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8237900000036

第36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最新修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最新修订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乡镇企业法律法规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乡镇企业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青少年犯罪预防一本通

    青少年犯罪预防一本通

    本书将整个青少年犯罪学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青少年犯罪学的一般性问题,包括青少年犯罪的概念、青少年犯罪学的定位、青少年犯罪学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等问题。第二部分现象论,主要从青少年犯罪的本体角度,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概况、发展变化,并对青少年犯罪及犯罪人的类型进行研究,使我们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能够更为清晰地了解青少年犯罪现象。第三部分原因论,注重介绍青少年犯罪原因的重要观点和学说,并进而地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系统性、复杂性,进行宏观和微观的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论是青少年犯罪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只有在正确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机制前提下,才能够提出科学理性的预防体制。
  • 劳动关系管理焦点实务百问百答

    劳动关系管理焦点实务百问百答

    本书根据作者的亲身实践,以及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的案例,从中提取了100个相对独立的问题,来阐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很有代表性,重点突出,可谓针对性强;与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工作联系很紧密,可谓实用性强;涵盖了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全过程,内容比较系统,可谓整体性强。
热门推荐
  • 帝少心头宝萌萌猫妃带球跑

    帝少心头宝萌萌猫妃带球跑

    【该书又名《天降美人是猫妖》】去了一场宴会,却莫名捡到一只可萌可坏可风骚的蠢姑娘?骂了自己就跑,可是,看她又可怜又蠢又笨又…的分上某霸道校草就勉强宠着吧!可谁知宠着宠着就成了宠妻狂魔,妥妥的老婆奴某猫:过来,小天子某天:喳,老婆某猫:哈哈,小样,本公主也翻身了某天:恭喜恭喜
  • 山雾渐浓

    山雾渐浓

    自己情感上的一点小东西吧能看就看哈哈哈哈
  • 婚婚噩噩骚年你谁啊

    婚婚噩噩骚年你谁啊

    她是沐晓晓,美术大学毕业,万万没想到到现在都是一个没有过过一次稿的作家,嗷!泪,介简直是她人生中最大的污点,捂脸泪奔~~(>_<)~~好吧,这还不算什么,她竟然穷的连饭都吃不起了。唯一剩下的只有一间属于她的房子,和满房子的垃圾,经过闺蜜的建议,她终于同意把房子出租,通过和别人合租,然后拿的钱过日子,介是没办法,无下策的下下策,她真的是一个有节操的女人!!嗷~然后在贴出出租广告的第二天她的身上就莫名出现了一个男人,啊嘞?还是个大学生,老牛不吃嫩草好吗!骚年,你谁啊!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许今是个NPC菜鸡

    许今是个NPC菜鸡

    许今这名字真的很像男人嘛?许今:。。。。你给取的,你自己心里没点b数吗?作者:草,我儿子叛逆了。许今:爸爸!我是女的!没错,我要恶搞!搞笑沙雕!小学生文笔正式上线!【微笑】
  • 仙魔卧底

    仙魔卧底

    道魔二年,徐峰被魔魂宗宗主司徒南收为徒弟,并被其派遣潜入连云宗,成为卧底,待到时机成熟,意图盗取无上宝典《长生诀》,行动代号“黑天”。道魔十年,徐峰展露头角,成为连云宗的入室弟子,修炼长生诀。同年,徐峰被掌门召见,暗中执行一项特殊的秘密任务,“打入魔魂宗内部,摸清楚魔魂宗护宗阵法的弱点,待到时机成熟,里应外合,一举消灭魔魂宗。”当徐峰身怀长生诀回到魔魂宗,究竟是一切的结束,还是新的开始?黑天以后,究竟是破晓的黎明,还是无尽的沉沦?
  • 神级赘婿

    神级赘婿

    这是一个十万年老处男倒插门的故事,请不要责怪他的深沉和做作,同时也要原谅他的孟浪与不羁,因为他是那样鲜明、那样出众的男子,连倒插门也插的那么新颖、那么别致。本书境界划分:武者——摄生境——真王境——人皇境——至尊境——武帝——半神——准神——真神请看杨过年作品《神级赘婿》
  • 快穿女配好糟糕

    快穿女配好糟糕

    【快穿1v1】人从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某娱乐界的,前天刚拿到女影帝这个称号的江若汐本应该在家中美美的喝着咖啡,顺便泡个澡,做个按摩,谁能知道一颗陨石突然落下来,正好砸到正在泡澡的江若汐?从此绑上快穿系统,开启人生的巅峰时刻。变态女装大佬?&quot;我这一生,非你不可&quot;傲娇狼狗韩亦辰?&quot;我,我喜欢……你&quot;(超小声)又贱又暖上官澈?&quot;亲爱的,香一个~&quot;从此左拥右抱,走向白富美的人生巅峰。
  • 超神学院之神圣天卫王

    超神学院之神圣天卫王

    天刃王,劈开这广阔的宇宙世界;天基王,为天城打下良好的基础;天启王,引领天使走向美好未来;——天卫王,护卫天使在宇宙中的旅程——10000年。………………在创始者与黑暗创始者的对决中,混沌宇宙第008号平行世界毁灭,在最后关头,这方宇宙的王者,混沌之王杜清扬意外逃离,却无家可归,在宇宙夹层中度过10000年……战后,创始者新生愧疚,给予了杜清扬2次生命,将其安插入一个平行宇宙,修复并升级了他的混沌基因引擎,让他加入了新一代多元使者的考验。阴差样错之下,他失去了记忆,流落天使之城。一番波折后,他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可还是失去了一部分的记忆。为了这些记忆,他留在了天使之城,成为了正义时代的唯一一位男天使王——天卫王。本是带着意图留下,可渐渐的,他发现,自己和这片宇宙中的人、事、物,已经分不开了,这一切,已经成为了他的牵挂,成为了他最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