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我人生中的第一场恋爱就糊糊涂涂、轰轰烈烈地开始了,我到现在还晕晕忽忽地不清醒。就像自己是《聊斋》里上京赶考借住荒寺的书生,无意中救了受伤的花妖柳精,她为了报恩化做富家小姐以身相许,可我却对她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不过不管怎么说,霞霞终于属于我了。我和那种找个漂亮女朋友在身边来满足自己虚荣心的男人不一样,我对她是真心的。她总胃疼,很少吃早餐,我一改往日睡懒觉的毛病,特地买了个保温饭盒,每天都乘公共汽车到很远的连锁粥铺买营养粥。她爱吃榴莲,而我却不喜欢那种臭烘烘的味道,但是为了她,我二话不说去买回来,然后剥榴莲肉给她吃。我每天晚上和寝室的人抢电视看天气预报,然后再发短信给霞霞,告诉她天冷添衣,天热减衣。
军骚嘲讽我是“二十四孝”男朋友,我反而有一种眩晕的幸福感。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像三流言情小说的男主角一样演绎我的爱情故事,用粮票换了玫瑰,然后饿着肚子带着霞霞满长沙游荡。先是各大高校,一帮高中狐朋狗友在各大学都有根据地;然后是岳麓山、烈士公园、世界之窗等等胜地,去得最多的是烈士公园,因为不要门票,挥霍半年,我的银两已经不多。
我和霞霞的相处很简单,每天我给她送早餐,晚上发短信。每次见面我们之间大多相对无言,有时候真想和那些热恋的人一般,亲亲热热地腻在一起,吻吻她的小嘴,牵着她的小手到处停停走走,可是我就是不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她的面前有一种空荡的拘束感,觉得她是那般神圣,不可亵渎。
我曾经把心一横,在霞霞的面前一定要有男子汉的气概,因为咱们是大老爷们。可是每次见到她,立刻百炼钢变绕指柔,连大气都不敢喘,唯恐吹化、吹跑了她。
有一次下大雨,雨很急,连伞都打不住,我冒着雨买回粥,冻得脸皮发青地跺着脚在霞霞的宿舍楼下等她。她出来以后,看了看天气,以为我不会来了,撑开伞就要去上自习。
我赶紧走过去叫住她,随手把饭盒递给她。
她很愕然,两条修长的眉毛蹙在了一起。看见我头发上还不住地往下淌水,脸色发青,她发怔了好半天,眼睛一下子湿润了,语气半是感动半是责怪:“这么大的雨,着凉了怎么办?”
其实我身上已经冷得直发抖,但是仍豪气冲天地拍拍胸脯:“这算什么呀?阿嚏!”
我激动得忘记了冷,因为霞霞为我流了眼泪。
美妙的日子总是朦朦胧胧的飞快的过去了,一个月后终考完了,我把霞霞送上了回家的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