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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金圣叹之死

金圣叹,快人也,亦狂人也。

他的死,要细细考较起来,恐怕也就死在他的快和狂上。文人的狂,常常是遭嫉致祸的根本。而金圣叹,还由于他个人性格上那种追求快人快语,“不亦快哉”的快,也是加速他走向死亡的主要原因。

几千年来的封建王朝的统治如同镣铐,桎梏了中国人头脑里的思想生机,那种蚁民的本分感,树叶儿掉下来怕打破头的恐惧感,根深蒂固。每一个中国人,从早到晚,都惟恐越轨似地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诚惶诚恐精神状态,最典型的表现形式,莫过于三跪九叩的磕头了,扑通一声,一下子矮了半截,是皇帝老子最乐意看到的场面。

低下自己的头,就意味着这个人必须意识到,不能逾越按部就班的社会秩序中自己所应扮演的角色。该你开口的时候开口,不该你开口的时候,一定要闭嘴;该你用手的时候用手,不该你用手的时候,一定要打住。所以,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乃至一饮一啄,一衣一饭,务必要合乎规范,即使年过古稀,到了从心所欲的年纪,也不能逾矩,否则,就受到社会的排斥。

金圣叹,真狂,他所以狂,因为,他真有才气。不但他自己这样看自己,反对他的人也这样看;有人也许偏不这样认为,可不得不承认社会舆论“盛赞其才”的事实。有才气的人,无论过去现在,往往恃才情而不通世情。金圣叹在别人眼里,便是一个落落寡欢,孤傲使气,目中无人,自以为是的怪物。

然而,他诗写得好,《易》解得好,禅悟得好,评点更是领一代风骚,可谓才华横溢。而才华这东西,爱外露,浅薄的文人,如半瓶醋,生怕自己肚里那点货色放馊了,生怕人家不知道,乱晃荡,忍不住地要表现出来,让大家鼓掌。不鼓掌,开作品讨论会把你请去鼓,你还不鼓,用红包塞在你口袋里,看你鼓不鼓?

无论作品是真棒,还是假棒,掌鼓得越响,也越起副作用。因为文人最怕得意,得意往往忘形,忘形就有可能显德行,就会被别的有心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当时按下不表,到了时候,就要跟你秋后算账。这也是古代知识分子犯错误、栽跟头、倒大霉、掉脑袋的由来。

因为这些知识分子先生们压根不明白,对皇上来讲,赖以不坠的封建社会那宝塔式的等级结构中,秩序是第一位的。上尊下卑,长幼有序,等级分明,有条不紊,这个国家机器才能正常运作。金圣叹之死,说起来十分地莫明其妙,鲁迅先生说得好:“就事论事,倒是冤枉的。”当时,连反对他的人,也觉得“不以其罪”枉杀为憾。但为什么大家非要他死不可?说了归齐,就是他太不买这个社会秩序的账,因为金才子的行为举止,完全不合乎规范操作的结果。稍稍狂一点,或许能被容忍,狂大发了,谁也不放在眼里,就要挨收拾了。

我以为,他的死,有一条最重要,但似乎哪位审判官都不愿明说的罪状,就是他把《水浒传》抬到与《庄》、《骚》、杜、马并列的才子书地位,有悖了已被社会认定了的孔孟之道,推翻了数千年已成命根子的儒学正宗。四书五经,经史子集,竟比不上讲强盗的演义小说,岂有此理?在有皇上的时代,一位不官不民的文人,擅自发布作品排行榜,乱作评断,显然被认为是信口雌黄,妄自尊大。这就太犯规了,可谓罪之一。

若以今天的观点看,他这股文学上的勇锐之气,非同凡常的识见,是值得赞许的。但在那个社会里,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这番真知卓见,就要引起大家物议了,因为中国人习惯于人微言轻,只有上头的精神,才是金科玉律,只有皇上的圣旨,才是金口玉言,惟上惟官,不管对错,遑论真假,都是虔信不疑的。但你金圣叹算哪方神仙?敢于大言不惭地作出这种判断。这就太犯忌了,可谓罪之二。

