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归是一个性格内敛而温柔的男孩,和他相处久了都会这么觉得,只是他有个不好的缺点,那就是孤僻,别人身边朋友环绕,而他,从小到大只和一个人玩耍,
司归有一个特长,唯一的特长,那就是成绩特好,所在的班级是文科,班里五十几个女生,就十个不到的男生,人家都有男朋友了,唯独司归一人单着,可见他是有多么的坑。
不是说他长相欠奉,当然肯定谈不上帅,只能说他太沉默寡言了,他也喜欢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女孩,终日抱着一本书,显得非常的文静,是文学社的社长。
文学社是天府中学最为活跃的社群了,原因就是一个叫白静庭的高一的女孩,司归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刻,那是在两旁道路种植满了梧桐树,夏天的阳光肆意的炽烤着,女孩穿着低调的遮住膝盖的裙子和薄衫,似瀑布般的头发搭在两个肩膀上,将好看的瓜子脸衬托的是那般的迷人梦幻。
似乎和某一个网络里出名的那股女孩很像,初中生高中生连续两届获得文学大赛冠军,号称文学少女的女孩,很像啊。
司归和她擦肩而过,第一次心生想要主动搭讪的冲动,可是最终左右环顾,踟蹰无言,远去好多步,望着她窈窕纤丽的背影,失神发呆。
后来发现竟是同班同学,就坐在靠着窗户,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可是对于司归来说,还是很远啊,当个人介绍到她时,老师少见而兴奋的帮她补充了她没有介绍完的自己。
“白静庭也是往年初中高中文学大赛的冠军,文采非常好,希望大家都能向她学习,这次有幸来到我们学校读书,大家也一定要和我们的白静庭同学好好相处。”
言语间,流露着显而易见的偏护,言外之意就是,谁敢欺负她,老师我绝对不会客气。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内向孤僻的司归,第一次加入了喧嚣的社团,并不是司归对文学社感兴趣,他喜欢安静,本就是非常讨厌各类喧嚣的聚会的,也许是因为她。
“真是少见啊,司归居然会参加社团?”和司归从小学到初中高中都是同班同学加死党的刘林鑫,俏皮的打趣道。
“咳咳,我也很喜欢文学的好么?”
“可是你的名言不是与其和别人聊天学到的知识多,还不如看一本书来的多么?”刘林鑫笑着说道。
“人就不能变得么?”司归翻了个白眼,没再搭理他,冲着报名的地点,就去了。
社区大楼,七层高,墙壁涂着白漆,日光灯照着每一处房间,各个社团的名字,什么武术社,摄影社,画社,围棋社之类的,名字都贴在墙上,新学期才开始,各个社团门外就放着一张小桌子,有美女的社团自然把美女当着招牌坐在桌子前,应着自然如云,尤其是文学社,还没开始正式上课的时候,学生们就暗自议论纷纷,说她是全校第一美女,理由很简单,才华是不用说了,随着时间流逝,大家见识她写的作文后,都有目共睹,除了司归是欣赏外,其他都是崇拜。
后来,时间久了,好事者将这个头衔越吹越响亮,白静庭还真成了校花,身边围绕着无数追求者,整个文学社,一半是男的,一半是因为自己喜欢的男生也加入这里而加入,那猪哥的模样跟粉丝一个样子,当然也不乏真正喜爱文学的。
白静庭性格文静沉默,说话温言软语,很少开口说话,但一旦开口说话,所有人都会不约而同沉默下来,注意倾听她说话。
文学社的社长是一个叫何千江的高三学姐,听说白静庭加入后,刘林鑫就是最先了解到的,连带把消息传递给了司归,司归表演能力实在不好,当他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身边的人都能发现他喜欢了谁,所以这个消息,还是刘林鑫有意传递给他的。
刘林鑫长相帅气,性格开朗,虽然不是校草级别的人物,但是在女生群里也混得很嗨,他也尽情利用了自己帅气的优点,毫不浪费,女朋友是一天换一个,尤其他对女孩子又细腻善良花钱还大方,司归好几次缺钱没饭吃还跟着他混了一周的白食。
文学社的房间很大,因为人实在不少,中间有一个长长的大桌子,可供几十个人一起探讨文学见解,说是探讨,其实有资格说话的也就那几个真心喜爱文学的,其他的都是跟着瞎起哄或者水平实在不怎么样,白静庭就站在最前方站着念着木心的《从前慢》,声音既温柔又动听,好多人都是沉浸在她的声线之中了,并没有几个真的明白那首诗其中的意思。
“其实我也喜欢静庭,觉得他很合我的胃口,那次她还对我笑了,我可是有十足的把握。”刘林鑫以客人的身份在文学社参观,他也经常来,一睹白静庭芳容,当真越看越觉得喜爱。
只要一有空,大多数文学社的成员都泡在文学社的房间中,这房间里四壁都落满了书架,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图书馆,刘林鑫翻着一本泡妞秘籍,对身旁低头沉浸在木心诗集中的司归,贼贼的贱笑道。
他每一次要出手的时候都会这么说,而大多数时候都会成功,他确实不负他中央空调的外号,那是女生们送给他的,意思是谁在他身边都能够感觉到温暖,包括男的。
司归听后不自觉心中一紧,淡淡的说道:“好呀。”
“哈,开个玩笑啦,我们家司归好不容易喜欢一个,我怎么可能去追?”
