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6598900000036

第36章 传媒与政治的博弈(5)

(二)管理主体:当局由台前退居幕后

政治的民主化趋向带动了新闻传播制度的重构。当局控制媒体的现象在减少,对新闻施加控制的主体,不仅限于当局,还扩及政党、运动团体、各种利益集团及个人。当局在传媒管理上的战略性退出,转为隐蔽的调控方式。但是,我们也看到,台湾社会仍一定程度地保留了政治集权以及媒介与权力合作的痕迹,新闻媒介的客观独立和自律自治并未建立起来。最典型的是在2000年的选举中,创刊以来一直以“台湾人的声音”自居的《自由时报》,在广告方面,从2月16日至3月15日的29天内,没有一则有关宋楚瑜的广告,而头版有关连战的广告则多达11条,其他版面的广告有29条。另外,陈水扁的头版广告虽有14条,但全部为报题旁的小栏广告,从中不难看出《自由时报》的立场。而国民党的党报《“中央”日报》则更为典型,在29天内的广告全是连战的,其余两位候选人一则都没有。

长期以来,台湾地区对于电信、资讯、传播媒介的管理,分属“交通部邮电司”、“电信总局”、“新闻局广电处”等不同单位管辖;另外,台湾“行政院国家资讯通信基本建设推动小组”、“国防部通信电子资讯参谋次长室”也有相关业务。资讯服务方面则交由科技或经济事务相关单位,如“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负责规划、辅导;新兴互联网媒体的管理则委托“财团法人台湾网路资讯中心”执行,然其主管机关仍为“交通部电信总局”。如此“叠床架屋”、“多头马车”的结构造成管理层级混乱且政出多门、效率低下。台湾相关产业及学界人士强烈期待变更传播通讯监管制度,成立对资讯、传播、通讯进行统一管理的、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的监管机构。

目前,台湾地区的新闻管理机构按其性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一定制裁权的实权机构,如“通讯传播委员会”、“新闻局”、“警备总署”、国民党文化工作委员会(简称文工会)、“交通部”等;另一类是属自律性和协商性的新闻界组织如报业公会、报业协会、新闻评议会等。

1.台湾“新闻局”

1950年,台湾“行政院”设置当局发言人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暨国际宣传等事宜。1954年,台湾当局在此基础上恢复“新闻局”建制,负责“阐明地区政策,宣传政令政绩,向境内外发布重要新闻,并有效运用大众传播媒体,在境外积极开展新闻文化工作,加强对敌文化作战,为境内外新闻界及一般人士广泛提供有效服务”。1981年,台湾当局修订公布的“行政院新闻局现行组织条例”规定“新闻局”设置“国内新闻处”、“国际新闻处”、“出版事业处”、“电影事业处”、“广播电视事业处”、“资料编译处”、“视听资料处”、“综合计划及联络室”、“总务室”、“人事室”、“会计室”等8处4室。1992年,新设“政风室”,连同“法规委员会”、“诉愿审议委员会”,共计8处5室2会。

值得注意的是,民进党登上台湾的政治舞台后,新闻媒介和政党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加明朗化,“新闻局”的组织结构正是最好的说明:一方面,“新闻局国内处”与“国际处”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另一方面,新闻局广播电视处、电影事业处、出版事业处却是大众传播媒介的最高行政管理单位。主司政令宣传者同时也是媒介管理者。宣传为主、新闻为从的组织结构,也可以从历任“新闻局长”的背景看出来。

历任局长除魏景蒙先生系新闻界出身外,其余皆来自党政单位。显然,当局发言人的角色远比大众传播事业主管的角色重要。

台湾“行政院新闻局”的管理原则是所谓“依法行政”。所谓“法”,主要是指台湾所谓的“出版法”、“广播电视法”以及“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其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自上而下介绍台湾当局的政策、方针,做好当局发言人;二是负责宏观新闻政策的制定;三是主动搜集来自民众和社会的情况作为拟定政策的参考。尤其是解除“报禁”后,台湾“新闻局”的服务性大大加强,除定期召开记者例会外,还专设了“新闻资料中心”,并负责与其他行政部门联系,为记者提供便利。