不是说《水浒传》不能过高评价,而是这句话出自草野之人金圣叹之口,不行。若是这宝塔式的秩序架构中,一个比金圣叹声名更显赫的庙堂人士讲出来,大家就会当作至理名言了。当然,官方未必赞同这部提倡造反的书,所以也就没人讲。金圣叹作此惊人之语,不但是与当局别扭,也触犯了那些有资格发言而不发言的级别高、资历深、地位重要、一言九鼎的人士。这就太狂妄了,可谓罪之三。

在等级制,尤其家长制的社会里,谁率先走在前面,谁紧跟尾随在后面,谁先开口讲话,谁后发表意见,谁先划圈,谁先拍板,谁先举杯,谁先下筷,那铁的秩序是不容破坏的。连梁山泊众弟兄,别看平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到忠义堂,还是要排出座次的,黑旋风李逵再粗卤,也不会大模大样坐在及时雨宋江的交椅上。为了确定卢俊义和宋江的一二把手的位置,为此消灭了曾头市数百口人,这算什么逻辑?因为,任何僭越行为,例如你越过应该在你上面的那个人,不但上面那个人不答应,下面的人也不允许,破坏游戏规则,那是谁都不会原谅的。

于是,自以为可以不受这种游戏规则约束的金圣叹,活了五十三岁,就把脑袋玩掉了。

没有办法,谁让金圣叹是个大才子呢?才子的最大病,就是按捺不住要表现自己,古今知识分子,似乎大体也如此。不该讲的话,按捺不住要讲出来,不该写的文,按捺不住要写出来,最后,连他这个人,也是在不该跳的情况下,按捺不住要跳出来。这种情不自禁的表现欲,如孔雀的翠羽,猎豹的斑纹,实际倒成了招灾惹祸的根苗。

细琢磨,也奇怪,他是反清人士,清朝的顺治皇帝死了,与他何干?这个金圣叹跑去哭哪门子庙呢?鲁迅先生在《谈金圣叹》一文中说:“谈起清朝的文字狱,也有人拉上金圣叹,其实是很不合适的。他的‘哭庙’,用近事来比例,和前年《新月》上的引据三民主义以自辩,并无不同,但不特捞不到教授而且至于杀头,则是因为他早被官绅们认为坏货了的缘故。”很大程度上,倒是他自己跳出来找死的。

清代的皇帝,凡驾崩,传文各地后,官吏士绅循例要到当地万寿宫或庙宇等处哭奠,称哭庙,以示效忠和吊唁之意。而清代各地道观中,都有供奉皇帝万岁牌的生祠,叫作万寿宫。据此判断,金圣叹去哭顺治皇帝的这座庙宇,大概是现在苏州市城区最繁华地段的玄妙观,应该是不会错的。

从金圣叹写过的《昼寝女道士》、《中秋夜戏赠女道士》、《戏作留赠女冠》几首算不得香艳的诗看,当时的金圣叹,未必称得上性解放主义者,但也是个狂放不羁,潇洒浪漫的风月中人。此人好饮酒外,对女人大概也有兴趣,除良家妇女外,广泛涉猎到女道士、女尼,够有良好的胃口。比他早半个世纪的李卓吾收女弟子,已很被自以为正经的人大加疵议,金圣叹跑到道观里,堂而皇之地在女道士房里睡午觉,可见江南士绅们视他为坏货,也是振振有词的。像他这种性放纵的行为,即使当今虽有新潮风气,至多只敢偷偷摸摸找三陪小姐,还佯称体验一下生活的青年作家,也是瞠乎其后的。

在中国,凡才子都自命风流,好像洋才子也同样。看普希金,看乔治桑,那份浪漫,真令我们羡慕,中国至今没有超过《红楼梦》水平的爱情小说,最根本的一条,中国作家有几个拥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呢?所以,外国作家的风流故事,一串一串,而中国作家中仅有的一点男女苟且之事,则相形见绌了。这是由于在规行矩步的封建社会里,男女情爱,稍稍出格一点,都会视作要堕入阿鼻地狱的罪行。所以,反对金圣叹的人,就拼命在这一点上著文诋毁他,说什么“苏州人述其邪淫之事尤多”,还说他“尝奸有服之妇人”,“诱美少年为生徒”,即使果真如此,又如何呢?

