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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壹)茉莉姐

(壹)茉莉姐

“哗啦”一声,将大衣柜的门拉开。里面是整整齐齐各式各样的……假发。

我记得阿南以前说过,道上混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一点特别的癖好,比如阿南即使身上揣着一捆一捆的百元大钞,也依旧只抽最廉价的本地香烟,比如西瓜妞喜欢把指甲花的花里胡哨,每次打架的时候都会先大吼一声“看姐的九阴白骨爪”然后掏出一把闪亮的枪。

我喜欢假发。我的衣柜里假发的数量甚至比衣服还多。各种各样的短发长发,卷发直发,各种颜色漂染的或者混色的。

西瓜妞以前问过我,茉莉姐你的头发那么好看,为什么非要用假发啊。

我说,人的脑袋只有一个,但是头发却可以有很多,你不觉得有趣么。

我的头发的确救过我的脑袋许多次。最艰难的那段日子,几乎天天躲在地下室里和下水道的老鼠一样被人追着打,稍不留神就会被仇家的人盯上。当我套着橘红色长发的时候,我会发现街上所有和我身形相似的波波头的女孩子都被盯上了,当我套着黑色披肩长发的时候,街上所有橘红色染发的女孩子又被盯上了。变装的我反而由明转暗有了绝地反击的机会。

*

挑中了一个长到腰迹的黄色卷发,熟练的带在头上。打磨的光亮的耳环在卷发下若隐若现。我的耳环只带了一只,三年来一直是这一只,天下独一无二的一枚子弹。是真的的子弹,它曾经在阿南的心里呆过,所以我相信阿南的灵魂一直住在里面。

别墅是两层的,每个向阳的房间都有很漂亮的落地窗户。但是那些百叶窗从来没有拉开过。房间里出奇的阴暗潮湿。阿南说,人心虚的时候总喜欢把自己隐藏在黑暗的地方。并不是这样的,是你的心只要被黑暗侵蚀,哪怕只有一次,你就再也没有站在阳光下的资格了。

披上皮草的大衣,并没有西瓜妞说的那种把钞票当布料的感觉,反而有一种身上挂着许多尸体的恶心感。但是有时候人不得不披着别人的尸体来体现自己的阔绰和高高在上。

皮包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歌声嘹亮。居然是110巡警车的“滴喂滴喂”声。不知道是哪个兔崽子趁我没注意换掉的,道上最忌讳的就是这个声音,这玩笑开的真没喜感,等回头让我知道谁干的,看我不剥了他的皮。

“喂。”

“茉莉姐,陈少爷今天9点的飞机,夏凉姐让我们来问一下,需要安排人接机么?”

“不用,我打算自己去。”

打电话的是洛承,特种兵退役现任青帮龙虎堂堂主,最冷静稳妥的一个人,所以我有什么事儿都吩咐他做。这几年,简直快成了我半个保姆。

“喂喂,茉莉姐。听说陈少爷仪表堂堂、貌比潘安、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你干脆把他抢回来当压寨相公吧。”

电话被西瓜妞抢了过去。说起话来舌头都打颤,肯定又喝酒了。

西瓜妞算是我们帮里的二把手,长着一张漂亮的娃娃脸,看起来甚至像个未成年,道上的人第一次见她,总会因为她太过年轻的脸而轻视她,但是当她抽出她的枪,那眼神就跟豹子似的,任谁都没办法小看这个青帮第一女枪手。

女人在道上想有一块立足之地,要比男人艰难百倍。这几年里,西瓜妞帮我杀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九十。帮我挡的枪眼更是数不胜数,如果没有她我莫黎也活不到今天,站不上L市地下女王的位置。我们俩的情谊已经绝非姐妹之情了,那是生死之交。

说起来西瓜妞本来有个挺好听的名字,夏凉。

夏天想凉快怎么整啊,吃西瓜呗。

被我戏称西瓜妞,夏凉一直很不满意,于是教唆帮里的人都叫我茉莉姐。茉莉莫黎刚好和我的名字谐音。洁白无瑕的茉莉么?很好,但是我不配,如果非要用一种花来自比,我倒是比较喜欢染了血的黑蔷薇。

“喂洛承,你TM别抢我电话啊,我还没给茉莉姐出谋划策呢!洛承别以为是你龙虎堂堂主,你TM就能管着我,我血燕堂的精英两三招就能让你血本无归,来来,打牌。”

