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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久违青春

秀儿是大同府一个佃户的女儿,三年前因被城内恶霸李四看中,借着秀儿爹爹欠了他李家一年的粮租,要强纳秀儿为妾,秀儿爹爹白老六脾气耿直,哪容得这李四玷污了女儿,操着一把锄头便要去和李四拚命,怎奈何那李四乃是大同府城外四十里外许家村的地头蛇,仗着远房舅舅是晋王府中的管家,官家显贵是不敢欺负,贫民百姓却是一向凶恶成性,白老六哪里拚得过人家,还没近身,就被那恶霸的爪牙打得只剩了半口气,被乡民抬回家中后,第二天便一命呜呼,只留下了秀儿孤苦无依。

后来是二娘与少爷去西山拜佛路过此地,见那李四欺负的紧,好心替秀儿家还了粮租,将秀儿带回了家。

自此秀儿便将二娘与楚元当做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几年来对这母子忠心耿耿,只想着照顾二娘和少爷一辈子。

就算是大少爷见她面容姣好,又纯静动人,想将秀儿纳入自己房中。这一辈子锦衣玉食,吃穿不愁,秀儿也没有答应。没有少爷,就没有她秀儿。在她心中,二娘走后,少爷就是她的主子,是她一辈子的主子。

眼瞧着时辰差不多已是晌午,秀儿想着今天一定要上街买斤猪肉,再买几柱香拜拜佛。只是,这个月总管送来的几两银子,光花在买药上已经有了三四两,眼下并没有多少余钱,如果买了肉去,只怕就请不成大夫了。

可是不请大夫,自己心里终究是放心不下。想来想去,却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正在此时,秀儿手碰到了怀中一块硬物。这才猛然想起,她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金坠子,那是秀儿的娘亲在临终之际亲手送到她手中的,

这个金坠子并不是什么稀罕物事,但对于穷人家来说,却也算个社会的贵重物品,秀儿背着楚元出了门去,自脖子上取下那坠子,紧紧捏在手心里,终于咬咬牙,踩着白雪出了府外。

当了坠子,买了一斤猪肉,又请了同和堂的大夫来为少爷瞧了瞧病。

那大夫几月前来是来瞧过的,那时他还记得这楚少爷已是病从心生,求死之人,就算是吃了天上的神丹妙药也是无济与事,只是他见秀儿可怜,并没有告诉秀儿真相,想着能扛一天算一天,毕竟二娘在世之时待他不薄。

但谁曾想到,这楚少爷居然会这么精神,甚至比生病之前更精神,瞧他目光如电看着自己的眼神,哪里像是以前那个踩只蚂蚁都要抖上三抖的楚少爷。

这大夫纵然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得到自己所熟知的那个楚少爷,其实已是驾鹤西去。而眼前这位,却是一位穿越而来,正准备在这个世界大展鸿图的大好青年。

思来想去,这大夫也想不出什么合理的解释来,确认这楚少爷除了身子虚外,并无大碍。也就开了几幅调理的方子,叫秀儿随他拿了药。

转眼之间,已过去半月。

这半个月里,楚元努力学习着这个时代的一切,只要是有字的东西,他都不曾放过。依附的这位楚少爷自幼好学,家中虽然落魄,但藏书却着实不少,上到四书五经、圣贤古书,下到市井杂谈、野史外传,简直就是一座小型的图书馆。

楚元上学时古文很平常,也懒得欣赏这些古本旧书,只挑了些历史杂书,又差着秀儿去街上书坊找来一些古今历史的书来。半月下来,他竟然发现,这个世界的历史,与他所学的那些历史并不太一样。

三皇五帝夏商周,直至唐宋元,这些都和历史一样,但就在元末,历史就此转了一个弯,打败元朝的,不再是朱元璋,也不是陈佑谅,更不是什么小韩王刘福通之流。而是一个……

自己毫不熟悉的人。

此人名叫赵佑天,自称大宋遗脉,据说这位仁兄上祖乃是北宋太祖皇帝正统后裔,三岁即识字,五岁便习武,十三岁,便能提枪上马。

具体提的什么枪,上的什么马。史书上没写清楚,只说此货凭十三兵丁起家,一路拚杀,用了二十年时间,打败大元朝,将元朝皇帝赶回了蒙古老家。建都大都,改名顺都。改国号大顺,此后又争战四方,一统天下。定下了大顺朝百年基业。

照书上所说,这位赵佑天与他熟知的朱重八并无差别,都是乱世英雄,盖世豪杰。与他一同争战天下的十三位同乡兵丁,也一同受封,封为十三候,世袭罔替。

大顺朝传至这代已有八十余年,当今皇帝年号为永靖,按照惯例来说,应该就叫永靖帝了。虽然楚元并不清楚具体的年代,但也知道既然大顺朝是打败了元朝而坐的天下,那这个时候,大约就是大明中叶。

如果大顺朝并没有因为取代大明而改变整个世界的架构的话,那现在西方诸国,已经进入了大航海时代,已经开始垂涎他们心目中那个遍地黄金的东方大陆。

楚元忧愁了很长时间,第一天,第二天,到了第三天,他想通了。

凭什么其它主角回到过去,就能翻云覆雨,只手遮天。他们可以,老子照样可以。凭自己肚子里这点墨水,混个温饱应该是不成问题。

以后的几天,楚元就想着以后该靠什么过活。

听秀儿说,这个楚少爷饱读诗文,生来就是当状元的料,不过楚元对此嗤之以鼻,别说当状元,依他看,就算当乞丐都不够格。

娘死了就一病不起,受不了一点点打击,心理承受力太差,这要让他去科考,如果名落孙山,那他还不一口鲜血喷出来,直接去见他娘去。

自己没那么大学问,也没打算去考个功名,可是日后的生活还要过,以后做个小买卖,娶个小媳妇儿,再生个大胖小子,日出而起,日落而熄,这小日子,比起以前那种朝三晚五,为了生活东奔西跑的日子幸福多了。

