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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错肩之恋(9)

时间一晃已经过去八年,他凭借聪明的头脑和自己的努力,考入了市里的高中。

他只记得,那天父亲极度的高兴,笑脸如同朝阳般煦暖,却带了不为人知的伤痕。

勉强凑齐学费,入学后两月有余,平日循规蹈矩,鲜少滋事,自是深得老师的欢喜。他安静地握住手中的笔,在大叠大叠的习题集上细致地移动,认为和梦想接轨,已不再是奢求。

那日他经过学校的公告栏,偶然看到一张校内通告,高一女生彻夜不归,败坏校风,名字却是惊人的熟悉:“程绯贞。”

他难以置信地看了又看,脑海里浮现出记忆里珍藏的面容,那个娇蛮的小女孩,不知已成长为何样的女子,如果可以的话,他真希望只是名字上的相似。

在好事同学的指点下,他于课间操时见到了她,昔日的绯贞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穿着白色的高跟凉鞋,身材窈窕,冰肌雪肤,挑染的大红色刘海儿,张扬不羁的样子。他心中莫名地涌起悲伤,于是他怒不可遏地飞奔上前,叫了她的名字。

她歪头沉吟,看着面前清秀的少年半晌,惊讶道:“乘乘凉?”

“为什么,要做那种事?”他的语气有克制不住的颤抖。

绯贞不屑地扭头欲走,他着急地抓住她的手腕,只想把这些疑惑问个明白。

然而,他错了,就算是在人来人往的操场上,绯贞也有这个厚脸皮大喊非礼,众人好奇注目,他不得已放了手,任她飞快消失在人群里头。

他终于从老师的闲谈里得知了绯贞的往年,父母在一次事故中丧生,家中只剩一人,亲友们推脱逃避,冷若寒冰,从此绝望的绯贞开始了堕落放纵。年长的老师叹息:“若是命好,不晓得现在是多么出息的女孩子,若你和她相熟,劝劝她回正途也好。”

他的心莫名刺痛,接过老师给的地址和复习资料,决定过去看看。

那天,下着小雨,他骑车按地址去寻绯贞,转了几道街,来到一个偏僻昏暗的二层楼前。

停车确认地址之后,他犹豫地走上了逼仄的楼梯,原来,绯贞竟是住在这种地方,小时候如备受宠爱的公主,竟也要饱尝这般的生活冷暖。

到了楼上的房间,房门却未关,门口有两双鞋凌乱地扔在那里。一双是黑色的运动款式,味道刺鼻,显然是男人的,另一双,白色,镂花高跟,他清楚地记得,曾穿在绯贞洁白纤细的脚上。

透过门的缝隙,传出异样的声响,绯贞细碎的、娇媚的呻吟,男子急促的呼吸和低低的嘶吼。

他跌跌撞撞地跑下楼,觉得一种恶心在胃里翻江倒海,忍不住在路边吐了起来,泪水早已满了眼眶,单纯无辜的少年,心中无法接受这样的情景。

原来绯贞已经不是记忆里那个笑容绚丽的小女孩。

他骑着车子在这个陌生冷漠的城市里转了又转,任雨点打湿了他的肩头,不知去哪里,也不知想什么,直到最后,筋疲力尽的他回到了宿舍,面对舍友们好奇的询问不发一言,一头栽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黑暗的梦境中旋转着大大小小的七彩方块,如同魔方,变化不定,倏然消失在另一边。

消失的,那是什么呢?

是记忆里你模糊的笑容,斜阳散落,芳香清澄。

(三)

父亲前来探望,顺便听说了绯贞的事情,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沉默的父亲如一个沧桑的老人。他心知父亲是心疼她并想救助她的,只是家境困窘,心有余而力不足,忙岔开了话题。

在学校里再次见到绯贞,已经是很久以后,面容憔悴的绯贞远远地叫住了他,摇晃着纤细的腰肢款款上前,“乘乘凉,借点钱给我。”

未等她开口说数目,他已不假思索地把下半个月的生活费全部给了她,她接过一大把毛票零钱,眉毛一挑,鄙夷地轻叹。塞入口袋,连谢谢都不说一句,扬长而去。

他懂得绯贞是有困难的,不然高傲如她不会这样来有求于人,那一刻他觉得在绯贞心中似乎是可依靠的,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拯救她。

