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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金丫头,妖一只

我是一个卑鄙不择手段而且堕落的人,一直都是,尽管我表面上看起来清纯透明,

假象,都是假象,是我的灵魂在作祟。

Part金璟然:

阴谋。所有的一切一切,都是一场阴谋。

我知道,我做的那些事,秦睿不会想得到,向铮也一定不会想得到,所有人都不会。向铮的小粉丝,那不过是我编出来糊弄这群傻帽儿的小把戏。如果不是弄丢了U盘,甚至还被张渺渺捡了去,可能,这一却都将随尘土掩埋。

除非疯了,傻了,或者是傻疯了。否则,我是绝对不可能喜欢向铮那种忘恩负义的小白脸儿的!!!

如果不是他,倪珈祎不会死。

很多记忆停滞在脑子里,让我无法不去恨他。

一岁时,我见证了倪珈祎小盆友的诞生,当然,这件事我并没有记忆,只是常听金太说,每次我的姥姥,倪珈祎的奶奶抱那个刚出生的小丫头时,我都会偷偷的在小生命胖乎乎的小腿上掐上一把,可见,我的嫉妒心从一岁,已经开始。

但这都不影响我爱上我的小表妹。

五岁时,我突发奇想的给她起了个小名,很土,小花。

不知道是不是听多了金老爷嘴里那句不在调上的“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花。”而固执的认定,小花,便是当代美丽女性的代表。总之,这个名字,后来一直出现在我们之间。

七岁时,因为被我的姥姥,她的奶奶骂,我抱着娃娃,领着小花,去院口的小花园,结义金兰三姐妹,发誓永不回家。结果半个小时后,被金老爷和倪老爷一人一个的抱了回去。娃娃丢了。

十岁时,在小花新家的床上,我俩展开一段紫薇与小燕子的苦情戏大作站。小花说,她喜欢五阿哥,喜欢乖乖虎。

十二岁时,我告诉小花,以后我想生个儿子,小花说她想生女儿。我说,那好,要是以后生错了,咱俩就换过来养。

十五岁时,小花谈恋爱了,她美滋滋的带她的男朋友给我看,我却发现,那也是我的男朋友。那是唯一一次,我和小花吵架,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生。吵完之后,我和她手拉手走在落日余晖的操场上,发誓以后再也不吵了,那个男生,我们谁都不要了,因为彼此知道,姐妹淘最重要。

十六岁时,金老爷和金太送我去了美国。机场上,我和小花抱在一起哭了很久,小花说,等她大学毕业,她也去美国。

可是她却只收到了拉筹伯大学的通知,去了墨尔本。

常常想,如果我是妹妹,小花是姐姐,那该多好,那样小花就可以先考大学,我就能追上她的脚步,也不至于让她为了一个男人香消玉损。

而现在,她再也回不来了,再也没人在过年时和我一起放花,再也没人和我一起牵着手毫无目的的走,再也没人和我抢同一件衣服,睡同一张小床,花痴同一个明星。

我只能在废墟中寻找这些记忆,该怪谁?

还记得倪珈祎给我发过的那些E-mail。向铮向铮,她总是离不开这个名字,她说,这一次,她真的爱上了。

她开始变得幸福且神经质,幸福于她会单纯的把她和那个男生相处的每一个细节都告诉我,那时我就知道,她一定爱死他了。但是他却不爱她。

这样的话一说出来,本身就注定了一个悲剧。

只是没想到这么突然。

而我终于在倪珈祎的葬礼上见到了她的那个他,确切的说,是我驱车赶往葬礼现场的路上,我看到牵着另一个女孩儿的他。和照片上差不多,是个好看的男孩子。可惜的是,心被狗叼去了。他可能忘了,要不是倪珈祎她爸的帮忙,他现在可能还因为那次打人事件吃着官司。他也一定不知道,他出于感谢给小花那个拥抱,让她高兴的失眠了好几个晚上。

她在电话中告诉我,姐,他肯主动抱我了!

早知道我就应该狠狠的骂醒她!

再一次见到向铮同学是在电视上,这个本应该被关上几个月的人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明星,可见小花的死有多么不值。

我只有一个想法,不能让他好过。所以向铮,如果你也觉得自己星途不顺,那只能怪自己。

那天开始,我便想尽办法调查向铮,接触他的歌迷和家人,甚至有预谋的认识秦睿。

先说说秦睿吧,第一次见他,觉得他是一个怀才不遇的SB,会穿,会打扮自己,而且打扮得还不难看,这一点,跟向铮很像。但是他很拽,拽到总以为自己多了不起。这一点,跟向铮不像,当然有可能,向铮那一套,都是装出来的。

秦睿是个让人有挑战欲望的人,他越是拽,我就越想比他更拽。所以当他压在我身上的时候,我问他,用不用要个孩子?

