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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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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伟伦不得不承认,当年,他是深深爱过卫岚的。

此刻,月正当头,夜色浓厚。他牵着木村乘坐观光电梯,回到租住的宾馆套房内。房间里没有开灯,黑暗使人觉得寂寞。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按亮茶几上的小灯。木村很乖地爬到地毯的中央去睡觉。

半个小时以前,任伟伦在宠物医院门口和卫岚分别。那个女人仍旧像三年前那么笨,居然执意要拉着她的花轮抄小路回家。她也不想想,黑灯瞎火的,如果真遇上了歹徒,一只肥胖而愚蠢的小土狗能顶什么用?

他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心里有些烦躁。他起身走到酒柜前,为自己斟了半杯威士忌,放在唇边细细地啜饮着。

也许是一个人面对一间房的孤寂太深重,让他不禁想起了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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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卫岚是在七年前。那时候他刚进大学,修读国际金融系,又参加篮球社,又参加辩论队,在校园里很是意气风发。很多女生崇拜他爱慕他,有一阵子,他每天收情书收到手酸。

他书读得很棒。没有课的时候,他多数泡在篮球场。虽然他的球技不如体育专业科班出身的那些球员那么炉火纯青,然而,热门专业高材生的身份不缔给他镀上了一层金。再加上他外形英俊,因此,每次当他因为体力不支而下场休息时,都会有十几个不同颜色形状的饮料瓶递到他面前。而这些饮料瓶的主人都是女生。

那时候,卫岚并不在她们中间。他遇上卫岚,纯属机缘巧合。

记得那是炎热夏季的某一天。他参加完系里的一场篮球比赛,浑身是汗地沿着校内的小河边走,准备回寝室去洗澡。这时候,他看见河边有一个女孩子。她身穿波西米亚风格的水蓝色棉布长裙坐在草丛里,赤着脚,膝盖上搁着一块画板。

这个女生八成是有毛病。这是当时他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这么热的天,这么毒的太阳,只有脑筋不正常的人才会在阳光的暴晒下写生。

然而,当这个女生不经意转过头来时,他愣住了。老天啊……他不可置信地瞪着她上身穿的薄如蝉翼的棉制白T恤。在日光的直射下,这件衣服被她身上不断冒出的汗水****,几乎呈透明状。可以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是——完全暴露,一览无遗。他几乎可以透过她的T恤看到她里面穿的水蓝色内衣。

她……真的是有病吧?居然穿这种什么都遮不住的衣服坐在河边任人观赏?当下,他脑中“轰”的一声爆炸了,血往上涌,心跳狂乱,脸颊发烫。他像个木头人似的死死瞪着这个奇怪的女生,只见她蓄着微微卷曲的长发,发稍有些枯黄;她的脸色很红润,眉毛淡淡的,却长了一双像桂圆那么大的圆眼睛,黑白分明;她的嘴唇很湿润,仿佛抹了猪油似的,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盯着那两片唇瓣,突然间觉得整个身子都燥热起来。

这个女生……莫非不是人,而是这河里的水妖?一时之间,他脑中冒出这么个念头来。

正在这时,那女生说话了:“你是谁?”

任伟伦愣住。她不认识他?他以为自己在校园里很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是这个女生的眼神好冷淡,表情好平静。不会吧?她真的不认识他?

他顿时觉得自尊心受到了小小的打击,急忙岔开话题:“同学,你……出了很多汗,衣服都湿透了。”他有些尴尬地提醒她。

谁知那女生好笑地翻了个白眼,“怕什么?我又不是里面没穿内衣。”酷酷的一句话,险些让他当场一头栽进河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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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卫岚的第一次见面,任伟伦落荒而逃。可是不知怎么了,到了那天晚上,他却开始失眠。在上铺翻来覆去地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全是那透明的白T恤、枯黄的卷发、桂圆似的大眼睛和湿润的嘴唇。好不容易快到天亮时他睡着了两个小时,其中有一个半小时在做梦,而梦里——依旧是那透明的白T恤、枯黄的卷发、桂圆似的大眼睛和湿润的嘴唇。

第二天,他像中了蛊似的又跑去河边偷看她,没敢上前跟她说话。晚上,再度失眠。

第三天,他在学校的食堂门口碰上了她。她没认出他来,而他紧张得不会走路了,与迎面走来的人撞了个满怀,那人将一盆番茄炒蛋统统翻倒在他衣服上。

第四天,他又去河边看她,她没来。他沮丧得一整天不想吃饭。

第五天,她又没来。他在球场上发挥失常,把篮球扣进自家篮筐。

第六天,终于在河边等到她。这天一定是他的幸运日,因为她居然主动跟他说话了。她对他淡淡地笑了一下,然后蹙起眉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你是篮球队的吧?”

