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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珍珠恋

在世界的尽头,有一个坐落在海上的小岛。小岛上只有四个男孩和四个女孩,在漫长的相处后有三个男孩和三个女孩结婚了。只剩下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长得很好看,心地也很好。可是女孩心地好却长得奇丑无比,女孩很自卑,尽管男孩很喜欢她善良的心地,频频向她示爱,她却总是认为她配不上他。于是又过了好久好久,小岛上还是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没有结婚。

男孩们每天都会去捕鱼以此为生,女孩就在岛上做自己的事。孤独的男孩每天都会自大海中带回美丽的珍珠送给孤独的女孩,一天一颗,女孩的家中只差没被他的珍珠给淹没了。

有一天,男孩再也忍不住他的爱意,他捧了一大把的珍珠来到女孩的家门口,向女孩求婚。女孩很感动,但是她还是怯懦不敢接受男孩的心意,她只好想办法让男孩放弃她。女孩请男孩先回去,一星期后给他回复。

一星期后,男孩来到女孩的家听女孩的答复。女孩拖着一大袋的珍珠走向海边,她对男孩说:“这里有一千两百颗珍珠,每一颗我都刻上了记号。”

然后她将珍珠洒向大海,又说:“你若能将它们在十四天内捡回来,我就答应和你结婚。”

多么困难的任务啊!我怎么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捡回珍珠呢?男孩太爱女孩了,他想了三天,终于想到了办法。他向大海咆哮:“所有的海民们,请听我说,我很爱一个女孩,我得找到一千两百颗做了记号的珍珠才能让她嫁给我。如果你们能替我找到珍珠,我愿意给你们任何代价。”

海里的生物们好高兴呀!立刻替男孩找寻珍珠。

第一个找到珍珠的是螃蟹。男孩问它:“你想要什么呢?”

螃蟹答道:“我想要你的手,因为我的大螯有太多的事情不能做了。”

男孩守信承诺,他将双手给了螃蟹。

第二个找到的是海豚:“请给我你的双脚,我虽然是哺乳动物却不能行走,我想要走上陆地。”

于是,男孩把双脚给了它。

肚子饿得没有力气的鲨鱼找到了第三颗珍珠,它向男孩要了腹部的肉,饱餐了一顿。

男孩陆陆续续地找到了珍珠,他也慢慢地失去了他的身躯了。

第十四天,仍然还有一颗珍珠没找到,男孩也只剩下了他的头和那颗深爱着女孩的心。男孩好着急呀!怎么办呢?只剩下一个小时了。接受过他谢礼的海民们也为了这个痴情的男孩担心,就在倒数三分钟的时候,海马衔着最后一颗珍珠来到了男孩的面前。男孩已经好虚弱了,他微笑着对海马说:“请将我的头拿去吧!因为我的心只能给我心爱的那个女孩……”说完男孩便断了气。

在场的海民无一不为这个深情的傻男孩落下同情泪。有了双手的螃蟹将男孩的心轻轻地放在棕榈叶上,所有的海民都拿了一颗珍珠摆在男孩的身旁。有了双脚的海豚和有了力气的鲨鱼将棕榈叶拖到了女孩的面前。女孩看到了男孩的心,哭得好伤心啊!她好后悔,后悔为什么当初不接受男孩的爱意,为什么还要想出如此苛刻的方法来逼他放弃,害得男孩变成了这个模样。

女孩抱着男孩尚存余温的心走进了屋里,突然将仓库的门打开。瞬间,数以万计的珍珠滑出门外,宛如一个珍珠海,女孩让自己随着珍珠海漂人了海洋,当海民们找到她时,她面容安详地躺在珍珠堆成的小岛上,怀里紧抱着的是男孩的心。海民们将女孩和男孩放在珍珠做成的棺木里,静静地守护着这个小小的珍珠岛和这个伤心的珍珠恋。

