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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故都囚徒

秦国故都,雍城。

器具狭小的城郭,凋避冷清的市井,低矮陈旧的民居,这本不壮阔的秦国故都,自秦献公迁都栎阳后,破落之气与日俱增。

表面的破落,却掩盖不住地底涌动的暗流。雍城,作为秦国老氏族阵营的根据地,与新生自耕农和地主阶层的大本营——新都栎阳遥相对应,从未停止过它想分庭抗礼的步伐。纵有暗流,表面总归还是一副平静若水的样子。

城北一座庭院,干净整洁,后花园中几株绿树茵茵,虽无华衣豪奴,却也算得这破落之城中的豪宅。

这迥异于普通民居的地方,正是秦国世族孟家在雍城的老宅邸。

树荫下,孟家次子孟壑,正舞弄着一柄青铜阔身剑。

孟壑生得强壮挺拔,眉如弯刀,不过二十五、六的年纪,已任雍城城门尉,承袭了他大哥的公乘爵,而他大哥孟猛,已在石门之战中殉国。

此刻他一身短打青衣,双手紧握剑柄,嘴里呼喝有声,剑势厚重沉稳,剑招却是非常简单:如同握斧砍柴一般,抡圆了手臂正劈、左劈、右劈,所有动作均是这三招基础上作些微变化,间或上撩一挑,或前冲一刺,无甚花哨。若是现代人看来,那握剑的姿势、那劈刺的动作,会认为他舞弄的剑法一定是倭人刀法的老祖宗。

孟壑操练的,正是他大哥生前教给他的,秦军剑士惯用的“劈风三剑”!

劈风三剑来历非凡——为秦人先祖、人称“搏命先君”的秦庄公所创。

周朝时,庄公因父亲秦仲死于西戎之手,心里种下刻骨仇恨,发誓报仇,苦练武艺,并据西戎胡人战斗特点自创了劈风三剑。周宣王七年(公元前八二一年),秦庄公率兄弟五人及周朝兵马七千人、车七百乘,征讨西戎。此战中以秦庄公为首,人人以命相搏,劈风三剑大显神威,庄公本人斩首二十余,最终击败西戎报了父仇,并夺下大片西陲土地。此战后周宣王封庄公为西垂大夫,封大骆犬丘(今甘肃天水市西南礼县一带)之地,劈风三剑也随着秦庄公一战成名,在秦军中流传延续至今,并不断在实战中进行了后续改良。

两军对垒,群战阵法、单人搏击技法,本是从无到有,从远古至今用数不尽的鲜血和尸骨点滴沉淀而成,“有效果比有道理更重要”。这劈风剑法,远没现代武侠小说中的那些招式炫目夺眼,但实为中华武术之滥觞。世人只知道“齐人隆技击”(语出《荀子.议兵》,隆:尊崇),殊不知秦人在长期血战中,同样渐渐诞生出自己的武技流派。只不过武风如民风,秦人粗犷剽悍、尚武好勇,这劈风三剑自然也走的威猛阳刚路线,尚力多过尚技,剑势如同老秦人的民族性格般直来直去,而齐人则尚技多过尚力。力大,可弥补技欠;技高,同样可弥补力弱。若是同样功力的秦人剑士和齐人剑士对决,胜负难料。

后来秦帝国统一中华后,二世胡亥为固王权大肆剿灭秦氏后裔,大批秦人避往东瀛,劈风三剑自然也被带到那里,后世觉此剑法看起来象倭人刀法,那就对了。

别看劈风三剑的招式简单朴实,但如果把它的“快、准、猛”练到一定火候,战场搏击威力极大。孟壑时刻不忘大哥之仇,更不敢忘父亲对自己的厚望,怀着一颗热烈的战场建功之心,因此一有空闲就在花园中苦练。

他心中默念剑法“定心、聚神、汇睛、合力”要诀,假想对面有一魏武卒,眼随心走,剑随意动,正劈破盔分颅,左右劈则断颈断臂,这三劈是主式,下撩则跛腿,直刺则破心,用于辅助。孟壑每一击均聚全身之力,一个时辰下来,已是大汗淋漓,腰背酸胀。

操练完剑法,孟壑也不停歇,又提起旁边的石锁开始练力。想想那人体骨骼的硬度,便知道“取人首级”不是一般人干得了的事情,绑在那里放任你砍都不容易,更何况实战中敌我均在高速移动,情况瞬息万变,因此斩首一击至少需四百斤力(战国时先秦二斤可大概合现代一斤)。劈风剑法以力为基,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足够的力气,只能被人砍而不能砍人,招式练得再娴熟漂亮也毫无用处。

双手互换举得那石锁片刻,孟壑喘如奔牛,胸腔吭哧吭哧象在扯风箱。

孟壑正练得起劲,一名年轻女子连蹦带跳一路小跑进来,两颊笑涡霞光荡漾,冲着他娇咤:“二哥,别就知道在那里当蛮牛!从戎狄买的胡马回来啦,快陪我去看看哩。”

来人正是孟家三小姐,孟猛、孟壑的妹妹——孟修竹。

只见这小妮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身条抽得修竹一般,人如其名,活脱脱一个《诗经.硕人》中描述的那样一个妙人儿,却又丝毫没有一点寻常贵胄小姐那般柔弱扭捏之气,脸不施粉黛,却白里透红青春阳光,眉不描翠烟,却螓首蛾眉天生自然,也不穿贵族女子家居常服——深衣,却着一套绛红色窄身衣,罩一件白狐毛边小袄,套一对黑色锦帛护腕,蹬一双小鹿皮短靴,束发成髻,英姿飒爽,竟有些帅男儿般的逼人俊气。

孟壑见是自己疼爱的妹妹前来,放下石锁笑问道:“你这小妖,二哥说过的话,甚时没作过数?一个月前执事去北边贩货,我便交待了他一定要买一匹上好的胡马给你。想必是执事回来了?”

