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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无恙(1)

时间从来不喧嚣

文/潘云贵

我们终日奔波于起点、终点之间,从幼年走向老年,褪去昼的白光与夜的黑暗,我们能在细胞死亡的路上看见什么?

不谙世事的孩子常常在洞察世界,用自己独特的目光和思维得到一些结论。

结果,这些结论大都与世俗定义的客观标准相违背,所以不谙世事的孩子常是孤独的,如同角落里暗自生长的苔藓,带着绿色的哀愁攀缘成长的阶梯,也像小小的被人冷落的神。我也是其中一个,踩着时间的台阶,一步步走向未知的人生。

有时在中途迷路了,面对前方无所适从,便像极了乞丐,时时刻刻都在乞求着有人会来回答我,路在哪里,怎么走。但往往只是风路过了我,然后,一个答案也没留下。

有人说我很特别,有人说我很无聊,有人说我具有哲学家的大脑,有人说我是得了少年作家矫情症,为赋新词强说愁,病得不轻。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一直都在凭借内心的声音活在这个美好或邪恶的世界上。但对世事敏感,确实是我的弱点,它犹如一滴辣椒水洒到我身上,我就会起一身的小红疙瘩,这一度使我不快乐。

我也想让自己变得坚硬,拥有金刚不坏之身,或是让神经都长粗一点,触碰生活外壳时能失灵一些,但它们却日益纤细,致使我日渐敏感,恶性循环。

感觉自己注定会掉进一个漆黑的兔子洞,大声呐喊,也无人注意。

上个月独自蹲在街边捞金鱼,手气不佳,周旋半天只捞出一只小小的黑金鱼,就像从生活这本书上随意掉下的一个逗号。它无奈地吐泡泡,瞪圆眼睛瞧了我一眼就别过脸去,甩了甩尾巴。我提着装满水的大塑料袋看着身边走过的小朋友,他们一个个提的都是装满鱼的袋子,快乐地跳着,真的很像一群小鸟,一路洒落的水花就是他们留下的羽毛,在阳光下发光,银灿灿的,却蜇伤了我。

我的房间里有一张方形的小桌子,桌子上摆着一个圆口的小鱼缸,鱼缸对面是一扇窗,窗外有一片南方的天空,经常下雨。我的世界是孤独的,而我的金鱼,在这样的环境里也开始了它生命里孤独的旅程。它不停地吃着我投放的鱼食,我不停地吃着房间里的孤独。

而我却不知道金鱼是世界上贪得无厌的动物,它总是不知道满足,无论给它多少食物,它都能下肚,最终胀肚而死,很像人类。

鱼死的那天,橘红色的火球照亮了黄昏,每一寸土地都在喧嚣中燃烧。宽阔的马路上开始挤满车辆,写字楼下人影绰绰,红绿灯交错亮着,有人叫嚷、有人跺脚、有人拿出手机读取微博上最新发生的事情、有人站在角落里表情沉默。路口的夜市摆了出来,路灯按时从高处放出光芒。属于城市的另外一个部分,在越发黑暗的时间里鲜活呈现。

而多少人会知道我的鱼死了,它翻着肚皮漂浮在满是面包屑的水面上,尾巴甩也不甩。狭小的玻璃缸里除了它就是一片没有波纹的水,平静得也如同死去了一样。而窗外,火球继续向四周延伸着橘色的光。白色的飞鸟三五成群疾速掠过,拍落的羽毛顺着风的方向飘往远处。看不见它们的时候,天就黑了。

南方的树在黑暗里不分彼此,紧紧缠绕。风中,那些摇摆的枝叶像这棵树的,又像是那棵树的,孤儿一样挣扎。

我的鱼死于孤独。

我不知道一生会有多长,但唯一所能获知的是时间流走一秒就不会重新再来。人生太短,在这个意外频发的世界,人的寿命或许只是鱼的几倍、几十倍。

错过的事情没有时间再来一遍。

有后悔药吗?如果有,兔子就可以跑赢乌龟,乌鸦就不会被狐狸骗走肥肉,灰太狼也就不用在每一集的结尾都跟喜羊羊喊道:“我会回来的。”

