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阳平市郊外某栋私人别墅中,其中一间凌乱不堪,臭气熏天的卧室里。
余东正宁静的睡在一张大床上,胸口均匀的轻微起伏着,竟然还有呼吸没有死掉!
“嗯……”
随着一声呻/吟声,余东慢慢睁开了眼。
一股臭气扑鼻而来!
“好臭!这里是哪?”
余东立即捏着鼻子坐起来,脸上露出疑惑之情,眼神陌生的向四周看去。
装修不错,面积挺大,家居摆设都不是廉价货。
但是,东西放得乱七八糟,脏衣服脏袜子随处可见,地上更是到处都是垃圾,什么卫生纸、矿泉水瓶、泡面盒……简直比狗窝还要脏乱臭!
由此证明,这里的主人明显是个没有条理不爱干净的单身汉。
同为单身汉,余东觉得自己的狗窝绝对比这里好太多……
“等下!我不是被罗三一伙人打死在了小巷中吗?”
余东蓦地记起了这件事,低头便向自己身上看去,衣服虽然破破烂烂还在,那些伤口却已消失不见,连一道疤痕也没有留下,极为诡异!
余东思虑了一会,恍然道:“我知道了!这里一定是新世纪的‘地府’!八成是我活着的时候太想住大房子,所以死后给了我这么一间,但由于我这个人太懒惰,不爱打扫卫生,为了惩罚我,又让我住的地方连狗窝猪圈都不如!太毒了……”
余东气呼呼下床,打算去外边看看。
谁知刚一落地,还没走上两步,他就感到头晕目眩,双腿一软跌倒在地。
脸蛋虽然很幸运的没有撞到地板上,但却很不幸的栽进了‘老坛酸菜’桶面盒中,里面居然还有残余的汤汁、酸菜及面渣……
“我勒个去!不带这么坑爹的……”
余东郁闷不已的抬起头,一边清理着脸,一边鬼哭狼嚎。
突然,门外响起一个老人的骂声。
“大清早的鬼叫个屁啊!”
然后,脚步声传来,房门打开了。
只见门口站着一个披头散发,衣衫凌乱,看不清样貌,没穿鞋的‘光脚鬼’。
余东吓得再次惊叫起来。
“鬼啊……”
“鬼你母啊!看清楚,我是人,不是鬼!”
对方拨开了脸前乱糟糟的白发,那是一张枯瘦且布满皱纹的脸。
余东揉了揉眼睛,仔细打量了一番,说实话,无论是那脸,还是那装扮,都不像个人。
不过,对方脚下却有影子,刚才走路也有声音,如果鬼是没有影子走路无声的话,那他倒的确不是鬼,自己错怪了别人。
余东松了口气,忽然反应过来,问道:“如果你是人,那我岂不是……”
“算你走运,前天晚上正好让我发现,顺手救了你。”白发老头走到椅子前坐了下来。
余东楞道:“前晚?那我不是睡了很久!你为何要救我?为什么是顺手?我明明伤的很重,为何现在一点事也没有……”
余东一口气问了一大堆问题,他现在满脑子的问号,心中有太多疑惑无法用常理解释。
白发老头有些生气的打断道:“你这小子真没礼貌!我好心救了你的小命,居然不先跟我道声谢谢,问问我是谁?”
“厄……感谢您的救命之恩,不知阁下是何方高人?”
“好说!我便是‘科学狂人’胡一峰,科学界千年不遇的奇才,人称‘天才小神童’,十四岁考进‘中科大’,二十岁已获得三个硕士学位,两个博士头衔,随后国家重金聘请我进入‘中科院’,成为了最年轻的院士,之后在科学研究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取得了无数成果,曾经多次代表国家远赴海外进行学术交流,并且三次获得过诺贝尔……”
白发老头满脸自豪唾沫四射讲得很是带劲,似乎许久未和别人谈起过自己的光辉历史。
简直把余东听傻眼了,根本无法把如此牛逼哄哄的人物,跟面前好似叫花子的白发老头联系到一起。
“大爷,您别蒙我了!我不是三岁小孩,如果您真这么牛逼,岂会在这个小城市默默无闻的呆着?”
