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大事有二无他:成一家、立一业。如何成?如何立?有人随性而至,有人步步计算。传统的中国人似乎更偏爱后者。立些规矩、成些方圆,而后在这些框框圈圈里安身立命,似乎才能让中国人心安。而规矩这物件,在过去20年变化得最快:
有些规矩消失了,谓之藩篱——女大可以不急嫁,儿大可以不掌财;
有些规矩保留了,谓之传统——躲不开的婚前试炼,忘不了的仕途幽梦;
有些规矩产生了,谓之新法——婚前财产的厘清,让婚姻这个“坟墓”中,铜钱味儿和火药味儿分不开了;
有些规矩进化了,谓之扬弃——“合”而不“同”的家庭模式,让婆媳关系喘了口气。
破除藩篱之后,规矩之于国人并没有更宽松,为了生活更有“性价比”,方圆是绕不开了。然而,老祖宗告诉我们,方与圆相辅相成,有方无圆则拘泥,有圆无方则不立。因此,在有棱有角的规矩之间,泛着小聪明的变通,融合之处也显而易见。
婚姻不可不设门槛,但恋爱可以早些开始;
财产不可不书明文,但财权可以夫妻共同分担;
孝敬老人不可免责,但可以适当变通以求和谐;
工作不能不卖苦力,但可以掂量性价比少走弯路;
《礼记》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缪以千里。”中庸而谨慎,让中国人不敢向前冲,而生活的压力,也让原本迟疑的步子,变得更加难落下。选择总是要做的,方圆总是要画立的,如果画立方圆的初衷是让人生的选择更明智高效,那么我们就要小心地把持住这个目的不偏离,而不要让其成为前行的羁绊。
找对象,始终找的都是“人”
择偶标准,表面上看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软件和硬件的要求,但从根本上来讲,是个体对自己未来婚姻生活的设计,它不仅是婚姻缔结的前提,更直接影响婚姻的质量。外貌党关注身高、长相、三围,务实派考虑房子、车子、票子,感性派追求人品、兴趣、气质……两个人走到一起,似乎越来越不容易。
※ 越来越多的婚姻门槛
小区义务红娘李大姐最近心情低落,因为做媒又“失败”了。“现在的姑娘、小伙开出的条件越来越苛刻,条件框得要死,见面还要再加条件,这怎么撮合啊?”她不禁想到10年前自己成功介绍的一对对夫妻,现在都过上了幸福甜蜜的生活。“以前做媒,只要双方门当户对,年龄和工作都匹配,双方一般都愿意试着交往,成功率也高。”李大姐感叹道。
李大姐的苦恼并不少见,火爆相亲节目《非诚勿扰》中,女嘉宾也往往因各种奇怪理由瞬间枪毙男嘉宾:
●“他的甜品我很喜欢,但是我不喜欢这个人,因为他穿的衣服
一点都不fashion。”
●“他的鞋子不搭裤子,裤子不搭上衣,上衣不搭发型。”
●“他一直在舔嘴唇,不停地舔,我觉得好恶心。我觉得这个动
作挺猥琐的。”
现代男女择偶标准的变化,究其根本,不是越来越“高”,而是越来越“多”。过去找对象,只要年龄、长相、性格、品德、家庭背景、学历、职业等基本条件过关,“终成眷属”便不是什么难事,而如今,不仅基本条件“没动摇”,还要验血型、观天相、看眼缘、对癖好,层层排除、层层筛选。
正如一名女网友在征婚启事中写道:“我心目中的另一半,要北方二线以上城市生人,北京户口,80年之前出生,不能属狗,和我相冲。摩羯座、双鱼座、天秤座勿扰。身高175厘米以上,理工科专业硕士以上学历优先。希望你爱下厨、爱看书、爱看电影,有拿手的运动项目就更好了……”试问有几个男人经得住这条条拷问?
所以,“剩女”一跃成为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她们绝大部分拥有高学历、高收入、高智商、长相无可挑剔,但因择偶要求又多又高,导致在婚姻上得不到理想归宿而变成“剩女”。
※ 人好才是真的好
尽管多元化择偶已经成为趋势,但万变不离其宗,核心标准并未随时间“大变身”。2011年零点“城市生活调查”显示,性格脾气、道德品质、健康状况和职业条件在不同年龄段的公众看来都是头道门槛。
近年来,在个体生存压力不断加大的氛围下,两性关系中的拜金主义似乎愈演愈烈。人见人爱的金钱,之于恋爱,到底有多重要?Gucci家族第三代传人的前妻柏翠莎说过:“我宁可在劳斯莱斯里哭,也不在自行车上笑。”到了马诺嘴里,劳斯莱斯变成了宝马,但不变的是对金钱的趋之若鹜。一时人人恐慌:难道爱情只是“高帅富”和“白富美”的专属吗?