那么,一切遗憾的事情都会变得完美,世上就会少很多责骂、埋怨、泪水和叹息。

但终究到现在,后悔药也没有被研发出来,整个世界只有哆啦A梦的口袋才是完美的。

从小就对药物反感,看见爸爸头痛时吃芬必得,妈妈感冒时吃阿斯匹林,我就喜欢把那些白色的小盒子、小瓶子藏到他们看不见的地方。因此常常挨了大人们的批。

大部分人类都很懒惰,生病时,无论病症轻重都喜欢借助药物来抵抗体内的病菌,而不是激发人体自身的抵抗力,于是医院每天都在添层,药房每天都在分蘖,药片、胶囊、制剂占据了世界的很多角落,瓜分了人生不同的阶段。

从出生到现在的二十岁,我很少生病,虽然我妈经常不让我这么说,我也不知道其中原因,只觉得大人们很奇葩,他们有一种多余的忧虑。生小病时大多数也只是窝在家里,我爸总会催我妈带我去医院看看,我妈会在精心打扮一番后再来问我究竟去不去医院,我摇头,她脸上很失望,于是直接过来拉我走。那是小时候的自己,无法和大人较量,被拖去医院后多是脱裤子打针。长大后,知道了一些方法可以对付某些小病,例如,觉得自己有感冒迹象,可以到操场跑上一两圈然后回来冲个热水澡,或者去吃碗麻辣烫、酸辣粉出出汗,而我常做的是多喝开水,再服用一些维生素片。我也不知道这些方法是否科学,但是我亲眼看见身边的小伙伴们都是靠这些迅速恢复元气的。

我们的身体是一个神秘的宇宙,你永远也无法获知它的能量有多惊人、多巨大。但是,如果有天它习惯了青霉素、头孢菌素、布洛芬、乌拉地尔……之后,你心里的这个宇宙就会越发脆弱、萎缩,被分秒行进的时间摧毁。

发光的生命受控于微小的外物,逐渐失去生存的一种自信,人生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深。

你将认不出最初的自己,你将不再属于你自己。

世界其实一直都在善待我们,往往都是我们不懂得珍惜人类与生俱来的某种能力,不断在高速前行的时代列车上和慵懒的生活疲态中渐渐遗失,直至忘记。

小时候从没觉得老屋破。

那时我们一家人还住在观音路四号,门前是一片水泥地和菜田。水泥地上堆满了我爸从山上运回来的石料。我经常会趁大人们不注意的时候爬到石堆上看远处的天空。那时村里面都是砖瓦房,一眼就能看到很远的山峰,还有一些鸟群飞翔的身影,天空很干净,像块蓝色的大桌布,望不到边角。我有时不禁跳起来,挥动起双臂,想象自己是鸟,也长着一双冲向蓝天的翅膀,在风里快乐地大喊大叫着。结果大人们来了,把我揪了下来,只得乖乖进屋。

现在我们家已经搬到了池头路,新房子也从二层添至四层,但我时常还想念着观音路那座只有一层的小破房。

当二十岁的我重新站在老屋前,心塌了。在离开它的七年时间里,爸爸妈妈都不来打理,而我也没回来看望它。门前的水泥地都裂了,上面长出了和旁边的菜地一样多的杂草,而石堆都被人搬走了,天空被周围新建起的高楼惨烈围剿,只剩方形的一个口子。老屋像只井底的青蛙,又矮又小,蹲在角落里。但它比青蛙还可怜,因为它没有生命。

没有人住的房子如同没有心的人,在时间的推移下,迅速衰败倒塌,疮痍满目,千疮百孔。我们何曾关照过这样的死者?

人类常常以伟大、高尚、智慧、多情、感恩来标榜自己,其实在很多事情、很多细节中已经得到证明,人类是自私、冷漠、善忘的,总在喜新厌旧,总在追求更丰盈的物质享受,总在一步一步远离最初的自己、最初的家园。

老屋像位佝偻的老人躺在荒草堆里,更老了。

是否想过,有天我们若是这样被身边的亲人、朋友以及自己深爱的人忘记,那我们的心里又是怎样的一种滋味?

西蒙·范·布伊在《因为爱》里写道:“那时,我突然明白了过来,原来我一直害怕的不是上帝、魔鬼或是死亡,而是,即便我们不再存在,万事万物却依然如常继续。”

生命在走,时间不回头。悄无声息中,我们长大,又日渐衰老。在通往人生尽头的长途上,慢慢变得残忍、冷酷,陌生得不被自己所认识。

世界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出错了,改变了我们?

