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叶靖和程北河在病房里陪我吃了晚饭,然后叶靖守夜班,我有些恋恋不舍的看着程北河离开,好想让他不要走,真的,不要走。
“姐,姐?姐!人已经走了!”
我晃过神有些尴尬地笑笑,叶靖却饶有兴趣地看我:“姐,你真聪明。”
“怎么了?”
“这招顺水推舟用的可真好。”
我有些不解,叶靖却一脸认真地说:“借着这件事离开林温玄,和程北河在一起呗,姐,你做的可真自然,你不去好莱坞发展真是可惜了,不然非得捧个小金人回来啊。”
叶靖的话让我打了个激灵,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今天发生的事,大家对我说的话,都是那么莫名其妙,什么选择性失忆,鬼才信呢,那白光里的一幕幕我全都牢牢记着,完全没有觉得自己有哪部分记忆缺失了。
再想想爸妈上午的表现,啊,对了,怎么会有那么多西装人听任我爸差遣?妈妈的装扮好像也有些不同,怎么说呢,贵妇,对的,就像一个贵妇。
细节一点点的在我脑中铺展开,一股莫名的情绪牵扯住我的思维,为什么我醒来以后,有些人还在,却又不同,有些人突然又冒出来。
“叶靖。”我按捺不住内心汹涌澎湃的好奇问道:“下午来的那些人是谁?我怎么一个都不认识?还有那个女人说什么楼不高,什么意思?我是怎么到医院来的?”
叶靖像见了鬼似得瞪大了眼,片刻又有些恍然大悟地说:“看来医生说的不假,你真的是选择性失忆了。”
我翻了翻白眼,不接话,他却一脸坚定地说:“其实我上午走的时候问了一下医生,医生说像你这种脑袋里面没有淤血的失忆,应该很快就会恢复的,所以姐,你不要恐慌,弟弟我会帮你早日康复的!”
我去!我翻了个更大的白眼催促他:“那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叶靖想了想回答道:“那个一来就拽住你不放的女的是安方集团老板的千金方晴;那个捧了束花送你的男的是方晴的保镖兼司机,叫谢均;那两个忙着给你摆花瓶的是你的闺蜜呀,男的是李亦天,女的是李亦菲,这家医院就是他们俩的爹给办的;坐在你床脚一直没吱声的是唐小饶,林温玄的表妹。”
“方晴、谢均、李亦天、李亦菲、唐小饶……”我默念了一遍这些名字,非常确定自己绝不曾认识这些什么老板千金,医院子弟。
“姐,你是不是不记得自己怎么到医院来的?”
我在鬼门关里转悠了一圈,怎么可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躺在这儿的。
“姐,你是从10楼摔下来的,还好有气垫接着,不然我真怕再也见不到你了。医生说你没骨折骨裂瘫痪,只是脑袋受了些轻伤,简直就是奇迹,奇迹你懂么?指不定就这一次呢,以后你可别再做傻事了!”
什么?!
我清楚的记得自己把那一大把一大把的药塞进嘴里再咽下去的那种感觉,越来越绝望,越来越坦然,差点没噎死我,我怎么可能会是跳楼自杀呢!
事情的轨道似乎发生了偏转,我以为我只是被抢救回来,只是没想到醒来之后,世界怎么就发生了这么多小变化,若是翻天覆地,我到可以寻一些借口安慰自己,只是这些小变化就像牙痛,隐隐得却要人命。
“姐,你没事吧?”大约是看出我的脸色苍白,叶靖连忙打断我的思索,又安慰道:“先不要想了,反正都是时间问题,早晚会好的。”
这大概怎么都不会好了吧,我苦笑出声,还好亲人没变,还好程北河依然在,不然我真的会崩溃吧,我需要时间却不是用来想起什么,而是用来重新适应这些小变化。
我在医院住了两个月,托李家兄妹的福,我这两个月过的可谓是女王般的日子,真是爽到爆了。我也渐渐的记住了那几个名字:方晴、谢均、李亦天、李亦菲、唐小饶。
谢均一向是和方晴捆绑出现的,他们只要一来就必定是带着一大堆的东西来看我,然后方晴就边吃东西边跟我絮絮叨叨地说这话,同样托她的福,我又知道了不少以前不知道的事。譬如谁家千金和谁家少爷的八卦啦,哪家企业遭遇金融危机啦,某某品牌这一季出什么新品啦,巴拉巴拉和她带来东西一样,永远都是一大堆。而方晴跟我说话的时候,谢均总是默默地坐在一旁,一会儿给我们洗水果,一会儿帮我们拆零食,所有打杂的事他都全包了,像极了勤恳的小媳妇。
李亦菲我总觉得她是看在她哥的面子上才和我走的这么近,又或者是我的问题,可能她和从前的叶知秋是无话不谈的吧,到我这就显得意兴阑珊。她一般在我这儿坐不到10分钟就会匆匆离开,面上的喜怒也很难看出,我猜她大概是个清冷的性子,也就不再多花功夫和她套近乎。
相比较李亦菲而言,李亦天往我这跑的频率就多了很多,隔三差五就会往我这一赖,他甚至买了一把我看着就很舒服的躺椅放在阳台,有时候他来了也不说话,径自就往躺椅上一歪,一睡就是好几个钟头。如果叶靖在,我们三个人就会打斗地主,然后听他们两个骂来骂去。两个人都像是长不大的孩子,一吵起来就跟斗鸡似的脸红脖子粗,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这两个月,唐小饶一共来了五次,我能感觉到她是为了林温玄来的,但是她一直扭扭捏捏的不点到正题,我索性也跟她装傻。她大约是唯一一个非常确信我失忆的人吧,她说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事,里面都有林温玄的身影,虽然我察觉了,却也只能当故事听听,我坦然的神情让她也很是尴尬。我一心想着让陌生的事、陌生的人离我远一点再远一点,否则我很怕自己被这种恐慌压的喘息不能。
等我出院的时候,已经到了10月份,早晚都有些凉。我穿上了程北河前一天送来的长裙薄衫,站在镜子前仔细地端详这张熟悉的脸。
以前人家都说我什么都好,就是这气色老跟营养不良,爹不疼娘不爱一样,虽然眼神很是活跃,但看上去就蔫蔫的,更别提和程北河在一起的后几年,我被他掏空了心灵,连眸子中的神彩都暗淡无光。那样憔悴不堪的我,如今却已是神采奕奕。
在医院里养了两个月,气色好的不是一点半点,脸颊也多了些肉,整个人的线条变得异常柔和,是不是和谁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会变得和他一样呢?
现在的程北河少了几分孩子气,更多的是成熟和温柔,像春日携了花香的风,迎面扑来直让人陶醉。
看着镜中的人,穿着他送的衣服,仿佛看见他就立在我的身后,拢着我的肩膀冲我笑,我的嘴角也不禁翘了起来,果然爱情能让人死无葬生之地,也能让人起死回生啊。
蓦然,我觉得镜子中的自己变得非常陌生,那笑容灿烂的自己变得那样遥远,我再次上下打量了一番,却仿佛遭到电击一般瞪大了双眼,踉跄后退。
我的手颤抖地摸着自己的脑袋,光光的,没有头发,可是定睛看着镜子中的那个人,为何一头漂亮的长直发,笑盈盈地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