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讲一章小白的麻麻——小金的故事吧
青柏村,是远近闻名的鱼米之乡,以盛产大米为名,相传古代时这里的大米还是朝廷御用的。在这个丰硕的秋天,青柏村又迎来了一场大丰收。一望无际的金黄色稻田中,农户王大富擦了一把汗,放下镰刀坐在一旁的田垄休息。他的身后背着一个并不合身背篓,里面装满了金黄的稻子,这都是他劳作的收获。即使是顶着这“秋老虎”劳作,他也没有一点怨言。在王大富眼里,每天这样充实的生活他就满足了。休息够了,王大富把装满背篓的稻子放在一旁,背起旁边另一个竹娄再次开始了劳作。
不知不觉,已经夕阳欲颓,彩色的晚霞已经布满天空。忽然“汪!汪!呜汪!”一阵清脆的犬吠声响起。随着犬吠声而来的是一道金黄色的影子,它的身上似乎还背负着什么,却仿佛若无物一样如一阵风般在稻田里穿行,最后停在王大富脚边。王大富放下镰刀,取下小金身上的空背篓,把自己快要装满的背篓系在小金背上的系带上。“小金!”王大富摸摸小金的大肚子亲切的说:“再跑最后一趟,咱们就回家。”小金通人性似得,点了点头,迈开小步小心翼翼的背着背篓原路返回。王大富看着远去的小金的背影,心里一阵感动。
王大富老实巴交还总是笨头笨脑但是他乐于助人,所以邻里关系处的不错。可是他“太木”所以已经快蹦三了仍没有配偶。他和小金是在一个晚秋相遇的。王大富如以往一样,踏着清晨的露珠,伴着带着喇叭花香的露水,背着他的竹蒌前去麦田。他虽然呆,但是他知道勤奋努力,他的妈妈说过“如果你不如别人聪明,那么你就要比别人更加努力!”王大富更是以此为人生信条。王大富穿行在金黄的麦田里,随着镰刀一下下挥舞,身后的背篓也越来越沉。终于装满了背篓,王大富原路返回家里把背篓卸下换另成外一个空背篓。不过这样一来一回极消耗时间,这样一来一回上俩三次的时间都够再割一篓麦子了。王大富虽然很苦恼,但是也没有什么解决办法,毕竟以他的财力还没法去买一辆收割机。
王大富又一次卸下背篓,准备回家做饭。忽然间天地好似被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黑布,即使是艳阳高照的中午,太阳的光辉也穿不透这厚重的云层。一阵电闪雷鸣过后,豆子般大小的雨点倾盆而下。王大富躲在一边的屋檐下耐心的等待着雨停。青柏村总是这样,忽然来一阵大雨,但是并不会过多久就会停下。“嗷.....呜.....”一阵阵的叫声随着一阵风从一旁的灌木丛灌进了王大富的耳膜。王大富看着淡了不少的雨幕,决定去一探究竟。
“嗷呦!”正当王大富虎头虎脑的四处乱找快要失去耐心时,从他身后穿来了再次一阵声音。这次王大富听的无比清晰,在农村生活的他立马反应过来这是幼犬的叫声。
一阵“窸窸窣窣”,王大富拨开灌木丛,看见一只极像刚出生的小老鼠一样的动物,它就是小金。当时的小金刚刚断奶,小小的身体在飘摇的风雨中蜷缩成一团,躲在一堆叶子下。它的身上只有一层薄薄的淡黄色纤毛,因为风雨而紧紧的贴在身上,露出粉红色的皮,看起来令人心生爱怜。大雨终停,王大富看着这只可怜的小狗(如果光看小金那是的样子你甚至无法分辨它是老鼠还是狗,所幸王大富生在农村见过不少幼犬),把它抱在怀里带回了家,并给它取名小金。