女孩看到了男孩的心,哭得好伤心啊!她好后悔,后悔为什么当初不接受男孩的爱意……永远的牵挂应该是1984年吧,我跟同学约好去大连旅游。临行前,母亲千叮咛万嘱咐:“过马路时要小心,一定要吃早餐,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还不断往我的提包里塞一些她认为重要的东西。说实在的,母亲的话,我十有八九没有听进去,甚至有些厌烦。其实这趟旅游连来带去,满打满算也不过四五天,何况我们同行的有六七个人呢。

这次旅行本身并不精彩。但由于是平生第一次脱离了父母的视线出门在外,也实在是兴奋至极。一路走下来,脑中满是新世界的精彩,至于家,似乎早已抛到太平洋里去了。只是在回家的前一天,家才突然清晰起来,满脑子都是家人的身影。

我提着皮包走进静静的院子,迎面看见母亲正拎着喷壶浇花。她是那么专注,以至于没有发现我的出现。“妈妈,我回来了。”“啊哟!”妈妈惊喜地叫了一声,喷壶当的一声掉在地上。她兴奋地喊道:“小辉,快看,你哥哥回来了!”说着便快步走上来接过了我手中的提包。她脸上满是兴奋,声音有些颤抖,就好像我是刚从遥远的美洲回来一样。望着妈妈惊喜的面容,我心里不禁暗自嘀咕:“我出去没多久啊,总共也不过四五天啊。”对妈妈的那种异样的惊喜,我很有些奇怪,因为在上车前我曾给家里打过电话,妈妈应该知道我今天回家。

事情过去很多年了,但我却记忆犹新。母亲的叫声、兴奋的面容以及上前接提包的动作都恍如昨日,但却让我一直困惑:为什么妈妈那么高兴啊?只是因为她的儿子旅游回来了吗?对此我一直疑惑不解,任我绞尽脑汁想了很多年,也没有想明白。

女儿上初中以后,学校安排去军训,时间是一个星期。临行前一天的晚上,妻子和女儿絮絮叨叨说了半宿,无非也是当年母亲对我说的话。我则觉得没什么了不得的。不就是出去军训嘛!一个星期就回来了。何况是集体活动,根本用不着操心,而且孩子不在家也省了许多的麻烦。第二天吃晚饭的时候妻子说:“不知道孩子吃饭了没有。”“到了部队还能饿着她?”我不以为然地说。“我是说部队的饭菜不知她爱不爱吃。”“那你还能到部队去给她做呀?净操那用不着的心。”我调侃了一句。妻子照我的肩上打了一下,幽幽地说:“到了部队,想管也管不着了,担心也没有用了。”

那天夜里,我起夜后便习惯性地推开了女儿的房门。因为女儿的睡相有些不雅,睡梦中常常手舞足蹈,被子不是被蹬到床下,便是被踹到一边,每天夜里我都要给她盖上几次。我轻轻地推开了房门,开了小灯后,突然看到床上空空如也,睡眼惺忪的我猛然清醒起来,女儿已经去军训了。只是不知她是否蹬掉了被子,睡梦中的她会不会感到寒冷。我慢慢坐在了女儿的小床上,似乎床上还有女儿的体温,而心灵的窗户就在那一刻突然打开了。母亲那惊喜的叫声、喜出望外的面容、快步上前的动作一下子撞到了我的眼前。我终于明白了母亲惊喜的由来,那是由于揪心多时的牵挂终于得到了安然的释放:儿子终于出现在眼前啦,儿子终于平安地回到了她的身旁。我不禁潸然泪下,在我离家的日子里,究竟有没有惦念过母亲,牵挂过家人?朦胧的泪眼中,去世多年的母亲慈祥地对我微笑着。我终于明白了:儿子是她一生的牵挂!

朦胧的泪眼中,去世多年的母亲慈祥地对我微笑着。我终于明白了:儿子是她一生的牵挂!

