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能让警察流血又流泪。增设“袭警、辱警”罪。为了体现对警察权益的特殊保护,很多国家刑法中都规定了一项单独的罪名——“袭警罪、辱警罪”,以区别于普通的伤害罪。因为警察执法,代表了国家意志,对警察执法权益的侵犯,就是对国家意志的挑战。所以,英国、日本、法国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对侵犯警察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制裁措施,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英国警察法》集中规定了5种侵害警察权的犯罪,即殴打警察罪、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罪、冒充警察罪、非法持有警察衣物罪和挑唆不忠罪以及刑罚处罚。在一些国家,“侮辱警官”也是一项罪状。但在我国,对警察执法权益的法律保护远远不够。在新《宪法》中,只是把警察在执行公务中受阻碍、侮辱、殴打等人身攻击归入一般的“阻碍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并没有把警察的特定权利明确单列,更谈不上什么处罚条文了。即使在“警察自己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也只是作了笼统的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因此,建议立法部门在《刑法》修改中考虑单独设立“袭警、辱警罪”,用法律筑起一道保护警察这一特殊职业群体的合法权益的特殊屏障。
成立民警权益保护委员会。随着侵害警察执法权益现象的日益突出,上海、北京、广东、深圳、南京、杭州、四川等公安机关相继成立了警察工会、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维权机构,这些机构主要受理民警在执法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关事项,受理范围包括民警在正当执法和执行公务时,受到污言秽语谩骂、唾吐等严重的侮辱;情节严重的人身伤害以及受到诬陷、诬告或家庭、家属受到寻衅报复,等等。在受到侵害时,民警可以书面、口头或电话向维权机构投诉,维权机构将及时开展调查或复查,与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同时对受到人身伤害的民警进行慰问和抚恤。在民警受侵害处于紧急状态时,维权机构还有权责成有关部门采取适当的应急性保护措施。笔者认为,这些来自各地公安机关自身的做法,尽管还没有成为全国普遍性法律,但却标志着对民警执法权益进行法律保护的工程建设已经启动。笔者建议,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应以纪委、监察、督察为主,纪委、监察、督察的指导思想应从查民警“过”,挑民警“刺”,找民警“茬”,转到维民警“权”,护民警“益”上来。成立专门班子,局长当维权委员会主任,因为局长相当于一家之长,民警工作受了委屈家长不站出来,人家还会欺侮你!聘请法律专家任顾问,聘请著名律师受理日常事务。一旦官司打赢,正义伸张了,还要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让世人知晓,警察权威的神圣不可侵犯,真正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当成一件正事来办,真正把民警人权保护落在实处。
(四)以平常心善待警察。警察既是一种神圣的职业,也是谋生的手段。警察既是执法者,也是消费者;警察既是国家公务员,也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
对警察的看法不能超前或拔高,要科学、唯物、现实地看待当代警察。
境界不要拔高。民警是普通平凡的人,有七情六欲,要养家糊口,他们的思想、意识只能是现阶段接触多种现实的反映,与常人无异。民警每天想的,不外乎是干好本职工作,安排好个人生活。思想政治工作要在解决现实问题、提高针对性上狠下功夫,过于理想化、虚拟化,必然导致“空谷效应”。
义务不要无边。由于政治家们崇高的政治目的,由于警察职权不能科学定位的制度缺陷,大量的超出警察职权范围的非警务活动累得民警眼冒金星。“有困难找警察”“有难必帮”等流行全国、家喻户晓的口号,令多少民警一次又一次面临尴尬。据汕头市公安局110接警统计,每天90%以上的是诸如送病人上医院、开门锁、排下水道等各类救助。重庆市渝北公安分局黄泥螃派出所的民警曾经给一对打夜麻将早上懒在床上的夫妻,送去过油条、豆浆。还有在厕所蹲坑要求民警送手纸、要求漂亮女巡警提供性帮助等荒唐要求。漂亮的口号和脑门一热树立推广的典型,虽然暂时赢得了掌声,却令无数民警陷入了无边的苦恼。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必须首先界定和分清警察的权职和义务,否则,就无从“规”起,既然警察的重要作用在和平年代超过军队,那么,全国警察就应统一纳入国家财政,统一吃“皇粮”,仿效军队体制管理,否则,再怎么改革,也无从“正”起。
绳索不要太紧。如果说,军队把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到了极致的话,那么,公安就把“从严治警”演绎到了顶峰。“从严治警一本书”,各级公安机关制定的“不准”“禁令”“守则”“规定”之多、之细、之全,绝对超过国内任何一个行业或部门。“暗访就在身边”,“督察就在左右”,还有外部的人大检查、政协巡视、特邀警风监督、行评,内部的法制普查、纪检抽查、审计例查;派出所治安管理达标、人口管理达标、档案管理达标、正规化建设达标,各类政治教育的动员、学习、自查、整改、提高、总结等,稍不进步,就被“末位淘汰”或“下岗分流”,让民警诚惶诚恐,让民警心累至极。政治工作的着眼点、出发点和归宿,都应该是人。政治工作的全部技巧,就在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定规矩、作检查、提要求是必要的,但不可过多、过滥,否则,会让民警感到压抑,就会适得其反。
责难不要太多。和谐社会,就是宽容的社会。上帝都会犯错误,何况民警?作为一般意义上的人,在现代社会想钱、想吃、想穿、想车、想房、想美女,怕脏、怕苦、怕累、怕丑、怕痛、怕死,甚至犯错误,都是正常的,新闻媒体不要因为某个民警犯了点事,就以为拾了个“西瓜”,拼命炒作;各级领导不要因为某个民警出了点丑,丢了点脸,就怒火万丈;社会公众不要因为公安队伍出了几个“害群之马”,就八方责难,群起攻之。民警就是平民化得不能再平民化的人,就是生活中的你、我、他,正确对待他们,关心爱护他们,就是爱护我们自己,人权是法律的源泉,是制定一切政策的依据,是开展一切活动的主体,以人为本,以警为本,本固邦才宁。
学习领导艺术 提高服务水平
任何朝代都需要“吹鼓手”,任何人都喜欢听好话,而领导是人中“龙凤”,对于歌功颂德的文章和赞美更是特别钟情。对机关和所有工作人员来说,不论办文、办会、办事也好,还是服务基层、服务领导、服务机关也罢,首要的、核心的、根本的、中心的是“服务领导”!“领导满意”永远是机关和工作人员工作标准、质量、效果的最高准绳。对于领导要求的受命文章来不得半点马虎,因为领导要亲阅,他要从文章中看出态度、忠心,看出水平、文采,看出舒坦、韵味!
我们带着市局党委的重托,带着徐海荣副局长的叮嘱,参加了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举办的重庆市公安局第三期局(处)长、政委培训班的学习。通过20天18门课程的学习,受益匪浅。大家既感悟到了市局党委的良苦用心、政治部领导的精心策划,更感受到高质量高水准的教学与研讨,对于更新知识、转变观念、开阔视野、指导实践无不大受裨益。自己仅就听了李图强教授讲授的“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一课,结合实际谈些感想。
如何当好一名领导?围绕角色定位,既有学习提高,更有经验摸索和实践总结。书生气不行,行政命令官僚化不行,“传声筒”“老好人”更不行。我理解,领导艺术,是领导方法、手段、目的的最佳运用,是领导水平和才能的淋漓展示,是领导人格魅力的光芒四射,我们身边一些娴熟驾驭领导艺术、才华横溢的领导让人肃然起敬就是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