2011年零点“城市生活调查”显示,金钱在两性关系中的地位的确越来越重要。与其他年龄段公众相比,青年群体认为经济状况决定男女感情的比例是相对最高的,近4成(39.3%)的18~25岁青年人认为经济状况是男女感情的重要基础,而56岁及以上群体中,只有26.6%的人这样认为。
但经济状况远不是爱情的决定因素。青年人中仍有45.9%表示,经济状况仅是男女感情发展的参考因素而已,更有12.6%表示这两者之间没有关系。
无论是用怎样的标准去寻找Mr./Ms.Right,都是个人的选择。有人坚守着,希望遇到百分百的那个他/她;有人相信命运,再严格的标准在缘分面前也不值一提。选择一个人生伴侣,从来就不是易事,但痴情男女践行爱情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止。
旧瓶新酒,征婚依旧
今年30岁的刘佳在爱情这条路上可谓“身经百战”。小学四年级就和小男生互传纸条,初吻发生在16岁,大学期间约会过学生会主席、足球队长,工作后相亲过富二代、IT男。虽然桃花不断,却依然单身。“我注重感觉,最近每个周末几乎都去相亲,也经常参加一些白领同城活动,可是和我来电的男人几乎没有。但我也不着急,婚姻可是人生头等大事,即使晚点遇到对的人,也没什么,宁缺毋滥嘛!有机会我还想去《非诚勿扰》看看呢。”刘佳坦白道。
曾几何时,早恋是被鄙视的,晚婚是被非议的。但现在的青年男女,恋爱越来越早,结婚却越来越晚,找到另一半的方式也越来越多……
※ 全民相亲时代
由于社会文化和思想观念的发展,不同年代的人认识配偶的方式大不相同。2004年零点“城市生活调查”显示:通过亲戚朋友介绍而缔结姻缘的比例越来越低,通过自己认识和找到伴侣的比例则越来越高。
上世纪90年代是一个明显的分水岭。自己找?怎么找?各有各的秘籍。其中,亮出自己的标准和条件来主动征婚和相亲越来越不是什么神秘的事儿了。在婚恋自由程度更高的今天,征婚和相亲不再是别人强加的约束,而是自己掌舵爱情的第一步。
“我喜欢会叠衣服的女人,每次洗完烫平叠得都像刚从商店里买回来的一样。说得够具体了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岁数已经不小了,留学生身份出去的,在国外生活过十几年,没正经上过学,蹉跎中练就一身生存技能,现在学无所成海外归来,实话实说,应该定性为一只没有公司、没有股票、没有学位的‘三无伪海龟’。性格Open,人品五五开,不算老实,但天生胆小,杀人不犯法我也下不去手,总体而言属于对人群对社会有益无害的一类……”这是电影《非诚勿扰》里的秦奋为自己撰写的“非典型”征婚启事,略带个性和自嘲。
上世纪90年代的征婚广告,大多出现在各类杂志和报纸上的中缝或者页脚等不起眼的地方,等待有缘人来发现。通常的形式是:“男,35岁,身高1.68米,离异无子,私车跑运输,月入2000元,住房120平方米,觅健康善良的未婚女子为伴。”进入21世纪,“征婚”“相亲”等字眼更加频繁地见诸媒体,相亲节目登上荧屏,相亲大会进入社区,更有高端的“游轮相亲”“富豪选妃”等,于是,媒体兴奋了,民众激动了,加入这一场“全民相亲”盛宴的,不仅是一对对痴男怨女,还包括着急的父母、敏锐的媒体,和消费着相亲文化的大众。
※ 早恋有理,晚婚无罪
十几年前,高中生看个琼瑶小说都要偷偷躲在被窝里,早恋在家长和老师的眼里是洪水猛兽。现如今小学生已懂得传纸条,中学生已肆无忌惮地在公共场合搂搂抱抱。而家长和教育者对早恋的态度也从禁止转变为引导。2011年零点“中小学生调查”显示,64.5%的在校中学生已悄悄开始了恋爱。
但是,早恋并不意味着早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05~2010年,结婚年龄在24岁以下的人群比例从47%下降至37.6%,5年间增长率为-25%,而结婚年龄在30岁以上的人群比例不断扩大,40岁以上的人群比例5年间甚至增长了2.3倍!不禁让人感叹,为了获取美满幸福这一稀缺资源,单身男女的算盘越来越精,爱情提早,婚姻推迟。也许只有这样的战略既能保证不被“剩”,也可保证不被匆忙地“婚”。
为什么结婚年龄会不断推迟?一方面,城市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组建家庭的费用越来越高,物质准备必不可少。先立业后成家成为不少人无奈的选择;另一方面,现代人,尤其是现代女性的独立性不断增强,对于婚姻的依赖性开始下降。精神的独立带来的是对事业发展的重视,和对自我能力提升的需要,婚姻不再是当务之急。
都说婚姻是坟墓,可总是有人前赴后继地冲进来,在坟墓里收获自己的幸福。在婚姻面前,我们都要放下自己的矜持,为自己的未来去奋斗,去求人。这并不丢人,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幸福。
婚姻财产进入“契约时代”
2011年8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其中三分之二的内容涉及婚姻财产,使得不少婚前财产从暧昧不清转变为归属明确。在中国人眼中,爱情便是你我不分,婚姻更是彼此交付一切的承诺,这样才是进了一家门,成了一家人。将你我分得那么清楚,不是太显见外了吗?但不管如何,现代婚姻除了感情基础,也要有契约精神。契约并非为了伤感情,而是为了保证以后感情不被伤害。
※ 婚前财产:从模糊不清到法礼分明
虽然早在198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概而简之地提到“婚姻内财产归夫妻共有,约定的除外”。但一向大而化之的中国人可不那么当回事,既然结了婚,成了一家人,大部分人还是抱着“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的想法过日子。时至2001年,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变。
