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9226300000021

第21章 私了=化了(8)

利辛县公、检、法百思不得其解--怎么明明是诈骗分子,在益阳市人民法院倒成了被保护的对像?害人者瞬间成了受害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利辛县政法委责成专案组携卷向省政法委汇报,以求得支持。

安徽省政法委听完汇报,深感问题严重,专函请省高院予以配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慎重研究,于1993年8月12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93)第208号专函,请求湖南省高级法院对此案予以过问。

同是人民法院,对同一桩案子,利辛方认定:诈骗无疑;益阳方认定:决非诈骗。

--两地遵循的难道不是同一个法律?

安徽省利辛县公、检、法认定鲁光明等人诈骗,有着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三无"说成全国"三最",不是诈骗是什么?

益阳市振益饲料厂的厂址,工商注册是资江西路临兴街23号。经查询并经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资江西路临兴街23号没有振益饲料厂":

鲁光明等广为散发的彩色宣传广告上,说厂址在五一东路184号。经查证,该处并无饲料厂的生产厂房及设备,仅有一个100平方米的振益饲料厂办事处;

彩色广告封面上,上半部是一幅美丽的雕塑群风景,振益饲料厂的厂名,就印在这幅风景图上,殊不知,此风景及三只鹿雕塑,是盗用该市裴亭公园的风景:

工商注册说注册资金38万元,经查证合同登记账号:工商银行城内分理处62305账号,账上仅100余元存款。

这个一无厂房、二无设备、三无资金的所谓工厂,竞在广告宣传上吹嘘说"1988年进口澳大利亚先进设备,电子计算机控制生产程序,全国加工行业中设备工艺最先进,技术力量最雄厚,检测手段最齐全……"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鲁光明等人明知自己没有履约能力,却用欺骗性的宣传等手段,故意虚构事实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显已构成诈骗罪。

因此,利辛县政法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第2条第一、第二款之规定,及《刑法》第152条之规定,决定对鲁光明等人予以逮捕。

利辛县公检法正在紧锣密鼓地行动;益阳市法院受理的这起民事案件也在紧张办理,并于1993年7月8日作出判处孙集粮站赔偿"违约金"的判决。

益阳市法院判决的根据是什么?益阳市法院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振益饲料厂和孙集粮站签订购货合同后,又和益阳县天成垸面粉厂签订了一份同标的、同数量、同质量、同交货时间的供货合同。振益饲料厂收到孙集粮站62.1吨小麦后通知天成垸面粉厂付款后提货。该面粉厂不同意先付款并对小麦质量提出异议,理由是"该小麦质量差,不完善粒杂质严重超标。"

1993年4月1日,天成垸面粉厂起诉振益饲料厂未全面履行合同,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振益饲料厂辩称:未全面履行合同的原因是孙集粮站未向他们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应由第三者负责。益阳市法院以此将孙集粮站作为第三者,传唤其到庭参加诉讼,并作出判决:振益饲料厂偿付天成垸面粉厂违约金20.52万元;孙集粮站偿付振益饲料厂违约金8.85万元,另付案件受理费一万元。

孙集粮站大呼冤枉--

法院对孙集粮站追究的是供货数量、质量、时间,追究得有无道理?孙集粮站拿出了他们和振益饲料厂签订的合同原文:

交售时间:1993年3月-4月交清。

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货双包到长沙北站,验件验质,抽包验斤,站台交货。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后10天内结清货款,不得拖欠。

孙集粮站辩称:从时间和数量上看,截止日应为1993年4月30日,未到合同期限,无从谈到违约;从质量上说,是振益饲料厂去两人到发货地验过质量以后发的货;再说,合同明明白白地写着,货到长沙北站验件验质,站台交货。而振益饲料厂未经孙集粮站同意,单方面验收后,便取走货物--这说明发货、收货他们均作了合格验收,再单方面提出质量异议,单方送检是无效的。

超经营范围、超经营能力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安徽省一位法学权威说得更明白,振益饲料厂和孙集粮站签的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直接责任者振益饲料厂应负全部责任。这位法学权威认定为无效合同的理由有二:

