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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在白日里,除了上课,简小牧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学校的图书馆。面对满室满架的书,简小牧常常会有一种不知所措无所适从之感。

通常简小牧都是和姜凯烨一起去的图书馆。去的时候,两个人照例都会去阅览室先浏览一下杂志。遇到好的句子,或者篇幅简短的文章,简小牧习惯在带去的笔记本上随手做个摘抄,至于长一点篇幅的文章,索性就去图书管理员那里去复印一份。不过通常如果时间允许的话,简小牧还是愿意自己动手抄写,一方面可以少了复印的钱,另一方面可以借此更深地品读了作品,获得意味深长的体验。

姜凯烨也喜欢抄写,只是在阅读兴趣上面,两个人有很大的区别。简小牧更多的是喜欢诗歌和散文小说等文学类的书,姜凯烨则是对那些古汉语训诂学心理学之类的文章感兴趣,常常在笔记本上抄着那些读去也搞不太懂的文字,笑着说这样不懂装懂岂不是也很有趣。

按学校图书馆的规定,每人一次最多只能借五本书。所以每次从图书馆出来,简小牧手上有的通常会是一两本散文和小说,两三本诗歌集子,而姜凯烨有的是清一色的文言读本或者心理学论著。

那段时间,简小牧写的诗歌和散文已经经常在校报和市里的文艺刊物上发表,在学校内部学生群体里也算已经有了一定的小名气。这让简小牧不禁更加深了对文学作品阅读的兴趣。尤其是诗歌,简小牧对这种分行排列的文字的热爱简直到了狂热的地步。

那天简小牧借到了朦胧诗人舒婷的诗集《会唱歌的鸢尾花》,“我的忧伤因为你的照耀,升起一圈淡淡的光轮”,不知不觉就沉静在一种由文字营造的芬芳和忧郁矛盾的情境里去了。

这个时候,窗外宋雨佳和黄昊轩等几个男女同学在打羽毛球。突然“嘭”的一声,那是羽毛球和窗玻璃撞击之后发出的声音。之后羽毛球落在了简小牧入座的教室最后一排的窗台上。

许是激烈运动的缘故,宋雨佳红扑扑着脸跑到窗台前捡球,往里一望,看见简小牧正埋头看书,便愉快地发出邀请:“大诗人快出来打球呀,你看阳光多好,别一整天坐在位置上!”

简小牧抬起头,看着那张红通通的笑脸,还有那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忽然就来了兴致,“哎!”地答应了一声,随手把新借的书反扣在桌上,高高兴兴地走出了教室。

令简小牧没有想到的是,球是玩尽兴了,可是等自己回到教室,先前明明反扣在桌面上的书竟然不翼而飞了。简小牧手忙脚乱地把抽屉里里外外翻了个遍,然后又在教室的每一张桌椅每一处空地找了个便,均一无所获,只好问问当时在班里的几个女同学有没有看到过自己的书。

班里的那个温州女孩江赢笑着问:“你丢了什么书呀?”听江赢的口音,应该是看到过自己丢失的书的,简小牧如同遇到救星一般地连忙说道:“是一本诗集,书名是《会唱歌的鸢尾花》。”

“《会唱歌的鸢尾花》,是会飞的鸢尾花吧!”江赢的回答引得班里的女同学一起哈哈地笑。

简小牧掩住心里的怨气,看着江赢那一张好看的脸,也只是一番苦笑。心里想,要不是你长得好看,自己对你的印象也还算不坏,否则真该上来扇你一个耳光子了。

说起这个江赢,简小牧对她还真是别有一份好感的。在简小牧的大学时代,按简小牧的审美标准,自己班里二十几个女生里面真正可以看看的也就数江赢这个女同学了。江赢的皮肤白皙细腻,有一种天然丝滑的质感。一头乌黑的长发被整齐地梳理到头顶,然后在红色发箍的束缚下往后披散下来。额前的刘海恰到好处,一双黑而大的眼睛扑闪扑闪的,笑起来酒窝深陷,天然一段迷人的风情。

不过在简小牧的印象里,江赢最经典的部位其实还是她那如蛇腰身之下的丰满的臀部,特别是她走路时一左一右极有规律的摆动给了简小牧无限的遐想。也就是从见识到江赢那极具杀伤力的臀部之后,这多少也就影响了简小牧后来对于女人的评价标准。以至多年之后,简小牧还是这样觉得,一个女人的性感和妩媚如果缺了优美的臀部曲线,无论如何都是无法迈上极品的行列的。

这个江赢除了身材长的性感火辣之外,还有一种或许也是与生俱来的火辣热烈的性格。她走到哪里,哪里就会自然而然形成一种气场。

那时候,班级里女生们都喜欢聚在一起活动,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林晓和江赢混成了铁杆搭档,只要有江赢出现的地方就必定有林晓勾着她的手臂屈身前行的身影。无疑这颠覆了林晓以往在简小牧心中的形象,让人感到很不舒服。不过这也让简小牧理解了江赢和林晓这两个女生何以大学四年不恋爱依然可以轻松度过的原因。