以爱的名义

姐给父母购了市区湖边的花园洋房,复式,前后露台,高尚住宅,楼前便是游泳池,楼旁是西班牙风格会所,明年年底交房,找关系拿VIP号才好容易订到,算够惊艳的尽孝手笔了吧?然而,观其色,察其心,父母却不一定如我们想像的和亲戚羡慕的那般开心。至少,这份开心远不如房子的地域与总价那般豪华。

父母舍不下旧居。旧居生活便利,院门外是卖米粉早点的小店,菜贩将各色蔬果一路排开,玉米、青椒、黄瓜……水灵得很,就地还价,拎上走人。还有院中邻居,几十年处下来,虽免不了鸡零狗碎,蜚短流长,但自有份亲切。

院墙外的老式居民区,逢喜丧还存留吹吹打打的习俗,有时清晨四五点突然被高亢的唢呐声闹醒,真是惊心动魄,凄惨得紧。路旁再搭起流水棚办酒席就更要人的命,白幡、花圈、被单,一条街喧嚷着,被堵的车抓狂按喇叭,自行车杂技般七拐八绕,天哪,真叫一个闹!

闹归闹,家附近生活设施一应齐全,多路公交、医院、公园、学校,亲戚们来串个门无需担心乘不着车而提前告辞,母亲叫袋米叫箱啤酒也便当,老何食杂店就在院外。

院中,近四层楼高的高壮白兰,五六月开碗大白花,芬芳暗涌,院子一角还以瓦盆等各色器皿种了不少植物,品种虽贱,绿意一样蒇蕤招人爱。

而湖畔新房,因属“高尚板块”,风景虽赏心悦目,但人烟稀少,至少目前这样。临湖大道曲径幽深,水路十八弯才能拐进24小时保安值班的高尚家园。现只通了一路公交,还不直接到楼盘——当然,售楼小姐说了,住这片的业主谁还坐公交?她的讶异表情让提此问题的客人顿生惭愧,只嗫嚅,“那家里老人或阿姨要买个东西啥的……”,“有超市啊!”当然,这种地段开发商断不会建一个人声喧腾的自由市场,步行十几分钟处有个正在建的大超市,名字是音译过来的,像国外女星的名字,和那些叫“好又旺”的小超市不可同日而语。除此外,楼盘附近当然也不会有地摊,不会有米粉汤店,当然逢喜丧更不会吹吹打打,吹得一条街不安生,各自在防盗门后哀乐自便即是。

再说父母旧居,想到搬迁之事简直令人绝望,因为几乎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桩桩件件,从父母结婚置办的红樟木箱到泡菜坛罐,更甭提他俩在楼顶费心开辟的菜园,一砖一土,一架一棚,连同楼顶养着的逐日肥壮的流浪猫咪咪,全凝着他二人的心血与乐趣。

这么个壅塞着每寸光阴(且无需物管费)的家,少有父母能忍心舍下的,包括我和姐的初高中课本,十几年前的旧书刊,父亲那堆武侠小说。还有旧画框,花瓶,桌凳,白毛女造型的台灯,20世纪80年代的SoNY收录机……家里物件庞杂到数不清,理还乱。即便有愚公移山之精神,没个三五年也清理不完,因为东西还在随日子不断繁衍。且就算某日清理打包完毕,也不可能搬至新居——那么排场的房子是用来搁品牌家具的,应尘埃不染,地板锃亮,若往里塞乱七八糟的东西,别说外人看着要暗喟“糟蹋糟蹋,罪过罪过”,自家也觉着对不住这房价。

所以基本上,可能实现的就是喜新不厌旧。搬归搬,旧房仍留着,不售不租,连同满屋驳杂物件,供父母做个念想,想回时,仍回来住一阵子。而楼顶菜园,只能随它去,任其蔓杂——你想,整个国家与文明都会变做遗址,一方菜园荒了又如何?

