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胡子也好,林琅也好,其实他们都很清楚,林黛玉会昏过去只不过是因为见了血而已。
不过张大胡子还是很佩服这个小女孩的。为了不让自己的哥哥担心,这孩子居然能够一直忍耐着,不出声、不乱动,安安静静地在哥哥的肩膀上直面那些鲜血。即便是自己晕过去了,也坚持着坐着,不给哥哥添麻烦。
这样的女孩子,如今已经很少了。到底是娇生惯养的小女孩,又受了惊吓,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烧,更不知道这孩子什么时候能醒来。
张大胡子叹了口气,将空间留给了这兄妹两个,自己忙着叫下面的水手们检查船只、进行补给,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扬帆北上。
船舱里面,昏过去的林妹妹足足睡到第二天天亮才醒来。
他一睁眼,就看见自己的哥哥已经熬红了双眼,却依旧守在床前。
“哥哥,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这样的么?”
林琅想了想,道:“并不是如此。也许那些倭人是为了名利,可是这艘船上的人,他们只是为了活命罢了。”
“活命?”
“是啊。百姓苦啊。中原多年征战,如今虽然安定了些个,可北面还有财狼虎视眈眈,军械军粮,这些都摊派在了老百姓的头上。如果他们不找些来钱的路子,又如何支付得起那么高昂的赋税?为了家人,为了活命,可不只有落草为寇和下海两条路么?不过,我更喜欢这些海上讨生活的人。至少,他们不是对着自己的同胞下手。”
林黛玉沉默了一会儿,道:“我自幼被家里教养着大的,却从来都不知道这里面还有这样的哀伤。我带着的珍珠,也是这样来的吧?每一粒都沾着鲜血。”
林琅道:“虽然如此,可就是因为珍珠被无数的人喜爱,并视同身份的象征,他们才能够用珍珠换到足够的财物,才能够养活自己的家人。如果没有了这些珠宝,也没有了喜好奢华的贵人,他们又拿什么换到足够的钱粮?”
林黛玉一愣,道:“我倒是没有想过这个。妹妹原来只是惭愧,自己随随便便的一样东西,却是用人命换来的。可是听哥哥这么一说,妹妹不但奢靡,还很有些无知。”
林琅摸摸妹妹的头,道:“傻丫头,胡思乱想些什么呢。你才多大。再说了,男人是做什么的?记着,只有那种会在外头挣、用命强,却把好东西留给家里的女人的,那才是好男人。也许那种会将伤口给你看的男人会引起你的怜惜,但是那种知道掩盖自己的伤口的男人才让人放心。知道么?”
“就像哥哥这样?”
林琅大笑:“傻妹妹,就这么几个跳梁小丑,还能如何。如果被这种家伙靠近了,那才是无能呢。我也没脸回去见师父了。”
林黛玉也笑了。
是啊,这么有本事的哥哥在,又有什么不放心的。
“哥哥,现在这船已经出海了么?我们去哪里?”
林琅道:“张大胡子已经答应了,送我们去黄河的入海口。到时候,我们逆流而上,就可以直接进京,也不用害怕迷路。而且,张大胡子也说了,他们会在崖州附近进行补给,我们也可以顺便买些麻布之类的,做几套衣裳。”
林黛玉道:“哥哥,等得了麻布,就让妹妹缝制衣裳吧。”
林琅道:“你?”
林黛玉见哥哥小瞧他,便道:“哥哥可是觉得妹妹不能胜任?”
林琅道:“我妹妹这么聪明,怎么可能对付不了一件衣裳?只是你年龄还小,我就担心你手上的力气不够,会扎着手。”
林黛玉一愣,继而笑了。
哥哥到底是不同的。
如果是贾宝玉,那听见了一定会磨着自己给他做这个做那个,如果自己不愿意,他的那些丫头们就会到处说闲话。这些人哪里问过自己愿不愿意?他们何尝担心过自己手上力气够不够,会不会扎着手?