“执事刚进家门,说马儿留在了城外庄园马厩,好二哥,你快陪人家去看看呀——”孟修竹抓住她二哥的手臂左右摇晃,撒起娇来。

“你看哥一身大汗,也待我喝口茶歇口气。”孟壑边抹额头汗水边想向旁边的石亭走去。

孟修竹握起拳头,食指关节突出,对着孟壑的头作欲打之状:“不准!你再不动身,看我不敲你满头大包!”

孟壑哈哈大笑两声,说:“罢了罢了,孟家上下谁敢惹你这小妖,除非嫌命长。咱们这就去吧……”

雍城外孟家庄园马厩里,孟修竹看见那匹通体枣红色高大胡马,时而摸摸它的脸颊,时而抓抓它的马鬃,高兴得手舞足蹈,象个刚得到糖果的孩子。孟壑在旁边看着她,脸上挂满微笑。

而此刻在雍城苦牢中,另一个人却一脸愁容,内心被懊恼、痛苦百般煎熬,浑如身处十八层地狱……

****************************

马队把黑水带回雍城,嬴渠梁对他诅咒自己老爸去死的事情很是生气,交待雍城令依律发落后便返回了栎阳,让黑水根本没有再分辨的机会。而雍城令赢山本来就认为他是个混进秦国的江湖骗子,觉得对这样的小角色也没必要再勘问、庭审等大动干戈,懒得多问,便直接下了“犯上妄言,扰乱民心,入隶籍,判徒刑”的投狱令,将他投入了雍城苦牢,不再鸟他。

本来一心想依附仲公子作个达官显贵的,转眼间却成了刑徒、奴隶,现实与梦想之间巨大的反差撕碎了黑水的心肺,让他对自己愚蠢的言行无比后悔。不过虽然懊恼,在搞清了“徒刑”的意思后,他又有些庆幸,毕竟在这被后世称为“暴秦”的时代,自己犯上咒君,竟没有被判斩足、劓、黥等酷刑,这结果好像还不算太差。特别是想起如果被判宫刑的惨状,黑水摸摸自己的弟弟,鸡皮疙瘩已掉了一地。还好,没让自己去当太史公司马迁那样的角色,已经是四方大神保佑了。

秦时“徒刑”是最常用的刑罚,一是涉及处罚面比较广,从盗窃、伤人到官吏的严重渎职,都可以判徒刑;二是判罚的大批服徒刑者成了为秦王朝无偿劳动的苦力。史载秦二世胡亥在修建骊山陵墓等大规模工程时,使用的刑徒达七十万人之多,不过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此时的秦国尚未进入“凡事皆有法式”的法治时代,且“古之民朴以厚”,人民淳朴尚勤,举国上下几乎没有流盗疲民,罪犯自然就少。偶有被处徒刑的,也一般是些私斗仇杀伤人者。

因此雍城苦牢一直生意冷清,当黑水被丢到苦牢时,好久没见过新面孔的牢头西魄丁简直有点喜出望外——这段时间官府劳役任务繁重,他正愁人手不够呢!

于是,一种对现代人而言全新的秦国刑徒生活,展现在黑水的面前,令他哭笑不得。

苦牢中三十几号大男人,挤在一大间阴暗潮湿的牢房里,若不外出苦役或修兵,吃喝拉撒均在其中,污浊之气简直令人窒息。

晚上睡在木头大通铺上,又冷又硬,头几晚黑水翻来覆去难以入睡,再这样下去怕是会神经衰弱。

但是很快他便练成了沾铺即睡的神功,这全是苦役和修兵的功劳——累成那样,使人在任何地方都能象猪一样地迅速入眠。

吃饭主食是大渣子,这是一种用豆渣作成的窝头状东西,又干又硬,难以下咽。不过唯一的好处是为保证刑徒们的体力,分量上基本管够。

刑徒的生活也非常规律。三天苦役,一天修兵,逢月十五休息一天(还挺人性化)。周而复始、循环不断。

苦役,可以把刑徒队看成是集建筑队、包工队、棒棒军、掏粪工、市政设施维修队等职能于一体的,具有极高执行力的超强民工队。执行力想不高也不行,毕竟国家专制系统的绩效管理手段很牛逼,没那么多道理可讲,想干就干,不干去死,也没炒鱿鱼一说。

当黑水干着那些挖坑、抬土、夯墙、拾粪等等又脏又累的苦活,开始还骂骂咧咧,后来连骂的力气也没了,一天下来骨头都要散架一般。众刑徒都嘲笑他,说一个书生没干过农活,太不经事。

干三天苦役,紧接着就要修兵一天。

修兵,是这战争频发的年代里,各国普遍采取的人力资源增补手段之一。囚犯一般均为青壮劳力,还需国府供粮养着,战时不用岂不是非常浪费?因此秦国祖制:刑徒闲时苦役,战时充军。既然战时要充军,如果平时不“修理”一下,战场上会直接成死人,甚至引发兵溃,毫无用处不说反成累赘。因此在苦牢里才有了“修兵”一说,可看作是日常对刑徒的简单军事训练。

头三天苦役完后,黑水已经累得要虚脱,听说第四天是修兵,心里想着既然是简单的军事训练,无非站站队形,比划比划军姿之类,肯定要比苦役好过得多,直呼感谢曾哥保佑。

真正体会了具体的“修兵”,他又开始诅咒那些说“信曾哥,得永生”的人。别看第一次修兵内容很简单,就一个字:跑!

不过就这第一次,黑水差点就被修理成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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