方案这般暂定,但老实说,乔迁之日,父母的不舍之情当更甚于乔迁新居的欣喜,那是要他们挥别一段二十几年的岁月,辞别105平方米,不,是105立方米满满当当的记忆!孩子在那里长大,他们在那儿老去,日子在那儿一点点夯实。

母亲在姐付完房款的夜里辗转,那尚在建的复式美屋倒像建在了她心口。这份隆重孝心她和父亲自然无法推拒,因为不仅他们要住,姐从上海回来过个年节也要住。她是超前享受型,早想换旧居,让父母过得更有“生活质量”——想想吧,湖畔垂钓,林荫漫步,有风的夜在大露台喝茶、推杯、赏月,这才当得起夕阳是晚开的花,夕阳是陈年的酒啊!

但,有时喜欢这东西似乎真没法用市值衡量。你认定送出的是玫瑰,可接受的人没嗅着花香,却暗地被刺扎疼。

因有孝与爱的名义,父母自是要迁的。而且要欢喜着迁,敢叫日月换新天,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架势迁,不然会让出了资的姐扫兴,这道理母亲不说也明白,可……他们对居住了几十年旧宅的习惯与依眷,家中那桩桩件件被我们视为敝屣、她和父亲却有着切肤之情的物件,都非美屋光华可以遮蔽。

常常是这样吧,出于爱要对方摒弃的,却偏是对方心里放不下的。就像省俭长辈的盘中剩菜,为着健康起见,你抢下残羹泼人泔桶,其姿势豪爽、凛然,出于爱不容分说地驱使。可你的豪爽有几分,他老人家的痛就有几分!其身心之受损甚于吃残羹。下回,他千方百计地避开你吃,或在你夺下盘子前,一口将残羹风卷残云地扒咽了,差点噎着。

你的爱——实在不是他乐意接受的。

在爱的名义下,人首当其冲想做的事往往是改造,是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让对方领受。如对方不受,或受之不情愿,给的人便愤然,便迷惑,便委屈——我明明是为你好啊!那么老沉的心意,你怎能不欢天喜地地接过?难道不成还要我端得肱二头肌发酸?

可有时,这样的爱是否有点儿专制?因为“爱”这个名头,我们给得理直气壮,气壮得有时流于武断而不自知。因为付出了!付出了就该有所回报,得到认可,得到接受的人的讴赞——与我们付出等价的讴赞。

其实,真的爱是什么?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爱的方式有许多种,但归根结底可能有两种,一种以爱者为中心,另一种以被爱者为中心。无论对亲朋,或枕席与共的爱人,令对方妥当的爱往往与付出的手笔没关系,与你心意的恳切与隆重没关系,有时,爱,不过是让对方舒服。

那么不如爱得柔软点儿,贴切点儿,善解点儿,哪怕因此琐碎单薄。往往,这比爱得蔚为壮观(却强硬)更吻合对方心意,更接近爱的真正内核。

在爱的名义下,人首当其冲想做的事往往是改造,是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让对方领受。

溺爱,不可以吗

那是一个有众多孩子和家长参加的亲子活动,在沟通谈话时,我看到你呼地举起手臂要发言,正如我期盼的那般自信、阳光。说吧,孩子,关于我们。

你举起了手臂,远远地,我看见你穿的那件深蓝与棕红相间的休闲装,你看起来更加帅气,这使我十分满意,我看着你,就像艺术家欣赏一件满意的作品。

你的声音,那稚气未脱的声音,经过扩音的话筒,夸张得又亮又响。“我体会到平时家长给我的爱是溺爱,不是真正的爱……”理性、质感,但意思显得有些含糊,并且“溺爱”二字有一种与小小年龄不相符的、做作的深沉。但话毕,你还是赢得了一片掌声。也许,全场只有我固执地、自以为是地认为,这话是多么的言不由衷。孩子,你真的厌倦那种深深沉溺的爱吗?