2.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

为适应台湾地区传媒产业及通讯产业的发展,克服多年来台湾地区电信和传媒产业多头管理的弊端,2006年初,台湾通讯传播管理委员会(Communication Comission)正式挂牌运营,其权限是统筹台湾地区传播、通信、资讯的相关监理和管理权责。根据2005年11月间公布的相关规定,在人员组成上,通讯传播委员会由各政党(团)依据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举荐委员组成,在管理权限上,原由“新闻局”及“交通部”主管的相关规定,均将由通讯传播委员会担任主管机关。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通讯传播委员会从成立之日起,受台湾政党政治和利益格局的影响,承受着来自社会各方的压力。首要压力来自掌管台湾媒体长达几十年的“行政院”。由于国民党的长期统治,其在台湾传媒业的影响根深蒂固,而民进党当局建立通讯传播委员会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借此将国民党的势力从传媒业中驱逐出去。且看通讯传播委员会的“设立宗旨”。通讯传播委员会的成立旨在“落实‘宪法’保障之言论自由,谨守、党政军、退出媒体之精神,促进通讯传播健全发展,维护媒体专业自主,有效办理通讯传播管理事项,确保通讯传播市场公平有效竞争,保障消费者及尊重弱势权益,促进多元文化均衡发展,提升地区竞争力”。其中所说的“谨守‘党政军’退出媒体之精神”,就与陈水扁一贯的做法不谋而合。

在人员分配和权责问题上,作为执政党的民进党和最大的在野党国民党的争执也没有停止过。由于按照规定通讯传播委员会的成员席次是按照“立法院”各党派的席次比例分摊的,所以,国民党一方占据了通讯传播委员会的多数席次。对此,民进党当局当然不甘心,又援引相关规定,通讯传播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虽已涵盖通讯、传播的多个方面,具体职能依然是以监督管理为主,“行政院新闻局”原有的辅导与发展传播产业的职权并没有丧失或完全转移至通讯传播委员会,通讯传播委员会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中并非完全“取代”了“新闻局”。因此,通讯传播委员会与“新闻局”之间的矛盾和争斗便在所难免。2006年六、七月间,通讯传播委员会与“新闻局”之间发生的数起职权执政之争均源自于此。另外,根据通讯传播委员会的委员产生办法,首届委员会9名委员中,7位为国民党或亲民党(蓝营)推荐,仅两位为民进党或台联党(绿营)推荐,这种结构已经失去了与“执政党”和当局有效沟通的政治基础,独立管制机构与行政机关协调合作的理念难以实现。

从台湾传媒业的大环境来看,通讯传播委员会所面对的是一个商业化过度发展的媒体乱局。台湾有线电视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成为台湾最强势的媒体后,新闻内容“小报化”、低俗化的趋势愈演愈烈,通讯传播委员会成立之前的“新闻局”多次被社会各界要求对此现象进行调整和改善,但由于身份和管制方针定位的不正当,总是陷入政治干预的争议而少有实际成效。通讯传播委员会成立后,虽然对这个议题进行了较为审慎的介入,仍多次被批评为对于电视新闻乱象的无能与消极。

与此同时,媒体与通讯传播委员会的摩擦不断发生:2007年3月至5月间,面对两起电视台播出内容造假、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事件,通讯传播委员会对三立电视台和TVBS处理的迥异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强烈不满。尤其是对TVBS周政保假新闻事件的处罚决定,引起了其他媒体对TVBS的普遍同情,反而众口一词将矛头指向通讯传播委员会和“行政院”。与传媒业界的摩擦严重阻碍了通讯传播委员会与媒体进行良性沟通与互动,其超然的地位受到挑战。

尽管在现实运作中遭遇多方面的压力,通讯传播委员会的成立依然被普遍视为台湾传播通讯管理机制的一次巨大进步,除了少数文章,公共舆论普遍表现出对通讯传播委员会的信任以及对于自由市场主义的向往。然而,就通讯传播委员会所面临的环境而言,行政、党派、产业主体、公民,它们都从不同角度对其产生着压力。这种形式上独立的机构在许多情况下其实是相当脆弱而无力的,基本只能作为协调者或中间人而发挥作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妥协让步便成为这样一种机构的常态逻辑。因此,其作用发挥的良性与否,关键在于一个社会政治生态的良好与恶劣。