不过,从这些诗,知道他能在女道士的房间里床上休息,可见来往密切,因此,他到玄妙观哭庙去,是不是有点弗洛依德因素,想在漂亮的女道士面前露一手,也未可知的。文人,一抓住能在异性面前表演的机会,无论老者少者,在性激素的催情作用下,便禁不住要搔首弄姿,引人注目,这也是古今通病了。

金圣叹大可不去的,既然鼎革以后,辫子留起,可心中仍矢忠于那个吊死煤山的崇祯,连名字都改了,叫金人瑞,标榜自己为明末遗民。那么,有什么理由去为新朝的顺治皇帝嚎丧哭奠?但他在家里怎么也坐不住,文人有几个耐得寂寞的,没新闻还要制造新闻呢?没人吹自己还要化名写文章吹自己呢?踱了几个圈后,倒底还是马褂长袍,国丧冠戴,素色小轿,面带哀容,沿着现在苏州的观前街,去赶这份热闹。

苏州,是个小城,直到今天也不大,三步两步,他就赶到现场。

这位老兄,除了五十岁男人的那颗荡漾不起多大漪涟的春心外,还有一种难得知己的慷慨,在胸膛里涌动。我想他会这样来寻找心理平衡的,要是别的什么满族皇帝,我这遗民也许就没有这份积极性了。但爱新觉罗福临,却是非哭不可的,因为这位圣上曾经对几位翰林院大学士说过,金圣叹的著述,非寻常文字,你们要好好看看,不能一概而论。于是,对于这位第一读者的知遇之恩,他必须去对大行皇帝,痛痛快快地哭一鼻子不可。

如果,他沉住气,不去,谅不至于弄到杀头的地步,虽然,他的狂妄让人觉得有收拾他一下的必要,但也不会要他的命。结果,他哪里知道,这一去,自投罗网,走上了不归路。

明亡以后,新的统治者,也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一级作家太多,他这二三级作家,自然不显眼了。但他自视甚高,风流倜傥,卓尔不群,俯视一切,议论风发,因此,也一直不怎么买新朝的账。虽然他把《水浒传》抬到天高的地步,可在朝廷正经搞学问的大儒们看来,终究是野狐禅之类,也使他丧气。他在当时,既不如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那样拥有学界泰斗的名气,也不如周廷珑、姚思考、屈大均等辈拒绝清廷召聘,坚贞不屈,令人景仰。金先生失落之余,只好闭门家居,以著书立说自务,偶有兴致,醉唱歌哭,聊作颠狂,看他《不亦快哉》的自述,日子过得应该说是惬意的,但精神上不快活,也是事实。

有一次,他去南京应会试,以《如此则动心否乎》为题作文,写到最后:“空山穷谷之中,黄金万两,有美一人,试问夫子动心否乎?曰:动动动……”他一口气连写了三十九个“动”字,表演了一通大大的玩世不恭。我想任何一位考官,批阅到这份卷子时,不气得胡子飞起来才怪?这种游戏文字,侮弄当道,说明他对新政权的抵触情绪,何等激烈,拿今天的时髦话语来说,拒绝投降的意志,是多么坚决了。

但中国的文人们,从来是说归说,做归做,并不总那么言行一致,心口如一的。当面拒绝投降,背后输诚纳款,表面光明磊落,内里蝇营狗苟,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文章漂亮,声名狼藉,嘴上高调,心里龌龊,这等人也是有过的。金圣叹刚刚写完“不曾误受秦封号,且喜终为晋逸民”的诗句,表明与新朝划清界限,墨迹未干,听到顺治帝夸他文章如何如何佳妙之后,马上忘了矢志不渝的誓言,立刻磕头烧香,山呼万岁,深感皇恩浩荡了。

其实,顺治夸他文章,也不过是传闻而已,是否属实,两可之间。但文人一听到对自己文章的好评,从来见风就是影的。他很当真地在《春感八首》的诗里做了好多美梦,把一个自称遗民的人对新朝感激涕零的面目,刻画得丝丝人扣,那卑微的心理状态,也真是可怜兮兮得很。