你的目光掠过众人,我看到你眼帘下垂,非常满意自己刚刚的宏论,满意那赞赏的掌声。那一刻,我的脸蓦地红了,心中满是不安、愧疚、失望。

快,太快了,一个即将小学毕业的娃娃,就堂而皇之地使用“溺爱”一词了,就堂而皇之地对母亲说不了。

但是,孩子,自从做了母亲,我就开始沉溺了。字典上,“溺”的解释为淹没在水里,还有一种解释是执迷不悟、过分。我不喜欢“过分”这个生硬的词,它似乎永远不应该和一个母亲对一个孩子的爱有什么牵连。

从你猫儿一样的乖顺,到现在马驹一样的倔强;从托在手中花儿一样的娇嫩,到现在一路飞沙走石般的泼辣;从你清澈无邪乌溜溜的眼睛一尘不染,到现在见惯了如烟尘事而不屑一顾,我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我思忖着替你洗净鼻窝旁的污垢;不会忘记在冬日的夜里,用热腾腾的厚毛巾,焐焐你冻得发青的脸蛋,那些冻疮永远是我最在意的重大事件;我还记得把牙膏小心地挤在你的牙刷上,你那惯常的潦草的刷牙法,使我永远对你怨声连连;当然,接着,如果你能用热水悠然地烫烫脚,将会是我莫大的享受。如果,那一刻,我不去拾掇煤炉子,不去灌那实在太可爱的、为你的被窝带去春天的暖水袋,不去浇墙角那些青枝绿叶的吊兰,不去准备明天的早餐,那么,我就会蹲在你的脚盆前,拿起你的脚,细致地让温热的水一丝丝地浸漫它们。这是一双多么美丽柔软的脚,记得,它们曾经怎样玲珑地站在我的手掌心里,就像整个世界的精彩,都被我独自握在手里。多好啊,这一切多好啊!

要说的还有厨房。我永远都沉迷于手忙脚乱地做一桌香气四溢的饭菜,那是因为,这样,我将会看着你“埋头大干”,顾不得小鼻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直到你拍着浑圆的小肚子,直到听到一声“饱了”,就呼地兑现了对我的最高奖赏,就荣耀地弥补了我那殷殷的、简直是不明所以的心愿。我不在意寒夜里辗转去为你买一双保暖的手套;不在意为了一粒你喜欢的糖果,把它从办公室的桌子上很不体面地塞进我的衣袋。为了做出地道的鱼香肉丝,我的焦急与精心,绝不亚于去为某位国王张罗晚宴。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完全地尽心。

这实在是有些过分的爱吗?但是,我请你不要拒绝。

是的,你生病时,我是失魂落魄的,我必定是这样的惊慌失措。我要怎样才能把杯子里的水兑得不热不凉?才能把靠垫放得不高不低?才能把电视声音调得不大不小?才能把汤煲得不咸不淡?才能不离开你的前后左右?我该怎样努力,才能让你好一点?我真想向你承诺创造一个爱的世界、一个健康的世界、一个没有伤痛的世界,那么,我该怎样努力,才能兑现我的承诺?

是的,我要过分地释放与燃烧。

当然,我还要尽力模仿你的笔迹,替你写作业。课文抄3遍,错题20遍,多得像堆在我们面前的山。但是,我要保证你的睡眠,保证你那双辛苦的小手得到片刻安恬的休息,于是就毫无原则地替你写了作业。我真侥幸,老师并没有看出破绽,并且,你的成绩从来都是那样稳稳地排在最前,从来不会因为哪一次疏忽而考砸了锅。

是的,放学后,我替你背过沉重的书包,并违反纪律地要替你打扫教室,并且非常错误地教唆你,为了登山而不要去上学、不要去完成双休日那些繁重的作业,鼓动你尽量多地阅读与课本无关的书籍,尽量多地质疑你的老师和同学,还极其可怕地允许你打电子游戏。这一切,都有纵容的嫌疑,但,不论你是一个孩子,还是一个成人,我都注定要如此这般地纵容。

除了如此自由豪迈地、不遗余力地给予孩子,我又能掌控得了什么呢?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完全地尽心啊!