他果然作罢,就知道他不敢,而他还在为他的这种不敢找了个理由。她说,他不玩儿别人玩过的女人。

TNND。

我知道,他是有女朋友的,那么好吧,玩儿点刺激的,我要勾引他,然后再甩了他。

跟向铮有关系的人,最好都不得好死!

向铮,我不能忘了他。

于是我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散播向铮同学的“新闻”,从同性恋到包养,到负心汉,最后甚至爆出了他和那小贱人的照片。我也习惯了在各个节目中寻找他的身影,这个表面上看起来淡如清茶的大男孩儿,不用问也知道,他的生活一定被我打扰得不轻。

金老爷和金太也不是简单的人物。他们溺爱女儿的程度可谓高的可以。所以当我应聘向铮公司助理的时候,金老爷竟然拖了一大把关系,花了一大把钱,告诉人家,一定要指定他宝贝闺女当向铮的助理。

这个暴发户,真想不通,他为什么能有花不完的钱。

当然,这种机会如果还不知道把握的话,那一定蠢得可以。所以没错,全部的事都是我干的。我就是要尽可能的折腾他,让他不得安生。

我把自己打扮成倪珈祎的样子出现在他的面前,然后接二连三的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比如故意订错机票,弄错彩排时间,拿错演出服,丢掉他的手机,给他制造各种麻烦。我还故意在他的饭菜里放药,害他狂吐不止,再假好意的陪他去看病,给他办住院,其实是为了让他吃了那顿放了安眠药的KFC,好让我有机会脱掉他的上衣,拍下那组不堪入目的照片,在适当的时候发给他的小贱人。我更故意曝光过他们的私人照片。

张渺渺,那个自负愚蠢到不行的女人,她的炒作作风和她对向铮的暗恋,都恰到好处的成为被我利用的工具。单纯的向铮竟然还真的误会她了。你说,这是一件多么大快人心的事!

可是我很快也感到,我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快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会有一种错觉,我煞有其事的安排了一切诡计却不能恨得淋漓尽致。

所以无法形容向铮这个人。他就是有那种淡定自若的气场,让我没办法往死里恨他。

比如说,他会在吃了那顿饭吐得虚脱后还在张渺渺骂我的时候替我解围;或者在我骗他说什么弟弟出车祸时,给我钱救济。虽然那对我来说,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儿小钱,可在他面前,我那连篇的谎话还是显得卑微可笑。

突然觉得,自从倪珈祎死后,我就像一只不能破茧而出的蝶,永远的活在自己的小思维里,注定是个孤独的傻瓜。有很多狐朋狗友,却没有真正朋友的傻瓜。

这些话我只对秦睿说过一次,他特别仗义的说,以后想找他,提前打个电话就行,你看,他也是好人。

事实上,我始终被秦睿吸引着,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痞劲儿,他能痞得很高贵,很有范儿,而不是真的像个流氓。他豪放不羁的小动作也让我忍不住想学他,即使变成一个女流氓也不要紧。我就是喜欢和他在一起,他越对我无可奈何,越对我凶,我就越喜欢,不需隐瞒。

秦睿是有女朋友的,那女的我也见过,棕发黑眼,睫毛仔细看好像是粘上去的,不好看。至少不如向铮那个顺眼。那也就是说,如果败给她,我还不如找个地缝钻进去。

然而我却做了一件错事,大错特错,错得离谱。

我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设计了一起入室绑架案。上帝作证,我只是想试探一下秦睿是否真的仗义。

试探的结果是,赢得漂亮,输得彻底。

秦睿夺门而去,他再也不会理我。

生命中就只剩下我一个人。那天,我贴着门坐在地上哭。我也终究不知道,这不过是个序幕。

金老爷被抓了,抓他的人我见过,秦睿他爸。他说他犯了什么贪污诈骗等等等等罪。金太听到这个消息时,几乎瞬间崩溃。

生活就是这么出其不意,你以为你在玩它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被TM玩儿了。

我刚刚浇灭的报复之火顷刻点燃,并且可以燎原。

向铮演唱会前一个礼拜的那次彩排,我找人做了手脚,看着民工大哥把台上搭起的临时楼梯最上面那几阶割断,我觉得心中无限畅快。我不怕摔死他,摔死了,去陪倪珈祎,他活该!

