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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耐克(1)

每当有北卡球员进入职业篮坛,迪恩·史密斯总会监管整个操作。北卡球员选定的经纪人,只会是迪恩·史密斯认可的经纪人,这样迪恩·史密斯才可以确保他的孩子们不被唯利是图的骗子公司压榨。

那个时期,有两位经纪人跟北卡走得很近,一个叫唐纳德·戴尔(Donald Dell),另一个叫弗兰克·克雷格希尔(Frank Craighill),他俩是合伙人。戴尔曾是一个网球明星,退役之后当起了经纪人,给其他一些网球运动员做代理。克雷格希尔则是一个做财务的,曾在北卡上学,而且是北卡莫尔黑德奖学金的获得者,这点非常讨迪恩·史密斯喜欢。迪恩·史密斯跟两人的关系都很好,而且他俩开的公司曾为北卡球员汤姆·拉加德(Tom LaGarde)谈下过非常不错的合同,深得迪恩·史密斯信任。因此,菲尔·福特、达德利·布拉德利(Dudley Bradley)、迈克·奥科伦、詹姆斯·沃西等北卡球员,也相继成为戴尔和克雷格希尔的客户。

迪恩·史密斯决定让乔丹加入NBA时,大卫·法尔克(David Falk)还只是戴尔的一个初级合伙人。那年,戴尔和克雷格希尔的公司解散,法尔克留在戴尔这边,克雷格希尔则跟另一名合伙人开了家新公司,两边成了竞争关系。他们这一对立,倒让迪恩·史密斯为难了。最终,迪恩·史密斯让戴尔和法尔克代理了乔丹,同时把萨姆·帕金斯给了克雷格希尔。

戴尔他们公司当时的操作模式,是由戴尔来谈球员的第一笔合同,然后再由法尔克跟进,打理球员后面的所有生意,包括球鞋代言合同。戴尔个人的重心全在网球方面,网球是他的挚爱,篮球只是边缘爱好。相比之下,法尔克才是篮球内行—到1984年乔丹要成为职业球员时,他那些打NBA的北卡学长们,嘴边挂着的总是大卫·法尔克的名字,而非唐纳德·戴尔,因为法尔克才是那个每天帮他们打理生意的人。法尔克后来说:“迪恩·史密斯还是把我当小孩,把戴尔当大人。但他的球员们,却开始把我当大人,真正跟他们打交道的人。”

因此,从一开始,乔丹实质上的经纪人就是大卫·法尔克。乔丹后来总说,他当初之所以选择法尔克,是因为法尔克跟他老爸詹姆斯·乔丹留着一样的“发型”。其实,基本就是光头。

法尔克后来树敌甚多。一个优秀的经纪人,并不需要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他要做的是打理好客户的生意,在这个过程中,如有必要,该树敌就树敌。篮球圈内有许多人私底下都讨厌法尔克,甚至鄙视法尔克,乔丹知道,却一点都不苦恼。有一次,乔丹把法尔克比作一位NBA球员:“他非常像里克·马洪(Rick Mahorn)—没人喜欢他,除非他跟你一个队。”乔治城大学的约翰·汤普森教练,既是法尔克的客户,又是法尔克的朋友,他就说:如果你想找条狗看家,你不会找只贵宾犬。

NBA的许多老板和总经理都非常不喜欢法尔克,却还要极力掩饰这种不喜欢,尽可能迁就他包容他。有位总经理觉得,跟法尔克谈判,就像在跟一只八爪章鱼搏斗,他有太多动作你要应付,同时他还有快速复原的能力,“他会威胁,会许诺,会咆哮。如果你不按照他的想法去做,那就完蛋了,你跟他再也没法合作,你的球队再也赢不下比赛,你会因为自己没有深谋远虑而被炒鱿鱼。而如果你顺从他的意思,那你可能会是最有希望得到下一个迈克尔·乔丹的人”。

后来那么多年,乔丹跟法尔克合作得非常好,两人相得益彰。法尔克帮助乔丹成为了美国最成功、最富有的运动偶像,乔丹则让法尔克变成了最受信赖、最有势力的体育经纪人。法尔克借乔丹之力,推动了篮球运动员的商业革命。在他为乔丹谈下第一笔大合同之前,运动品牌寻找代言人,更偏爱个人项目,更喜欢网球运动员—亚瑟·阿什(Arthur Ashe)、吉米·康纳斯(Jimmy Connors)、约翰·麦肯罗(John McEnroe)能挣几百万美元,篮球运动员却只能挣很少的一点。乔丹的合同改变了这一切。篮球运动员,集体项目的运动员,同样可以成为超级明星,同样应该挣大钱。

当然,乔丹和法尔克赶上了好时候。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职业体育文化正在发生变革,越来越多的钱涌向篮球场,“魔术师”约翰逊和拉里·伯德(Larry Bird)作为先行者,已经为乔丹开辟了道路,播下了种子,乔丹和法尔克的收获算是大势所趋。不过,“魔术师”约翰逊就没有挣到乔丹那么多钱,他后来更换了经纪人,多少与此有关。