“顺治庚子正月,邵子兰雪从都门归,口述皇上见某批才子书,论词臣,‘此是古文高手,莫以时文眼看他’等语,家兄长文具为某道。某感而泪下,因北向叩首敬赋。”

文人比《水浒传》里的好汉,更容易接受招安,统治者只要将肉骨头晃晃,马上就会摇尾巴的。所以,知识分子的气节,在动乱年代,板荡岁月里,往往是最经不起严峻考验的。变节失身,卖国求荣,俯首称臣,摇尾乞怜,一部《二十四史》,比比皆是。就看明末清初,比金圣叹名气大得多的文人,如钱谦益、吴伟业、周亮工、侯方域、龚鼎孳之俦,很快地变换旗帜,剃发蓄辫,胡服左衽,迅速地与昨天还要誓死抵抗的异族统治者,或同流,或合污,或像一摊屎一窝尿地苟延残喘,金圣叹只是去哭哭庙,就算不得什么的了。

这时,金圣叹到了玄妙观门口,掸一掸马蹄袖,理一理方巾帽,从轿上下来,有一种掩抑不住地暗自得意的神气。今天他的光临,与所有与会者不同的,独他是受到过这位大行皇帝赏识的作家。被皇帝老子叫好,和今天泛滥的、贬值的这个奖那个奖,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所以,他出现在众人面前,当然也出现在从门缝中瞟他的女道士们的眼里,当他环顾左右时的一脸骄矜流露出来的时候,很显然,他找到了自我感觉,简直好得不能再好,到了非常之好的地步。那脸上分明写出了他心里想说的话:敢问在座诸公,哪一位能像我这样承蒙圣眷,获此殊荣呢!

老实说,在玄妙观里哭庙众人间,真是无一人站出来,回应这位才子的挑战。

金圣叹评点的《水浒传》,鲁迅先生是不大以为然的:“他抬起小说传奇来,和《左传》《杜诗》并列,实不过是拾了袁宏道辈的唾余。”其实,袁宏道也是承接着李卓吾的“唾余”,比金圣叹早半个世纪的李卓吾,也是个狂人,比他狂得更狠些。袁宏道说:“人言《水浒》传,果然。”“若无卓老揭出一段精神,则作者与读者千古俱成梦境。”

我不知道外国文学中,是否也有中国这种与作品同时并进的文学批评?我曾经猜测过,评点是中国汉字未能大量印刷前,依赖抄书匠一笔一画的劳作时的余兴节目。犹如西方中世纪教堂地下室里,在羊皮书上抄写《圣经》《福音书》的教士,用鹅毛笔对每一章节前第一个拉丁字母,所作的花饰一样,是同样性质的自我表现。边抄边议,本是职业誊写者的消遣,但到了文人手里,评点便具备了文学色彩,由于以金圣叹为代表的评点派,不但将不登大雅之堂的通俗文学作品,推崇到与官方正统读物平起平坐的地步,而且,作为文学批评方式的一种,评点,在中国文学的地位也确立下来。

鲁迅一谈起金圣叹,摇头之余,总忘不了举的一个例子,就是许褚赤体上阵,中了好几箭后的评语:“谁叫你赤膊。”其实这句给先生留下深刻印象的话,并非金圣叹所言,而系评点《三国演义》毛宗岗父子的借名假托的。可见,金圣叹在评点领域中,是位扛鼎人物,连鲁迅先生也搞胡涂,误以为是他说的了。

金评《水浒传》,不少酸腐,颇多牵强,可他的真知灼见,也令人茅塞顿开,使读者重新认识《水浒》的佳妙之处。看得出,他赞赏梁山好汉,说到底,内心深处是主张他们造反的,因为他同样对朝廷不满。而文人不满,能有什么作为?至多是字里行间,发发牢骚,关起门来,腹诽而已。知识分子虽然很容易不满,也爱不满,但绝不敢太不满的,尤其不可能像石碣村阮氏三兄弟那样杀人越货,啸众起义,落草江湖地表示不满。所以,知识分子灵魂中那根不敢造反的弦,始终在起作用。这样,赞成造反,可不敢肆意地宣扬造反,反对贪官,绝不能反对皇帝,最终,金圣叹只有腰斩《水浒》,招安一途了。

