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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亲爱的(7)

也不会藏到我的卧室,母亲很纵容我拥有隐私权,从来没有翻动过我的抽屉还有私人日记。在母亲的观念里,不经过我的首肯,跑到我房间里面东翻西翻地藏东西,是非常无礼的举动。她那么坚持要我学会尊重他人的隐私跟所有权,哪肯自打嘴巴?妈妈不是说一套做一套的那种父母。

钻戒后来找到了,在厨房柜子顶上的茶叶罐里。不要以为那是容易的事情,爸爸嗜茶,家里大大小小总共四十多个茶叶罐子,一个一个翻过,找到的不只是母亲放钻戒那个红色丝绒盒子,还有扁扁的一方小金砖,上面印着9999。

基于一种神秘不可解的本能,我把金砖缴库,可是钻戒就一声不吭地吞没。爸爸收到那方小金砖很激动,我不知道是因为可以套现,还是因为母亲的香泽犹存。既然有这种好东西,过后继母简直像发狂一样搜索全家每一个角落。可是她什么也搜不出来,因为我四处不停地挪动母亲的遗物,总是先她一步。母亲的优点我没有继承到多少,但藏东西,我可是得到家母真传,随她练功四年余,当然赛不过师傅,可是拿来唬别人绰绰有余。

为了不要让继母搜到宝贝,我抓了蟑螂回来,跟努力包装又包装过的宝贝箱子一起关进储藏室。继母怕蟑螂,不敢越雷池一步,母亲的遗物遂得到安息。

我没有钻戒,只有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从不离身,也不是什么贵重物品,三百欧元一对,最简单的白金指环,18K金镶边,里面刻字,意义大于价值的那种。事实上我毫无珠宝,戴的耳环是曼谷恰图恰(chatuchak)周末市场一百铢十对那种,糖果妹伸手来讨,顺手就抹下来,给小孩拿去办家家酒,砸了就砸了吧,很便宜。

是以常常跟老法调笑,敝宅可说是家徒四壁,还四壁空空,唯一勉强还有点价值的东西(意思是卖得出去的),不过是他的电脑跟我的笔记本电脑。贼闯进来一定很恼,什么也没得偷,我们大可以不必锁门。

老法看了我那个超过两米高、塞得爆炸的巨大书架,翻白眼说:

“有,怎么没有贵重物品?你那些宝贝中文书堆山积海,还全部坐飞机跟着你亚洲、美洲、欧洲那样瞎跑,价值非同小可咧。”

我笑,“阿杯,有价物品通常是细软,愈小愈贵。书这种东西有进价没出价,偷了去最多只能按斤卖给收废纸的,还那么重,谁那么笨会把书当成宝贝?”

老法瞥我一眼,一句“你呀”眼看着就要喷薄而出,总算我们夫妻做久了稍微有点情分,或者他记得我的威胁:“不让我买书我只好去SIAMPARAGON逛名店街,刷一卡香奈尔就超过我六年来买的书的总价。你一天不让我博客来网络购书,我就每天去找GUCCI跟JIMMYCHOO安慰我寂寞空虚的心灵,你自己打一下算盘好了。”

老法于是咬牙忍住几乎冒出嘴巴的侮辱之词,吞回去,免得老婆真的奔向奢侈品名牌的怀抱,两害相权取其轻,逗留金石堂网站,可比在购物中心徜徉要节省得多。

有人喜欢珠宝,无可厚非,那跟抽烟一样,纯属个人兴趣。我也觉得这些亮晶晶的石头很漂亮,一次在自然历史博物馆看到天然彩色钻石展览,一颗一颗细小的糖结晶,水果糖似的,在灯光下晶光灿烂,颜色瑰丽得不似天然产物,真是美艳非凡。我并不渴望拥有。钻石美则美矣,没有实用价值,既不能吃又不能穿,更加不必相信可以保值。真的,钻石小于一克拉都跟书一样,有进价没有出价的,并不觉得拥戴的人有何出奇。

跟人聊天,说话说得嘴快,说老法如果拿存款买五位数字的戒指给我会被我踹死。实在无意说谁买钻戒不妥,而是我家贫穷,努力存钱为的是置产安家,没有那种财力买珠宝。结果被有心人士拿去扭曲,造谣生事,硬是栽赃说我嘲笑谁买钻戒贪慕虚荣,诚然冤枉。不过我背黑锅的经验丰富,多这一只也不多,少这一只也不少,无所谓,也不想解释,误会就误会好了。