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向铮这一摔,把他好几个月的拼命努力摔没了,演唱会也没了。还是那句话,活该!活该活该活该!谁让他害死倪珈祎!谁让他是秦瀚达养大的!

是的,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其实是沈樾鹏的儿子,再准确点说,是私生子。

那以后两天,我辞了职。房子封了,我和金太不得不搬去了郊区。日子乱成一团,想听歌图个安静,才发现整理耳机的线也叫人无比烦躁,那些搅在一起的小玩意儿就是我此刻心情的写照。

我发泄的倒出包里所有东西,叮叮当当的全砸在地上,唯独不见U盘,那个藏着所有偷拍向铮照片的秘密玩意儿,竟然不翼而飞。我发疯的翻遍各个角落,除了厚厚的尘埃和偶尔晃出来的蜘蛛,别无所获。

我只好坐在地板上大笑,笑到连回声都在讽刺我自己。这就是报应,而且是一件接着一件的。

秦睿在这期间来过一趟,他是我们家落败以后,唯一一个自己送上门来的人。金老爷和金太曾经那些拜把子兄弟和搓麻将的姐们儿,早就像躲瘟神一样的躲着我们。

就是这种世道,说都求个自保。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此时此刻,人家当然也没有再和你掏心掏肺肝胆相照的必要。

只有一个秦睿,还被我赶跑。所以说,我就是个不知好歹的人。不但不知好歹,还爱耍个心计,害个人,所以,今天的一切都是活该。

金老爷终究被判了枪决,这么沉重的字眼儿有一天要用在自己父亲身上,我不知道该恨谁。

真的,怀念那个骑自行车送我去幼儿园的男人,还想坐在他的腿上打一次滑梯,听他说一句,有老爸在,任何人都不能欺负我闺女!

说话不算数!

不明白,大人们为什么总是说话不算数。金老爷是这样,金太亦是如此。

她做了一件浪漫得匪夷所思的事。那个下午,金太给我一张密码纸,让我去街口的超市存包柜,取她落在那里的东西。

真的没想到,小柜门“嘣”的一下弹开时,里面竟然只有一张银行卡。

五万三千六百七十二块五毛。

那是她拼命留住的最后一丁点儿钱。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几乎炸开,当我用尽全力跑回家时,那里已经成了火光的天堂。

金太送走了自己,烧了房子,也烧光了所有回忆。

她留了一句话,写在一张残缺不全的纸上:然然,好好活下……

显然,“去”字被烧掉了,也就不想再活下去。

那笔钱,我拿了两万,安葬了金老爷和金太,他们光辉四射的一生,最后却只能悄悄的走,无人问津。

另外的三万,我捐了,这么做也好让金老爷和金太上天堂去恩爱,上不去,也不至于摔得太狠。

最后剩下的三千多块零头,用来挥霍我奄奄一息的生命。

没有房子,也没有行李。

我穿着那件三天没洗,熏得黑色斑驳的T恤,去了一个与我相配的地方。

那是一间随时面临拆除的破平房,确切的说,它隔壁的隔壁已经被拆掉。没水没电。偶尔有一两个吸毒人士躲进弯曲的胡同,在自己胳膊上杵上一针后舒舒服服的走掉。

这年头,人吓人,吓死人。

我有足够的实力,所以我不怕他们。在这里,根本不会有人把我当成一个正常的女人,不,是女孩儿。

我用那些钱买了好多烟,金老爷常抽的小熊猫。秦睿进来的时候,我正用不娴熟的动作吐着烟气。一切都是那么虚幻,他是来讥笑还是来辱骂都不重要了。就算向铮出现也没关系,一个将死的人是不会怕任何人或事的。

我冲秦睿吼:“滚!滚出去!”

那个向来傲慢的家伙,他竟然上来抱住我,说,要滚一起滚。

怎么可能?怜悯?同情?

我奋力甩了他一个耳光,然后坐在地上放肆的哭。不许说爱他,因为我没那个资格。

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我用刀割破手腕,看着殷红的液体顺畅流出,染红被子床单,心中竟然无限释怀。感觉不到痛,也不用再面对什么。或许秦睿再来的时候,我已经是一具爬满蛆虫的尸体。

一个伤害过身边真心对她的人的魔鬼,应该是这种结局。

可是我却被秦睿救了回来,在我厚着脸皮的求阎王叔叔收留我的时候,被他一脚踢回。然后更加懦弱和厚颜无耻的活在地球上。常常在想,在窗前的那一刻,如果我真的跳了,秦睿会不会跟着。肯定不会,因为他还是个美好得让人嫉妒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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