3.自律性和协商性新闻界组织

台湾地区另一类属自律性和协商性的新闻界组织主要有报业公会、报业协会、新闻评议会等。其中,台湾的台北报业公会、台湾报纸事业协会及高雄市报纸事业协会是报界的联合性组织,由各报推荐的主管人组成,这些组织通过协商方式处理报纸生产中的一系列带有共性的各类问题,并制定出报业共同遵守的规范,以减少内部摩擦和完全自由竞争带来的报业间的矛盾和损失,促进报业的协调发展。台湾新闻评议委员会则是台湾当局控制舆论的机构,前身为台北市新闻评议委员会,1974年改现名,主管对台湾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报道、评论、节目和广告的“评议”,旨在“维护新闻自由,推行新闻自律,提高新闻道德标准、促进新闻事业善尽社会责任及健全发展”。

除此之外,台湾地区还有12个新闻团体,即“中华新闻学会”、新闻评议委员会、通讯事业协会、台湾报纸事业协会、台北市报业公会、广播电视事业协会、广播节目改进协会、电视学会、杂志事业协会、新闻编辑人协会、台北市新闻记者公会、专栏作者协会。

(三)管理方式:他律与自律、行政规范与奖励机制并重

台湾对传媒业的管理,不仅设立了专门性机构,而且还通过灵活的政策来调控产业结构布局,进行市场监管。随着台湾社会的发展,传媒领域的有关规定也在逐步健全和完善,其中以所谓的“广播电视法”、“通讯传播基本法”为代表,一定程度上为当局意志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台湾传媒领域的专门性规定比较完备,但同时修正补充也比较频繁。探究其中原因,一方面是传媒业的发展变化较快,为了解决有关规定滞后问题不得不经常调整补充;另一方面,也是各派政治势力对传媒领域施加影响规定的表现。

以广电媒体为例,所谓的“广播电视法”属于其行政规定部分,主要包括:(1)“立法院”制定通过的所谓的“广播电视法”、“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基金条例”、“‘中央’广播电台设置条例”、“有线广播电视法”、“公共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通讯传播基本法”;(2)“行政院新闻局”制定通过的所谓的“广播电视法施行细则”、“有线广播电视法施行细则”、“卫星广播电视法施行细则”、“电视节目分级处理办法”、“广播电视广告内容审查标准”、“有线广播电视审议委员会审议规则”、“有线广播电视广告制播标准”、“制播卫星广播电视广告注意事项”等;(3)“交通部”制定通过的所谓的“卫星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管理办法”、“广播电视业者使用卫星转频器中继节目信号管理实施办法”等。台湾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来自于有关规定授权,主管机关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来监管广播电视。所谓的“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授权“新闻局”、“交通部”及当地直辖市、县市当局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违反者给予警告、罚款、停播、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为了应对数码、网络等技术使广播电视与电信融合之情势以及WTO对视听服务产业开放之趋势,建立公平统一的竞争市场,2003年5月25日,台湾“行政院”2841次会议通过了所谓的“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及“卫星广播电视法”合并修正草案。所谓的“广电三法”草案将广播电视产业结构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内容提供者(Content Provider),包括广播电视节目供应者和频道经营者;第二类是服务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包括无线、有线、卫星广播电视运营平台服务,新设其他类广播电视运营平台服务,以规范电信业者跨业经营广播电视产业;第三类是传输提供者(Access Provider),包括无线、有线、卫星及其他传输网络形成的传输平台。不同的业务经营有不同的管理规则,比如对于传输通路提供者要求做到普及并进行所有权管制,对于内容提供者则要求多元服务等。

同类推荐
  • 创新教育育英才

    创新教育育英才

    有关“培养模式”的概念,目前在各高校的研究中颇有争议,下面给出的是培养模式和与培养模式有关的几个基本概念的几家之说,其中包含了我们对这些概念的认识。
  • 校园文化建设实用宝库-校园礼仪实精选

    校园文化建设实用宝库-校园礼仪实精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校是育人的课堂。校园文化是一所学校重要的表现特征,也是促进学生生命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的深厚土壤,更是学校人文传统和优良校风延伸的根本。校园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渗透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生活及各种校园活动等方方面面,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需要,更是推进学校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
  • 媒介舆论学:通向和谐社会的舆论传播研究