但我确实觉得,拿钻石来衡量一个人爱情的深浅多寡,有点危险。同时,也像是被戴皮尔斯钻石和第凡内珠宝的广告洗脑似的。可是只要人家高兴,为什么不呢?又没有伤害到别人。

我保留着母亲的钻戒很久很久,贴身藏着,直到最后把母亲起出来迁葬,火化的时候,把钻戒扔进火里,一把火烧个干净。我觉得那才是戒指正确的归宿,也是一早就该做的事情,终于办到了,很有大功告成之感。

抱着母亲烧剩下来的小小一罐子骨灰,忽然很想问:“我又找到你的钻戒了,妈妈这次要奖我什么?”

哪,我的孩子就是我的钻石,而我亲爱的丈夫更是我冠冕上的珠宝,全世界的珍珠玉石,都比不过这几个亲爱的人儿。我总觉得母亲还是有给我奖品的。

母亲的香味

我毕生的遗憾,是家母辞世太早。

我其实记得很多,却都是零星的点,拼凑起来是片段的线,怎么也凑不成一个全面。即使是这样努力拼凑出来的那个形象,也无从印证,不知道记忆中的母亲和真实的她有无差别。

记忆总是这样的,通常忠于感情而不忠于事实。因为时光流逝,我对母亲的回忆,像努力握在手心的沙,一点一滴毫无挽留地随风逝去,只余下粉尘般的模糊印象。

我记得的母亲,是真正的厨艺高手。我们家一个月外出用餐一次,不管到什么餐厅,吃过一次的东西,母亲可以在两三次尝试之后复制出完全相同的味道,漫画上那些匪夷所思的天才厨师是真的有可能存在的。她非常精打细算,每周有限的菜钱,可以做出每天两餐荤素齐备的三菜一汤,营养美味兼具,而且日日不重复。

我记得的母亲,从来不曾跟父亲吵架争执,也从来不曾提高声音。再生气,她也只是白着一张脸,默默做饭,但她指尖微微的颤抖跟抿得紧紧的嘴唇,出卖了她的情绪。

我记得的母亲,有一个红色硬壳的化妆箱,里面装满杏仁气味、色彩鲜艳的指甲油,别的太太去做头发的时候,妈妈会替她们修指甲,搽上美丽的颜色(那个年代没有人搽黑紫青绿蓝之类的前卫颜色),赚几块钱贴补家用。

下雨天,别人的妈妈打麻将、斗叶子牌、揍小孩消遣无聊时光,我母亲会在长窗前坐下来观雨。母亲教我读所有跟雨有关的唐诗宋词,背会了一首,奖赏森永牛奶糖一颗。唐诗三百首,我曾经能够随口背诵两百多首,并不是为了那森永牛奶糖(看过几次牙医后,对甜食几乎完全失去兴趣),我喜欢的是母亲脸上混合了鼓励欣赏骄傲的温柔笑容,像是灯里头的烛光由内向外透出来那样,在她脸上焕发出莹莹的光彩,几乎照亮了阴郁的雨天里昏暗的屋子。即使年幼,我都觉得那样的时光是珍稀可贵的。

但我最记得的是母亲身上的气息,永远那么好闻。不管她在哪里,做什么,母亲所在的房间,空气里总是带着一丝幽幽的香味,即使她站在烟雾蒸腾的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那一缕轻柔甜美的芬芳也会穿过油烟饭菜香,毫不费力地钻进鼻端。她在一个房间愈久,香气就愈馥郁,几乎像是从她的毛细孔蒸出来的,并非汗水,而是香味。

父亲印象中的母亲,和我所知道的母亲,有小小的差距。父亲总是以一种几近崇拜的虔诚谈起已逝的妻子,母亲温柔宽容、勤俭持家、言行举止无不合乎礼仪。到最后,母亲在父亲的心里渐渐升华为一个遥不可及的圣洁形象,而且,“从来没有让他见到过她上着发卷的样子”。

即使到今天,我还是不觉得女人让男人看到上着发卷的样子有什么好不可原谅的。可是我明白父亲的意思,母亲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带着老式家庭的严厉教养之下训练出来的优雅与美感。