乔丹1984年投身职业篮球圈的时候,主宰球鞋市场的大品牌是匡威和阿迪达斯,耐克还是相对较小的公司。80年代初,整个篮球界据说只有“天勾”卡里姆·阿布杜尔—贾巴尔(Kareem Abdul-Jabbar)的球鞋代言费达到六位数,10万美元,伯德和“魔术师”最初都只有7万美元。

球鞋代言费在那个年代成倍上涨。耐克1977年签下刚成为NBA探花秀的马奎斯·约翰逊(Marques Johnson),只花了6 000美元。一年之后,菲尔·福特进入NBA,拿到了1.2万美元。1981年,马克·阿奎尔(Mark Aguirre)成为状元秀,得到一份6.5万美元的合同。又过了一年,詹姆斯·沃西进入联盟,由戴尔(法尔克)代理,跟新百伦签下一份8年长约,总价值120万美元,平均一年15万美元。法尔克认为,沃西这笔,是个重大突破。

法尔克后来总说,乔丹进NBA时,篮球运动员的商业代言就像哥伦布出现之前的世界,很多人还以为地球是平的。当时,棒球依然是全美群众基础最好的运动,橄榄球最刺激、人气最旺,可大多数团队项目的运动员,能拿到的代言费十分有限,黑人运动员更是微乎其微。法尔克认为,是时候在体育代言方面跨越种族与肤色的界线了。涉足网球的经历还让法尔克懂得,运动能力只是运动员整体形象的一部分,有些运动员拥有超出运动能力的人格魅力,这会让他们成为更吸引人的运动偶像,拥有更大的商业价值。法尔克感觉,乔丹和其他团队项目的运动员很不一样,他有魅力,有魔力,有一种特殊的优雅气质。

从一开始法尔克就想好了,和球鞋公司的人见面谈判,他要向对方提出一系列的挑战:你们能为我们做什么?营销方面会采用何种手段?电视广告的预算有多大?会不会为乔丹创立一个专属的球鞋和球衣系列?

法尔克明白,他正在进入一片前所未有的领地。“魔术师”约翰逊已被证明是个赢家,是个冠军,还是个性格外向、笑容迷人、背靠洛杉矶广阔市场的明星,他都没有享受这样的待遇。“J博士”欧文同样没有。而乔丹既不是状元秀,去的又是芝加哥而非纽约、洛杉矶那样的媒体中心,法尔克提出的要求会不会太异想天开了?

巧合的是,耐克公司的需求,却和法尔克的需求刚好吻合。耐克做跑鞋起家,70年代赶上了美国的慢跑热,迅速发家致富,但随后发展遇到瓶颈,停滞不前。在篮球领域,耐克没什么影响力,当时最好的篮球运动员全穿匡威—拉里·伯德、“魔术师”约翰逊、“J博士”欧文、艾塞亚·托马斯(Isiah Thomas)、马克·阿奎尔,无不如此。耐克设计师彼得·摩尔(Peter Moore)多年后回忆说:“你去找一个球场,问问孩子们想要什么篮球鞋,他们都会说匡威。”

耐克以前的策略,是签一堆还不错但并非最好的球员,这些球员的合同,平均每人每年只有8 000美元左右,价格相对低廉,可在篮球市场上,耐克对匡威、阿迪达斯根本构成不了威胁。现在,耐克决定转变策略,总裁菲尔·奈特(Phil Knight)打算减少公司在篮球方面的总投入,不再像过去那样把太多钱花到太多人头上。他们的新策略是: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一名球员身上,把这名球员打造成耐克的标志性运动员,让他承载耐克全部的宣传理念。由于NBA当时所有的顶级球员已各有所属,所以耐克需要找一名新秀。那么,找哪一个?

和职业球队一样,运动品牌也有自己的球探。耐克的球探,是一个无处不在的家伙,他叫索尼·瓦卡罗。瓦卡罗非常了解美国东部的篮球世界,和许多大学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跟乔治城的约翰·汤普森、杜克的比尔·福斯特(Bill Foster)、北卡州大的吉姆·瓦尔瓦诺(Jim Valvano)等教练更是要好的朋友。瓦卡罗还自己办了个高中明星训练营,这样他就成了高中篮球和大学篮球之间的一个纽带,高中教练想借他的训练营提升球员的能力与名气,大学教练则借他的训练营考察人才、招募明日之星。对瓦卡罗来说,找到一块破烂的篮球场,期望从中发掘出一块钻石,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瓦卡罗私下并不认识乔丹,但从乔丹大一那年开始,他就多次近距离观看乔丹的比赛,很早就认定乔丹绝非等闲之辈。没有什么比1982年NCAA决赛那记制胜球更令瓦卡罗震撼的了—一个一年级的孩子,在那么大的压力之下敢于出手那么关键的一球,并且把它投进,这太不寻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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