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斯经过一周的气息练习,基本上已经可以在完全黑暗的情况下,进行正常的格斗,菲尼克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卢卡斯继承了威克的优秀刺客基因,训练起来进步自然神速。
迪姆每天在家里过着无聊清闲的生活,卢卡斯每天都去参加训练,没人陪他玩了,只能在家里看书来消磨时间,眼看着卢卡斯越来越有刺客的风范,他终于忍不住了,来到了“狩猎者”的办公室。
“狩猎者”是德拉格萨尔村屈指可数的几个优秀刺客之一,因为承包了大批的刺杀委托,被誉为“狩猎者”,名叫辛维。
“你要当刺客?”辛维不屑地看着闯进自己办公室的迪姆,“你要家世背景没家世背景,要财富没财富,要权利没权利,你也要当刺客?笑话!”
迪姆咬牙切齿地抑制着心中的愤怒:“拜托了,我真的想当一名刺客!”
“你可以滚了。”
几滴滚烫的泪水从迪姆的脸颊滑落下来,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激动地大喊道:“求你了??”
“滚啊!别来烦我!”
迪姆一咬牙,摇摇晃晃地走出了办公室。走廊上的来来往往的人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无家可归的乞丐。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刺客之刃绝不会如此无情,刺客的信念怎么可能用权力和金钱来衡量!他疯了一般地冲出大楼,回到家里,痛哭起来。
哭了许久,窗边闪过一个红色的身影。迪姆没看清楚,连忙冲出门外,什么也没看见。
“幻觉吧。”
第二天深夜,迪姆出发了,去森林里。谁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眼前一片漆黑,他却疯狂地奔跑着,撞到了树干,撞的头破血流,他惨叫一声,继续疯狂地奔跑着,他认为这或许是自己的修炼,一次,两次,三次,迪姆已经浑身是血,却咬着牙,势如破竹地在森林里穿梭着,跌倒,跌倒,跌倒,跌倒,他失去了理智,在森林里疯狂地奔跑。
天亮了,他爬着回到了家中,身上伤痕累累,浑身是血,不忍直视。
深夜,他继续着摧残着自己的身体。
一个月后,卢卡斯发现了躺在床上濒临死亡的他,把他送进了医院。手术后,他失去了一条手臂。但他却神奇地发现,自己能够轻松地闭眼穿梭在林间,而且身体变得如钢铁一般坚硬,刀枪不入,并且,手术后三小时他便愈合了所有的伤口。
卢卡斯也发现了迪姆身体的异变,他叫来了菲尼克斯。
“迪姆,辛维也够可恶的,他可是亲手捏碎了一颗赤子之心啊!”菲尼克斯愤愤不平地敲着桌子。
“没事的,前辈,我可以自己修炼。”
“迪姆,你不可以再那样做了,如果再失去一条手臂,你就无法当刺客了。”
“但是,但是,我没有指导我的老师啊!”说着他泪如泉涌。
“迪姆,你的包裹。”卢卡斯拿着一个大包裹从病房外走了进来,“是一个名叫帕里的男人寄来的。”
迪姆的泪嘎然而止,他很惊奇,他小时候父母双亡,又没有其他的亲人,谁会给他寄包裹呢?他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裹,里面放着一个精美的箱子,下面压着一张纸条:
送给迪姆·克里杰的礼物。
打开那个精美的小箱子,里面竟放着一把红色的刺客之刃。
菲尼克斯惊讶得下巴快落到了地上:”这是!火神之刃!迪姆,这把刺客之刃极其凶悍,为费卡大陆上的珍宝,价值五亿贝克!”
“什么!”迪姆和卢卡斯也惊讶万分。
”火神之刃在三年前被维克珀斯村的传奇刺客帕里在山洞中找到,因为极其强大的破坏力和能够释放火焰元素攻击而闻名,迪姆,你怎么会认识帕里?”
“我不认识他。”迪姆一头雾水。
“帕里也因为行走江湖总是穿着一身红色斗篷而被称为火神,他为什么会给你寄包裹?”
“你说红色斗篷!”迪姆赫然响起两周前闪过窗户的那个身影,“我想,我前不久应该看到过帕里,他从我家的窗户前闪过,到底有何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