当时,他紧张得快要暴毙了,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挤出一句:“其实……其实我是国际金融系的。”他多么害怕让她误解他是大学校园里那种只会打球、不会念书的草包男生啊,所以赶快跟她解释。

而她听了,只是微微点了下头,“唔。我叫卫岚,日文系一年级的。”就这样,算是认识了。她表面上云淡风轻,他心里如同山洪爆发。

他得知了她的名字,当天晚上就在梦中重现。他梦见他和她一起坐在河水清清的小河边,他用手揽住她的肩头,轻轻唤她:“岚。”梦做到这里,他猝然惊醒,满头满身的冷汗,还以为自己变身为琼瑶剧男主角了。

在这种乌龙状况持续了将近两个星期以后,任伟伦再也受不了了。他把这些天来的反常情绪都告诉自己的一位室友,那哥们儿听了,手势沉重地拍了拍他的肩头,“兄弟,节哀顺变吧,你、恋、爱、了。”

“你恋爱了”——四个字给了他当头一棒。什么?恋爱了?这样简单、这样轻易地就恋爱了?学校里那么多美女喜欢他,他原本打定主意要矜持、要冷酷、要好好地挑上一挑,可是谁知道——自己那么没用,竟然爱上一个酷酷的、怪怪的、不太爱搭理他的日文系女生?

他不甘心。每天都不甘心,但又每天跑去河边看她写生。每一回她主动跟他说话,他都觉得受到老天的眷顾。如果哪一天她心情好对他笑了一下,他更是激动得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发抖。

就这样不甘心了一个月以后,他终于决定向自己内心的渴望投降。他是真的喜欢卫岚,实在无法否认;如果再一直这么每天看着她却不能拥抱她的话,他一定会死的。于是,他决定主动追求她。

任伟伦动用自己在日文系的人脉,顺利弄到卫岚的寝室电话和手机号码。但是那个向他提供情报的男生对他说:“你想追卫岚?呵呵,老兄,节哀顺变。”

又是一个“节哀顺变”!任伟伦急了,一把揪住那人问:“为什么?难道她有男朋友了?”他心一沉。

“那倒不是。”男生摇摇头,补充道:“我只能说——帅哥你的喜好真特别。我们系里的男生都有这样的共识:卫岚不是怪人,她是外星人。”

任伟伦听到他这么说,丝毫不气馁。卫岚是外星人?呵呵,好可爱的外星人啊,他喜欢这个贴切的形容。他想着想着,胸腔发热了。别人没有福分欣赏她的美,正好,这个便宜让他捡到。

只是——追求外星人的过程,漫长而又艰苦。一开始,任伟伦往卫岚的寝室送花,往她信箱里塞情书。鲜花每天送,情书每天写,一个月以后,佳人还是没反应。

任伟伦坐不住了。于是拿手机发短信给她。从一开始的互道“你好”,到之后讨论彼此喜欢的偶像明星、衣服品牌和流行歌曲——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他愿意做手指运动,她就随时候命、不痛不痒地陪他聊。那一阵子,国际金融系的同学经常看到任伟伦上课时捧着手机傻笑,他们都以为帅哥得了失心疯。

两人在短信里聊得这么投机,有一天,任伟伦终于鼓起勇气发了这样一条短信给她:“卫岚,你一直欠我一个答案。”

“什么答案?”那边发来一串问号。

“就是——”他深吸一口气,豁出去了!在手机屏幕上打下:“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之后足足有三分钟的时间,他的手机没有响。那三分钟对他而言是终身难忘的三分钟。他数着自己的呼吸声,心跳如同擂鼓,完蛋了,她不回信息给他,这是否意味着她拒绝了他,她不喜欢他?

在那三分钟里,他的心脏,狠狠抽痛了一下又一下,他终于尝到被外星人袭击的痛苦滋味。原来过去的那段日子,她只是陪他玩笑,一旦认真起来,她便逃得连影子也不见了。

然而,正在他感到万分绝望的时刻,手机惊天动地地响了起来。是卫岚!他立刻复活了,由地狱一路飞升到天堂。他急忙抓过手机一看,她这样说:“我刚才去翻了一下通讯录,确定我不认识你这个号码。郁闷,居然和不认识的人发了一个月的短信。”

看到这个留言,任伟伦只差没当场吐血身亡。郁闷?他才郁闷好不好?她居然说不认识他?那他之前送的花呢?写的情书呢?这一个月以来每天和她短信传情是为了什么?他每晚失眠、饭量骤减、成绩骤跌又是为了什么?