又到周末的清晨,程良背着画板骑车出去写生,即使是学习再繁忙,他都没有放弃这个爱好,骑了数个小时,才到达那片风景秀丽的郊区。半人高的茅草,不远处零星的几处房舍和潺潺流动的湖水。他支撑起画架,手握住炭笔开始专注地涂抹。

不知过了多久,画已快完成,从旁边持续传来的茅草簌簌声打乱了他的思绪,他奇怪地站起身想看来人,随后便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居然是绯贞。

“绯贞,你怎么会来这种地方?”他追问。

绯贞没有回答,气喘吁吁,苍白的脸上沁着细密的汗珠,她固执地支撑继续前行,捂住肚子,步履踉跄。

“喂,绯贞!”他急急地跑上前扶住她,她痛苦地皱眉,随后在他怀里闭上了眼睛,最后留下几个破碎的音节:“车……站……”

转头望向绯贞来的方向,一家破旧的诊所,脏兮兮的布帘上印着触目惊心的字迹:“流产。”

他手足无措地抱紧绯贞,这时,看到她身下殷红的血。

那天他把绯贞从郊区送回救治,医生们惋惜地摇头,开了病房,示意他去缴费,他摸遍口袋,却不见一分钱,在医生嘲讽的眼神里如坐针毡。

他想,一定是被误会了吧,让女友去低劣诊所堕胎伤了身子还拿不出住院的钱。

他求借于朋友,好不容易把绯贞安置下,看着她苍白的睡脸,忍不住前所未有的心疼,伸手抚平她散乱的头发,然后,轻轻出门。

第二日来医院探望,病房里却已不见绯贞的人,风吹起白色的窗帘,一张纸条飘飞到脚下,他无言捡起,上面是绯贞凌乱的笔迹:“程良,我从来都不需要你来同情我。”

这不是同情啊,只是心疼你……心疼你……他低低地叹了口气,迈开了沉重的步子。

歪倒在郊区草地上的凌乱伤痕,天青水蓝,倒映在画布上的记忆涟漪。

飞鸟群聚,好奇地打量掉落的画笔,原来,已经回不去了吧?

悲哀没入色彩,深深浅浅。

(四)

从那天起,他很少再见到绯贞,她也没有再来学校,他压抑住心里的那份担忧和感伤,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日子单调苦闷,闲暇的时候,他还是时常会想起绯贞,很多次,他骑车路过她所住的二层小楼,在楼下呆呆地看着,他清楚,或许之后,和绯贞,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三年的努力终究有了回报,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家人欣喜异常,张罗着做出平日鲜少吃到的好饭,父亲迟疑着问他,是否也接绯贞回去吃这一顿饭,不忍让父亲失望,他骑车去寻找绯贞。

家中无人,他在楼下的那家酒吧里找到了已喝得醉醺醺的绯贞,她坐在一群流里流气的男人中间,不雅地高跷着二郎腿,手中夹着修长的烟,已是醉意的脸上笑意媚人,在男人们中调笑自如。他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这一幕,几乎忘了怎么反应。

忽然被一个男人不怀好意地一拉,早已不稳的她顺势倒在了那人怀里,男人们尖叫起哄,试图起来的绯贞又使不上力,男人们笑得更加放浪。他再也忍不住地冲过去,推开那个男人,不顾他们的惊讶和拉扯,把跌撞不稳的绯贞拉出了门外。

“醒醒吧,绯贞!”他心痛地大吼着。

绯贞疑惑地看了他半天,才似乎认清了他,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不是乡巴佬嘛!有什么事,值得您来找我啊?”

他语塞,期期艾艾地开口:“是这样,我父亲请你,去我们家吃饭。”

她凑近他,尽管混合了酒气,属于她的那抹独特气息还是瞬间就麻痹了他,绯贞那好看的脸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大声地说:“我!不去!”转身要往酒吧走。

“站住,绯贞,你不能再去喝酒了!”他着急地大喊。

她停下来,反应了一会儿,打着酒嗝儿上了楼,“好,好,不喝,我……去睡觉,你……别管我。”

看着她的身影从视野里消失,他失落地站了一会儿,无奈地离去。

蝴蝶翅膀的鳞片,闪光又滑腻的脂粉,月夜里轻轻到来的情愫,叩响了干涸的心田,就要盛开了吧,那样纯洁无辜的心事。

就在那时,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心底,对绯贞那份复杂的情愫。只是,他再难见到绯贞出现的身影。