“我也追不到吧。”司归无奈的说道:“你要是喜欢就去追好了,让给我也没用的。“
“怎么能说是让,女孩子不是物品。”刘林鑫语重心长的教导道,司归哪能不明白这个意思,只是只能想到这个词来表达了,也不解释,沉默不语。
“而且我相信你,一定可以追到的。”
司归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不过心中一暖,重重的点了点头。
故事,便是在这一天正式开始的,那一天,正是草长莺飞的夏天,烈日照着街边行人,晒出慵懒的光晕,但是这也是一个成长的季节,万物都在疯狂的拔节茁壮,尽管让人睡意慵懒,没有空调和风扇的人会热的像条狗,可是思维却是活跃,一年之中,最为重要,象征青春的季节。
女孩子露着大片牛奶似的肌肤,穿着短裙打着伞,男孩子则忍着烈日坐在一处遮阳的树下,对来往女孩子吹着口哨,80后的高中是时尚前卫的,男孩子渴望着爱情,女孩子渴望着被呵护和浪漫,邂逅一场为之感动和疯狂的故事。
“放学后陪我去约个会呗。”又来了,刘林鑫看着同桌的司归,诚恳的请求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又去给你当灯泡?”司归闷闷的回道,他实在懒得去,即便去他也纯粹是当摆设的,充其量就蹭一顿饭,然后发呆,如果是穷得时候还好,司归这一段时间刚从报刊领的稿费,虽然钱不多,但对于学生的司归来说,一千来块,手头上还是富裕的,也是阔绰的。
“她找了个更大的灯泡好不好?你不去的话,谁帮我把那个灯泡支开啊。”果然,刘林鑫搭了搭眉。
“欠我一顿饭。”司归没好气的说道。
“OK,成交。”刘林鑫得意洋洋的笑道,他家里很是富裕,在2000年那个时候,上学用宝马接送,可见家里有多雄厚了。
他本来是可以去私立贵族学校上学的,因为和司归的友谊,放弃了良好条件的学校不读,来到了这所普通的学校,他父母也开朗,任由孩子自己选择,便顺顺利利的和司归来到了这个学校。
位于市中心的格子咖啡厅,音乐像流水一样优雅的徜徉,播放着都是外国经典音乐,韵律舒缓而安静,客人们安静的坐在各个角落,大多是情侣,房间色调阴暗而暧昧,十分适合调情和约会,一对没有男性伴侣的女孩坐在一角雅座上面,桌前点了两杯咖啡和一包餐巾纸,彼此低声聊着。
远远见到两人走过来,一个明显漂亮于旁边那个的女孩,对着刘林鑫露出矜持的笑意。
“对不起,等了好久了吧。”刘林鑫欲擒故纵,对着自己还没握得手的女孩,往往故意慢半拍,显出欲擒故纵,让不让对方发觉,其实自己很饥渴。
“没有,大家都是一个时间段放学,怎么可能等好久呢。“那是个长头发的女孩,看着打扮时尚光鲜,明显将穿着普通平凡的司归无视,摸了摸头发,略微有些紧张了。
两人都随意的坐在女孩对面,那女孩叫李蓉蓉,长得像瓷娃娃一般,很是引人注目,旁边那个就显得逊色多了,是一个团子的女孩,看她那陪笑的温柔样子,尤其是对司归会心一笑,明显也是拉来凑数的。
“那就好,哈哈,服务员。”刘林鑫叫来连忙上前的服务员,大方的说道:“来两大份沙拉,两杯摩卡,算我账上。”
“好的,刘先生。”服务员恭敬的说道。
在2000年,进咖啡厅尤其是对于学生来讲,还是非常奢侈的现象,尤其是常客,那更是有钱的象征,李蓉蓉身边的团子就对刘林鑫眼神闪着星星眼道:“哇,你经常来这个咖啡店吧,服务员都很熟悉你的样子。”,额头写着大大两个字,花痴。
李蓉蓉有些骄傲的帮刘林鑫接口道:“以后林鑫还经常告诉我,这里的咖啡口味很纯正呢,没想到是真的。”
