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经济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纳税人力图降低税负的方式和手段大致有偷税、漏税、逃税和避税等。前三种行为在任何国家一经发现都将受到严厉的查处。特别是偷税和逃税行为一旦被查处曝光,将难以逃脱严厉的经济惩罚。因此,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致力于'研究国家税法的不完善处和国际税收间的差异,通过各种方式,达到减轻或免除其税负的目的。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疏漏或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做出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规避和减轻税负的目的。避税的含义:一是避税的行为主体是纳税人或企业法人。为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纳税人或企业法人事先经过周密安排和筹划,利用税法的空缺不健全和不完善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二是避税以不违反税法为前提,避税行为合法与否,关键是看国家是否承认纳税人有权进行减轻纳税义务的选择,或者是否从法律上对减轻纳税义务选择明令禁止;三是避税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使税收负担最小化。从纳税人角度看,避税实际上是对经济利润追求的体现。但从国家角度来看,纳税人避税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国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对税法缺陷进行补救,也就是说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并加以完善。由此看来,企业用税法缺陷避税,空间只能是越来越小。
近年来,我国对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做了大量的补救工作,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加强反避税立法,有力打击偷逃税犯罪,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企业的国际交往进一步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关联企业也会逐渐增多。在经济全球化的前提下,国际税收竞争和避税是不可避免的。避税会对国际资源配置、公平税负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为了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国家做了下面的努力:
1.不断完善税收立法
进一步完善税收立法,是防范避税行为的前提。在一定程度上,由于税收制度的不完善,给纳税人有空子可钻,致使避税行为不断发生。完善税收立法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要完善流转税的立法。另一方面要从避免重复征税、税负、失衡等方面加强立法。第二,要统一企业所得税,建立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杜绝企业选择不同的所得税政策避税。
2.加强反避税立法
国家反避税立法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关联企业的定义以及关联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必须明确;第二,国家应当制定避免转让定价的法律措施;第三,明确规定对涉外税收的检查范围和处罚标准;第四,进一步明确外商企业的纳税报告义务和明晰纳税申报项目及其内容;第五防止国际间的避税。
3.强化税收征管
税收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依赖于税收征管的强化。税收征管的目的,是保证税收职能的实现,加强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是反避税的一个重要环节。
4.大力加强对涉外企业的税务稽查,切实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5.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协作
虽然市场上关于用税法缺陷避税的书籍非常多,但是从上面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随着我国法律不断地完善,钻税法的漏洞避税空间会变小,这样的行为将会越来越少。
一旦企业养成了不好的避税习惯,将来一下子很难改过来,更重要的是操作不慎就很容易触碰到法律。这样企业就会非常地被动,所以说用税法缺陷避税的空间是非常有限的。企业积极地寻找别的途径来避税将会是一个更符合实际情况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