时光荏苒,当年耗子一样的小金已经出落成了一个拥有一身飘扬的亮金毛发的“美狗”了。在与王大富的生活中,小金总是陪着他劳作,做饭,睡觉,散步,在小金眼里,王大富就如同它的妈妈,而王大富也把小金当成了自己的女儿一样,自己吃什么那小金就吃什么。在王大富与小金之间早已建立起了一座相互信任与依靠的桥梁。王大富甚至给小金做了一个小椅子,和小金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有一次,王大富买了条腊肠准备囤积年货,王大富随手把腊肠放在桌子上去睡觉了,却被小金的哀嚎声吵了起来。出屋一看,一头大包,四脚朝天的小金一脸委屈。在联合倒在地上的椅子,顿时明白小金估计又馋了想偷吃腊肠却没想自己已经不像以前一样小了,一脚把椅子蹬翻了,撞在了桌角。王大富好笑的摸着小金头上的大包,给它上了药包扎好,看着惨兮兮的小金,切了半条腊肠做了一次小金和王大富吃的最好的一次晚饭。
也许是因为好奇,在一次去播种的时候,小金也学着王大富一样带着一个竹篮,起初小金总是千方百计的想把竹篮像王大富一样背起来,它在地上滚,用后腿站立,努力的拉韧带就是想像王大富一样背起来竹篮,可是狗怎么可能如人一样灵活?最后反而把自己弄疼的小金不了了之的只能叼起竹篮。王大富再旁看的直想笑。
那天收工回家的王大富在灯下熬了一夜,他把自己之前做好的背篓和竹篮全改成了小一号的,还用新鲜的藤条又做了一个肩带,把棱角磨平,然后看着疯了一天趴在地上睡觉的小金把竹篮比划了一下,再次修改起来。次日天明,王大富把新作号的背篓套在小金的身上。而仿佛(分明就是)刚得到新玩具的小金激动的在草地上撒欢。小金没跑多远,背篓的肩带就脱落了。小金叼着坏掉的背篓如同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子一样。王大富习惯性的摸了摸小金毛茸茸的大头,并没有责怪它。那一晚,王大富把坏掉的背篓重新修好,还用了胶布把连接处固定,确定不会再坏掉。第二天,小金乖乖的跟在王大富后面,帮王大富把装满的背篓带回家,这样就能省下更多时间,更快的干完活。一开始小金还总是把握不好平衡,尝尝出现一篓庄稼带回家只剩半篓了,不过熟能生巧,渐渐的小金负着装满的背篓也能健步如飞而且很少再洒掉庄稼了。于是他们就开始“合作”,王大富干活,它则帮王大富带东西。
随着小金一天天长大,它的肚子也越来越大了。在一次与王大富的“合作”中,它踏着夕日的余晖运去最后一趟庄稼时,在稻田里分娩了。小金努力的想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但是却使不出力气,身上背负的竹蒌也早已掉落在一旁。久久不见小金归来的王大富寻找到了因为难产的而在稻田里痛苦万分的小金,初遇这种情况的王大富束手无策的看着小金,最后王大富终于想起来可以去叫村里的老兽医来,他也这样去做了。
终于老兽医来的时候小金已经断气多时了。王大富跪坐在小金的尸体旁,心里万分的悔恨:“如果我没让小金去跑这最后一趟,如果我能早点发现小金,如果我早点叫老兽医来那是不是小金就不会死了.....”一旁老兽医看着陷入魔怔的王大富叹了口气,翻了翻小金的尸体,找到了小金唯一的孩子——它就像当初的小金一样,看起来就像一个没毛的小老鼠,身上还带着血。老兽医带走了小金生下的那只小狗仔,他觉得以这个人太过于钟情,恐怕养不活这可怜的小狗。老兽医徐步离去。王大富终于从悲痛中回过神过来,眼泪止不住的往下落。王大富的一生只哭过三次:出生时;其母逝世时;还有这时。可惜狗死不能复生,王大富只能葬了小金。他把小金葬在自己房门前的柳树下,每天出门都要说一声:“小金,我走了。”回来说一声:“小金,我回来了。”也许王大富以为小金会有一天可以再次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小金还有后代活着,只是他不知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