看来日文系那位兄弟说得没错,卫岚真的是外星人。他和她大脑波长不同,不管怎么沟通也没有用,放弃吧——他对自己说。他沮丧地丢开手机,从桌子底下用脚勾出一颗篮球,想拿到球场上去打,可是那球已经漏了气,球身瘪瘪的,像一颗放了太久不新鲜的柳橙。

他浑身无力地趴在桌子上,眼睛又忍不住盯着自己的手机。明明告诉自己要放弃的,但心里却软弱地给自己找借口:只要她主动打电话给他,只要一次……他就不放弃了,他就有动力继续爱她。

然而,他等了三个小时又四十分钟,电话终究没有响。那天晚上,他彻夜不眠,买了一打啤酒一罐接一罐地喝,也不知道自己醉了没有,到最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手往脸上一摸,发现自己满脸的泪水。

好死不死的,第二天他去上课,居然在文史楼的走廊上碰见她和她的同学——后来他知道那个女生名叫钱千芊。

“嗨。”卫岚胳肢窝里夹着书,挥着另一只手跟他打招呼,表情很自然。

在那一刻,任伟伦几乎要开始恨她了。她怎么能这样?她怎么能这样?!他疯狂地爱她,铆足了劲儿追求她,只换来她一句云淡风轻的“嗨”?

他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被她影响。他抿紧了嘴唇,装着不认识她,冷酷地从她身边走过去。

在他身后,钱千芊对他心仪的女生说:“卫岚,你认识他?你知不知道,他可是全校女生票选NO.1的梦中情人耶!”

看吧,他是白马王子,他是梦中情人。全校的女生都知道,只有那个外星人不知道。他故意放慢脚步,想听听卫岚怎么说。

只听卫岚轻咳了一声,微笑着说:“是吗?我也觉得他长得挺帅的。不过,他好像看上去比较花心的样子。”

任伟伦晕倒。天啊,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这女人的大脑构造异于常人吗?他痴心不悔地追了她这么久,她反过来说他很花心?她究竟知不知道他是谁啊?他当下就气得转过身去,冲她背影大喝一声:“你说什么?”

卫岚和钱千芊被这声怒吼吓到,花容失色地转过头来。

卫岚看见他涨成猪肝色的愤怒脸庞,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抱歉地对他说:“对不起,我们不应该在背后议论你。”

任伟伦只差没给她气死。拜托,这根本不是问题的重点好不好?!他大步冲到她面前,一把抓住她手腕,扯着她就往外跑,“你跟我出来!”

他一直把卫岚拉到小河边,然后用力甩开她的手,害得她一个踉跄,差点儿跌倒在草丛里。

“你干什么?”卫岚有些生气了。她觉得这个男生实在莫名其妙。

“我问你,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他气急败坏地冲她吼。看她那一副无辜的表情他心里就怄,好像一切都是他的错似的。

“什么‘当成什么’?”卫岚不解地眨眨眼,“你没事干吗发这么大的火?”

“我没事发火?卫岚,你这个可恶的女人,我真恨不得亲手掐死你!”他气昏头了,竟然开始乱骂人,“我肯定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今生才会遇到你!你干吗一脸白痴地看着我?我有说错吗?啊?!我还要说,你这女人根本没感情,大脑有问题!”卫岚呆住。她跟他又不熟,他干吗这样骂她?她也生气了。可恶,要比谁骂得狠是吗?谁怕谁啊?

“你才大脑有问题咧!我又没惹你,又没得罪过你,你干吗无缘无故骂我?帅哥了不起喔?我看你也没帅到哪里去,那些喜欢你的女人眼睛八成都长在肚脐上!”

任伟伦也呆住。什么,她居然跟他对骂?她根本连什么状况都搞不清楚,居然也能巧舌如簧地对他骂上这样一长串?他极度愤怒之下,居然忍不住笑了,“你真狠,我算是败给你了。”

耶?卫岚眼睛一瞪,回敬他,“我就是赢你,怎样?”

任伟伦瞠大了眼,莫可奈何地瞪着面前这个个子小小的女生。瞧她现在的样子有多恐怖,目露凶光,汗流浃背,卷发凌乱地散在肩头,活像个疯婆子。可是,他就这么看着她,近距离地凝视着她桂圆一般的圆眼睛和湿润的猪油嘴唇。他的心——突然柔软得一塌糊涂。

他……就是爱她呵,不承认不行。他这辈子从来没试过这么喜欢一个人,没想到第一次恋爱,就遇上这么个主儿。天……他认了,他认了。他退后一步,放柔了声音问她:“我之前送你那么多花,你怎么都没反应?”

