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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作家论(6)

当时的朱苏进也许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对朱苏进来说,作家的梦想可能比将军的梦想更遥不可及(他毕竟只有小学五年级的学历)。严酷的现实粉碎了一切梦想,你只有遵循现实的法则,打掉傲气,夹紧尾巴,老老实实地做一个好兵。然而,倚门弹铗的感慨却不肯在心中平息,梦幻破灭的结果是催发新的更加迷人的梦幻。在梦幻中可以舔心灵的创伤,可以加倍爱惜自己的羽毛,可以“自恋”般地臆想和放大出一个个超人般的自我去和现实对抗。当这种美妙的、栩栩如生的甚至是激动人心的“梦幻”再也不甘于偏居心之一隅而要呼之欲出的时候,当这种“梦幻”通过文字公诸于世成为可能甚或是需要的时候——尤其是当这二者不期而遇的时候——(1977年),朱苏进终于握起了笔,毅然地弃武从文,选择了创作。这种军旅人生的最终归宿肯定违背了朱苏进少年从军的初衷,这也是一种别无选择的选择,它主要不是文学艺术长期熏陶瓜熟蒂落的自然结果,而是一次置于死地而后生的人生突围,一次“绝望中诞生欲飞”的背水一战。朱苏进走上了这条路,并且一步一个台阶稳健地登上了新时期军旅文学的高峰。他所依赖的和他所创造的主要是“两个军人”:一个是冥想中的未来时的将军,一个是现实中的过去时的士兵。这是两个非常独特和孤傲的军人,这也是两个非常优秀和地道的军人。这两个人其实是一个人:朱苏进。

本章小结:平行比较中的“交叉比较”

写完本章,分别对“三剑客”文学之树的“根”和“冠”做了一番发掘和描绘之后,似觉意犹未尽,忍不住还要打破本文一般平行比较之体例,再来做一点必要的“交叉比较”。

如果说莫言的奇诡狂怪汪洋恣肆有如天马行空,那么周涛的豪放不羁旷达潇洒则好似牧马人,而朱苏进的凝重内敛沉郁深刻就摄像罗丹雕塑之“思想者”(朱氏笔下表现为一种有劲道有张力而又有控驭有节制的紧张感、焦灼感与冲突感,他80年代早、中、晚期三个阶段六部代表作品标题颠倒组合而成的句式最能反映这种风格:“引而不发”“射天狼”;“第三只眼”“凝眸”;“绝望中诞生”;“欲飞”)。

如果说莫言是来自传统而又重在反传统、亵渎传统与颠覆传统,敢于在文学的神圣殿堂里撒野放泼,蔑视规范冲决制约,把内容和形式都推向极端,有一股子“造反有理”、“蝎子窝里捅一棍”的邪乎劲和野蛮性,充满了磅礴的原生活力与魅力,破坏的同时也产生了他的创造,那么周涛、朱苏进则更“老实”和“正统”,矫枉而不过正,放纵而“不逾矩”,显出了一种由他们的出身带来的全部人文“教养”的内在规范与制约。

三人之中,周与朱的相近点更多一些,他们的出身大体相同,都可归于“中产阶级”。他们都有一种认同与崇尚“贵族”(或曰贵族精神或日高贵气质)的意识或潜意识,向往与标榜一种“超人”精神和王者风范。他们都恃才傲物,睥睨群庸,只是“傲”的形式又各有不同——周是傲得狂却率直,朱做得狷且矜持;周虽傲,但承认别人倒也来得痛快,朱却显得不无几分悭吝;周曾在口头或文字中不止一次称莫言为“天才”、“奇才”,朱对莫言的评价却要审慎得多,最积极的推崇也不忘设定一个前提。

三人之中,真正“互文评论”的文字只有一篇,那就是朱苏进评周涛散文集《稀世之鸟》的文章《自然之子的痴笔》。这是一篇很漂亮的赏析文字,不仅表现了欣赏者卓越的才华和准确的眼光,更见出了一个作家鲜明的个性。——朱是这样感觉的:“这次一路读下去,舒服得就像自己在写这些东西。它们嵌入我的精神缝隙里,并且不刺痛或者涨破我(在读一些大作品时常有那种感受)。我相信《稀世之鸟》是属于周涛这一代人的小书。”后面又说:“与卓越作品匹配的只能是卓越的欣赏。”云云。可以说,朱苏进如此动情地承认另一位作家(尤其是军内同行)实在难得。但请注意两点:一,这个“承认”不过是认同周与自己“等高”或“与己相当”罢了(“就像自己在写这些东西……并且不剌痛或者涨破我”——刚刚好);二,虽然承认它不错但也并非“大作品”而只是一本“小书”而已——朱氏的个性傲气何其昭然,和周氏又何其相似乃尔。

