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期投资业务会计造假与识别技巧第一,短期投资业务常见错弊如下:
(1)短期投资购入业务常见错弊。
其主要表现为购入短期投资的计价和核算不正确、不合规。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但有些单位却经常不将企业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入账,从而形成企业的账外资产。
(2)短期投资处置业务常见错弊。
按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出售股票和债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未支取的股利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但企业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现象。
第二,短期投资业务会计造假的识别方法与技巧:
对于短期投资业务中的造假,审查人员应审阅“短期投资”有关明细账及会计凭证,核对有关会计资料,运用追踪、复核、调查等方法来查证问题。下面以一个简单的案例来做说明。
案例:以对外投资的名义,向职工发放实物审查人员对某企业进行审查,通过对“短期投资——其他投资”账户和有关资料、文件的审查发现,该企业将100 000元向某副食公司进行短期投资,约定该副食公司每季度向该企业提供水果、肉类等副食品10 000元。该企业每次收到副食品时按其同等金额相应冲减“其他投资”。冲减金额不在账上反映,而是记录在另设的登记簿上。审查人员认为该企业借用对外短期投资的名义,实为串换物资,向职工发放实物。反映有关业务的会计凭证的内容如下:
2004年3月对外投资时:
借:短期投资——其他投资100 000贷:银行存款100 0002004年2—4季度该企业收到副食品共计30 000元,累计冲减“其他投资”30 000元。
问题查清后,被查企业应作如下处理:
一是被投资单位提供的副食品30 000元,该企业应向职工如数收回款项,记入企业账内……并转回被投资企业;
二是立即终止该项投资活动,收回投资。
具体的账务处理是:
向职工如数收回30 000元款项的会计分录是:
借:现金30 000
贷:其他应付款——某副食公司30 000将上述款项转回食品公司的会计分录是;
借:其他应付款——某副食公司30 000贷:银行存款30 000收回投资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 000
贷:短期投资——其他投资100 0002.长期投资业务会计造假与识别技巧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日益发展,很多企业的长期投资中,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随之出现的会计错弊也不容忽视,这里我们就将这两个问题重点介绍给读者。
股票投资是指企业以购买股票的方式,对其他企业所进行的投资。股票投资的核算主要有两种方法:
(1)成本法。
(2)权益法。
所谓成本法是指当企业的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的20%以下,不足以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投资企业只能按期收取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时所采用的核算方法。
其账务处理要点是:
(1)投资时按实际成本登记“长期投资”账户。
(2)长期投资成本一经入账,除实际增减投资外,其账面价值不作调整。
(3)从被投资企业实际分得的股利,作为投资收益入账。
(4)“长期投资”科目的余额反映的是该项投资的原始成本,“投资收益”只限于从被投资企业派得的股利。
权益法是当企业的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比例超过20%时,投资者有可能对被投资者的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时采用的核算方法。
其账务处理要点是:
(1)投资企业“长期投资”科目所反映的投资额,要随着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相应地按其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的比例进行调整,这样“长期投资”科目的余额,就不再是取得时的原始成本。
(2)企业收到被投资企业的股利被视为投资额的收回,不再列入收益,而是直接冲减“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3)“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的是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实际享有的产权。
(4)投资企业应按其投资的股权比例,分享或分担被投资企业的收益或亏损,而不仅仅是派得的股利。
那么,股票投资查证的要点和方法是:
(1)检查企业股票投资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主要检查股票投资的决策、股票的保管、记录及定期核查制度等几个环节的健全和合法状况。
(2)盘点企业股票数量,看其是否账实相符。
具体审查时分两步进行:
①首先清点企业内部管理的所有股票,通过逐项核对之后,编制股票清点表予以记录;其次是发函询证委托他人保管的股票是否确实;若股票的保管者是不合法的保管机关,就不宜函询,审查人员应坚持实地盘查,并就此项委托保管业务提出意见。
②根据清点、核对和询证的结果编制股票投资清单,并与企业“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核对,看账实是否相符。
(3)检查股票投资业务,这主要是审查企业的股票投资业务是否遵守了企业决策和有关规定,投资行为是否符合企业投资的目的,股票投资是否正确及时地进行了正常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4)审查股票取得后的会计核算是否正确,这主要是检查企业是否按会计准则要求认真正确地进行了核算,有无乱记股票价值或随意调整计价核算办法的情况,成本法或权益法的核算是否正确等内容。
(5)审查投资收益是否均已恰当地进行了记录和核算,通过查阅有关股利发放的资料,检查股利是否正确;通过阅读有关财务报表,验证用权益法计算的股票投资的投资收益是否真实,通过检查“投资收益”账户,分析投资收益数额是否合理,特别是对股利变化大的投资业务要详细检查,以落实投资收益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6)审查股票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述是否合理,有无对股票擅自重新估价在报表上反映的情况,需要进行市场价和成本价双重表述的,其表述情况是否真实正确、有根有据。
3.债券投资业务会计造假与识别技巧债券投资是以购买债券的方式,对外部进行的投资,包括认购国库券、各种公债、企业债券等。
企业的债券有平价购入、溢价购入和折价购入三种方式,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购入,债券投资均应以企业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
对债券投资的审查,主要是通过对“长期投资——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等账户的收支和结存情况的检查来进行的。
其要点与方法是:
(1)检查企业关于债券投资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这同股票投资的要求大致相同。
(2)清点企业债券实有数,验证是否账实相符,这主要是通过盘点方式对企业所有的债券进行清查,并编制债券清点表,然后将债券清点表与企业债券投资账和债券投资登记簿进行核对,以检查企业债券是否账实相符,有无贪污盗窃挪用债券的情况。
(3)检查债券投资业务,看其是否符合企业决策,有无私自更换债券种类和发行单位以及擅自改变购买价格的情况。
(4)审查债券投资记录的真实性,主要审查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债券成本的计算、债券利息的核算等内容。
(5)检查债券收益计算是否正确并及时取得,有无被挪用或贪污盗窃的情况,主要通过债券面值和利率计算核实。其应计利息、本金、折价、溢价也都可以用计算加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