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金融资产转移(含资产证券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27)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应当比照一般企业进行披露。
7.或有事项
除比照一般企业进行披露外,还应对承诺事项作如下披露。
(1)信贷承诺的披露格式如表6—67所示。
表6—67信贷承诺的披露格式
项目期末合同金额年初合同金额贷款承诺其中:1.原到期日在1年以内2.原到期日在1年或1年以上开出信用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合计注:对信贷承诺应计算并披露本期和上期信贷风险加权金额。
(2)存在经营租赁承诺、资本支出承诺、证券承销及债券承兑承诺的,还应披露有关情况。
8.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比照一般企业进行披露。
9.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比照一般企业进行披露。
10.风险管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五条至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保险公司报表附注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披露附注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以上1~5项,应当比照一般企业进行披露。
6.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应收保费账龄结构的披露格式如表6—68所示。
表6—68应收保费账龄结构的披露格式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3个月以内(含3个月)3个月至1年(含1年)1年以上合计
(2)应收代位追偿款。
(1)应收代位追偿款账龄结构的披露格式如表6—69所示。
表6—69应收代位追偿款账龄结构的披露格式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1个月以内(含1个月)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3个月至1年(含1年)1年以上合计
(2)金额重大代位追偿款产生的原因和未确认的理由。
(3)定期存款的披露格式如表6—70所示。
表6—70定期存款的披露格式
到期期限期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3个月至1年(含1年)1年至2年(含2年)2年至3年(含3年)3年至4年(含4年)4年至5年(含5年)5年以上合计
债券投资到期期限结构,比照上述格式披露。
(4)其他资产的披露格式如表6—71所示。
表6—71其他资产的披露格式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年初账面价值应收股利损余物资……其他合计注:损余物资产生的原因、所处置损余物资的账面价值、实现的损益,应同时予以披露。
(5)保户储金(或保户投资款)的披露格式如表6—72所示。
表6—72保户储金(或保户投资款)的披露格式
到期期限期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1年以内(含1年)1年至3年(含3年)3年至5年(含5年)5年以上合计
(6)保险合同准备金。
(1)保险合同准备金增减变动情况的披露格式如表6—73所示。
表6—73保险合同准备金增减变动情况的披露格式
项目年初账
面余额本期增
加额本期减少额赔付款项提前解除其他合计期末账
面余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寿险责任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合计
(2)保险合同准备金未到期期限的披露格式如表6—74所示。
表6—74保险合同准备金未到期期限的披露格式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1年以下
(含1年)1年以上1年以下
(含1年)1年以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续表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1年以下
(含1年)1年以上1年以下
(含1年)1年以上寿险责任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合计
(3)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披露格式如表6—75所示。
表6—75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披露格式
未决赔款准备金期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理赔费用准备金合计
(7)其他负债的披露格式如表6—76所示。
表6—76其他负债的披露格式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应付利息……合计
(8)企业应当分别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披露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本期发生额和上期发生额。
(9)赔付支出。
(1)赔付支出按保险合同列示的披露格式如表6—77所示。
表6—77赔付支出按保险合同列示的披露格式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合计
(2)赔付支出按内容列示的披露格式如表6—78所示。
表6—78赔付支出按内容列示的披露格式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赔款支付满期给付年金给付死伤医疗给付……合计
(10)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按保险合同列示的披露格式如表6—79所示。
表6—79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按保险合同列示的披露格式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合计(2)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按构成内容列示的披露格式如表6—80所示。
表6—80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
按构成内容列示的披露格式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理赔费用准备金合计
(11)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披露格式如表6—81所示。
表6—81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披露格式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
(12)分部报告。
(1)主要报告形式是业务分部的披露格式如表6—82所示。
表6—82主要报告形式是业务分部的披露格式
项目××业务××业务本期上期本期上期……其他抵消合计本期上期本期上期本期上期一、营业收入二、营业费用三、营业利润(亏损)四、资产总额五、负债总额六、补充信息1.折旧和摊销费用续表项目××业务××业务本期上期本期上期……其他抵消合计本期上期本期上期本期上期2.资本性支出3.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注:主要报告形式是地区分部的,比照业务分部格式进行披露。
(2)在主要报告形式的基础上,对于次要报告形式,企业还应披露对外交易收入、分部资产总额。
(13)投资连接产品。
(1)投资连接产品基本情况,包括名称、设立时间、账户特征、投资组合规定、投资风险等。
(2)独立账户单位数及每一独立账户单位净资产。
(3)独立账户的投资组合情况。
(4)风险保费、独立账户管理费计提情况。
(5)投资连接产品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6)独立账户资产的估值原则。
(14)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应当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
7.或有事项
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
8.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
9.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
10.风险管理
(1)保险风险
(1)风险管理目标和减轻风险的政策:
管理资产负债的技术,包括保持偿付能力的方法等。
选择和接受可承保保险风险的政策,包括确定可接受风险的范围和水平等。
评估和监控保险风险的方法,包括内部风险计量模型、敏感性分析等。
限制和转移保险风险的方法,包括共同保险、再保险等。
(2)保险风险类型:
保险风险的内容。
减轻保险风险的因素及程度,包括再保险等。
可能引起现金流量发生变动的因素。
(3)保险风险集中度:
保险风险集中的险种。
保险风险集中的地域。
(4)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的披露格式。
(5)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大假设:
重大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和投资收益率等。
对假设具有重大影响的数据的来源。
假设变动的影响和敏感性分析。
影响假设不确定性的事项和程度。
不同假设之间的关系。
描述过去经验和当前情况。
假设与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公开信息的符合程度。
(2)除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应当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
证券公司报表附注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披露附注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以上1~5项,应当比照一般企业进行披露。
6.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货币资金的披露格式如表6—84所示。
(2)买入返售资产款除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外,还应按交易对手披露信息。
(4)企业应当披露代理承销证券的方式(全额包销、余额包销、代销)、承销证券的种类等情况。
(5)企业应当披露代理兑付债券的方式、种类、记名证券或无记名证券情况。
(6)交易席位费的披露格式。
(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除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外,还应按交易对手披露信息。
(9)代理买卖证券款的披露格式。
(11)代理兑付证券款的披露格式。
(12)其他负债的披露格式。
(13)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披露格式。
表6—94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披露格式
资产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受托管理资金存款受托管理资金客户结算备付金应付款项应收款项受托投资其中:投资成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合计合计
(1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披露格式。
(16)分部报告。
(1)主要报告形式是业务分部的披露格式。
(2)在主要报告形式的基础上,对于次要报告形式,企业还应披露对外交易收入、分部资产总额。
(17)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应当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
7.或有事项
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
8.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
9.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比照商业银行进行披露。
10.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1)风险管理政策,主要包括对各种风险的来源、正式风险治理组织和科学的监督流程及其定期复核制度,以及在严格职责分离、监督和控制基础上各相关业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等。
(2)风险治理组织架构,主要包括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设立和运转情况。
(2)信用风险。除比照商业银行披露必要的信用风险信息外,还应按行业、地区和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等分别披露信用风险信息。
(3)流动风险。除比照商业银行披露必要的流动风险信息外,还应披露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4)市场风险。比照商业银行披露市场风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