他只能这样评,这样改,这就是金圣叹评《水浒传》时的心理矛盾。虽然他的良知使得这支评点之笔,不能为贪官污吏组成的朝廷唱颂歌,因此,他不敢直言不讳地道出“罪归朝廷,功归强盗”,但却能大声疾呼:“盖不写高俅便写一百八人,则乱自下生出;不写一百八人,先写高俅,则是乱自上作也。”这在那个死水般的封建社会里,说出官逼民反的症结所在,也算得是振聋发聩的声音了。高俅,何许人也,皇帝身边之亲信也,亲信既然成为动乱之源本,那么皇帝在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冲这一点给老百姓的启示,金圣叹也就不会被统治者所容忍了。

一部中国文学史上,要没有这些为世俗不容,被主流排斥,具反叛精神,持背悖状态的文人,不那么按部就班,不那么循规蹈矩,捣一点乱,添一点彩,唱一点反调,闹一点笑话,存心和大人先生,官长老爷,权威人士,丘八将军们过不去的话,掉脑袋,进法场,满门抄斩,充军乌苏里台,那文学史也不免太死气沉沉了。

自杀的李贽(1527—1602)和他杀的金人瑞(1608—1661)似乎是一部上下集电视连续剧里轮流担纲的主角。虽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金对这位前辈而言,其智慧是无法望其项背的,但把自己的生命搭在了自己的狂上,却有相同之处。我们读文学史,狂人多,热闹也多,文采也盛。虽然傻狂,也真是让人受不了,可是,文人的狂狷对文学的进展,还是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若是作家成为一个个等因奉此的员司,照猫画虎的文书,点头哈腰的衙役,失去阳具的阉竖,惟长官意志,作帝王玩物,写奉命文学,当御用文人,那文学没准就停滞不前,黯无声息,倒恐怕是更大的悲哀了。

现在,还能看到金圣叹的墨宝,是顺治戊子(1648年)二月四日写的一幅真迹:“消磨傲骨惟长揖,洗发雄心在半酣。”笔力雄浑,形体肥厚,具有一点东坡风骨。在此前一年,抗清英雄陈子龙、夏完淳殉难,这都是发生在江南一带他身边的南明悲剧,使他复国之望完全灭绝。尤其“十五从军,十七授命,生为才人,死为鬼雄”的夏完淳之死,更令他心灰意冷。所以,按照他手迹中消极情绪来推断,他不会去寻衅闹事的。

中国的知识分子,受到先天的软弱性所制,从来不是很富挑战精神的。金圣叹在明代就有怀才不遇之憾,新朝又不倚重他,尽管他对当局不满之极,也只是待在家里,一壶老酒,一碗浓茶,关起门来骂皇帝罢了。因为这是所有脓包型文人进行自我渲泄的既安全,又痛快的高招。那时候不会在电话上装窃听器,也未必有人去打他的小报告。所以,他跑去玄妙观,发表演说,支持诸生的逐官运动,确实有很大的偶然性。

据清代王应奎的《柳南随笔》载:“大行皇帝(按指顺治)遗诏至苏,巡抚以下,大临府治。诸生从而讦吴县令不法事,巡抚朱国治方昵令,于是诸生被系者五人。翌日诸生群哭于文庙,复逮系至十三人,俱劾大不敬,而圣叹与焉。当是时,海寇入犯江南,衣冠陷贼者,坐反叛,兴大狱。迁议遣大臣即讯并治诸生,及狱具,圣叹与十七人俱傅会逆案坐斩,家产籍没入官。”

当时苏州的县令任惟初,史称“酷吏”,加之“不法”,显然是一个不得人心的混账官僚,诸生们上揭帖,要求将其逐出苏州。诸生,相当于大学生,揭帖者,也就是后来的大字报或小字报,看来,这是那时的学潮了。谁知巡抚朱国治偏护这个下属,头一天抓起五个闹事者,杀鸡给猴看。这下子惹起公愤,第二天,正好哭庙,诸生百余人集中在此,群情沸腾,准备大闹。

