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澈的溪水倒映着初升的旭阳,溪水缓缓流过山谷,如银铃般悦耳。
暴风赤裸着上身清洗着伤口,望着身上结痂的血窟窿,抱怨道:“血族的人是怎么长的,指甲这么锋利,刺的我浑身上下好多洞。”
另一边一群姑娘坐在石头上任溪水浸泡着脚有说有笑。
火莲听到话,回过头来对暴风说:“就你这小体格能活着回来你就万幸吧。”
“也是。可我这才刚结疤,就又被忘恩负义的人把我这恩人打的裂开了,现在连个给包扎的人都没有,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呀。”
牧云瞥了一眼暴风,小溪中的水流化作一条小蛇悄悄的缠上暴风的脚将其扯入小溪中,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暴风受的伤虽重,却是恢复的极快,因此众人完全没把暴风当作伤员看待。
“呀,又裂开了!”暴风爬起来惊叫道,“这背上的伤口我自己缠不上呢。”
牧蓝有些不忍,站起来道:“还是我来帮你吧,毕竟没少帮了我们姐俩呢。”
暴风将绷带递给牧蓝,道了声谢。
牧蓝一遍帮暴风缠着伤口,一边道:“应该是我和我姐姐谢你才对。”
暴风闻言故意大声道:“同是一个妈生的差距还真是大呢。妹妹温柔善良,姐姐泼辣狠毒。”这话自然是说给牧云听的。
但牧云却没有理他,静静地看着溪水流过脚指,不知在思索着什么。
牧蓝叹气道:“其实我姐姐人挺好的,昨天为了照看你是一宿没睡呢,你身上的绷带也是她帮你缠的呢。”
此言犹如利刃破冰,暴风身躯一震,她竟然为了我一晚上没睡,心中一阵发暖,声音也弱了一些,“不应该吗?昨天差点害死我,怎么说我也算是为了救她才受的伤。你说对吧?”
“我姐姐从来没这么照顾过别人,更重要的是,你要知道我姐姐已经订婚了,未婚夫就是黄昏家的大公子黄昏朱雀。”
昨日牧蓝便看出暴风对姐姐有意,故意告诉暴风,牧云已有婚约,因为她心里还是希望姐姐嫁给黄昏朱雀,毕竟那是紫薇国的储君,不是一个黄毛小子可比的。
暴风闻言心没来由地一凉,问道:“黄昏朱雀,那是谁?”
“你小点声,我姐姐听到会生气的!”牧蓝责怪道,偷看了一眼牧云,却见牧云没什么反应,不由纳闷,姐姐竟然没有生气,还是没有听到?
火莲却高声道:“黄昏朱雀是我父亲的学生。也是黄昏家的大皇子。”
暴风大呼道:“皇子?他爹是皇帝!”
牧蓝笑道:“暴风,你有点常识好不好?华夏大地大大小小有十八个国家,但其中有三大国占有世界达七成以上的土地。这三个国家便是七魂,亚瑟,紫薇。而黄昏朱雀就是紫薇国的大皇子。”
“大皇子,那他以后岂不是要继承王位!”暴风惊呼道,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等等...你说他姓黄昏,那他和黄昏无邪是什么关系?”
嫣然流水瞥了一眼暴风,没想到这个少年竟然认识黄昏无邪,其实嫣然流水也不认识黄昏无邪,但黄昏无邪的修罗刀却是名声在外。
“黄昏无邪是黄昏家的二皇子,你认识他?”
暴风抓了抓头发:“谈不上认识,不过他那把刀是什么玩意,好像很邪乎。”
提起修罗刀,流水嫣然双眼开始放光:“修罗刀,传说中的邪器,相传可以囚禁生灵的灵魂。不知道什么原因落到了黄昏无邪手里,你见过修罗刀,这么说你和黄昏无邪交过手喽?”
众人闻言更是吃惊的望向暴风。修罗刀以邪性闻名天下,但却少有人见过!没想到这个朦胧的少年竟识得修罗刀!
见众人投来异样的光芒,暴风尴尬的抓着头道:“这个...这个...没走两招就被打败了呢。”
火莲哈哈乐道:“你可真会抬举自己呢,你有几斤几两我不清楚,黄昏无邪对付你这程度的人用得着修罗刀?你要知道,高手配灵剑的话,实力可以拔高一节。而修罗刀传承百载,虽是邪刀,但绝不在灵剑之下。且不说这个,单是黄昏无邪本身的实力,就高你十倍百倍!”
暴风自然也是知道当初和黄昏无邪动手时其只是在戏耍,并没有使用任何有破坏力的招式,一时有些尴尬,自嘲道:
“被发现了呢!”
黄昏无邪比想象中的还要***风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那黄昏朱雀相比黄昏无邪就逊多了吧?”