炎热的夏日踮着脚尖离开,随后的是天高云淡的秋,季节烦琐更换,他背起行李,前往大学所在的洛阳。

向来是认真努力的少年,大学里各类科目游刃有余,老师好评有加,同学们惊叹羡慕。他依旧安静地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更多的时候,他被心底繁盛增长的思念,逼迫到无路可逃。

他答应了那位名叫初雪的女生的告白,看着女生羞涩却又雀跃的样子,他苦笑了。

只是因为她像绯贞,那娇蛮霸道的脾气,那洒脱不羁的性格,还有,如绯贞一般清亮幽黑的眼睛。

像大多数人一样,约会、牵手、拥抱、闹别扭、和好……他悲哀地发现,自己竟赢不过心底的那份真正的感情。

那天的深夜里,他忽然激灵,起身给绯贞写了一封信,次日发出。

信上简单的几个字:

“从此我爱的人都很像你。”

(五)

“从此我爱的人都很像你”,这对真心所爱的人来说,真的是最好不过的情话了。

他在发出那封信的时候,就没有奢想绯贞的回信,只是,时隔半月,署名绯贞的信静悄悄地躺在了他的手中。

信上说她已得了绝症,时日无多,只想见他一面。得知这个噩耗,将他惊呆在了那里。

他飞奔出门,买了回乡的车票,甚至,来不及告诉初雪一声他离开的消息。火车在轨道上急速地行驶,他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景物,思绪乱如麻。

小时候有甜美笑容的绯贞,少女时潇洒坚强的绯贞……记忆里的影像,渐次浮现,如刀般将他的心次第割裂,鲜血淋漓。

直到他连夜奔波,于第二天上午到达家乡,急匆匆地跑去找绯贞时,才明白只是帮她赢得了一场赌局,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人调笑着把钱给了绯贞,绯贞蘸着口水唰唰一数,笑得开怀。

什么也不能掩饰心底的如释重负和被欺骗的气恼,他强行拉绯贞到了楼上,开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不是给我发了封奇怪的信吗,我和他们打赌,说一星期之内你肯定会回来见我,我没说错吧。”绯贞笑得没有任何自责。

他无话可说地瞪着绯贞,如此近的距离,胳膊和身体将靠在墙上的她禁锢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阔别多年的独特发香,近在咫尺的闪亮眼睛,还有,那张自己思念了无数次的脸庞。

他冲动地俯下脸吻了绯贞,双唇相交,细腻而温暖的触觉,彼此的气息纠缠不休,就像面临一场悲哀的祭礼。她迎合着他,直到他微喘着放开了她,她才轻轻笑道,“你知道的,我的唇上,已经接纳过很多的男人。”

他在她尖厉的笑声中绝望地夺门而出,因此,没有看见绯贞那复杂的眼神。

天开始下起暴雨,他回到旅店,开始洗漱,闭上眼,还似乎能感觉到唇间环绕的温暖。

时至深夜,闪电破空,他突然无缘无故地从梦中醒来。

莫名其妙的直觉,使他打开了门,看到门口如小兽般蜷缩着的绯贞。

“我害怕……”她的衣服已在雨中淋得湿透,牙齿冻得发颤,“可是我不知道该去找谁,只好过来你这边……”

他把她迎进门,让她换了干的衣服,屋外依旧电闪雷鸣,她却如终于找到了依靠一般,扑到床上倒头睡去。

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她脆弱而无防备的脸。均匀的呼吸、安详的睡容,莫名其妙地,他想起她的从前,小时候任性的她,高中时身体虚弱却还是倔强拒绝他的她,到现在,在他身边静静睡去的她。

他已错过绯贞的童年、少年,她已成长为他所无法掌控的女子,可哪怕是这样,他也想尽力爱她,给她带来些许温暖。

在她的身边躺下,睡去,等待着明天的天晴。

凌晨的微光中,他感到绯贞轻轻地抱住了他,在耳边小声而坚定地说:

“程良,请你要我!”

