画取得全面长足的进步,用作冠冕车服、墙壁、各类器皿和工艺品的装饰图案。
商代绘画庄严神秘,西周趋于典雅古朴,春秋以后绘画内容逐渐更多地反映社会生活,形象更趋活泼生动。绘画的题材既有传统的自然纹样和神话传说,也有现实生活的各种图景。绘画的工具主要有笔、墨和绢,这表明以线条为主要造型手段的中国传统绘画,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据文献记载,“宋人善画”,宋国有专为宫廷服务的画家,可以看作是北方绘画艺术的代表。南方楚国的绘画也相当发达,形成飞扬流动、细腻瑰玮的艺术特色。
随着绘画艺术的发展,关于绘画的理论也日益成熟。其中尤以孔子的“绘事后素”论和韩非子的写实论为代表。“绘事后素”的含义,现难以明确界定,争论颇多。韩非子的观点是很鲜明的,他说鬼魅易画,犬马难绘,认为写实比虚拟难得多,由此倾向于提倡写实的创作方法,对中国绘画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现存的春秋战国时代的绘画主要有4种:岩画、帛画、漆画和铜器画。岩画是指刻画在岩石表面的图纹。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并记录岩画的国家。岩画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传授知识、表达宗教情感、寄托美好的生活理想和娱乐活动场面。
帛画是不依附于工艺品和建筑物的独立的主题性绘画。它出现于战国中期以后,是最早的完整绘画资料。现存的帛画均是楚汉随葬的丝织品,可以归为楚文化的范畴。
漆画是附属于漆器上的装饰图案。许多漆画的题材内容和工艺技巧,正好可以反映春秋战国时代的绘画情况,是珍贵的文物史料。漆器大致能分为两类,即丧器和日用器皿。前者所附的漆画多与巫术有关,表现出浓厚的神秘色彩。后者所附的漆画内容则多与社会生活相关,可以看作是古代生活的风俗画。春秋战国时期的漆画继承“禹作祭器,墨染其外,朱画其内”的传统,以朱、黑色为基调,辅以其他多种色彩,显得斑斓繁丽、变化丰富。
春秋战国的青铜器艺术在工艺美术的各门类中居于主导地位。青铜器种类主要有酒器、炊食器、乐器和兵器。其中许多青铜器是礼器,包含宗教和政治意义。为使这些青铜器更加华丽,当时的工匠铸造时想方设法形成器表花纹,还利用金银等贵金属来装饰和嵌错器物,形成铜器画。铜器画主要分为镶嵌画和锥刻画,这取决于制作的工艺。铜器画的题材涉及到建筑、车马、人物、鸟兽、战争、狩猎、宴饮各方面,生动地再现当时生产生活和政治活动的真实面貌。
■音乐
从西周起乐舞已经较为发达,它与礼互为补充,宣扬教化,维系社会秩序,形成所谓的礼乐制度。礼乐制度严格规定等级,伴随礼的乐舞基本是雅乐。民间乐舞难登大雅之堂。但这种制度规范森严,束缚乐舞的自由发展。春秋以后,周王室衰微,群雄割据,诸侯王早已把效忠周王室的伦常观念置之脑后,这种制度逐渐衰落,出现“礼崩乐坏”的局面。同时随着春秋文化的整体下移,世俗的民间乐舞开始占据历史舞台,这就是以“郑卫之音”为代表的新乐。《礼记·乐记》载,魏文侯听雅乐就容易瞌睡,听郑、卫的新乐就不感疲倦。子夏(孔子弟子,魏文侯之师)虽斥责新乐是“淫于色而害于德”,但古乐渐趋没落已是不争的事实。齐宣王也曾对孟子说喜欢的是世俗音乐。先秦文献关于新乐的记载,多是贬责。例如子夏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骜辟骄志。”但通过这些描述可以推断,新乐是热情奔放的真性流露。在那个思想解放的时代,它更能表述人民的心声。
据考古发掘和文献记载,周代乐器有近70种。《周礼·太师》按乐器的原料将其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8类,即所谓“八音法”。名称有钟、鼓、琴、瑟、箫、竽等。《周礼·考工记》也已有制造乐器的记录。这是乐器学走向成熟的标志。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早期乐器,共记124件:编钟65件(含钟1件)、编磬32件、鼓4件、瑟12件、琴2件、笙5件、排箫2件、横吹竹笛2件,可以说是个地下乐器陈列室。由于古乐音律失传已久,难以深入探讨,这批乐器对研究先秦传统乐律学具有重要意义。
从传世的青铜器分析,中国古代宫商齐奏、八音克谐的音乐体系,应形成于西周,至春秋战国有所发展。十二律(又称十二律吕或律吕)形成于何时,尚无法明确界定。周景王(前544~前520)的乐师伶鸠在回答他的询问时提到十二律的名称是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同时提到宫、角、羽,指出“大不过宫,细不过羽”,虽未直接说出商、徵,但也表明五音(五声)的体系已经形成。后来加上变宫、变徵合称七阶。《左传》鲁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季札曾用“五声和”来评论“颂”,时为公元前544年。
最早的乐律计算法见于《管子·地员篇》中的“三分损益法”,即将主音律的弦(或管)长三等分,取其两份(全管长的2/3,为损一),或增加一份(全管长的4/3,为益一),依次确定十二律中其他各律的方法。古人最初用竹管定律,后来发现管律过于粗糙,就改用精密的丝弦。这种以管弦长度为准的方法,最迟应产生在春秋时代。它与欧洲当时以频率为准的“五度相生法”是成倒数关系的。十二平均律是中国古代音乐家对音乐声学作出的重大贡献。
前文已提到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音域宽广,音列充实,音色优美。每件钟均有呈三度音程的两个乐音,可以分别击发而互不干扰,也可同时击发构成悦耳的和声,证实中国古编钟每钟双音的规律。全套编钟具有深沉浑厚的低音、圆润淳朴的中音和清脆明快的高音。总音域跨五个八度,中心音域内十二半音齐备,而全部音域中的基本骨干音则是五声、六声和七声的音阶结构,可以旋宫转调。钟上铭文数千字,记述曾国与楚、晋、齐、申、周等国的律名对应关系,以便演奏各地的乐曲。曾侯乙编钟是中国先秦音乐文化取得高度成就的文物见证。
春秋战国时期,围绕乐存在的必要性和社会功能,各家分别发表见解,音乐理论空前活跃。总体上看,儒家孔子、荀子、公孙尼重功利、重情理,道家老子、庄子重艺术、重精神。其中孔子和荀子的音乐思想对后世影响最大。孔子整理过《诗经》,具备音乐实践经验和修养。他认为礼和乐都是维护统治秩序的工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荀子的音乐思想,集中体现在《荀子·乐论》中。荀子认为人们需要音乐,此为“人情所不免”,但要防止音乐陷入邪乱。他反对民间音乐,要求把音乐的社会功能提高到政治功能,“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荀子把礼、乐都作为专政的工具,显示出法家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