但是我记得的母亲,要比父亲印象中那个完美神圣的观音菩萨要稍稍生活化一些。

我喜欢放学回家时看到母亲头上长满发卷,坐在客厅听中广调频,手里拿着《基度山恩仇记》或是《乱世佳人》,或是穿着短裤挥汗把地板擦拭得光可鉴人,或是在厨房准备晚餐,在听英文教学录音带,在敷面蒸脸,在缝补衣物……门推开,高喊:“ただいま!”(我回来了)母亲的脸转过来,永远是那么浅笑盈盈,温柔地欢迎:“おかえり。”(你回来了)马上就觉得“回到家”了。不管外面风大雨大,还是发生过什么事情,在母亲的庇荫之下,一切都会得到解决,得到最最安宁妥帖的照顾。

母亲去世以后,我一时改不掉这个从小养成的招呼习惯,放学归来,自己拿钥匙打开大门,反射动作的开口就喊“我回家了”,可是屋里空寂,回荡着自己的余音袅袅,可是再也无人响应,欢迎我归家。

那是我第一次痛彻骨髓地认清现实,母亲已经不在。

父亲再婚之后,我被送到寄宿学校。每到周末回家,继母总是“忘记”家里多一个人吃饭,餐桌上总是没有我的碗筷,虽然她也总是“忽然想起来”,并且以一种舞台剧般的夸张口吻责备自己迷糊。

闻弦歌而知雅意,不需要天才也知道她想传达的信息:我在这个家是不受欢迎的。

终于有一次,我放假回家,在车站等了半小时,没有人来接,拖着行李书包走路四十分钟回到家,里面空荡荡,人迹杳然,我茫然地在空寂的屋子里晃来晃去,觉得自己像一缕被遗忘的魂魄。最后我进储藏室翻出一只樟木箱子,里面是我偷偷保留的母亲遗物,拿走一件紫色金线软缎旗袍跟相配的小外套,还有妈妈生前用的香水,放进我根本没有打开的行李,静悄悄地回了学校。

那以后,我几乎每个周末、假期都自愿留校,我没有勇气再回家。

什么家?

我没有家了。

放假的学校通常是空荡荡的,偌大的餐厅,平常坐满几百个人,假期里只剩下小猫两三只,还坐不满两张桌子。好处是,早餐的豆浆,喝到最后一口还是滚烫的,我不喜欢温不温、热不热的饮料。果酱奶油馒头吐司没人抢,多到可以奢侈地把吐司的边去掉,还能够尽情吃饱。吃不完拿去喂鱼,几千条鲤鱼争食的场面甚是壮观。

帮国文老师整理图书馆一个学期之后,老师很放心地把图书馆钥匙交给我,数不清的假期长日午后,我都一个人缄默地整理书籍、编制目录,当然也借以阅读无数古今中外名着,日子殊不寂寞。

但是要一个十四岁的女生就懂得享受孤单的滋味,未免苛求。眼看着节庆日来临,同学们均兴高采烈,计划着回家要吃什么、喝什么,连家在外地的同学都要回去,我只有更加凄徨,一个人躲在宿舍床上默默难受,只有母亲的香味,可以给我一点安慰。

悲伤的时候,我把脸埋在妈妈的紫色旗袍里,深深呼吸布料上残余的香泽。软柔柔的缎子贴在脸颊上十分清凉,我可以从中得到一点支持的力量。

因为年代久远,那瓶香水渐蒸发成为琥珀色。金色的瓶盖,因为常常摩挲而褪成一种磨擦过的玫瑰金色,玻璃瓶身也不再清晰。可是一直到用完许久许久之后,那只瓶子仍然是我的珍藏。

时间跳过去几年,我毕业,进入社会,在职场上搏杀,窄腰身套装和三寸半高跟鞋是我的盔甲。不过我始终不大会化妆,只会很基本地扫扫眉毛扑些蜜粉涂上唇膏,眼影、眼线、睫毛膏一概不会用。我的浓妆与淡妆的区分,只是嘴唇的颜色深浅罢了。