不过还听秀儿说,这楚少爷的老爹可是个巨富,虽然对这个儿子不怎么待见,可是再怎么说也是自己的种,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如果巴结好老头子,纵然以后分不了多少家产,混几亩田应该不成问题。以后当个小地主也不错。

当然,前提是自己别先老头子而去。

半月下来,楚元对这付身体表示无限的愤慨,奶奶的,这也太虚了。走两步喘一路,看看自己的胳膊,别说宏二头肌,能有一点肉就不错了。

鬼才知道用这付身体,自己能活到什么时候。

当年楚元在大学时,是篮球组的组长,那肌肉锻炼的比铁还硬,脱了衣服胸脯比女人还挺。所以当然也知道运动才是延年益寿的最佳良药。是以自他能下床后,就试验性的每天做几个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没事就在屋子转上几圈。半月下来,初时那气喘之症似乎略显减轻。

今天,他终于可以独自出门了。

大雪刚过,天气似乎已开始有些回暖,多日不见的太阳今日终于出现在天空之中,万里晴空,白云如绵,暖暖的阳光撒在楚元的身上,让人不免有了些懒意。

不过楚元却不敢偷懒,依照给自己下的作业,先是在院子里走了几圈,又试着跳了几下,当感觉情况良好时,便慢慢的小跑起来。

绕着院子跑了五圈,那气已经有些喘不过来了,楚元只好作罢,欲速则不达,这身子骨还需要慢慢锻炼。

歇了一会儿,就见秀儿从院外进了来。手中提着一个木盆,见到楚元喘息的模样,顿时面容一惊,扔掉木盆就迎上来便扶住楚元,惊声说道:“少爷……你……你气喘症又犯了吗?”

楚元连喘了几下才顺了这口气,笑着道:“没事没事,我看今天天气不错,就来院子里散散步,顺便跑了跑步,谁曾想跑得太急……”

秀儿这才松了口气,却又不放心的瞧了瞧楚元,轻声说道:“少爷,你身子还没好,这外面太冷,你还是回屋去吧,别着了凉。”

“不碍事碍事。”楚元乐呵呵的说道,“有句古话说的好,生命在与运动。每天跑一跑,一辈子身体好。窝在屋子里这么久了,要不再出来走走,怕是身子都要锈住了。”

听到这话,秀儿俏脸微微一愣,怔怔的瞧着楚元。

“怎么了?”楚元有些意外。

秀儿忙低下头去,却又是偷瞧了一眼楚元,轻咬了一下嘴唇,轻声说道:“少爷,自你病好之后,秀儿觉得……觉得你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是吗?”楚元干笑两声,说道,“用大夫的话说,我得了失心疯不是吗?以前什么样,我还真是记不得了。”

秀儿听到这话,神情似有些淡淡的忧伤,过了一会儿,她才缓缓说道:“记不得,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随即,秀儿猛然意识到自己似乎不该说这些话,猛然强笑一声,说道:“在外面晒晒太阳也好,少爷,你稍等一下,我去给你拿条被子。”

楚元想要止住秀儿,话还没出口,却见秀儿已是跑进了屋中,不多时便抱出了两条薄被,在院中的椅子上铺了一条,笑声说道:“少爷,你来坐,我给你盖上被子,你就在这里歇一歇吧。”

楚元有些不太自然了。

毕竟他是现代人,还是那种没钱的现代人,长这么大,他还被人这么服侍过。这几日来见到秀儿跑进跑出,忙前忙后,他就总觉得有些别扭,有时想站起来帮上一帮,却无奈身体太差,站不了一会儿就头昏眼晕,也只好作罢。

见楚元不语,秀儿上前就将他拉到椅子前坐下,拿被子给他盖上,这才放心的又进了屋子,抱来一堆楚元换下来的衣服,在院子井中打来一桶清水,倒入木盆中。

“秀儿……”楚元有些坐不住了,起身说道,“这些衣服我自己来便成,你还是去歇歇吧,这几****为了照顾我,怕是连觉都没睡好。”

秀儿摇头一笑,却不答话,将衣物放进盆中,拿来一支木棍,轻轻的拍打着,说道:“少爷,你从未嫌弃秀儿,秀儿也知道少爷对秀儿的好。少爷放心,有秀儿在,少爷你就不缺端茶送饭的丫头。有秀儿在,你一定会不会饿着冻着。”

什么跟什么呀。

楚元眼珠子还是瞅了几眼盆里的衣服。那里面,有一条楚元换下来的裤子。

昨天晚上,楚元遇到了久违的青春……

他遗精了。

记得最后一次,好像已经是许久之前的事了,没想到,这刚刚投了一回胎,就马上立杆见影。他更没想到,这楚少爷,身子虚是虚,这生理上还是蛮正常的,这也让他打消了这两天的一个顾虑。

都说穿越的人,会美女如云,一个一个像苍蝇一样扑过来。如果自己却遇到了功能型障碍,岂不是大煞风景。这是对自己的不付责任,更是对美女们的不付责任。

不过眼下,让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给自己洗沾满了青春气息的裤子,终究是件尴尬的事。

正想之间,秀儿已经提起了那条裤子。目光扫在了裆部,略微有些惊疑。

楚元干咳两声,赶紧将头扭到了一边。

秀儿未经人事,自然不知这是何物,只道是什么脏东西,还特意用力搓了数下,只看得楚元在一旁心惊肉跳。装了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盖上被子。

谁料今日曝光甚好,晒了一会儿,楚元倦意便浓,不知不觉,便沉沉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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