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尊一声驸马爷细听端详……”这几乎是所有的京剧戏迷都酷爱的经典唱段。提起《铡美案》,人们耳畔便自然回响起裘盛戎那绕梁三日的完美唱腔;提起包拯,人们眼前也自然浮现出戏台上那个升堂断案的黑脸青天形象。
其实历史上的包拯任开封府尹总共不过一年半的光景,与焦裕禄在兰考当县委书记的时间差不多,但因他在任上确实做到了执法如山、刚直清廉,当时便是有口皆碑,尔后更是成为千百年来清官的楷模,赢得了神仙圣人般的崇拜。这反映出封建社会的百姓对公正无私、为民做主的好官是何等地期盼啊。专制统治越黑暗越残酷,这种渴望也就越发强烈。清朝末年大批公案小说的出现,正是迎合了那时民众的这一心理需求。后来公案小说渐与武侠小说合流,形成了一种新型模式,即公案侠义小说。
公案侠义小说常以一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清官为核心,辅以一个乃至一群身怀绝技、忠肝义胆的侠客,就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讲:“凡此流著作,虽意在叙勇侠之士,游行村市,安良除暴,为国立功,而必以一名臣大吏为中枢,以总领一切豪俊。”这类小说大抵都是如此套路。
舞文弄墨的清官虽明镜高悬、才智超群,怎奈手无缚鸡之力,想要顺利地破案擒凶、捕盗捉贼、灭寨剿匪,就必须依靠江湖侠士的协助;武艺高强的侠客虽正气凛然、疾恶如仇,但若像水浒英雄那般“替天行道”,又违背了专制秩序,而一旦投到了清官门下,既可以除暴安良,又算是为官府效力,立功后还可以改换门庭、封妻荫子,可谓忠义两全。双方真是各有所需,一拍即合,于是一组组的清官与侠客便开始“并肩战斗”了。
这样的小说旨在惩恶扬善、锄强扶弱,当然会受普通民众的欢迎,而又不悖纲常、维护皇权,也容易被统治者接纳,故能在清末严酷的政治社会环境下大行其道,繁盛一时。
写好这类小说的前提是要选好一位公众认可的清官,为此当时的公案侠义小说作家几乎挖掘尽了中国古代知名的清官。比如其发轫之作《施公案》,主角便是清康熙年间有“天下第一清官”美誉的施世纶(小说中作施仕伦)。之后的《刘公案》主角是著名的“刘罗锅”刘墉,《于公案》里讲的是明代大忠臣于谦,而《海公案》则讲的是有“南包公”之称的海瑞海刚峰,最有意思的是《林公案》将虎门销烟的林则徐林大人都塑造成了断案圣手。
清代公案侠义小说中成就最高的当为《三侠五义》。该书原是清道光年间著名说书艺人石玉昆在明代杂记体《包公案》的基础上改编的说书脚本,到光绪初年经问竹主人加以润饰,改称为《忠烈侠义传》,最终才定名《三侠五义》。书中的主角便是“清官之祖”包拯,其手下汇集了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及以锦毛鼠白玉堂为代表的陷空岛“五鼠”等大批江湖豪杰,官侠联手为国锄奸、为民除害。书中精彩故事层出不穷,什么“狸猫换太子”、“五鼠闹东京”、“捉拿花蝴蝶”、“大破铜网阵”等,皆脍炙人口(就是没有铡陈世美的事)。
《三侠五义》不仅情节生动,在人物塑造上也有独到之处。书中侠客众多,性格各异,展昭的精明、欧阳春的清高、卢方的忠厚、蒋平的机智、艾虎的顽皮,都写得有声有色。特别是白玉堂为人襟怀坦荡、风流潇洒,又争强好胜、锋芒毕露,作品将其桀骜不驯、狂傲自负的个性刻画得淋漓尽致,是全书中最有光彩的形象。此外,全书语言简洁流畅、亦庄亦谐,结构既曲折错综又脉络清晰,堪为清代通俗小说之精品。
早在晚清时就有人评价此书:“豪情壮采,可集剑侠之大成……宜其为鸿儒欣赏,而刺激社会之力,至今未衰也。”到了民国,该书的影响依然巨大,并受到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鲁迅、胡适等的好评。鲁迅称赞此书:“写草野豪杰,辄奕奕有神,间或衬以世态,杂以诙谐,亦每令莽夫分外生色”,是“为市井细民写心”之作。