如果,这一切就叫做溺爱,就叫做没有分寸的母爱,那么,我还是请你不要拒绝,只有你在爱中深深地沉浸,才能够满足一个母亲不断地付出。

是的,溺爱是一个母亲最后的权利、自由与幸福。

好心人忠告说:“怕只怕,这些爱,让孩子受累;怕只怕,过多的爱,都成了伤害。”

但是,你早上天不亮就出了家门,夜深了,还在苦读。我心疼极了那个听说小学三年级就过了大学英语四级的孩子,他不知要经过怎样的炼狱,才会如此的名声大振。但我想你不必。

还有那些与你们永远都纠缠不清的关键词:择校、培优、家教、特长、特招、考研、就业……词词如刀,刀刀含泪滴血,莫开口,欲说语噎咽。

我又怎能不去大胆地实践溺爱一词呢?

我不敢说这种溺爱适合每一个孩子,但我很幸运,很感谢,它适合你,适合我作为一个母亲的愿望。尽管你高高地举着手臂宣称“不要溺爱我”,但是,帮洗脚、替做作业、逃学、打游戏,这些都没有吞噬掉你的独立、你的纯真、你的勤奋、你的优秀。是,即便考的不是第一,我也依旧会帮你把那总是混乱的写字桌收拾得井井有条,耐心地帮你解开常常系死的鞋带,帮你把三支钢笔的水吸得满满的,把你永远都鼓囊囊的书包打理清爽。这样,你受伤时,可能会失望,却不会绝望;可能孤独,却不会寂寞。你会记得回来,回到我们不设防的家,你会牢牢地记得爱,去爱,被爱,这,就够了,够以一个有尊严的生命存活。如果再加上坚韧、豁达、镇定等诸如此类的品质,就足够拥有一个非常精彩的人生了。

你也曾笨拙地打碎过精致的瓷碗,给新衣服烧了洞,丢了作业,找不到零用钱……我也想暴跳如雷,琢磨着用怎样严厉的惩罚来教育你。

但是啊,果真那样,我会追悔莫及,这都是些多么无辜的错误啊!那么,去宽容吧,它比所有的惩罚都更有力量。

这宽容有时就被叫做溺爱,如果这样,孩子,请不要那样故作高深地扬起手臂拒绝。溺爱,对于我们不是洪水猛兽,而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热情与担当。

这宽容有时就被叫做溺爱,溺爱,对于我们不是洪水猛兽,而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热情与担当。

婚礼

10月是收获的季节,也是人们结婚的好日子。近日来参加了不少婚礼,闲暇时和朋友们围坐在一起便谈论起谁谁的婚礼如何如何,也就引出了什么才是最浪漫的婚礼的话题。想来在我们普通人眼里,王子与灰姑娘的婚礼应该才是最浪漫最理想的婚礼,但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最让世人羡慕的童话婚礼往往以悲剧告终。一对对王子与公主的离婚不断地宣告着童话的破灭。到底什么是最浪漫的婚礼呢?自然是不同年代、不同想法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很难说这种婚礼就是最理想的,那种是最糟糕的。

听家里老人讲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时候,经组织上批准结婚,领了结婚证,当事人双方就是合法夫妻了,于是各自的行李一卷,搬到一起,就礼成了。第二天该革命的照样革命,该抓生产的继续抓生产。在外表看来结婚和没结婚没太大区别,自然也不时兴什么婚礼,好热闹的顶多分个糖散个花生瓜子什么的。

