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斯塔见到了阿斯兰后,心情久久未能平静。可是,新的征程在等待着他,他来到了神奇的国度——纳尼亚。拉巴达什偷袭阿钦兰的消息在此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这不会都是梦吧?”沙斯塔有点怀疑了。但是这不可能是场梦,因为他看到前面的草地上有个又深又大的爪印,那是狮子的右前爪留下的印迹。只要想一下什么重量才能压出这样的爪印,就让人透不过气来。但是还有比爪印更引人注意的。当他看着这爪印的时候,水已经将它的底部灌满。很快,水就漫出了边缘,溢出来了,一股涓涓细流漫过草地,从他身边流过,往山下淌去。
沙斯塔弯下腰,喝着水——喝了很久,然后他将脸浸到水里,将水泼到自己的头上。这水相当清凉,清澈得就如同玻璃一般,使他再次精神焕发起来。之后,他站起了身,将流进耳朵里的水甩了出来,把额前湿漉漉的头发撩到了后面,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了。
很明显,现在还是大清早。太阳刚刚升起,他看到在他右边山下的远方有一片森林,太阳就是从它们上面冒出来的。遥望的国度对沙斯塔来说,是绝对新奇的。这是一片青翠欲滴的溪谷地带,树木点缀其上。他看到一条闪闪发光的河流穿梭于林木间,蜿蜿蜒蜒,大致朝着西北方向去了。在溪谷的另一边有一些高高的岩山,但是比他昨天见到的那些山脉要低矮一些。于是他就开始揣测自己是在哪里。他转过身,望向身后,注意到脚下的山坡是那高大山峰的一部分,而远处那些山脉则更高更巍峨。
“我明白了,”沙斯塔自言自语,“那些大山位于阿钦兰和纳尼亚之间,昨天我在它们的另一边。我一定是在晚上穿过要隘的。我运气真好!至少不全是靠运气吧,主要是因为它。现在我在纳尼亚啦。”
他转过身来,解下了马鞍,取下了马勒。“虽然你是一匹非常令人讨厌的马。”他说道。马根本就不在意他的评价,立刻吃起草来。看样子,这马非常瞧不起沙斯塔。
“我真希望我也能吃草!”沙斯塔心想,“回安瓦尔德没有什么用了,那儿都被包围了。我最好还是去下面的山谷,瞧瞧有什么东西可以吃。”
因此,他下山了,就这样一直走进了一片树林。他光着脚,厚重的露水对他来说冷极了。一条布满足迹的小道穿过树林,他沿着这条路还没走上几分钟,就听见一个沙哑而又气喘的声音在对他说话:“邻居,早上好。”
沙斯塔连忙环顾四周,想要找说话的人。很快,他就看到了一个浑身长着刺,一脸漆黑的小个头从树林中蹿出来。如果它是人的话,那就是小个子了,但要是刺猬,那它就着实太大个了。而事实是,它正是一只刺猬。
“早上好,”沙斯塔说道,“但我不是你的邻居。实际上,在这一带我算是个陌生人。”
“啊?”刺猬诧异地说道。
“要知道我是越过阿钦兰的大山而来的。”
“哈,阿钦兰,”刺猬说道,“那路途可是远得可怕啊。我自己都还没有去过那儿呢。”
“我想,也许,”沙斯塔说,“应该告诉大家,此时此刻,有一支野蛮的卡罗门军队正在进攻安瓦尔德。”
“不会吧!”刺猬回应道,“呃,想一想。他们说卡罗门在几百英里、几千英里以外,要穿过一大片沙漠,都到世界的尽头了。”
“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远。”沙斯塔说,“关于进攻安瓦尔德这事,你总该做点什么吧?这消息总该禀报给你们的至尊之王吧?”
“那当然了,为此应该做点什么,”刺猬说道,“可你也看到了,我正要去睡觉呢,好好地睡上一天。喂,邻居!”
