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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传奇大哥

黄金海岸的门口,两个保安,正在被一群人用皮鞋使劲儿的踢着,踹着,两个保安正抱着自己的脑袋,缩的跟一个刺猬一样。但是,尽管如此,水泥地面上,也是一滩滩的血。

这群人,足足有十几个人,旁边,一辆蓝色的雪佛兰。

不光是两个保安,就是连冲出来的吕小龙也陷入了被围殴之中。好虎架不住一群狼,吕小龙马上就要被撂倒了。

唐小东一边往出冲,一边从腰间抽出那九节钢鞭,哗哗的安在了一起,也冲到了门外的众人的人堆边上。

唐小东二话不说,九节钢鞭飞出,一个家伙应声倒地。唐小东的九节钢鞭的顶端是个尖刺。一个家伙,正在往保安身上猛踹。唐小东的钢鞭如蛇一样窜了出去,噗嗤一声刺穿了他的大腿根。

钢鞭往回一收,嗤流一声,带出一股血花。那个正要踹保安的家伙顿时嗷的一声大叫,噗通一屁股坐在地上。

唐小东的加入,如虎入羊群,一脚踹断了一个家伙的小腿骨,几肘又击昏了两个人,瞬间的功夫搞定了四个。随后,拿着九节钢鞭搭在一个朝自己奔过来的家伙的脖子上,一个大背摔,啪嚓一声,那个一百七八十斤的家伙顿时翻起了白眼。

这伙人还没看清楚是谁进来,就差不多消耗了一半的战斗力,吕小龙那边压力大减。手里的军刺噗嗤一声给勒着自己脖子的那个家伙的胳膊来了个透明窟窿。六个失去战斗力。

唐小东的加入,场面瞬间呈现一边倒的架势。这伙人这才注意到加入的这个人,赶紧后退,靠成了一块,手里都拿着家伙对着唐小东。唐小东略略数了一下,正好还剩下六个。

吕小龙解围,凑到唐小东身边:“东哥,操******,这伙人不知道哪的,上来就打。也不说话。你要在不来,我就下死手一个个捅死他们了。”

唐小东看了看吕小龙手里带血的军刺:“妈的明儿你换个家伙式,这玩意儿打架吃亏,又不能下黑手,一下黑手就死人。建议你用钢管。”

吕小龙点头:“那行!今儿就换!”

唐小东点头,不再纠结吕小龙武器的问题。这时候地上那两个抱着脑袋的保安起来,也来到了唐小东的身边。一脸的血。

唐小东道:“怎么回事儿?你们两惹事儿了?”

保安苦着脸:“没有啊东哥,我们哥两找这个活不容易,得多亏你收留了我们,我们哪都没去啊,更没惹事儿。这伙人也不知道哪来的呀,上来就踹呀,你看看东哥,牙都踹没了。”

唐小东挥挥手:“你们先去包扎一下,这我来处理。”两个保安离去。

唐小东晃动了一下手里的九节钢鞭,那六个人齐刷刷的往后退了两步。唐小东甩着钢鞭道:“你们几个小子,哪来的?找死是吧?报上名号,不然******老子让你们一个个都横着回去。”

正说着话,这时候,那辆蓝色的雪佛兰的车门开了。一个穿着金色西装,带着金丝眼镜,长相十分清秀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朝那六个人挥挥手:“你们下去吧。”

那六个人闻言赶紧齐刷刷的退了下去,站在金丝眼镜男人的后面,虎视眈眈的看着唐小东。

这个中年金丝眼镜不用说,就是这伙人的头了。而且,看这架势,也没有打架的意思。唐小东收了九节钢鞭,朝这个中年男人笑了笑:“大哥何方神圣?我唐小东哪里得罪你了嘛?今天的事儿,是不是给我一个交代才好哇。”

金丝眼镜闻言笑了笑,十分雅儒的拿下眼睛,然后掏出手绢擦了擦,又从新戴上,然后看着唐小东:“你就是最近闹的挺欢的那个唐小东吧?”

唐小东无语的笑了笑:“大哥见笑,我却是唐小东,你是?”

金丝眼镜淡淡的道:“林森!”

唐小东闻言,笑容僵在了脸上。

在整个江城,分成四个城区,东南西北。各个城区都有一个或者几个在整个江城都吃的开的人物。这种人物老百姓们称之为:大哥!