“你叫谁大爷呢?我今年才五十刚出头,顶多是大叔!”
“大……大叔?不是吧!”
余东又吃了一惊,白发老头看上去没有八十也有七十,居然称自己才刚五十出头,差的也太远了!
胡一峰也没生气,叹了口气,道:“不怪你,我成名那会,估计你还没出生呢,不知道也正常,至于我的样子,这都是日以继夜,操劳过度造成的,的确比实际年龄看上去大了那么‘一点点’……不过,你居然怀疑我的身份,你觉得普通人能救活你吗?还有,这里虽然是小城市,但我住的用的可不便宜!”
这倒是事实!听说那些搞科研的,一个个都是疯子,一门心思花在研究上,只要进了实验室,绝对是废寝忘食,很难出来,对方既然是‘科学狂人’,热爱程度可想而知,脑细胞死的数量一定比普通人多,老的自然也快。
余东没在质疑胡一峰,问起了最关心的问题。
“好吧,我相信你是曾经的‘天才小神童’,但你怎么救活我的?就算把我送到医院急救过来,身上也不可能一点伤也没有啊?”
胡一峰得意道:“医院当然没办法办到,但我却可以!你小子真不是一般的走运,我花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前天晚上终于成功了,出去好好庆祝了一番,回来的路上正好撞见了你,这才顺手救了你,若是早个一天或者晚个一天,或者没有带在身上,就算我成功了,也救不了你。”
“胡大叔,你好像还是没告诉我,你到底怎么救了我啊?你说你花了二十年这么久,难道你是在研究‘人造人’?你不会把我变成机器人,从此失去了‘造人’能力吧……”这是余东唯一能想到的可能。
胡一峰不屑道:“人造人算什么,早已不值得我去研究!我研究的课题,可是如何让人类青春永驻,长生不老!只要可以像吸血鬼和僵尸一样不死不灭,不必再为寿命的限制所烦恼,我就有更多时间,钻研更多感兴趣的东西……”
不得不说,胡一峰真是一个科学狂人,连这么不切实际,人类早已放弃的研究,还在如此执着的偷偷研究着,也不知是不是受到了《我和僵尸有个约会》或者《吸血鬼日记》的毒害!
但是,我现在确实活着,这是最好的证明,莫非他真的成功了?
顿时,余东变得惊喜不已,连忙问道:“这么说,我已拥有了青春永驻,长生不老的特殊能力?”
胡一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弄得余东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不知他什么意思。
“即使是僵尸和吸血鬼,也无法真正长生不老,不死不灭,只是寿命比普通人要长很多罢了,何况我目前只是在原有研究上有了一个重大突破,准确来说,就是一个半成品,只能让你青春永驻,无法长生,不死不灭。”
余东一下失望了,“只是青春永驻?貌似和小说里保持容貌不会衰老的‘定颜丹’差不多啊!可我又不是女人,要永远年轻干嘛?等过个十年,别人发现我一点也没老,岂不当成怪物!到时我也必须得学着电视剧里四处换地方生活,僵尸和吸血鬼好歹可以活个几百年,我还没搬几次家,人就快要挂了!”
胡一峰却不这么认为,道:“你的意思好像是我的半成品一点用也没有?那同样是我的科研结晶!你可别忘了,如果没有我的‘高速再生’药水,你现在已经死了,直接搬到阴曹地府去了!”
“高速再生?”
胡一峰的话令余东又来了兴趣,饶有兴趣道:“你说的是不是动画片里,让人把手切断了,还能立刻长出来?”
“拜托!那是‘超速再生’,已经接近完成品不死不灭!我的高速再生没有这个能力,暂时只能修复人体表皮细胞及皮下组织,速度也没动画片里快得那么夸张!不过,只要不是经脉骨骼、大脑神经、器官内脏,例如你虽然让人砍了数刀,但没有伤到要害,肌肤都可以马上自我再生,并且不会留下疤痕!”
“听你这么说,也不是一无是处……”
“废话!当然不是一无是处,以后你有什么跌打损伤,都不用去看外科医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