我有一个专心在各方面栽培我的老板,他教会我做生意的技巧,如何操纵办公室政治,玩弄手段,也不着痕迹地替我的盔甲增添战斗力。老板出差回国的时候,全办公室的女职员都拿到小礼物,只有我收到香水。那是我生平第一瓶香水,妮娜丽姿的比翼,漂亮的圆瓶子上栖息着两只白鸽,连着沐浴精、身体乳液、香皂一起送到。老板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什么,在静默中,无言地指导我从青涩女生成为成熟女人的课程。

我一向是好学生,心领神会,也迷上这种整套使用香水的方法,不混合保养品乳液或其他有香味的产品,香水的味道不但持久而且和谐,只微微从敞着的衬衫领口或是耳际,飘散一丝若有似无的香氛,要靠近才能发觉。这是女人最娇柔但也最强悍的武器之一,若隐若现的香味像一缕透明的丝,缠绵萦回,叫人忍不住想探索香味的来源。

不用香水的女人,也是个乏味无趣的对象,长得再美丽,也少了点风情,像是有色无香的花,那么使人遗憾。

我就此一头栽入香水的世界。虽然迷恋香水,对品牌却毫无贞忠,喜欢一次买很多不同香味来换着用,对某些人只用固定香水的行径觉得至为佩服。人类社会行一夫一妻制,购物则无须如此忠心耿耿吧?

香水跟其周边所有产品,对我来说是一种生活的必需品,跟洗发精一样,一日不可无此君。梳妆台左上角的第一层玻璃架子上,站着各式各样的香水瓶。蔻驰、爱马仕的尼罗河花园、迪奥的永恒、圣罗兰的左岸……有一段时间,我拥有香奈尔全套产品,可可小姐非常适合晚上盛妆时用,华丽浓艳的香味极之缠绵,洗过澡都还可以隐隐闻到。香奈尔十九号适合晴天喝下午茶。五号是绝对的经典,跟玛丽莲·梦露小姐诱惑的声明一般永恒,穿着上床睡觉最理想。唯一不喜欢的是水晶恋,味道太“抢”,人未到香味先宣布阁下的降临,不喜欢。

但是我找不回母亲的香味。

时间冲淡了记忆,我从来不知道那瓶香水的名字品牌,也没有看到过类似长相的瓶子。想起母亲太痛苦,像是把永不痊愈的伤疤撕开撒盐一样,血淋淋,泪汪汪,总是把我带回初失去母亲的哀恸记忆,苦苦思念亡母,夜夜祈祷上苍慈悲,领我去与母亲团聚。

如果必须遗忘才能活下去,那么你一定会忘记。

然而我仍下意识地在寻找母亲的香味,有意无意间,换过一个又一个不同香水品牌,可惜过尽千帆皆不是。

有一天经过百货公司的一楼,各大化妆品柜台正在促销,是圣诞节?也许,我记不太清楚。浓妆的售货小姐纷纷离开柜台后,站在通道声嘶力竭鼓舞顾客试闻试用,甚至于动手拉扯经过的客户,场面混乱,战况激烈,直如八国联军打破北京城一般。

我搭乘小黄常常不要司机找钱,倒不是嫌钱赚太多或是豪阔到爱乱给小费,而是极度厌憎跟陌生人有任何肢体接触,就算是粉香脂腻的漂亮小姐,亦一视同仁,被专柜小姐拉扯到,一样觉得不舒服。

专柜小姐扯住我灰色西装袖口,唠唠叨叨地批评我皮肤状况差极,用这只晚霜加面膜具有起死回生的效果,巴拉巴拉巴拉,死不松手。我忍不住恼怒,正待发作,忽然一股熟悉的香味传来,好像母亲就站在前方不远处。

汹涌人潮、鼎沸人声都淡出,我忘掉要叫小姐放手,朝着香味走过去。

谜底揭晓,母亲惯用的香水,原来是迪奥的迪奥小姐。

站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感觉不到其他的人声、气味,母亲的香味充满鼻端。好像无数个放学的午后,大喊着“我回来了!”冲进家门闻到的第一个味道,那是多么温暖、安全、快乐的味道呀。

无尽的欢喜、惆怅、哀伤、失落纷至沓来,各种情绪,混合成复杂的滋味,像海啸般汹涌。我极力忍住哭泣的冲动,硬逼着自己,让滚烫的热泪倒流入肚,结成一个哽咽的硬块,堵在胸腔喉头。我握住专柜小姐交给我的试纸,很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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