“恰恰相反,黄昏朱雀远在黄昏无邪之上。”火莲一本严肃道,“黄昏无邪生性狂妄,桀骜不驯,一向特立独行,为一女子屡次违反国令,但惟独对黄昏朱雀礼敬三分。能让黄昏无邪低头,黄昏朱雀当真是一个不得了的人物。”
暴风苦笑,看来这辈子注定要和黄昏家的人打交道了。
妖精与牧云。
一个承载着过去,一个驶向未来。二人都无一例外的与黄昏家走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牧云看着出神的暴风若有所思。
狼蹲坐在不远处看着这么一群人有说有笑,却并不参与,但脸庞沐浴着阳光,如乖巧的动物般和祥而温顺。
“阳光真好。”
这样安详的生活连过了三日。
梧桐林与万竹林乃红月岛最大的两片竹林。二林分别为八神和火莲最为喜欢得树林。八神喜在万竹林饮酒,因此万竹林又被称为酒林,虽然八神已多年不再饮酒。
火莲年少时多在梧桐林戏耍,成年后依然如故。因此,这梧桐林和万竹林保留得相当完整。
梧桐树的枝叶开始泛黄,在秋风吹拂下窸窸窣窣的洒向大地,与风吹梧桐的声音交织成一片美妙的音乐。
一切都很安详,一切都很安静。
此刻,一男子立于梧桐树下,二十七八模样,虽是初秋,却紧裹着黑色大衣,身体稍显羸弱,但眉发如墨,目如星辰,面若皓月,鼻似昆仑,发丝随清风飘动。宛若一条盘龙,威严不可直视。
“红月,还是这幅可爱模样,而我却不是十七年前那个孩童了。”
秋风吹起他的衣角,俊郎男子不禁轻咳起来,男子收起笛子,眼神如水,阳光透过他的眸子竟折射出水一般的柔光。
该男子走到一颗最粗壮的梧桐树前,轻声道:
“约定之树,我天尘善水回来啦了!”语气虽豪情万丈,却难掩一丝落寞,“一无所获的回来了……”
男子说完便一直沉默,十七年的游历,他需要好好沉淀,才能面对新的生活,新的惬意得生活。
直到响午,隐约传来脚步声,男子才回过神。细长的眸子眯成了两条线,只有在有心戏耍时,他才会露出这种表情,这也是其童心未泯的标志。
“树儿树儿,我躲在你身上,你可不要出卖我!”
说完,男子跃身而上,树叶虽泛黄,却并不稀少,遮住人的身影还是绰绰有余的。
男子收敛气息,既然要隐藏,就绝对不能被发现。
这日中午,火莲照例一个人来到岛上的梧桐林,梧桐林中最中央有着一颗最粗壮的梧桐树,那是一颗被火莲成为约定之树的梧桐。火莲伸出玉指轻抚着梧桐,眼神柔情似水,就像在触碰分别已久的恋人。
“善水,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可你还没有回来?十七年了……善水……十七年了,你杳无音信……你为什么还不回来?难道这里真没有什么值得你留恋的吗?”
火莲靠坐在树下,眼神落寞,不多时竟哭了起来。
“你说过会在阳光最灿烂的时刻,来到这颗约定之树!你为什么骗我?为什么骗我?”
树上的男子看着这一切,不由百感交集。一味的追逐渺茫的希望,却忽略了眼前的可怜人。眼角挂着泪,嘴角却含着笑。
火莲静静地坐了两个时辰,男子静静地看了两个时辰。
阳光灿烂,岁月静好。
过了很久,火莲终于站起身喃喃自语道:
“树儿树儿,你可不要偷喝我的嫁妆酒。我爹也该回来了,暴风和血族的事情也得向他老人家汇报汇报。”
说罢,转身就走,可走了不过百步,就听到身后传来悠扬的笛声,一曲九转,融入瑟瑟秋风中,随风悠荡。
是谁的笛声这么凄凉,似有说不尽的惆怅。
这个声音,错不了,是他回来了,我的善水回来了,我的善水终于回来了。
火莲仿佛受到召唤,心神巨荡,泪流满面。冰冷的世界瞬间融化,心中雾霾一卷而空,皓月升空,周身鸟语花香,如置身幸福的天地。
火莲发足狂奔,皓如凝脂的玉足踩过柔软的泥土,踏过枯黄的落叶,迎着悲凉的秋风,含情凝睇,奔向约定的梧桐。
梧桐树下,那身姿横笛立于树下。虽然没有看到脸,但火莲相信就是他。笛声也变得欢快起来,萦绕在二人周身。
火莲激动的心情难以平复,不自觉的流下两行清泪。看着那高大得背影,已经不是当年孩子的模样,但火莲相信那就是善水。
我的善水回来了,我的善水长大了,不再是那个八岁的孩子了。
“善水,你回来了。”
“恩,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