没有谁可以做出回答,只有看不见的风在吹,看不见的泪在流,看不见的我们一直在走。人间洪荒里,我们都是一群沉默的哑巴。

戈壁默想

文/徐岳林

曾在西北短居,一次外出迷路,偶然闯入戈壁滩。何为“戈壁”,蒙语意为“难生草木的沙石地”。彼时黄昏,立于戈壁滩上,头顶苍穹,下踏黄土,塞上的风里有一股子野性,带着刚硬的质地。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西下,天地间弥漫的光芒中,一个人会更容易看见时间。

岁月,此词莽远、宏大,他囊括了昨昔、今朝、明日。而“我”这个生命个体,只拥有着现时,只咀嚼着过往,不安而焦急地等待未来。食色尘世,社会群相,人生百态。不论个体生命何如,在时光的审判庭前,都不免会有弹指红颜老的感慨。王鼎钧有句话:“四十年,可以将人变成鬼,将河变成路,将芙蓉花变成断肠草。”说得精妙。我不再是昔日的我,他也不再是熟识的他,世界全然变了模样。

戈壁不由得让人想起遗址,作为一个恋旧的人,我一直觉得自己生活在遗址上。任何一个带着“遗”字的词都存在于与生俱来的灰色空间,空间里是辉煌神圣的曾经。

有段时间,我曾以旅行者的身份回到阔别十五年之久的北京。虽然出生后一直留在北京五年,但五岁前与这座城市有关的记忆,我的脑海中几乎为零。

我为我的城市的集体失忆而默哀。城市的失忆比人群的失忆更为可怕,有时你急不可耐地去触摸它的温度,换来的只是零度以下的冰冷。出行愈远而怀想弥切的背后,失去了最初支撑着的童年梦境。

也常常听母亲说起,九十年代末的冬日,京城的鹅毛大雪给医院的窗玻璃盖上一层迷雾,我就曾在童年的冰河上蹒跚于这样的夜晚。也许因为如此缘由,北京于我这样一个江南异乡人而言,也有种神圣而久远的异域色彩。

彼时,从火车站出来往回走的这段路我特意选择公交来一路慢慢看去,想着由此来构建起我理想中的北京回忆,但现实却不断挑逗着内心的防线。触手可及的老民居建筑被栅栏一层一层割裂开来,泥土味瓦片屋檐发出刺鼻的汽笛味,挂上一个崭新的标牌,它被命名曰古民居景点,正式沦为居民遗址。堆积如山的山楂摆脱冬天的影子在炎炎夏日裹着糖水躲在真空包装里偷得浮生半日闲,膨胀的精心包装,也成了冰糖葫芦遗址的归属地。

记得北岛曾在《城门开》中这样写道:“我要用文字重建我的城市,在我的城市里,时间倒流,枯木逢春,声音和光线被召回,我打开城门,欢迎无家可归的孤魂。”这是陷入绝境的抵抗。

北京已矣,而如今,在这里,杳无人烟却真实存在的荒漠,是否曾经也是一座灯火辉煌的城市?

余晖就要尽了,在这无尽浩渺的土层上,一个人的影子似是比一生还要漫长。我跟着自己的影子随意逡巡,极目远眺,渺无人烟,稍有生意的,唯有荒漠植被骆驼草和偶尔爬行的沙蜥。

一个人,袒露在苍茫大地间,体悟着孤独的韵味。猛然间忆起史铁生所言的人生困境之一便是孤独,人生来注定只能是他自己,人生来被抛离在他者之间。

在社会上,人是群居动物,在心理上,人是孤独的猎手。我们的白天波澜不惊,我们的夜晚汹涌如潮,那些散落于心底的秘密,又如何尽数与他人交流?