一、益阳市工商局给振益饲料厂核发的工商执照,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写得很清楚,经营方式:制造、销售;经营范围:主营混合饲料、配合饲料、蛋白质饲料;兼营组织供应本厂所需原辅材料。振益饲料厂倒买倒卖,超出了他们的经营范围,因此,他们所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二、振益饲料厂的工商登记,注册资金为38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8万元,而他们和孙集粮站签订的合同,总价值高迭103.7万元,并且货到10日内付清货款--这大大超出了他们的经营能力。超经营能力的合同,也应视为无效合同。签订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对于两地执法机关认识上的巨大差距,利辛专案组于5月20日再赴长沙,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了反映。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兄弟省基层公检法机关的反映,极为重视。副院长王松明当即指示执行庭,立即过问此案。5月25日,双方办案人员携卷,共同参加了王松明副院长主持召开的协调会。王副院长和执行庭的负责人听取了双方的汇报,王副院长作了具体指示。利辛方根据协调会议的精神,加紧侦破,并于6月25日发出逮捕令;而益阳市法院等了40多天后,也于7月8日开庭,缺席判决受害单位孙集粮站作巨额赔款。

这便出现了一对明显矛盾!

法律难道保护犯罪!空间给两地执法机关开了个大玩笑。--记者赴湖南实地采访的调查报告

这起案子,双方执法机关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下一步将如何结局?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一名记者专程赴湖南,先后走访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益阳市委、市人大、市法院……请看记者的实地调查报告--

益阳市法院的解释和说明:关于诈骗问题:

益阳市法院说,安徽方认为"三无"就是诈骗。这当然很有道理;而我们认为还要作更灵活的分析:鲁光明和利辛共签订107.6万元的合同,执行中他曾发电报让17万元的"玉米暂不发",这说明他无诈骗企图--如果诈骗,骗来的应该是越多越好;另外,诈骗者骗来赃物之后,第一重要的是立即处理掉--或转移,或高价买低价卖,而鲁光明未处理。利辛方来搜查时,这批财产还一点没动地放在鲁光明的仓库里;鲁光明的行为,也不太符合诈骗的特征。

关于无效合同问题:

按照以往的法律规定,超经营范围的合同确实应该视为无效合同。但随着改革的步步深入,一些法律条文已相对滞后。最近,最高人民法院(9938)号文件,传达了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该文件第三条说:一般地超范围经营、违反经营方式等,而不是违反专营、专卖及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因此确认合同。安徽方认为,会议精神与法律条文有抵触时,应以法律条文为准,而会议精神只能作参考依据。湖南方则认为,最高法院的通知,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根据改革开放的新情况确定的办案标准,有着权威的指导性;同时,湖南省高院一再强调,按最高法院的最新精神定案,不墨守滞后的法律条文。关于"三无"问题:

尽管振益饲料厂名不符实,但它毕竟有个经济实体--门市部在从事着经营活动:关于签订合同的账号无资金问题,益阳方认为,这不能作为无履约能力的证据:因为根据办案实践,湖南目前90%以上的企业,都存在着账外账现象,如果以此作为确定无效合同的证据,那么,绝大部分合同都要定为无效合同;这样,合同纠纷案子也就无法办了--这些,都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情况;再说,振益饲料厂3、4月汇出去的款就有30多万元,这就说明他有履约能力。关于质量问题:

农副产品质量,分外在质量和内在质量两种,一般性的肉眼验收,看的都是外在质量;而内在质量,须经过仪器方能查准。因此,国务院1984年发布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8条规定"验收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可视为默认"。农副产品规定的异议期限为10天,因此,鲁光明收货后10天内提出的异议应视为有效。根据办案规则,鲁光明拿出了质量不合格的鉴定书,而利辛方没有出其相反的证据,法院只能认总之,益阳市法院的解释和说明,也是很有道理。那么,究竟怎样解决两地执法机关的巨大分歧?

记者来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指示:益阳市法院的判决中止执行湖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松明,是位干脆利索之人,对法律又相当精通,听完记者的介绍,他当即作出三条指示:

1.益阳市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中止执行;

2.62.1吨小麦变卖的价款暂存益阳法院,如果安徽方认定被告构成犯罪,即按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将款如数交给安徽;

3.双方办案人员要互相协作。

王副院长的指示,亮出了高姿态:既照顾了两省法院的关系--明确让路;又符合"先刑后民"的办案原则。利辛方,益阳方,均无话可说--谁都不能不服气!