金圣叹是位按捺不住的快人,在这样的场合下,他跳出来仗义执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第一,他从来不会站在维护官府的立场上,因为非御用文人总有一种反主流的天然倾向;第二,他有打出顺治这张王牌的资格,胸有成竹,以为国丧期间,谁也不敢把皇帝看中的他怎样;第三,作为文士,对于诸生们的正义要求,不可能置若罔闻。反对贪官污吏,他不会不认同,这就是所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了。

至于那些女道士的存在,会不会使他的丹田附近生出一股阳亢之气,使得他不放过这个出风头的机会,也不是没有可能。他要是稍为沉着些,不那么迅即反应,也许太平无事,哭奠以后,回家喝老酒不误。但他经不起诸生们的怂恿:金大师,你要不出来讲话,谁讲话?你要不主持公道,谁主持公道,你要不替我们青年学生作主,谁给我们作主!金圣叹错就错在他的快上,不但不三思而后行,一思也不思,脑袋一热,向万岁牌磕了个头,便发出声张正义的声音。

“我抗议!”

你抗议,管个屁!官员们会把他金圣叹当回事!

这位巡抚才不在乎金圣叹,一声令下,给我统统地抓!于是歪打正着,在他心目里,这个挑头的坏货,早就打算收拾你,好,既然跳将出来,也五花大绑地被押走了。

金清美《豁意轩闻录》,写了这位才子的结局:“(金圣叹)弃市之日作家书,托狱卒寄妻子,临刑大呼曰:‘杀头至痛也,灭族至惨也,圣叹无意得此,呜呼哀哉,然而快哉!’遂引颈受戮。狱卒以信呈官,官疑其必有谤语,启缄视之,上书曰:‘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我无遗憾矣。’官大笑曰:‘金先生死且侮人。’”

看来,这位狂人,这位快人,玩世不恭,一直到死也不变分毫。

也有一说,金圣叹往刑场的路上,大呼:“断头,至痛也。籍家,至惨也。而圣叹以不意得之,大奇!”于是一笑受刑,这几句话,倒也很具有他评点《水浒传》的泼辣洒脱的风格。

古代的文人,一般的叫读书人,即童生,秀才;稍像点样子的叫士;堂皇一点的叫名士;有点谱的叫士大夫。虽然各个称呼,还存在着具体而微的差别,但都属于现在叫知识分子的这个阶层,谅无疑义。这些文人,大概与孔夫子所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的评价差不多。用老百姓的话来说,近不是,远也不是,太给脸不是,太不给脸也不是。所以,予取予夺,是皇帝说了算,而不是文人说了算。要砍下你金圣叹的脑袋,你就得乖乖地让他砍,顶多幽默一下,以博一笑。很大程度上,知识分子其实做不了自己的主,这便是千古文人为之一哭的许多悲剧的由来。

过去,我们时常听到这句表达知识分子生存状态的话,叫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是很有道理的。毛必须附着在皮上,但如果大胆假设一下,金圣叹像美国的高科技亿万富翁微软总裁比尔·盖茨那样,毛和皮为一体,依附在自己知识财产这样一个物质基础上,做那样一个掌握自己命运的知识分子,江宁巡抚手中的那些刀枪斧钺,又能其奈他何?说不定,三品顶戴的这位地方官员,还要向金圣叹先生鞠躬如仪呢!

很遗憾,他没有这些经济实力,只有毛,而无皮,只好交出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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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丈母娘:“王宁,我告诉你,不把房子卖掉,不再拿三十万出来,你休想和红红结婚。”实话告诉你,我已经给红红找了一个有钱人。没钱?没钱,你打一辈子光棍吧!准媳妇红红:“王宁,你就再想想办法吧!我弟弟有对象了,就差五十万了。实在不行,把家里的房子变卖一下。我就这一个弟弟,他不靠我,靠谁啊?”王宁:滚,这个婚,老子不结了!同时,一道声音毫无征兆的在王宁脑海中响起。“吾辈后人,吾乃太极医仙,你可愿接我传承!从今日起,汝便传承吾毕生所修之天地医典,成为本医仙唯一传人,将悬壶济世,傲于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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