此文中还有一个颇有意趣的话题是朱苏进谈“刻薄”,不经意间谈到了他们三人的一个共同点。朱苏进说周涛——“他太刻薄了(说成锋利也行)……我感到他有点玩弄刻薄和赏识刻薄”。这又何尝不是说朱苏进自己,不是一种“夫子自道”?朱苏进还不够刻薄吗?就比如该文中他指出周涛进入了人生之秋——“他身心都已归属秋天,再多的收获也不能消除年华逝去的哀婉……”这可真是洞穿肺腑的知音之论,也确实是击中要害(“心灵最柔软部分”)的“诛心之笔”!周涛读至此,真该“默读数遍,举首望天”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刻薄就是一种才华。朱苏进在这里欣赏周涛的才华也包括欣赏周涛的刻薄,或者干脆说是自我欣赏——他从周涛身上照见了自己,他俩各自以对方为“镜子”互相欣赏。(周涛欣赏此文,以后就以此文作了《周涛自选集》的代序。)刻薄就是他们才华的一部分,甚至还不是无关紧要的一部分。刻薄常常是一种机智,一种锋利,也是一种深刻。善于刻薄敢于刻薄尤其是敢于承受刻薄的人,往往都是心智聪颖健康、性格强悍而自信的人。莫言难道就不刻薄吗?

当然,莫言无疑是一个刻薄大师,他的刻薄往往机巧、幽默并且犀利。但他与周、朱的重要不同之处在于,他的刻薄常常是对着自己来的,足以一种自嘲的方式出现并完成的。他其实是以自嘲来掩饰自悲,以自傲来遮盖自卑。他的自信心远不如周、朱的那么纯粹、坚定和强大。白马非马的邪劲也好,天马行空的狂气也罢,都有些故作傲姿和狂态,有些夸饰和提虚劲的成分。他对上流社会的蔑视和抗拒不无觊觎和向往,耿耿傲骨的内里始终难以摆脱一种起于荒野来自土地的感伤与悲凉。因此,他的情感世界更浑沌,更迷茫,更矛盾,也更复杂;也因此而更丰富,更广大,更深邃,也更多层次。

“三剑客”现在行进中的困境与突围

莫言:“极地”上的颠覆与徘徊

开写本节之前,我得首先声明,此前我对莫言分析研究的依据主要来自他1985年前后的创作,即从《红萝卜》到《红高粱》约二十部中短篇。至于对他此后从1987年的《欢乐》、《红蝗》迄今的多量创作,我一直保留看法,而且由于种种文学和非文学的原因也始终无话可说。时至今日,当我试图对“三剑客”做出一个阶段性“总结”时,我再也不能保留我的看法了,我必须直率地说出我对近年莫言创作的批评意见;“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成在以极端化的风格独标叛帜,败在极端化的道路上过犹不及;因此,他在创作状态巅峰的极地上和艺术风格的极限上颠覆了自己,也迷失了自己,至今陷入一种失落了美学目标的躁动与徘徊之中。

如众所知,1985年开始的小说革命,到了1986年已然风靡文坛,领新标异成为时尚。正是在这股新潮上,莫言继《红萝卜》之后推出了《红高粱》,而且以它炽热的酒神精神和生命意识,以它在结构、语言、叙述角度与感觉爆炸等表意策略上比《红萝卜》更加极端化的风格震撼了文坛,并由此引来一片惊赞,称莫言为“鬼才”、“怪才”、“奇才乃至天才”之声不绝于耳。然而,巨大的成功和期望对一个三十岁的青年人来说有时不啻一个巨大的陷阱。今天回想起来,在当年的一片喝彩声中已经埋伏了警告,亮出了黄牌:盛极而衰,涨潮之后是落潮;过犹不及,最难得把握的是分寸。但是,“形势比人强”,全面浮躁操之过急的文坛不断给莫言以蛊惑和施压,结果是怂恿了他的两点严重失误。一是过于自信乃至自我膨胀,面对各编辑部索稿大军的催逼和“围剿”,开始逞才使气,“天马行空”,大量超高速写作,搞无米之炊或少米之炊,既是应酬别人,更是表演自己。比如将一桶“红高粱”兑出五升酒,其味是越喝越寡淡;又比如由《文汇报》一条不足三百字的简讯《高密东北多发生五十年来罕见的蝗灾》引发出一部十万字的《红蝗》;再比如依据《大众日报》一则八百字的消息仅用三十多天就炮制出了二十余万字的长篇《天堂蒜苔之歌》等等。虽然表面上看莫言以如此的快速高产维持了他对文坛的“地毯式轰炸”,并展演了自己的巨大才力,但在实际上这种远非慎重至少是不够深思熟虑的创作方式与后果——且不说像“蒜苗”这样反映现实的快速跟踪法是否适合于莫言,仅以一个月时间完成一部长篇的超速度写作却可以肯定地说是难以做到精益求精——无疑是对作家艺术声誉的一种自我损毁和创作才华的无谓浪费。

