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后,穿好自己在死人堆里找到的干净的衣服,套在自己的身上,果然不是自己衣服,就是大,不够,现在的在外,没有办法,忍了,等自己发达了,一定要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美国多久自己就实现这个愿望,哈哈。
拿上自己所有的家当,继续向深山里里面探索,忽然听见一阵的打斗声,有是一阵受伤的惨叫声,自己飞速的快奔过去,看到了一头两人高的大棕熊,对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张开了血盆大口,准备咬下去,那个孩子也吓傻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我慌忙中,拿出自己手中的匕首,朝着大棕熊的嘴里飞射而去,很好,成功了,大棕熊痛苦的抱着嘴倒在地上,我飞奔过去,把那个孩子抱在自己的怀里,把他抱向远处,把它放在地上,坐在那里,摸摸他的头,告诉他,
‘乖乖的坐在这里,不要乱跑,大哥哥去杀了那头大棕熊’,小孩子似乎听到了我说话,瞪着美丽的双眼,有迷茫的朝我点点头,得到他的答复后,我快步跑向大棕熊,快速的拔下大棕熊口中的那把匕首,站在大棕熊的背后,快速的吧匕首插进了棕熊的大动脉,拔出,再插入,再拔出,重复了好几次,不知为何感觉看到血红血红的鲜血流出后,有种无比的快乐。
“二公子,二公子,你在哪里呢,你在哪里啊,快看,那个是不是二公子”,“就是的,快,就是二公子,快快”。一群穿着家丁衣服人朝着小孩子跑了过去,后面跟着一个锦衣的少年,煞是好看,,但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破坏了美景。
“玉,怎么回事,你在乱跑什么,知不知道别人都很担心你的”,锦衣公子厉声问到,
“对不起,我只是想出来散散心,没想到的是会有这么危险的事情出现,对不起,哥哥,我以后不会乱跑了”。小男孩委屈的声音,诺诺的发出,说完后,转头看向我,笑了笑。我很想说句,这个时候你还能笑的出来,真心的是个人才啊。
不在看他们,低头开始在大棕熊的身上比划着,想的是在哪里割块肉吃呢,,想来想去,还是吃掌吧,毕竟,熊掌还是很好吃的吗,哈哈,心在想,手手起刀落的,一块熊掌就出来了,,还在想着怎么吃呢,旁边传来脚步声,抬头,原来是锦衣公子啊,目光惊讶的看着我,似乎没有看到过这样的人,
“有何贵干?”,
“你,杀了这头大棕熊吗?”,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你不会想吃吧,来,爷今天高兴,分你一点,”
“公孙潇,我的名字,”锦衣公子自报姓名,
“梓墨,”用以前的名字吧,毕竟这个名字没有人认识的,不是吗,在这里混江湖会好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