江城很大,大哥级人物也很多。每个城区都有。

大哥级人物,手眼通天,社会力量强大。每个大哥的社会关系网,就像是蜘蛛网一样盘根错节,错综复杂。正因为如此,大哥级人物,任是谁都不能小瞧的。小到平民百姓,大到市长甚至更高级人员,对大哥级人物都不敢轻捋虎须。

大哥,这个普通的名词,不止是江城,乃至全国对其所代表的含义晦深不述。大哥,可以是任何人。任何小的卑微的不能在卑微的人,任何大的不能在大的人。

几乎,每个大哥的崛起,都是一部沧桑兼肮脏的血泪史。每个大哥都有着属于他自己的一段的传奇。

正是这些大哥的传奇,充满了古式个人英雄主义浪漫色彩,所以,常常为百姓所津津乐道。而林森,就是一个绝对正宗的大哥级人物。

南城林森,江城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他那英雄式的传奇故事。常为各种谈论他的人所赞叹不已。啧啧称奇。

关于林森在江城流传的英雄传奇是:林森曾经是一个高考状元,贫苦的农家孩子出身,山沟里走出来的瓜娃子,愣是以647分,仅仅差三分满分的变态成绩,力压全市群雄娇子,挺着脖子进入清华大学。

林森,在当时的高中至今还是一个传奇。

然而,这个传奇还没余音未了的时候,林森已经开始了下一个传奇,作为理工科状元,林森在大学成绩始终第一名,顺利考研,进硕,然而就在其人生锋芒最巅峰的时候,林森忽然辍学了,不念了。引的他的导师苦劝无用。

林森下海了,成为江城市一个普通人。然而,这一年,江城市南城区当时风头最劲的大哥刘斌,在林森辍学后第二年,死了。据说是喝醉了从楼上摔下来摔死的。半年后,刘斌势力彻底瓦解。

而这时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在南城区崛起,他就是林森。

刘斌死后,他手下的一众得力干将,中流砥柱一般的核心骨干成员,一一离奇死去。有淹死的,有吊死的,有出车祸的,有打群架的时候被劈死的,更离奇的还有死在女人身上的。

不管怎么说,刘斌的势力是彻底的瓦解了。核心骨干成员几乎无一幸免。

刘斌是遭到了什么诅咒嘛,很显然不是。然而,看着冉冉升起的超新星林森,人们似乎想到了什么。但是,只是想。只是猜,却从来没有人能确定,这事儿是林森干的。但是,即便是猜,几乎所有人都可以肯定,这事儿,肯定是是林森干的。

但是,林森却是如一只出水的莲花一般,片垢不染。即便是行政部门无数次调查林森,却是一根毛也调查不出来。

林森究竟为了什么灭了当时风头正劲的刘斌?他又是怎么灭了南城区那么凶横的大哥的团伙?事后是怎么没留下一点痕迹?他怎么做到的?

所有所有,都成了传奇,成了传说。后来,有人说,当时的大哥刘斌,曾经玩弄了一个大学里的漂亮女生,灌了药之后给睡了。后来那个女孩儿跳楼了,之后,林森就退学了,之后……

十年后的今天,林森在南城区早就是霸王级别的大哥。他依然风度翩翩,却是至今未娶。他有着狼一样的奸诈残忍,有着堪比诸葛一样鬼神莫测的手段,宁可惹鬼上身,不惹林森。已经是南城区道上兄弟们的一句自醒一样的笑谈。确是无时无刻不再提醒着南城区的人,林森,最好,谁都别惹他。

林森,就是这样一个传奇般的人物。虎踞龙盘江城市南城区,从不越界,但是,也没有人敢越他的界,林森是一个传奇,一个真正的带着传奇和霸气的‘雅儒’大哥。

江城关于林森的一句笑谈这样说,最好别被林森那双眼镜后面的眼睛盯住,不然你就死定了。

所以,对于这样的大哥,唐小东想不知道他都不行。道上的人,谁,不知道反写了森林两个字的林森。

听闻林森淡淡的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唐小东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唐小东说什么也没有想到,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雅儒的不行的中年男人,居然,就是哼东一方,带着无数传奇色彩的人物林森。

唐小东僵住了脸动了动:“哇?哈哈,原来是林森大哥。幸会,幸会呀。哎哟喂,林森大哥的名头,在江城简直就是一颗炸弹。小弟曾多次想亲自登门拜会林森大哥这样传奇般的人物,但是每每想到此事,都觉得自惭形秽,够不上拜会的资格,徒增笑耳。

没想到,林森大哥居然亲自登门,兄弟我真是喜不胜收啊。只不过,林森大哥这拜山的帖子,是不是稍显与众不同了点啊。是我唐小东得罪你了,还是我的兄弟得罪你了,犯的着林森大哥你如此这般无礼。”

林森闻言呵呵的笑笑:“唐小东你不要误会,我也是受人之托。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很多人的面子,我还是得给。怪就怪,你得罪了你得罪不起的人。我也是没办法。王老弟,出来吧。”

林森朝车里喊了一声,蓝色雪佛兰的车门再次打开,一个梳着大分头的男人钻了出来。唐小东定睛一看,这个人,他见过,俨然就是那个在餐厅里,拿着百合花追求白冰,之后被自己耍了关进派出所的公子哥,王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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