没想到她一愣,“花?”

“你没收到?”他急忙抓着她问。难道说……

“不,我收到了。”她点点头,表情迷茫地回想,“只是前段时间收的花太多,我不知道是谁送的。”

什么?!任伟伦气得吐血。难道除了他之外,还有别的男生在追求她?可恶啊,那个日文系的死小子还跟他说卫岚是外星人,除了他任伟伦之外没人会喜欢她!

“到底有几个男生在追你?”他脸色很难看。敢跟帅哥抢女朋友,那群人都活得不耐烦了?

卫岚一摊手,“没人说过要追我,他们只是单纯送花而已。”

任伟伦再度晕倒。呵,送花不是追求是什么?他们男生闲钱比较多,所以特意拿来替花店打广告吗?卫岚真是天才。他几乎要开始同情他的那些情敌们了。

“那——我写给你的情书咧?”他又问。

“情书?”卫岚轻喘一声,眼睛蓦然发亮,“有这么浪漫的东西,我怎么从没收到过?”

算了。他没力地抚了把脸,不去追究了。一定又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没准儿是他一念之差把情书寄去火星了。

看来,对卫岚这种思维逻辑与常人不同的女生,送花行不通,写情书收不到,搞不好你一脸诚恳地向她示爱,她还以为你在念诵某爱情电影台词。任伟伦重重地叹了口气,上前拉起她的手,一脸郑重地对她说:“卫岚你听好了,我——任伟伦现在开始要正式追求你,因为我喜欢你,很喜欢你。我说的‘追求’,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我说的‘喜欢’,也是字面上的意思。你别再给我听岔了。”

卫岚愣住。她望着眼前这个高了她足足两个头的俊朗男生。他才十九岁,可是眼神坚决。他的手好温暖,手指修长而粗糙,用力捉住她的手,让她有些呼吸紊乱。“我……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男生说要追我。”她嗫嚅地说着,有些动容。

任伟伦很聪明地保持沉默。他知道当然不止他一个男生追求她,但是,她这样理解——很好,很好。

“你……要怎么追求我?”卫岚仰起脸,望进他深邃的黑色瞳仁中。

他沉吟片刻,向她伸出手来,“第一步,把你的手机给我,我把我的号码输进去。”卫岚乖乖地把手机交到他手里,他满意地笑了,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昵称设置为“亲爱的帅帅男友”。然后,他把手机交还给她,叮嘱道:“以后我打电话给你,不可以不接;我发短信给你,不可以不回。知道吗?”

卫岚半信半疑地瞪着手机里那个新加入的号码,片刻后,突然低叫一声:“这个号码我以前好像在哪儿看到过?”

任伟伦无语。很好,他都不知道自己先前失眠醉酒流泪是为了什么。

“那你看熟,争取把它用心地记在脑子里。”他似笑非笑地咧咧嘴,心中郁闷。昨天还在和她发短信,她居然不记得他的号码。

卫岚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把手机放回上衣口袋里。突然抬起头来,定定地瞅着任伟伦好看的脸庞,“任伟伦,我觉得你这个人很奇怪。”

“怎么说?”他挑起眉。

“你竟然想追我,光是这一点就很奇怪了。千芊跟我说,像我这种女人,谁想追我谁就是存心想折寿。”卫岚很诚实地说。

任伟伦好笑地抿了抿嘴。他虽然不认识那个千芊是谁,但他绝对把她的话奉为真理。他叹了口气,一手揽住卫岚纤小的肩头,“走吧。天气热,我带你去喝冷饮。”

卫岚看了他放在她肩头的手掌一眼,半晌,点了点头。其实被人追求的感觉也不错,至少喝冷饮有人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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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星期以后,任大帅哥在全校范围内放出话来:他交女朋友了,目前正享受恋爱的甜蜜,闲杂人等勿扰。此言一出,校内女性悲泣之声此起彼伏,卫岚顿时成为全校女生痛恨诅咒的对象。

身为当事人之一的同窗好友,钱千芊觉得很迷惘。她怎么就没发觉卫岚和任伟伦之间从何时开始擦出火花来了?她跑去问卫岚:“你真的和他交往哦?”也不怕被全校那么多女生踩死。

卫岚想了想,很诚实地点头,“是,交往了一阵子了。目前感觉还蛮好的。”

“废话!”钱千芊拿手里的书K她的头,“你现在拐骗到手的是全校最帅气最抢手的超级大帅哥耶!你敢说感觉不好试试看!”第一个打死你!