最后那句话是说给一只体型巨大的浅棕色兔子听的,这只兔子的脑袋从路边的某个地方冒了出来。那只刺猬立刻就跟兔子说了它从沙斯塔那里听到的消息。兔子也赞同这是个不同寻常的消息,应该由谁传达给什么人,这样就可以做点什么了。
消息就这样传播开来了。每隔几分钟,就有其他的动物加入进来,有的来自头顶的枝丫,有的来自脚下那些地下小房子。最后,五只兔子、一只松鼠、两只喜鹊、一个半人羊和一只老鼠终于凑到了一块,它们谈论起来,也都赞同刺猬的看法。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在黄金时代,白女巫和严冬已不复存在,至尊之王彼得统领了凯尔帕拉维尔,住在小小林地里的纳尼亚子民们都过着幸福而又安宁的生活,所以,他们就变得有点麻痹大意了。
而现在,有两个主张身体力行的居民来到了这片小小的树林:一个是红色小矮人,他的名字叫达夫;另一个是只牡鹿,它是那种美丽而又华贵的生物,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侧腹有花斑,双腿纤细而优美,看上去似乎用两根手指就能掐断一样。
“狮子还活着呀!”小矮人达夫一听到这消息就大声说道,“如果真是这样,我们还站着干吗,还叽叽喳喳的?敌人都到安瓦尔德啦!这消息必须立刻传送到凯尔帕拉维尔,必须得调出军队。纳尼亚一定要去支援奈恩国王啊。”
“哎呀!”刺猬说道,“但是你在凯尔帕拉维尔找不到至尊之王啊,他去北方攻打那些巨人了。邻居们,一讲到巨人,我就想到——”
“谁去通风报信?”小矮人达夫打断它的话,“这里还有谁比我跑得快吗?”
“我速度快!”牡鹿说,“我要讲些什么?有多少卡罗门人?”
“两百个——由拉巴达什王子统领。而且——”但是牡鹿已经跑开了——它四脚一跃飞奔而去,顷刻间,它那白色的尾巴就消失在了那些更加遥远的林木之间。
“真想知道它去了哪儿,”一只兔子说道,“它去凯尔帕拉维尔的话,是找不到至尊之王的啊,你知道的。”
“它会去找露茜女王的,”小矮人达夫说道,“然后嘛……喂!那个人怎么了?看上去脸色都变绿了。哎呀,我想他太虚弱了。也许饿坏了吧?年轻人,你上一顿饭是什么时候吃的?”
“昨天早上。”沙斯塔有气无力地说道。
“振作点,喂,振作点。”小矮人达夫说着,立刻用他短粗的小手臂抱住沙斯塔的腰,支撑着他别倒下,“哎呀,邻居们,我们都应该为自己感到羞愧!孩子,你跟我来。吃早饭可比聊天重要!”
小矮人达夫努力忙活起来,他一边低声埋怨着自己,一边半牵半扶着沙斯塔走到了稍远的地势逐渐往山下去的树林里。沙斯塔觉得这路程比他想的还要长。还没走出树林,还没来到寸草不生的山坡,他就感到双腿抖得厉害了。当他们走出树林来到山坡,就看到了一座房子,房顶上面的烟囱还在冒烟,房门是开着的。当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达夫就大喊着:“兄弟们!客人来吃早饭啦。”
很快,随着一阵咝咝声响起,一股诱人的香味朝沙斯塔飘来。他平生还从未闻到过这么好闻的味道。实际上,这香味来自一锅正在煎炸着的咸肉、鸡蛋和蘑菇。
“孩子,当心别碰到头。”小矮人达夫说得晚了,因为沙斯塔的前额已经碰到了低矮的门楣上。“那么现在,”小矮人达夫继续说道,“坐下来吧。这桌子对你来说矮了点,凳子也矮啊。就那样吧。这里有粥,还有一壶奶油——勺子在这儿。”
沙斯塔喝完了粥时,小矮人的两个兄弟(一个叫罗金,一个叫布里克萨姆)把一盘咸肉、鸡蛋、蘑菇和一壶咖啡以及热牛奶和吐司放在了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