指示虽好,但执行起来却遇到了大难题--记者费心机。笑了四方人先说利辛方:他们发出逮捕令之后,已两赴益阳抓人,均未获;再来两次能否抓到,亦很难说。一趟趟地跑,一趟趟地扑空,人力、财力、精力,怎能耗得起?这种对峙,何时是尽头?还有,如果刑事案撤案,益阳方就要继续执行民事判决--就要利辛拿出10多万元的赔偿金和受案费--逾期不拿可能就要逮人!下一步如何是好?利辛方进退两难。

再说鲁光明等人,利辛方的逮捕令早已发出,他们天天如惊弓之鸟,尽管他们死也不承认是诈骗,但毕竟"达摩克利斯剑"在头顶悬着!这种胆战心惊的日子难熬着哩!

其次说天成垸面粉厂,判决中止执行,意味着赔偿金一分拿不到;如果诈骗罪构成,他们的损失款将"打了水漂"。

最后说益阳法院,记者是带着写好的一篇揭露稿赴湖南采访、核实的,如果稿件发出,对他们将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起码要到处汇报、解释、说明,这将不是他们乐意干的事。

记者经过仔细分析,发现僵持对四方都不利。四家都有个共同愿望,尽早结束这场对峙!于是,记者出面,协调四方。在益阳市法院的积极努力下,四方--连同记者五方坐在一起,达成一纸圆满协议:益阳市法院(93)第221号判决书终止执行;补偿天城垸面粉厂4.5万元,其中振益饲料厂出3.3万元,利辛孙集粮站出1.2万元;利辛方刑案撤销;益阳市法院1.61万元受案费等免收。

当天下午,利辛方顺利取走73.3万元价款。

四方均皆大欢

【点评】

(作者:王海东)

同一个法律,同一件事,仅仅因为不同的地方来处理,竟然有两种不同的结果。这是地方保护主义从中作祟。地方保护主义由来已久,也许不足为奇。令人惊讶的是,协调两地执法机关冲突关系,省政法委不管用,省高院不管用,一名普通记者却管用。因为他的方法很简单:私了!私了的结果是皆大欢喜,连执法机关也很乐意。但是,本该依法解决的事,法院却解决不了,岂不是让人觉得法律太无奈?

"压了"不同于"忍了"。"压了",一般得有个第三者,集调解人、监证人、公证人于一身,不用说,这个"第三者"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一定的权威--能拍板、能结案。

"压了"在宗族之间是经常发生的,在宗族之外也屡见不鲜。一些基层干部很乐意扮演"族长"的角色,常以自己拥有的权力和势力或威望,"各打五十大板",强行私了民事纠纷和一些刑事案件。

施"压"者的动机或许是善良的,但手段和效果却极为恶劣,压力之下,受害者敢怒而不敢言,不私了又怎么了?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一般都是软弱的一方,值得同情;可恨的是那些施压者。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有的受害者或家属自愿(或故意)对执法机关隐瞒事实真相,他们往往不愿求助执法机关解救危难,却把手伸向黑社会,幻想自行了结烦恼和痛苦。但压的结果常常事与愿违,反留下沉痛的教训。这是可悲的,并不值得同情。

"压了"未必能真正压得住。如果受害者一方事后反悔或觉不公平,或日后法律意识增强,以前压的事也许仍会"旧事重提"。说不定,被压的一方又会另想其他手段谋求公平,甚至铤而走险去报复,由受害者变为施害者。

充当"第三者"想压了事的,还有一些基层组织甚至政府机构,他们本意是息事宁人,但他们压的不是人,不是事,而是法!压的结果,是人们对法律的漠视,对私了的热衷。由此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可想而知。

"压了"案还往往有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本来不想让当事人双方上法庭的"第三者",到头来却把自己送上了法庭。

用法律的手段惩罚"第三者",这样,"压了"案是否就会减少些呢?