“哈,那是,我对生活的品质,还是要求颇高的。”刘林鑫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没有丝毫大多数孩子抽烟的黄牙。
刘林鑫也抽烟,但是保养的好,这个暗号鲜明的表现出了,自己的某种高价值,后者果然眼睛越来越亮,其实她们认识没有几天,远没有她说的经常,刘林鑫对司归可是无话不说,司归那能不知道,刘林鑫这次又得手了。
然后,整场都是刘林鑫和李蓉蓉的谈笑中,气氛越来越趋于打情骂俏,作为陪伴,都各自感受到了自己朋友的开心。
“团子同学,我知道有个比较好吃的地方,可以约你一起去吃么?”在两人交谈正酣的时候,司归一如既往厚着脸皮,主动对女孩的闺蜜搭讪,好为自己的兄弟支开对方。
对方也心领神会,感受到了自己朋友对刘林鑫溢于言表的喜爱之情,欣然答应了。蹦蹦跳跳的跟着出去,她站起身和司归并肩走着,司归才发型,她穿着短裙和紧身马甲似的外衣,裹着娇小玲珑的身体,头发戴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像个卡通人物。
“我知道你是想要你铁哥们单独和我家蓉蓉一起约会对不对?”出了咖啡门,叶团子炫耀着智商的对着司归笑道。
“嗯。”司归见她看出来了,便淡淡道:“既然你发现了,那我就回去了。”说完,头也不回的朝着她面对正走着的反方向擦身离去。
“哎哎,你不是说要请我去吃好吃的吗?”叶团子对着他的背影不满的叫道。
“改天吧。”司归懒懒的说道。
“你个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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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当月亮破云而出,司归坐在了自己堆满书的房间里面,司归家很穷,但也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小小的房间,母亲去世的早,全靠父亲以微薄的工人支撑全家,好在努力并没有白费,在学校司归是一个默默无名的人物,网络写作界却有着小小的人气,依靠着微薄的稿费,为家里尽微薄之力。
刘林鑫从手机Q上发来一条在KTV唱歌的图片,暧昧的阴暗光线和刺激人欲望的酒精与音乐密布在玻璃的桌台液晶的音乐显示屏幕上,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两人正亲昵的依偎在一起,刘林鑫在图片下面顺带着发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2000的时候,手机还是奢侈品,为了在网上联系到收稿的编辑,司归狠下心,花掉了所有零花钱,买了一个山寨手机,刚好可以上QQ,从此自己的写作生涯,步入了职业的正轨。
“谢啦兄弟,你是不是又把人家闺蜜甩啦,刚才我新任女友可是又告诉我了哦。”
“实在是无聊。”司归闭着眼睛回道。
“哈哈,真像是你的风格啊。”刘林鑫灿烂的笑道。
司归没有再回复,微信上面好友不多,会主动找司归的也就刘林鑫一个人而已,司归也特别关注了一个人,那就是白静庭,她头像似乎永远都是灰色的,头像里是她的倩影,沐浴在清晨的阳光之中,光线将她的身形模糊的朦胧而又迷离,司归常常看着久久的发呆,想给她回,可往往都是打了几个字又删掉,最终完全放弃了。
“还是不要打扰她好了。”司归以己度人的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