这一年,婚前财产公证制度正式出台,数百万对即将领证的中国准婚男女迎来了新的难题:婚前财产公证,做还是不做?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正式出台给了中国人一个不再模糊的选择:我的还是我的,你的还是你的,只要领个证,盖个章。茅塞顿开的中国人对婚前财产公证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与认同:原来结婚也可以意味着财产不“充公”,也可以保持自己的“小金库”,养着自个的“私房钱”。
2002年零点对上海市民的调查显示:当时未婚人群中高达39.6%的人打算做婚前财产公证。这无疑是一个颇具群众基础的好开头!虽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但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在高调起航后却迅速沉入长期的低迷阶段,举步维艰。2010年零点“城市生活调查”显示:仅有4.8%的居民做过婚前财产公证,未婚人士也只有11.5%计划婚前进行财产公证。
对于中国人来说,“谈钱伤感情”的固有观念是阻挡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前行的巨石:有感情,公证没必要;没感情,婚姻都没必要,更何况公证!在对不公证原因的讨论中,25.4%认为感情不深才需要公证,22%表示公证有伤感情。混混沌沌,牵牵扯扯,你我不分,才不能分,不怕分!
而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公布,则似乎从客观上推了财产公证一把。新解释以“谁出钱,谁拥有”的原则界定房子的所有权,极大地撼动了中国女性的神经。新解释出台后,引发了一个不小的“房产证加名潮”。对于年轻人而言,“联名购房”也似乎变成了共识,房产证由“单名”变“双名”渐成声势。2012年,中国某著名婚恋网站的线上调查显示:65.3%的成都男性愿意在自己购买的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未来老婆的名字。房屋财产权的厘清是否会因此推动婚前财产公证制度,我们似乎看到了苗头!
※ 财产管理:从家长制到夫妻制
在古代中国,家庭财产的掌权者可不是妻子,甚至连丈夫都不是,而是处于权威顶端的大家长,或者准确地说是男性大家长。如果将家庭比作一个股份制公司,那么男性大家长就是董事长,男性后裔相当于股东会成员,而女性则被排除在决策层之外,即使是女性家长也更多的是享受情理上的尊敬而不是掌握实权。换而言之,真正对家庭财产有话语权的是男性,女性只有在家族男性都缺乏的情况下才能“上位”。
1950年,新中国出台的首部《婚姻法》不仅赋予了女性婚姻自由的权利,也给了她们对家庭财产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虽然日后《婚姻法》经过两次大的修订,但“女性顶半边天”的原则不动如山。中国家庭从大家族到核心家庭的转变,让大家长从“拍案者”的地位上退下来,家庭变成丈夫与妻子的“角力场”。显然,妻子在这场角逐中不断向权力中心前进,掌握越来越多的主动权。
可以说,在家庭这个股份公司中,妻子扮演的不再是秘书之类的边缘角色,而是上升为副董事长之类的决策者。
※ 离婚处理:从整而分之到各归各家
在2001年婚前财产公证制度施行之前,绝大部分夫妻有“私房钱”的概念,但没有“私有财产”的思想,中国家庭财产虽涵盖男女双方努力的成果,但是却以“化而整之”的形式出现。更何况,1980年新修改的《婚姻法》更是强化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这种你我不分的财产组合方式给离婚财产分割创造了便利性:一刀下去,你我一半,简单快捷!当然,考虑到女性的弱势地位,女方一般会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这不单单是法律惯常的处理方式,也是社会伦理认可的准则,毕竟当初没分清彼此,那么一刀切就无可厚非,合情合理!
而2001年以后,因为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出现,事情有了一定程度上的改变!只要约定,分清了你我,那么离婚时我的你不能动分毫,你的我也不拿点滴,分不清的就平分!走到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案件中涉及比较多的财产问题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从婚前个人财产这个源头上进行区分。不需约定,不用公证,我花钱,我爸妈花钱,都是属于我的,离婚了也是我的!一句话: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你的不是我的,我的不是你的;你我的是你我的。中国家庭财产的分割从“均分大饼”走向各归其主。
在古代中国,房子及嫁妆作为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的主要形式,在“休离”时也归属分明:女子,“离婚之日,无论何原因,其妆奁应听携去”。即夫妻关系破裂时,财产各归其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似乎将绕了个大圈的婚姻财产重新拉回以前的路径。
小两口过日子:有事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