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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那一刻,她确定他很爱她

阿笙笑,06年春节,细雨梦飞,那个人从T市来到她的身边,只是因为她患了一场小感冒,那一刻她确定他很爱她。

陆子初醒来,已经是晚上七点左右了。

七点,外面天色已黑,打开门,客厅里亮着灯,却不见阿笙,走近了,方才发现她窝在沙发里睡着了。

身上盖着厚毛毯,整个人缩成一团,有书掉在了沙发旁的地板上。

陆子初弯腰捡起,嘴角无意识上扬。还好这次不是《红楼梦》,而是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

翻看了几页,上面甚至还做着批注,大都是玉女剑招,陆子初看了只觉得好笑。

把书放在一旁的茶几上,陆子初弯腰掀开毛毯,打算抱她起来,她在这时却睁开了眼睛,见是他,很快又闭上了眼睛,叮嘱道:“饭菜在桌上,热热再吃。”

陆子初心里划过暖流,低低的“嗯”了一声,把她抱起来,轻声说:“回房间睡。”

待陆子初再次走进卧室,时针早已指向了八点,卧室里开着朦胧的灯,阿笙虽然困,但浅眠,稍有风吹草动就能从梦中惊醒,察觉有人在她身旁躺下,她先是身体一僵,想到那人是谁,这才放松身体,扭头看他,却对上一双漆黑的眸,眸色太深,阿笙忽然不敢看他。

“吃药了吗?”低沉的声音在房间里发酵,有着似水温柔。

“嗯。”

陆子初眼睛如墨,静静看了她好一会儿,在被窝里握住了她的手:“下午输液怎么不叫醒我?”

“你在睡。”

闻言,陆子初伸手把她揽在怀里,原以为她会拒绝,没想到她很乖,脸靠在他胸前很安静。

陆子初这时低头笑了一下:“今天怎么这么乖?”

阿笙抬眸看他,似乎在组织语言,他伸手帮她把发丝撩开,“有话要对我说?”

阿笙过了一会儿说:“车身上有好几道划痕,路上是不是出了事故?”

“不算事故。”陆子初凑近她耳畔,吻了吻她的脖颈:“只是小摩擦。”

真的只是小摩擦。

陆子初开车,向来沉稳,像这种天气,别人擦伤他的车还有可能,不可能他开车擦伤别人。

确实如此,路况不太好,有车主车轮胎打滑,在路上和陆子初的车有了小摩擦。

那位车主下车看到陆子初的车是什么标志时,差点哭出来,后来陆子初摇下车窗,也没看划痕有多重,直接对那人说:“不碍事。”

车主以为自己听错了,半信半疑道:“您要不要下车看看再说?”

于是陆子初在对方的千呼万唤里下了车,扫了一眼车身,又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语出口:“还好。”

车主闻言,险些一口气背过去,暗叹自己走了****运,车身擦成这样还能逃过一劫,一定跟他平时“行善积德”有关。

只是如今,在他眼中的小摩擦,无疑让阿笙浮起了担忧。

“担心我?”他淡淡的笑。

阿笙没声音,事实上因为两人靠的太近,身上热度攀升,气息炙人,就连他放在她腰间的手也是烫人的厉害。

“阿笙……”他轻轻的叫了她一声,在她对上他眸光时,凉薄的唇碰了一下她,今夜也不知怎么了,简单的碰触就让阿笙觉得头晕目眩。

这个吻远没有那么早就结束,他是很有耐心的,慢慢吮着她的唇,充满了思念和索取,清冽的气息席卷而来,仿佛有电流过身,舌与舌纠缠嬉戏,阿笙喘不过气的同时,脑子里有根弦也绷得紧紧的。

一吻结束,阿笙舌头都快麻痹了,空气里似乎全都是他的气息。

“上次你问我什么叫本垒打。”陆子初嗓音沙哑的很。

“……我没问过。”阿笙身体一僵,似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她当初为什么要说这种话,以为他不知道或是已经忘了,没想到……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也许。

“我听到了。”陆子初慢慢道:“你要不要试试三垒,先练练手?”修长的手指钻进她的衣服,顺着腰线慢慢往上移动着,烫的阿笙心乱如麻。

“子初……”阻止的声音竟是虚弱无比,阿笙伸手要抓他的手,却被他反握在手,坚定的朝他身上探去。

那么炙热的温度让阿笙额头直冒汗,脸红的仿佛能滴出血珠来,手下意识想要缩回去,却被他紧紧握住,不容她退缩。

“阿笙,我对你是有欲望的。”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愈发炙热:“别拒绝我。”

这世上有很多事会在某个瞬间变幻成刻骨铭心,那天晚上的记忆让阿笙一度觉得无颜见人,正确的说是无颜在光天化日之下再见陆子初。

昏暗的房间里,克制的喘息伴随着摩擦声,交织成了最磨人的旋律……

那晚最后的记忆是什么呢?她下床洗手,陆子初躺在床上,抬臂搭放在额头上,因为放纵,嗓音略显慵懒,他在笑:“感觉很好,等你病好了,我们可以尝试本垒打。”

阿笙差点瘫软在地,这人怎么能这么得寸进尺?

走进洗手间,脸色还真不是一般的红。

卧室里,昏暗的光线掩饰了陆子初脸上泛起的红,情难自制啊!