世界上发生的事往往就是那么的奇怪,这样一个性格火爆的女子的背后偏偏有一个性格内向沉默的刘姓同学不依不饶地喜欢着。明眼人一看就是极不现实的事情,可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一心痴迷却不知如何是好的刘姓同学最后落得个精神错乱,这又是后话了。

看着江赢那挑衅的神情,简小牧最终还是忍住了心底的怨气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在心里琢磨自己的书八成是被她藏起来了,可是如今自己没有亲见,更无旁人作证,只好把求助的眼光投向林晓的身上。

可是简小牧哪里知道,自己有意无意的对林晓的疏远早已经得罪了她这个小小女孩大大的自尊。这一回趁着简小牧出去打球之际把他新借的书偷偷地藏起来其实正是出自林晓的主意。所以这一回简小牧新借的书没了也就只好自认倒霉了。想起学校图书馆的凡是丢失图书一律照价八倍赔偿的规定,简小牧就暗暗叫苦,暗骂这偷书的可恶之人这回可真把自己给害苦了。

简小牧记得当时看过一眼这本书的价格,好像是二十元一本,如果真的要照价八倍赔偿,这样算起来就要无端地从简小牧原本就干瘪的口袋里抽去近两百元钱,这可是自己一个月所有开支的总和。莫说自己本来一直就手头紧张银根短缺,就是有钱,这样莫名其妙地让这么多的钱打了水漂,也会让人心疼。更何况去赔钱的时候还要被图书馆的老师指责。

简小牧回忆起自己有一回亲眼见到那个凶巴巴的管理员阿姨指责丢书的同学的一幕:“怎么这样不小心的,如果大家都你一样,还能剩下几本好书?”

想到这,简小牧心里就异常的难受,再说了,这事如果传了出去一定还要被同学笑了去。这对于一直爱面子的简小牧来说,这绝对又是万万不能发生的局面。

看着简小牧一脸愁苦的样子,姜凯烨笑着说:“紧张什么呢,这有什么呀,别忘了还有我呢,我来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看着姜凯烨一脸轻松的样子,简小牧一头雾水,问:“快说,你能有什么招?”

姜凯烨环顾四周,确定没人在关注自己的时候,趴在简小牧的耳边压低声音笑吟吟地说:“图书馆里同一款书不是都有好几本的,我们去顺一本出来,然后再拿去还掉不就好了。”

听姜凯烨这样一说,简小牧只感觉心中郁结的一块石头突然就碎裂了,然后又出现了一种即将要做一件坏事的激动和紧张的情绪了。

在去图书馆的路上,简小牧又犹豫了,先是不停地在心中打着退堂鼓,然后落实在了具体的行动上,死劲地拉着姜凯烨的衣袖轻声地说:“还是算了吧,万一被抓住怎么办,我可是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说到这里,简小牧的脑海里立马就出现了自己和姜凯烨两个人当场被抓,还有无数的人围观议论的惊险羞愧的场面,于是不自觉地声音颤了,腿也抖了。

姜凯烨第一次看着简小牧胆小的样子,觉得很好笑,“至于吗,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了,万一被发现,我就说忘了登记了,实在不行,我就说是我一个人做的,和你无关,到时我认错态度好一点,求求管理员阿姨,估计也就会没事了。”

进入图书馆后,简小牧走在前面搜寻,然后终于走向那本诗歌集藏身的书架。

事实上,在这之前,简小牧就已经前来侦查了多次。简小牧记得最初借这本诗歌集子的时候,齐刷刷码在那里大约还有十本左右的样子,现在,面对那仅存的一本诗歌集子,简小牧内心的跳动早已超过以往的任何时候。

“这也许就是做贼心虚的真实感受吧!”简小牧在心里这样想,再小心地往四处望了望,确认四旁没有别人的时候,冲姜凯烨使了一个颜色。

姜凯烨快步地走了过来,笑眯眯地问:“在哪里呀?”

简小牧没看书架,朝着那本书的大致方位用手指了指,姜凯烨捞起其中的一本就要往怀里送。

简小牧回头一看,连忙阻止,“错了,拿错了。”然后只好自己动手,抽出仅存的那本《会唱歌的鸢尾花》,又仿佛手里抓到了烫手的山芋一般,迅速递给了姜凯烨。

也真是巧,这时图书管理员阿姨居然转了过来。关键时候,还是姜凯烨镇定,他装作没事一般,随手翻开书页津津有味地品读了起来。等到管理员阿姨转身离开的一瞬间,姜凯烨便迅速地将书藏入怀中,然后又若无其事地翻看起书架上其他的书籍去了。

简小牧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一下姜凯烨,只见姜凯烨那身略显宽松的夹克内袋里装了一本书之后,竟然平实熨帖得和寻常没有一丝的异样,更绝的是,姜凯烨那张年轻的脸庞镇定得就和寻常没有两样。