到了上世纪70年代,依旧是朴素得紧,却也已经有了些许的变化。那个时候最豪华的结婚摆设就是一个完全立体长方形的深栗色木箱加一个红木小柜,小柜上架一个三五牌座钟。等亲戚邻居们看新娘、串门子的时候,喷喷称羡的表情就会全部填满新郎新娘小小的虚荣心。若是谁家还多出个长木盒子般的小炕柜,简直就会被待嫁的姑娘们羡慕死,已嫁的小媳妇们嫉妒死。那个时候就开始摆筵席并有些婚礼仪式了。婚礼的仪式很简单,新娘被新郎用自行车驮到公婆家(农村是用毛驴车,好一点的用马车),让亲戚邻居看看,好似宣告“这人就是俺媳妇”,然后也就结束了。爱起哄的就会逼着介绍人讲讲给新郎新娘介绍的经过,点评一下两位革命的好同志,但介绍之前一定会先念一段毛主席语录,现在看来特别滑稽,但当时参加婚礼的每一个人都会严肃认真地对待。曾听妈妈讲,她的一个朋友嫁的是军人,军队的同志好唱歌,起哄让新娘唱首歌,新娘便大声唱道“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全场鼓掌,我听完笑倒。介绍完毕,婆家会摆些薄酒招待大家,无非就是些糖、酒、瓜子、花生之类,根本算不上筵席,但每个人却吃得很开心,然后还会闹洞房。那个时候的人好像都不打怵这样的事,办婚礼的不会在乎来祝贺的人闹到许久不走,参加婚礼的也不担心在婚礼上耽搁过久而引起对方的不满,大家都傻得很纯真。妈妈说那个时候没有婚纱,更不会有什么戒指,一般条件的换身干净衣服就叫结婚礼服了,好点的也顶多是省吃俭用买件的确良衬衫当嫁衣。但妈妈的嫁衣还是有点与众不同,那是在上海的姨买回的一件带小圆点的嫩黄色衬衫,妈妈一直没舍得穿,总想着等着什么年节再穿,没想到却成了耀花人眼,让旁人眼馋,让爸爸骄傲的新嫁衣。妈妈穿着它在一片白衣蓝裤的海洋中成了最抢眼的亮点,让爸爸这辈子都乐滋滋地不断回味。爸妈结婚那天,爸爸是用借的自行车将妈妈载回奶奶家的,妈妈说那时姥姥家住在大山坡上,可爸爸一点不嫌累,整个去和回一刻也没停歇过,乐颠颠地咧着嘴就将妈妈娶回了家。那个时候的工友也都真挚得很,豁了命地帮助你办好这么个在今天看来就像一次小型家宴的婚礼。那时候大家都没钱,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服务行业,因此男的就动手帮助盖新房,做家具;女的就帮助绣个枕巾做个被套,添置个花瓶什么的。那个时候只有星期天休息,爸妈结婚后的第二天就工作了,什么蜜月旅行对他们来说根本是闻所未闻的。