形单影只地行走在戈壁上,我怒则大啸,痛则大哭,孤独,给了我这份珍贵的自我空间。唯有这灰色地带里,放逐而奔的一切精神价值,无人入侵。环顾四周,万物寂然,沉默如谜。我安伏在夜的胸膛,静听夜的心跳和呼吸,感触星月的古意恢复。

这是塞北的腾游时空。天地一小我,游移于岁月长河中,盛享一番旷世孤独宴。明朝,必然有万丈光芒,照彻人间。

老房子

文/姜羽桐

晚春将近结束,天色也暗得早。我抬起手腕看表,指针藏在暮色里埋葬了时间,只听得秒针“嘀嗒嘀嗒”绕着圈跑。单车向右拐进一条小径里,没有路灯的狭长石路上铺满了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借着明亮的河一般的月光延伸到看不见的黑色尽头里。

这一带多是低矮陈旧的平房,间或会有几栋剥落墙色的老筒子楼穿插其中,在城市高楼大厦的衬托下,仿佛成了旷野一般的存在。风从中刮过,把沿途杉树的青葱叶片拂弄得沙沙作响。我从一处点了灯的巷口下车,力图使自己杵直上身,好从这条窄小的巷弄里穿出去。我手扶着单车向前推,侧着身子慢慢往前挪,找寻出口处那一点微亮的光芒。

身后那盏横亘在夜色中的微弱街灯,像是被春天里寒凉的晚风吹得摇摇欲坠似的,越来越暗,只在我回头时闪出一抹乳黄色的光晕。

爷爷坐在楼下,怀里抱着他捡来的小黄狗,他用手理顺小狗身上结成团的毛发。三层高的老楼从我的角度看起来略微显得倾斜,就那么毫无顾忌黑魆魆地压下来,把人的倒影重重叠住。一团漆黑。

“阿爷,我回来啦。”我取出卡在车杠下的锁,把车锁在楼下茂密的老榕树下。已经是春天,叶子粘在枝杈上,像只蝶轻盈盈地舞在风中。

“回来了啊,累不累啊?”爷爷伸手去接我怀里抱着的几本资料书。他身后的那只小狗一颠一颠地蹿到楼上去了,楼道里安装不久的声控灯亮了起来。

“啊,今天老师拖了会儿课,他总是这样,也不管天黑不黑的。”

“都是为你们好的。饿了吧,上去吃饭。”

两只大翅膀的白蛾子从角落里飞出,直愣愣地扑到灯泡上绕着翩舞,脏乱的水泥楼道上投下两个细微的淡淡的阴影。少顷,电灯又灭了。

“你爸妈大概这几天就回来了,听话点,别总溜出去瞎玩。啊?”

“不过年不过节的,怎么就回来了?”

爷爷扶着楼梯手缓缓转过去,我紧接着跟在后头。“啪嗒”一下,灯亮了。

爷爷干瘦的背脊挡住光,我的眼前一片暗影笼罩。他回头看我,自问自答的口气:“也该回来了。”

我不曾接口。耳畔传来稀稀疏疏的杂音,白蛾子团着温暖的灯泡不知疲倦。

跟在爷爷后头,穿过二楼里狭长逼仄的走廊,我握着钥匙借着楼道里的微光寻找锁眼。

然后灯就灭了,我怔了一下。那个瞬间,不知所措。

下午第三节课后有四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跑到天台的椅子上坐了会儿。其实也不为什么,不过是教室里乱哄哄的氛围让人觉得不舒服,便出来透透气了。

太阳没有落下去,只是把浅薄的云层晒得彤红,仿佛融化了黏在一起的样子。我也就想起小时候人家在平底锅里熬的红糖了。

顺着椅子躺下来,我跷起腿仰望天空。崭新的文睿大厦拔地而起,站在繁华的长街上,浑身通透明亮的玻璃把日光反射得异常绚烂。仿佛新贵般,它吸引了许多人羡慕的眼神。而它的背后,依稀可以看到老筒子楼的轮廓,它孤独破旧地瑟缩在城市的角落里,委屈着等待死亡。像个老人,被驱逐出了蓬勃热烈的生活。

这时候,我想起路途中邻居的对话:

“王头,你听说了没有,最近这一片要拆了。”

“听谁说的?不就是前面那一片房子给划进去了,拆得到我们这儿吗?”

“怎么拆不到?你听说了没?以前厂子里的那个老郑,这回子得了这么多!”赵嫂伸出四个指头,炫耀似的在王叔眼前晃了一下,目光里带着意犹未尽且万分期待的意味。

“是吗,这可真是走运了!啥时候咱们也搬出去,住一住那些大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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