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他又来到了咖啡厅,若见不到她,他是不会罢休的。
他可以天天来这里等,直到等到她。
若不是接受了心爱的人已离他而去的事实,他想在他看到她的那一刻,他一定会疯狂的抱紧她,直到天荒地老。
心存的理智告诉他,那是孟言心,可为何他还是想要认识她,想要走进她的生活。
所以他才会在暗中打听她的消息,所以他才会背着他的朋友,所以他才会在福佑路与她偶遇。
想起今天汽车从她身边擦过的瞬间,他此刻还是心惊胆战。
她实在是太不小心了,他想,她需要有个人来保护她。
他将熄灭的香烟头扔在垃圾桶内,开着自己的坐骑,回到陆家嘴的公寓。
孟言心坐在书桌前,日记本摊开在桌上,她双手托着下巴,想着今天和他相处的时光,她的嘴角扬起一抹暖暖的微笑。
随后,她提笔,写道:2016年4月29日,晴。
今天,我又和汽车擦肩而过。我总是这么的不小心,一次又一次的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
有时候我在想,可能有一天我真的会倒在马路上的血泊里,然后再也醒不过来。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以前,我想死了可能也就死了,虽然自己还念及亲情,但那终究是无谓的亲情。
只是现在,我突然不想就这么默默的死掉。
原来除了亲情以外,我奢望的还有爱情。
25年了,初吻还在,也从没被男生牵过手,甚至都很少和男生讲话,这25年的生活真的是单调无趣。
逛街的时候,习惯一个人过马路,悲伤的时候,习惯用左手握住右手,孤独的时候,习惯搂着双肩,自我安慰。
我就是在这种日子里度过一天又一天,所谓的蹉跎岁月,也不过如此。
若我的生活一直都是这样,平淡无奇,那就让它继续蹉跎下去吧。
可是老天爷偏偏让我遇到了他。
他叫穆之恒,听起来有点暖,就像他这个人一样,和他在一起,我充满了安全感。
就在今天他拉我入怀的那一刻,真希望那就是天荒地老。
那一刻,我能感受到他手臂的力度,怀抱的温度。
那一刻,我告诫自己,以后走马路一定要小心,就算是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那一刻,我突然好想能有个人牵着我的手过马路,就这样牵着,一辈子不分开。
如果那个人是他,我愿意付出一切。
和他虽然只是刚刚认识,但却好似已相识了很久,所以才会肆无忌惮的和他开玩笑,不顾形象的在他面前哈哈大笑。
我想我可能是爱上他了,虽然我还没有爱过,也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
但是正如书中所说,爱上一个人,连空气中都洋溢着甜蜜气息,爱上一个人,会疯狂的想念他,爱上一个人,连他碰过的东西都是美好的。
她望着桌上的凉茶瓶,傻傻的笑着,然后继续写道:
我想我是疯了,竟爱上了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像我这样的女人是不是太不矜持了?
只是,我注定是漂泊流浪的命,而他会是我的渡口吗?我能到达他的岸边吗?
本只是想要记录下和他相处的美好时光,却不想自己一下子想了太多,变得有点伤感矫情。
她合上日记本,躺在床上,想着明天应该还能见到他吧。
此刻的穆之恒站在公寓的落地窗前,灯光将他高大的身影倒映在玻璃窗上。
他望着那一片隐约的昏黄灯光,也许她已经入睡,他朝那个方向道声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