受了姜凯烨格外的镇定的影响,简小牧于是怀着惴惴的心理和姜凯烨一起往图书馆出口的方向走去。在出口处,那个图书管理员正埋头看书,甚至没有朝两人看上一眼。

顺利走出图书馆后,两个人一路狂奔,仿佛取得一场伟大战役的胜利,庆祝的形式是高声呼喊,然后两人不管不顾地面的脏乱四脚朝天躺倒在学校花园绵软的草地。

就在这当儿,陶大福眯着小眼睛笑吟吟地过来,大声地喊道:“你们兄弟发什么神经呀,大白天居然躺在这里晒太阳了。”

简小牧一脸的灿烂,“就刚才,我们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陶大福并不关心简小牧说的大事是什么事,在他看来,哪里还会有比吃来得更大的事。于是顺势说道:“是吗,那好,我们去庆祝一下,好久没聚了,也该聚聚了。”陶大福以手托着镜框,兴奋地提议。

“聚聚是可以的,问题是谁请呀?”简小牧笑着看着陶大福。

这回陶大福倒是显出十分的慷慨来,从衣服內襟口袋里掏出一只皮夹,高兴地说:“这次我可是有备而来。”

“哈哈,我怎么感觉我们老大的光辉形象怎么瞬间就高大起来了。”简小牧这样一说,姜凯烨的反应是依旧以手习惯性地搓着脸,然后呵呵呵地笑了起来。

“那是必须的!老大就要有老大的样子嘛!”陶大福自诩道。人长得高大的陶大福,微微有点背驼,可是这一回却如童话故事里的那只仗着有老虎撑腰的狐狸一般,昂首挺胸起来了,“去,叫上朱子扬,我们继续“有志不在年糕”!”

在学校附近的那个稍显高档的餐厅落座,四个人头一回兴致勃勃地要了酒,等到现炒的菜纷纷上桌,四个人的谈兴也渐渐浓了起来。不知不觉间,话题就又转到彼此最愿意挨近的领域里来。

陶大福眨巴着小眼睛问:“朱子扬,快给我们透露一下,这段时间你又和哪个女孩子搞上了?”

朱子扬抿着嘴笑:“老大,兄弟可不像你,我可是已经洗心革面了,倒是你,这样一说,我怎么觉得你是不是有什么喜事了?我看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们兄弟之间可不许见外,快,干脆点,我们有一说一。”

简小牧附和道:“我怎么也觉着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否则怎么会这么大方的请我们吃饭的,快说,这里面一定有事。”

姜凯烨也说道:“老大这人,你看他一脸色迷迷的样子,没准是哪个女孩子被他看中,那可真的要遭殃了。”

陶大福一本正经地说:“真没想到,兄弟在你们眼中的形象就这么差呀,告诉你们,这回我还真看上一个了,叫你们来,就是让你们给参谋参谋,出出主意。”听陶大福这样一说,几个人瞬间就获得了如诸葛亮一般的智谋,随时准备出谋划策直到殚精竭虑。

简小牧笑着说:“要说追女孩子,现成的专家就在这里。你看我们的朱子扬兄弟,那可是饱经战阵,真可谓是阅女无数了。”

听简小牧这样一说,朱子扬右手掩着嘴笑,左手拍了一下简小牧的肩膀,“你这家伙,自己成天在女人堆里混得是如鱼得水,竟然还说我。”

姜凯烨一脸的悻悻然,“就是呀,你们都名花有主,就我现在还是怎么来着,呵呵,对,就像李密在《陈情表》说的一样,是……”

几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你别说的那么可怜好不好,告诉我,你喜欢谁,兄弟几个一定竭尽全力帮助你。”简小牧笑着说。

“算了吧,你就不怕再牺牲一双皮鞋呀!”

听姜凯烨这样一说,几个人想起上次帮助姜凯烨去卫校追女孩的经历,禁不住笑得前俯后仰。

简小牧好不容易勉强地止住了笑,“为了兄弟的婚姻大事,损失一双皮鞋算得了什么呀。”

“是的是的,为了你,我就是泼掉整瓶摩丝也在所不惜的。”朱子扬的肤色本就是如雪一般的白,现在说到了兴奋处,血液上涌,整张脸竟然像烧着了一样呈现出夸张的红色。

陶大福站起来,依旧习惯性地托了一下架在鼻梁上的眼镜,“你们觉得班里的那个张慧怎样?”

“哦,原来你喜欢的是她呀?”几个人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感叹。

“怎么了,不可以吗?”

“可以啊,怎么不可以。”简小牧马上接话,“只是,我觉得她是个冷艳的人呢。告诉你个事,上次隔壁班的一个男生托我给他捎了一封信,你猜结果怎样了?她居然连看都不看,就把信撕了。”

“看来也是个烈性的女子呢。”朱子扬说。

“是的,不过我觉得,她也许是没遇到喜欢的人呢。感情这东西,说不清楚,如果心里喜欢一个人,就完全不一样了。”简小牧说到这里,就想起了莫夏雨对自己具有的那样的一份情怀。

“是的,不过,我看这事也许能行。只是我们老大如果要出马,单单那色迷迷的眼睛可要适当地收敛一下,不要一开始就把人吓去了。”姜凯烨既是肯定又是提醒。

听几个兄弟这样说,陶大福是若有所思。

过了一会,陶大福就自信满满地举起了酒杯,“来,我们干了,兄弟几个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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