同类推荐
  • 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

    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

    企业的法律风险大多随着企业规模和交易规模的扩大而被不断放大,必须通过事先安排或主动干预,才能以最小的代价去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消极影响。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有效的合同管理,必须是合同内容管理与合同行为管理相结合,以全面实现交易目的、降低法律风险。
  • 农村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法规

    农村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项成就都是经理人员的成就,每一项失败也都是经理人员的失败。中外企业的无数案例都证明了一个结论:经理人员的学习能力、知识视野、理想、献身精神和人格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成功。本系列丛书将为广大经理人搭建出走向成功的知识阶梯。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本书分必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范本与合同管理两篇,主要介绍了法律基本知识、合同法、金融法律知识、会计法、税法基本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交易秩序法、价格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合同管理等二十章内容。
热门推荐
  • 高冷女王:祭爱成瘾

    高冷女王:祭爱成瘾

    她接到心爱男生的电话,满心欢喜的奔向酒店:醒来却发现躺在枕边的是个陌生男人。他毁了她的一切,却给了她新生。而她,于背叛与强迫之后,扯掉幼稚,撕烂伪善!现在起,我要报复你们!你们对我的痴迷与爱,将会一一被我亲手祭悼。即使要如烟花般消散自己短暂生命,也要与人璀璨的共赴地狱!
  • 遗憾的三年

    遗憾的三年

    一名希望有着电影般青春的高中生,遇到了他曾期望的,也经历了他不曾预料过的,看似深刻,实际只是一名普通高中生的普通经历。
  • 天明灵觉

    天明灵觉

    平凡少年徐衿川入都求学,无故被陷害,天道大运,天格有命。入灵渊宝塔修九世天功,读大道神文,逆天改命。惶惶大世万道争缨,后知天道明了,灵觉闪耀。
  • 我只是一个小兵

    我只是一个小兵

    死在牌桌的老爸留下的一块石头引来杀身之祸,奇遇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然而都是穿越,别人都是显赫一方的英雄人物,而我为什么只是一个小兵………………
  • 万界大道之主

    万界大道之主

    万界混乱,万族林立,乱世纷争不断,只为等来一人停息。疆域楚家大少爷由于无法修炼,而被当成了废物对待即便是受尽了唾弃,依旧不依不饶的锻炼着身体,只为有朝一日能够不被别人看不起。而就在某一日,被家族抛弃到了一座充满着凶残妖兽的山脉里面,从妖兽山脉开始的崛起之路就此开始...
  • 蛇娘子之大唐后宫

    蛇娘子之大唐后宫

    我是一只妖,他是高高在上的君王···惊鸿一瞥,从此万劫不复。化身婀娜妖媚,只为能够朝夕相伴。不料那一夜,竟是诀别······投身后宫,万千宠爱于一身,机关算尽,却是另一种结局。究竟是妖邪?还是人心难测?扶着精致的雕花窗棂,任那长长的青丝交缠飞舞,多年后的今天,你是否还是一样的情?究竟是天意难测?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巡行在梦中的玫瑰

    巡行在梦中的玫瑰

    本书共九篇中篇小说,即“爱人”、“情感一种”、“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等,作者均为70年代生人作家。
  • 田园小药媳

    田园小药媳

    中西医双绝的谭医生带着刚刚植入脑内的空间系统一朝穿越农家女,谁料嫂嫂竟把自己的尸体放在顾家门口逼婚被拒?谭言心觉得,这种没眼光的臭小子她才不会喜欢呢。料天不饶她,偏偏这臭小子摔坏了脑子,本清冷的秀才公变成了全天下最粘人的人形挂件,睁开眼后就只认她是自己媳妇,就怕她跑了,恨不得每天亲着抱着搂着。“媳妇,你今天还没有亲亲我。”“媳妇,你为什么要看别的男人,那个人有我好看么?你看我你看我啊,我比他好看多了!”
  • 禁忌学园之妖异记事

    禁忌学园之妖异记事

    东方法术和西方魔法同时放在眼前,失传武功和仙丹妙药触手可及,异术超能和先进科技任君选择。什么?什么都不要?魏枫说:“比起领导羊群的狮子,我更喜欢成为领导狮群的绵羊。”最后,他真的成了吃掉狮子的小羊。****************************************本书关键词如下:腹黑:主角性格姐弟:暧昧的亲情人兽:危险的爱情同居:激烈的友情11:混乱的人际关系注:广告无夸张,进入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