第二点失误也许是更致命的,那就是极端化风格的成功误导了莫言在这条道上铤而走险直至颠覆。莫言有过一个艺术叛逆“宣言”——“我讨厌千篇一律,希望在每一篇作品中都有不同层次的变化。要想变化就得反叛,不断地反叛家长权威、过去的规范连同你自己。我考证过伟大人物的性格里都有反叛的因素。在成为英雄之前首先要成为叛逆。敢于叛逆才会想到创新,如果没有对辉煌完美艺术形式的叛逆,艺术也就没有了未来……”为了不断地变化,不倦地创新,自然就要不停地反叛,而永不停顿的反叛动机又驱使莫言将他原本就奇诡险绝和铺排张狂的极端化风格一次次推出极地。殊不知,创新求变固然可贵,但凡事都有一个度,就像皮亚杰的认识发生论所告诉我们的,任何艺术创新都只能在传统审美“图式”的“边缘”进行,而不能走得太远,真理和谬误之间不过是一步之遥。极端也就是极限,一只气球吹到薄如蝉翼时最见异彩,但再吹一口气就非炸了不可,艺术似与此同理。而且,创作过程追求奇、绝、险、怪也往往难得持久。比如与莫言反其道而行之走到另一个极端上的阿城——如果说莫言是浮华铺张的极端,那阿城就是平实简约的极端——据说他给自己定了一个“写作规矩”,使用汉字要少而又步,不用一个生涩冷僻之字,不用一个成语等等,如此一来,风格奇则奇矣,只是创作计划中的“八王”写了“三壬”(《棋王》、《树王》、《孩子王》)便难以为继,可惜了一个优秀作家的“早夭”。阿城给人的感觉就是在追求平实的奇险处过早地把力气用尽了。以此观之,要成就一个大家,有时倒不妨来一点平庸之作;如果要求过苛,想篇篇精萃或创新,反而可能会影响作家才华的充分发挥。譬如鲁迅,他计划要做一部知识分子题材长篇而最终未能做出,给现代文学史留下了一大遗憾,研究家们对此分析了各种原因和理由,但我看至少还可以加上一条,即先生洗炼简约之极的风格于长篇体裁并不甚相宜,加之先生自律甚严,不会不影响到下笔的决心。假设换成沈从文或巴金,这一部长篇也许早就留下来了。还有王安忆,进入90年代以后突然宣称她今后的写作不要风格化了,这个惊人之语的背后恐怕多少包含了她在刻意写作《小鲍庄》之类的风格小说之后的某些思索和启悟吧。

当然,莫言与阿城并不同,显见的一点区别是,阿城一旦创立了自己的风格就守住不动,而莫言却在一段时间内成功地强化与发展了自己的风格——继《红萝卜》之后一年时间内,他通过《金发婴儿》、《球状闪电》、《枯河》、《老枪》、《爆炸》等一系列作品,分别有所侧重地对小说的语言、结构、意境、叙述调度和艺术感觉、审丑把握等方面进行了极限试验,最终又在《红高粱》中杂糅起来,全方位地推向极致,显示了他在极端化道路上的前进幅度。然而,阿城比莫言更明智之处在于见好就收,适可而止;莫言却得寸进尺,过犹不及。应该说,《红高粱》是莫言个人化风格的里程碑,也是极端化风格的极地,再往前推,事情就无可避免地出现了逆转,高粱地也就成了莫言创作的颠覆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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