到了上世纪80年代,婚礼的花样就多了。新娘的手捧花出现了,在影楼里开始时兴照婚纱照了。但那个时候的婚纱照就是一张彩照。新娘的婚纱和现在的百褶裙差不多,只不过底边和袖子多了些缀饰和花朵。大大的裙摆被摄影师摆成一个圆弧,前边摆上一束束的假花。新郎穿的是现在看来土得掉渣的西服。两人的眼睛在摄影师的指挥下一同瞅向摄影师的手,“咔嚓”,照片就完成了。等取到照片,就看到这种上了色的彩照将新娘的小嘴涂得分外鲜艳,两个腮帮红红的好似真的涂了一层胭脂。那个时候还很少有将照片扩大挂在墙上或床头的,于是这张结婚照就被镶在玻璃框里的正中间,被一些黑白小照包围着。新娘子已经有了红艳艳的套装可穿,大波浪的卷发上挂着一串粉红色的假花,虽有点造作,但也俏丽。化妆意识刚刚觉醒的女性在自己的婚礼上可以百无禁忌地练习一回,于是黑乎乎的熊猫眼,浓得化不开的腮红,血红的嘴唇,大红的衣服和鞋子让人绝不会认错新娘子。酒席依旧在公婆家摆,却铺张了起来。什么鸡鸭鱼肉、煎炒烹炸全有了。为准备这样一个婚礼宴席,婆家得准备上好多天,购买材料,请掌勺大师傅和打下手的助厨,买碟买碗或借碟借碗,婚前一两天还要在自家院里搭好做饭炒菜的棚等等。这一系列的事能搞得婆家的人晕头转向,于是有经验的能说会道,专门协调安排的大管事就开始出现了。酒宴开始,新人就真的被灌酒,不像现在都懂得要留些余地给新人,只让新人喝喝可乐摆个样子罢了。那个时候最拜金,因为新娘开始穿金戴银,因此新郎假若准备不出一套金饰,就会被嘲笑寒酸。家里的摆设自然也更上层楼,木块式的箱和柜早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有些图案花纹的酒柜、茶几、双开门立柜等等。到了80年代后期,电视机、电冰箱、双桶洗衣机也一一出现在新房里。那个时候条件好些或关系硬些的,可以借到轿车来接新娘。我记得我小叔就是借到了一辆吉普车接的小婶。当那绿色小车在奶奶家门口一停,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车子,袅袅走下的小婶那个牛呀,就好像是中央首长来了。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婚礼的名堂更多了。什么婚纱摄影集,婚礼化妆,什么花车队,摄影录像,什么伴郎伴娘,互换结婚戒指,婚礼是狂吹欧美风。大姐是1992年结婚的,穿的是粉色的粗纱礼服,那礼服支棱八角的,走起路来沙沙直响。这时的婚礼已经搬到酒店里举行了,主婚人简单介绍一下情况,请双方父母讲讲话,酒席就开始了。大姐让我和二姐给她做伴娘,我是头一次听到“伴娘”这个词,觉得很好玩,开开心心地就答应了。和新娘只差一个字,原以为有多风光,却不曾想就是个给新娘专职跑腿的。跟着到处敬酒点烟,眼睁睁地看着酒店里那诱人的菜直咽口水,就是没捞到吃。等二姐1995年结婚的时候,我不用当伴娘了,可以舒服地享受美食并听主持人的狂吹乱侃。这时候就时兴请主持人了,只见主持人拉开架式,用浑厚的声音说道:“这里是国际广播电视台,现在正在直播的是××和××的婚礼,婚礼现场我们接到了国家领导人的贺电……”当时正在大学念书的我听他这么说,害臊得脸都红了,这不是明摆着撒谎嘛,主持还能说得这么心不跳脸不红的,真不是一般的厚脸皮。后来参加的婚礼多了,才明白主持人都是这套词,也就锻炼得不再大惊小怪了。那个时候台湾风格的婚纱照刚流行,好看但很贵,而且还没有成册的,只是照单张。姐姐共照了三张,有一张扩成了30寸镶在框里挂在床头。等到我1999年结婚的时候,婚纱出租店遍地开花,价格也不贵,各种式样将你打扮得就像电视里的明星。婚照相册是大册套小册,大的我们留着,小的是娘家册,摆在娘家给来观礼的娘家亲戚朋友看的,发的喜帖也配上了照片。发型嘛已不流行大波浪了,真的是将长发盘起了。情侣套戒也是刚刚开始流行,北方地区罕有卖的,为了买这么对戒指我和老公跑遍了市内所有的大商场。对了,我们开始流行称爱人为老公,没注意具体是哪年开始的,大概在香港回归以后吧。

2000年以后不断地赶人情,参加大大小小、平实或奢华的婚礼无数,总的感觉就是这几年的婚礼愈发浪漫也愈发个性化了。什么马车婚礼、夜间婚礼、酒吧婚礼、教堂婚礼(大多数新郎新娘并不是信徒,只是喜欢这种在牧师庄严地询问下回答“我愿意”罢了)。但万变不离其宗,基本沿袭了1997年以后的风格,婚礼仪式、新娘的装扮、饭菜的式样等等大致雷同,只感觉喜糖的外包装一个劲地换,有钱的人家已经开始请乐队和专业歌手来助兴了。

看着一对对的新人在热闹的婚礼上开心的模样,眼前突然浮现起周围一对对昨天才海誓山盟今天就形同陌路的情侣们,我不禁生出许多感慨。

究竟什么是最浪漫的婚礼?当婚礼上相爱的对对新人能牵手将爱情进行到底,婚礼才将成为人世间爱情的永恒见证,想必这正是举行婚礼的真谛吧。

究竟什么是最浪漫的婚礼?当婚礼上相爱的对对新人能牵手将爱情进行到底,婚礼才将成为人世间爱情的永恒见证,想必这正是举行婚礼的真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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