但愿没有吓坏她。

所幸夜里陆子初很规矩,阿笙也因为心力交瘁很快入眠,一夜无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旁有他的缘故。

翌日清晨,陆子初被一阵门铃声惊醒,掀被起床,手被拉住,回头看她,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她多少有些不自在,“可能是依依喊我们吃早餐,我没胃口。”

陆子初把她的手塞在被子里,摸了摸她的脸:“你再睡一会儿,纵使不去,也应该跟依依父母道声谢。”

早晨八点,阿笙起床,拉开窗帘,天气晴朗的不像话,阳光明亮耀眼,真想坐在太阳下晒上一整天。

客厅书架子附近,陆子初就坐在那里,长腿随意交叠,闲适优雅,手里拿着一本书,正低头翻看着。

那书可不正是《神雕侠侣》吗?阿笙走近,听到脚步声,陆子初抬眸看她,“我不知道你还是金庸迷。”

阿笙摇头,“我可不是金庸迷。”

“看来除了泰戈尔,你还很喜欢杨过。”平静的话语隐隐有些小情绪,阿笙觉得好笑。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不是杨过,也不是小龙女,而是林朝英。”

陆子初有些意外,放下书,伸手示意她过去,阿笙走近,就被他拉坐到了腿上。

手臂圈住阿笙腰身,陆子初开口问道:“我能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想了想,阿笙说:“王重阳和林朝英原本两情相悦,却又相互怨恨一生。他们这一辈子,咫尺之近,却无法在一起。一个久居终南山,一个常年困守在活死人墓里;王重阳也曾让我感动过,当年因为林朝英受了重伤,王重阳便长途跋涉,历经千辛万苦觅得寒玉床送她疗伤;战况危急时,还能坚持给林朝英写信;但再深的感动也经不起一句儿女情长不及民族大义重。为了民族大义,原本应该执手一生的人,却郁郁不得,林朝英心里势必会心存怨气,你看她那些玉女剑招,招式优美,譬如:西窗夜话、清饮小酌、举案齐眉……爱的最深的那个人不是王重阳,而是林朝英,血红嫁衣埋在箱子里多年,因为王重阳出家入道,那声‘爱’再也无法说出口。你看他们那么般配,都是武学奇才,没有第三者插足,没有外界阻拦,但却偏偏不能在一起,于是我开始明白,他们是真的有缘无份。”

陆子初看着她,心里是有触动的,和他在一起之后,她改变了许多,不再那么寡言,就连眼神也变得温暖了许多,但他渐渐发现,骨子里的她其实是很冷漠的,把很多事情看得很淡,也很透彻,活得太明白,所以往往会给人一种无情的假象。

陆子初说:“所幸,我不是王重阳,你也不是林朝英。”

“我如果是林朝英就好了,武功那么高,没人敢欺负我。”

陆子初笑问:“谁欺负你了?”

阿笙不说话了,看着陆子初,想起昨晚,脸又不期然红了,陆子初会意,搂着她轻笑,开口说道:“阿笙,林朝英武功高,的确没人敢欺负,但情感上却有一人能欺负到她,那就是王重阳,因为她在乎他。”

“我可不在乎你。”阿笙没他口才好,尴尬的推了他一下:“我去倒杯水。”

陆子初倒是纵容,松开她,“只许喝半杯,等一会儿还要吃早餐。”

阿笙从小居住的县城是出了名的风景县,每年春节就会很热闹,游人如织。

青石板巷子里,有女子在人群里穿梭,沉静安然,偶尔会回头看向身后,若是距离远了,会在人群里喊那人的名字。

“子初……”

有人闻声望去,会看到女子身后不紧不慢的跟着一位男子,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随着女子唤他名字,嘴角笑容会加深,似是极为贪恋自己的名字被她温柔唤出。

2006年的春,虽然沐浴在阳光下,仍然会觉得小冷,但男子嘴角的笑却犹如花开明媚,和煦舒心。

有人看的入迷,走着走着就撞到了前面的人背上,心里一惊,连忙道歉。

每条巷子两旁都摆放着各种特色小摊位,饰品琳琅满目,阿笙有时候看到入眼饰品,会停下脚步,拿起来端详查看。

并不见得每次拿起的东西都喜欢,巷子深处,阿笙在一个小摊位前停下了脚步。

这次停留的时间久了一些,陆子初上前,那是一个手工制作摊位,清一色银器,有项链,也有戒指……

阿笙原本在看手镯,老板是个生意经,见陆子初也来到了摊位前,就拿出一对戒指递到两人面前。

“两位看看这个。”

阿笙拿起一只戒指反复看着,里面刻着“执子之手”,另一只刻着‘与子偕老’。

一看就是情侣对戒。

阿笙放下,“抱歉,不要。”

陆子初目光却凝定在那两只戒指上,摊主多精明一个人,见陆子初似有购买意向,笑道:“银戒指价钱不高,如果两人诚心买的话,我可以优惠。”

陆子初话语不多,拿出钱包,眼看要付账,阿笙扯了扯他衣服下摆:“别买,你又不戴。”

“谁说我不戴?”某人笑着付了钱,拿起那只男戒,就那么把“执子之手”戴在了修长的中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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