《彭公案》在当时也很有些名气。该书以清初文华殿大学士彭鹏(小说作彭朋)为中心,描写他出知三河县、升绍兴知府、擢河南巡抚、授兵部尚书过程中查办的一系列案件,在他身边有黄三太、杨香武、欧阳德、李七侯等一班侠客协助,内容也无非是惩恶诛奸、除盗平叛,最终立功受赏。但其中“黄三太打虎救康熙”、“飞龙岛解救彭朋”、“群侠共破木羊阵”等情节写得倒是颇为热闹,尤其是“杨香武三盗九龙杯”一段被改编成京剧等多个剧种,至今仍作为传统的保留剧目。但《彭公案》和大多数公案侠义小说一样,整体艺术水准与《三侠五义》比起来相去甚远,被评论者讥为“字句拙劣,几不成文”,故而未能在后世广为流传。正所谓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公案侠义小说是民众“清官梦”与“侠客梦”结合的产物,既有反映上层理想的清官,又有反映底层意愿的侠士,集中体现了晚清世俗百姓的期望;同时它又是典型的平民消闲文学,情节离奇、惊险刺激,结构紧凑、环环相扣,更有武打与断案交相辉映,煞是好看,因而广受大众喜爱。
然而某一文学类型大受欢迎并不代表它就一定具有人民性和进步性,有时还恰恰相反,公案侠义小说便是如此。
首先,这类小说中的清官虽是清廉不阿、秉公执法,但他执的毕竟是统治者的王法,最终维护的还是腐朽的帝制,宣扬的还是封建的等级伦常。作品极力歌颂所谓的青天大老爷,从根本上不仅不是在唤醒和解救民众,反而是在麻痹和愚弄民众。再者,书中的清官们大多不是像福尔摩斯、波洛那样用科学严密的推理来断案,而主要是依靠什么鬼神显灵、冤魂托兆,这些巫术迷信的东西都是欺人之谈。
这类小说中的侠客形象往往就更为糟糕。鲁迅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凡侠义小说中之英雄,在民间每极粗豪,大有绿林结习,而终必为一大僚隶卒,供使令奔走以为宠荣,此盖非心悦诚服,乐为臣仆之时不办也。”也就是说他们由“侠以武犯禁”变成了“侠以武执法”,由快意恩仇的江湖豪客沦为了唯命是从的朝廷鹰犬,侠义的光环褪尽后,露出的只是一副奴才走狗嘴脸。
在这方面,《施公案》里的黄天霸表现得最为突出。为了个人前程,为了邀功请赏,他使用卑劣手段捉捕了盗御马的绿林英雄窦尔敦不算,还残忍地逼杀了自己结义的兄嫂,其心毒手狠、冷酷无情可谓令人发指。但这样一个封建统治的帮凶爪牙在小说中却被作为正面形象来塑造,就足见作者所处的时代对其思想意识的局限了。
到了二十世纪初,公案侠义小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的加入了儿女情恋,如《剑胆琴心录》、《侠义佳人》等;有的加入了仙剑神怪,如《七剑十三侠》、《仙侠五花剑》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李亮丞撰写的加入历史演绎的《热血痕》,以春秋吴越争霸为背景,以陈音、卫倩两位侠客辅佐勾践复国为主线,借古讽今,突现了“使不断受外人欺侮的中国能雪耻自立”的主旨,与那些保守落后的作品大异其趣。所以阿英在《晚清小说史》中讲:“晚清的政治社会,在这一部公案里是透露了不少情况,加以作者文笔洗练,跌宕有致,可谓清代侠义公案小说‘拨乱反正’的压卷之作。”
尽管如此,从整体上看,在清末火暴了百十年的公案侠义小说是一次对中国古代游侠精神的反动,甚至可以说是侠义的堕落,是武侠文学的堕落。
记得俄国著名文学批评家赫尔岑在一次宴会上被那些轻佻的音乐吵得心烦意乱,便用手捂住了耳朵。主人忙解释说:“我们演奏的是流行音乐。”赫尔岑反问:“流行的就一定好吗?”主人惊道:“不好的东西怎么能够流行?”赫尔岑笑了:“那么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喽?”赫尔岑的这段话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时尚的文化未必就是优秀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