哥哥和表哥到底是不同的。
哥哥才是自己人。自己当年孤苦无依、寄人篱下,把外祖母和表哥当成了亲人,那般信任他们依赖他们,如今想来却是错了。
林琅道:“好妹妹,你醒了就好。如果你再睡下去,就好错过真正的好东西了。这一带的海豚很多,看见船只接近,他们还会追逐着船只,跳出水面,吸引船员们的注意力。海豚的叫声也很好听呢。快点起来梳洗,吃东西,我去给你找点他们船上特有的海上美食。”
林琅将一套万花的校服摆在床边,自己给林黛玉带上门,兴冲冲地去找张大胡子了。
可是没等林黛玉换好衣裳,就听见窗外有奇怪的声音。他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样地方声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股声音,心里就觉得很开心。
他探出了脑袋,这才发现,原来是一群大鱼。
这些鱼由着圆圆的脑袋和尖尖的嘴,跟着船齐头并进,还不时地跳出水面,在空中旋转。大鱼此起彼落,三五成群、一批一批地跳出水面。自己听到的特别的声音,就是他们发出来的。
林黛玉趴在船舱的窗户上,已经看呆了。
大鱼是快乐的,而大海是蔚蓝的、一望无际的。看着那蔚蓝的海面和辽阔的天空,还有天边自由自在的海鸟,林黛玉觉得心旷神怡。
如果没有哥哥的话,自己一定无法享受到这样壮丽的景色。
等林黛玉回头的时候,自己的哥哥已经坐在自己身后了:“怎么样,这鱼儿好玩吧?”
林黛玉道:“嗯。如果不是哥哥,我一定没有办法见识到这样的景色的。那海和天就像连接在了一起,天是蓝的,海也是蓝的,天水之间,便是鸟儿和鱼儿的世界。这只船,看着可真是渺小。”
林琅道:“这有什么的。从这里到上岸,少说也要个把月的时间,妹妹有的是机会呢。”
林黛玉道:“可是哥哥,我们不是要赶在百日之内到达京师么?现在这样,我们根本就来不及啊。”
林琅道:“我们是过了五七出来的,距离百日足足有两个月的时间呢。实在不行,等到了崖州,我们直接上岸,只要沿着海岸线,以我的脚程,最多三五日功夫就够了。说不定我们还能去苏州转一圈。”
林黛玉一愣,继而哭笑不得。原来自己哥哥还真是迷路迷到南洋去了,比岭南还要远。也不知道那茫茫大海,哥哥是怎么过去的。
林琅却浑不在意。
反正指路的事情有妹妹在,不用自己跟个眉头苍蝇那样乱走,即便是绕一些远路,也有到达的那一天的。
他对着妹妹连连招手,道:“妹妹,别在那里坐着了。你睡了这么久,也饿了吧?尝尝这个,这是海里特有的牡蛎,味道极为鲜美,生吃和烤熟了吃味道都是极好的。不,妹妹还是烤熟了吃吧。生吃妹妹大概受不了。不过,妹妹要自己动手么?这种牡蛎,如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在里面找到珍珠呢。只是我的运气一向不怎么样,找了这么多次,有一半是没有的,剩下的几乎都是歪瓜裂枣,没办法看。”
林黛玉道:“牡蛎?”
林琅将地下的一个木桶打开,道:“你看,就是这个。这就是牡蛎。你别看它长得丑,可是这种东西,无论是熬汤还是烤着吃,味道都鲜美得紧。根本就不需要添加什么调料。”
林黛玉想了想,道:“那还是哥哥帮妹妹弄吧。”
“好啊。妹妹想吃哪个?”
林黛玉迟疑了一下,指着木桶道:“那我要这个和这个。先弄两个尝尝味道先。”
林琅很麻利地拿出一把镶嵌了一颗龙眼大的猫眼石的、赤金把柄的匕首来,利索地将第一个牡蛎的壳给掀开了。放在那火盆上的铁架子上没多久,那牡蛎受热,卷起了自己的肉,露出了一枚圆圆的粉粉的珍珠来。
林琅道:“妹妹真是好运气。这枚珠子虽然不大,却难得的浑圆饱满,颜色也好。回头,哥哥给妹妹做个簪子……”
林黛玉忍不住笑道:“哥哥,这还用哥哥动手。哥哥只要画个样子就可以了。而且,如今我们还在守孝,妹妹如果戴了有颜色的宝石簪子出去,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对着咱们家指指点点呢。这个珠子,妹妹先收着。等出了孝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