青帮有五大堂会,龙虎堂,血燕堂,青龙堂,金蛇堂,雄狮堂。这五个堂口龙虎堂的兄弟最多,是青帮的中坚力量,分布在各个场子。血燕堂,女子为多,一半收集情报暗杀行动,一半做青帮的执法力量,人数虽少,却是最锋利的刀刃。剩下三个堂会,分别暗中经营来钱最快的黄赌毒。

当然青帮已经在L市,称霸许多年了。如今面临的问题就是,黑钱急需漂白,所以这才是我决定见一见陈宵的原因。

“茉莉姐,晚上要来夜总会么。”洛承问道。

“算了,我不去了,陈宵是正经的大少爷,不适合那种地方。”

*

陈宵是正经的大少爷。陈宵的父亲二十年前就是本市的房地产大亨,从他一出生开始就是含着金汤匙的。当然他还有更多身份,比如他是我的发小,二十年前我父亲也是一个成功人士,家里经济条件不比陈家差多少。不过后来,我们家破产了,陈家袖手旁观,俩家的关系也就越来越生疏了。再后来,我家破人亡,陈宵他们家却闪电搬家去香港发展了。

陈宵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记得高中时候,他就与我同班。我们老班交数学特别喜欢他,因为他做事诚诚恳恳踏踏实实,每次叫他回答问题他都能条理清晰的把过程步骤详细说明。他每次胸有成竹一丝不苟侃侃而谈的时候整个人都焕发着一种神采。那个时候年级模拟我和陈宵的分数总是差不多,因为我总爱省略过程被扣分,他是因为写的太详细了最后一道总写不完。

陈宵是看重过程的人,我是个只看结果的人。

*

我并没有站在接机人群靠前的位置。我讨厌人多的地方。

陈宵从出口通道出来的时候,我突然恍惚了,和我记忆里的那个意气风发心思缜密的少年不同。他的身上多了几分内敛的霸气。

但依然是西装笔挺,衣冠楚楚。

我就这么透着黑色墨镜看着他,眼也不眨的看着他。我经常会在走投无路人生灰暗的时候想起他,想起他的微笑,想起他说“借你肩膀,你要不要的”温柔表情。他一直那么温柔可靠,可是当我最孤立无援的时候站在我身前的人却是阿南。

陈宵是个骗子,他说过他会帮我筹钱,他在我耳边温柔的安抚我说他会帮我,可是他却消失了带着他的承诺一起消失了,我以为再见面的时候我会有很多很多话想质问他,可是看见他的时候,又什么话都说不出口了。

为什么逃走……

为什么从我的世界里消失的那么干脆……

这些话都已经不重要了。阿南死的时候,我就在想我的世界是不是从来都没有一个叫陈宵的人。可是如今他又回来了。他走的时候我猝不及防,他回来的时候我却已经变成了铜皮铁骨的茉莉姐。

陈宵拎着牛皮的小箱子从我的身边走过。咕噜咕噜的声响,仿佛是从记忆力那黑色夜幕下熙攘的街道或是川流不息的车流里溢出来的声响。

他的眼神干净纯粹,但并没有映出那个皮草贵妇模样的我,他从我的身边径直走过。我恍惚了,甚至有点失落。

突然头顶有划破风声的细小动静。身体直觉的转身跳开,手插在兜里,摸到了铁质的枪柄,心里不自觉的就安心了。

“喂,反应这么大啊。”陈宵停在半空中的手尴尬的收回。憋着笑摊开手说:“我可没有对你欲行不轨。只是想拍你一下……”

“你怎么认出我的?”穿着皮草带着黄色假发就连身型也和当年不同了。从身到心都发生过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完全被墨迹染黑面目全非的我,你是怎么从人群中将我认出的?

他摸摸鼻尖:“爱你的人,仅凭直觉就可以找到你。”

我的心里像是被刺了一下,一刹那间感觉抽痛到血脉倒流。我不知道超大码墨镜下面我的脸是个什么表情,我几乎用尽全力在保持淡定。抿紧了嘴咬紧了牙甚至连脸上想要抽搐的肌肉都努力的控制它们不要起义,可是喉咙里的声音却失控的异常尖锐:“陈宵你TM的别给我扯淡。”

他皱皱眉头,好像有点不习惯这样的我,尖酸刻薄会暴粗口的我。其实我也不习惯这样的我,不镇定的不冷静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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