    媒介舆论学:通向和谐社会的舆论传播研究

    以宏大构架、多维视野和立体思维,全面勾勒中国和谐社会视野下舆论传播的特点、模式、影响、作用,对舆论传播学发生、发展的演进过程、特点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系统描述、客观介绍和深刻分析,探讨当下舆论传播所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以及舆论传播成功引导的方法、手段、机制等,提出了一系列新颖、精的见解和观点。全书结构完整,论证严密,语言简洁,涉及广阔的国际国内背景,具有很强的学术价值和现意义。适读对象:宣传教育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新闻传播专业师生、学术研究者。
  • 国际工程教育前沿与进展2007

    国际工程教育前沿与进展2007

    本书编译国际工程教育的官方机构的政策研究报告、国际工程教育杂志的主要研究文章、国际会议论文、大学改革研究成果等即时信息资料和相关评论,内容具有先导性、创新性和学术性,可供我国广大读者学习借鉴。
  • 人类一半是外星人,一半是地球人

    人类一半是外星人,一半是地球人

    50万年前,一支名为“藏象生命体”的外星生物来到地球,它们发现这里是茫茫宇宙中罕有的生命天堂;这个星球的陆地、海洋、天空,充满着美丽、丰富、不可思议的生命。它们决定留下来。时至今日,这些外星生命仍然寄生在我们的身体里,它们是我们的共生体,它们是经络与灵魂的混合体,它们让人类对宇宙深处的秘密有着神秘的感知——为什么星相学中的28星宿,无时不刻影响着我们的命运?为什么当我们静静地仰望星空的时候,可以感到灵魂安静下来?为什么这个星球上,除了人类,没有任何动物,会仰望一无所有的星空?其实,仰望星空的,并不是我们人类自己,而是我们身体里的外星人,它们在仰望自己宇宙深处遥远的故乡。
热门推荐
  • 一屋两宝:蜜宠小娇妻

    一屋两宝:蜜宠小娇妻

    为了母亲,她不惜以自己为代价,盗走他公司的重要机密,让他损失了一个亿,可他找她时,她人间蒸发。五年后,却带回个小萝卜头,霸气的指着他,“听说,你就是那个睡了我们家小悠悠的男人。”--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冥册

    冥册

    鸿蒙初开,天地玄黄,天地间万事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由此,天地分四界:天魔人冥。四界形成的时候,都生出一奇物,分别是天书,魔录,人卷,冥册——在上古的神魔大战中,天魔人三方都参与进去,唯有冥界幸免,以至于四大奇物唯有冥册幸免,其他三大奇物都离奇消失……万物存在都是相生相克的,失去其三,剩下的冥册,其书灵也陷入了沉睡中,这可急坏了冥神之主……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阴谋呢?神界为什么一直就没有神的存在呢?神界和天地四界有什么关联呢?万世轮回的一段感情是否会受到冥冥之中的眷顾?请跟随《冥册》共同揭开谜底……
  • 灵信经旨

    灵信经旨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瑾瑄传

    瑾瑄传

    一代代以女子为帝的逸镁城,却因为他改变一切!但他只宠爱这位前城主好,但他自己都不知道!
  • 女总裁的全才保镖

    女总裁的全才保镖

    少年王尘,因为不满家中老爷子安排的相亲,偷偷溜走,跑到锦官城内做了一个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于是,他携美同游,精彩无限。
  • 变身之无敌是多么的寂寞

    变身之无敌是多么的寂寞

    之前的全当口胡掉就好了,反正又一个无节操之作......
  • 沐樾

    沐樾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一场穿越,浮生似梦,血染江山的画,踏碎的这一场乱世浩劫,江山霸主,王侯将相,阑珊回眸处,原是都抵不过美人一笑倾歌。
  • 绯闻在外

    绯闻在外

    当红女星x新晋男神“公司让我和他炒绯闻???”作为花边新闻满天飞的女神,她……懵了。“绯绯,要亲亲吗?”男人的下巴抵在她的锁骨上。【简介无能看正文】【假御姐x真狼狗】
  • Helen of Troy

    Helen of Troy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