来不及考虑,已沉浸在一个亲吻之中,理智的防线,刹那溃败。

他拥抱她,嘴唇在洁白的脖颈上留下花朵的印记,温暖的触觉是水,奔涌而来,席卷掉整个世界,他在迷蒙中喃喃着绯贞的名字,恍惚中觉得天地之间,也仅剩两人而已。

不知过了多久,他沉沉睡去,再次醒来,房间里已没了绯贞的身影,房间里洒满空荡落寞的阳光。

昨晚的情景,恍然若梦。

他知道,绯贞是鸟,飞着不落脚的鸟,即使是想把她留在自己身边,她也只会更快地飞走,可是,他还是想给她自由,或许,太过于爱一个人,就会想把什么都给她,哪怕她不要……他没有再见到绯贞,独自返回了洛阳。

从此对初雪愈加冷淡,只是一心一意地想着绯贞的事。

走失在雾气浓重的清晨,无法拨动的指南针,是谁奋不顾身,扑向明知颓败的爱情祭礼。

(六)

他开始给绯贞时常写信,开头还偶尔见回信,但后来,越来越少。

心中藏着一个人的感觉,是怎样的呢,坚守着那个身影,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固执,他知道,上次的自己,已经完成了所谓爱情的祭礼,就算是之后不再见到心中的神灵,也可以凭借信仰度过残生,等待着那个人不经意地回眸,目光洒满心中清冷的窗沿。

四月,牡丹盛开,洛阳如同沦为花海,他写信邀请绯贞来看牡丹花,信投进邮箱时,想到绯贞看到牡丹时的样子,安心地微笑了。

绯贞没来,时间,已过了花期。他一个人去看了满城绽放的牡丹,心中失落。

那么多的花,凝聚长久的岁月,将自己绽放成一个绚烂的姿势,只一个花期,给人留下最绮丽的记忆。只是,这样的绯贞,连这一次的花期,都未曾给他。

他终于觉得不对劲,绯贞再也没有给他来过信了,凭空地失去了联络。

他决定返乡一趟。

再次见到绯贞时,她正坐在楼下的摇椅里,怀抱着一只慵懒的猫。她见到他,微笑着,“你来了呢。”

他在晨曦中望着她,这样少有的平静、淡然的绯贞,心中感慨万千。

她继续平静地笑起来,“可是我得病了。”

绯贞得的病很快得到确诊,乳腺癌,晚期。

他们住到了一起,他照顾她几乎无微不至,做饭、送药、熬汤,日子平淡且幸福,她捧着他精心熬制的汤,深深地吸气,泪盈眼眶。

“真的是好喝的汤,我怕以后再也喝不到了。”

脆弱的生命终究赢不过残酷的病魔,绯贞的身体恶化得飞快,那日,她挣扎着坐起,让他为她画像。

他依言撑开画架,画笔开始专注地涂抹,她神情安详,慢慢地说起那些往事。

从她的诉说中,他终于得知她的真正心意。

她说起从看到那封信开始,前所未有的感动,其实,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真心地说过爱她了。

她说起因此才会设那场赌局,只为任性地想获得一些久违的关怀和宠溺。

她说起雷雨中恐慌的她无可依靠,徘徊于他门前时,他竟心有灵犀般地开门,那一刻她的震惊和感动。

他在心里悲叹,原来在她决定把自己交给他的时候,就已经爱他至深了,只是先天敏感的个性,学不会如何坦率地对待这份心里的真情,只能一次次地选择疏离和逃避。

她一直说着,脸上带着平和的微笑,说到察觉自己得病后,想见他又怕再被当成骗局而置之不理的左右为难,最后,绯贞轻轻地叹息着,“最后的这段日子里,我很幸福呢,谢谢你,谢谢你愿意爱我,程良……”

说完这句,绯贞悄无声息地永远闭上了眼睛。

绯红犹如花散尽,谢了贞纯。

办完绯贞的葬礼后,他怀着内心的伤回了学校。

日子一如既往。

三年后,他还是结了婚,新娘是酷似绯贞的女子初雪。

在婚礼上,喝醉了的程良在众人逼问选择这位新娘的理由时,反复喃喃着什么,泪水盈眶。

所以大家都没有听到那些模糊的词语。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只是,故人再也不会回来,唯留那永远无法完成的画像,在墙角静静地微笑着。

愿你在我的未来里

你想窥视未来吗?

我现在很害怕,就像被泡进冰水里般浑身发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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