“不过……”卫岚沉吟着,“我总是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什么?!”钱千芊脸色一变,“小姐,你现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喽?”

“不是啦,只是我以前没谈过恋爱,不知道现在这种感觉对不对。”卫岚的表情有些困扰。其实,她是很认真地在经营这段感情,她也喜欢和任伟伦在一起的感觉,只是——“有时候我会觉得很奇怪,恋爱就是两个人成天腻在一起,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图书馆温书吗?那以后呢?大学毕业了怎么办?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工作,都变得很忙,那岂不是很难见得到面?那时候怎么办?要分手吗?”

钱千芊翻个白眼,无话可说。想不到这个卫岚还挺实际的嘛。她隔天就跑去报告任伟伦。她身为任大帅哥女朋友的闺中密友,经常充当恋爱军师在两人之间奔走。学校里的女生除了嫉妒卫岚之外,嫉妒她钱千芊的也不在少数。

任伟伦得知了亲亲女友的困扰,立刻胸腔发热,踌躇满志地计划两人的未来。他彼时爱卫岚爱得要死,恨不得每天25小时跟她粘在一起,只要能牵到她的手,他就觉得自己的人生再也没有缺憾;只要她乖顺地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一句话都不必说,他就觉得自己已经拥有了全世界的幸福。

这样疯狂而投入的热恋,一辈子总归只有一次了吧?他当下决定,毕业以后就马上跟她结婚。

当天晚上,他征询亲亲女友的意见:“喂,我们以后结婚好吗?”

卫岚皱着眉毛想了三秒钟,然后答应得很顺口:“好啊。反正没结过,不如试试看好了。”

就这么简单,一桩口头婚约定下了。

钱千芊跌破眼镜:OH MY GOD,这两个人是什么物种投的胎啊,交往不到一个月就决定要结婚?现在这么草率,以后一定后悔!

果然,恋爱谈了大半年以后,卫岚和任伟伦开始吵架。两人升上大三以后,吵架的频率从原来的每月一次上升到每星期一次;吵架的话题涉猎广泛,从“情人节你陪我看电影心不在焉”到“昨天在图书馆你对陌生男生笑”,什么芝麻绿豆的小事儿他们都可以拿来吵。两个人性格都很倔强,嘴上都是得理不饶人,一旦吵起架来,绝对是泰坦尼克号撞冰山、火星撞地球的那种级别。每次吵架完毕,两个人互不理睬,钱千芊就开始倒霉。卫岚每天凶巴巴地对着她不说话,任伟伦也是一看见她就像看见杀父仇人。他们把钱千芊当成传声筒,利用她互相对骂。

有好几次,两位当事人还在怄气,钱千芊先受不了举白旗了,“大哥,大姐,算我求你们了,你们俩性格不合,分手吧!”他们不分手,她只好自杀了。

结果,卫岚冲她怒吼:“我老早就想分手了!还不是那个死男人缠着我不放!”

再来,任伟伦冲她咆哮:“分手就分手!大丈夫何患无妻!”

弄到最后,不管分不分手,钱千芊都要被他们骂到臭头——这世界真是没天理了。可是他们俩咧,吵完了架,依旧好得蜜里调油,钱千芊为此吐血三公升。

就这样,卫岚和任伟伦轰轰烈烈地谈了四年恋爱。直到大学毕业,这样恐怖的一段感情,居然还在继续。钱千芊实在想不通:老天哪,这样也行喔?他们两个怎么能一边恨对方恨得要死,一边又相爱得好似没有对方就不能活?

正如先前约定的那样,大学毕业以后,卫岚和任伟伦结婚了,并且双双飞去日本留学。钱千芊这个恋爱军师终于捡回半条命,功成身退。至于那一对冤家——他们在日本拿刀互砍也好,用拳头互殴也罢,都再也不关她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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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杯威士忌下肚,任伟伦有些醺醺然了。他望着睡在地毯上轻轻打呼的狗儿木村,回想起在大学里的那段轻狂岁月,唇边不禁泛起了淡淡的笑纹。多么令人怀念的青春年少啊……那时候,时间那么多,可以借着恋爱肆意挥霍;那时候,爱或恨都很分明,眼泪或欢笑都很快意;那时候,他太年轻,头一次恋爱,倾尽所有热情……而现在,那个他曾经深深爱过、惟一深深爱过的女人,却已经变成了他的“前妻”……他把玩着喝空了的酒杯,眼神逐渐开始失焦。

夜色漫长,他想起了19岁时的自己,今日这个28岁的自己,眼眶居然有些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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