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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为诗歌正名

(一)

写诗的人很容易让人认为是在不务正业。前天天津的两位文友来这里拜访曾经风云一时的青少年文坛领袖段华先生。在那里,一位老兄对我劝告道:“老弟,今后别再写诗了,改写小说吧!”我问其故,他谆谆教导道:“今后你找到工作,若在单位里写诗,会被领导误认为不务正业,你这人没出版;要是写小说的话,或许他会认为你很用功。”

想想也是,近年来,诗坛景气,诗歌没市场,诗人受冷落,早已是不争的事实。许多收有诗人的作品集,连圈内人士都懒得买,更何况对诗并不多了解的读者们。是什么原因让诗歌坠入深渊的呢?又是什么原因让诗人身价一落千丈的呢?

人都说:同样一个意思,普通人说三句话能表达出来,小说家说两句,而诗人仅用一句。由此可见,诗正是语言的凝练与结晶;但是,我们现在的诗人呢?成天不知所云地胡言乱语,长篇宏铸地编出一首巨史,连自个也看不懂,更背不下来,他又怎指望读者们去理解与牢记?连喜欢恐怕也谈不上。

(二)

写诗究竟与不务正业有没有牵连?我想根本没一点关系,二者纯属风马牛不相级的事,前提必须是诗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创作。诗人一直不如作家吃香,不如作家有名气;不论你是大诗人还是著名诗人,弄来弄去你还只是个“人”,而人家作家却是大“家”了!这正像影视圈里歌星与歌唱家的关系一样,你再红,顶多是个小星星,而我却是大“家”,比你不知要高贵多少倍?

其实,许多人都对“诗人”这个词误解了,他们以为凡是写诗的人都可以自称为“诗人”,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如果随便编几句顺口溜也可以自称之为“诗”,之为“诗人”的话,那么这世上大概人人都可以当诗人。诗的定义如今被人们歪曲、误解的不少,以至出现写诗的人比读诗的人还多的怪事。甚至出现什么“诗歌村”、“诗歌乡”……那些都不过是对高雅艺术庸俗的亵渎和浅薄的嘲弄罢了。难怪有位好汉忍不住高呼一声:“《世纪之骗:中国新诗》?”其实此君言过其实了,不是中国新诗在行骗,而是中国诗人在行骗。

新诗产生自有它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它的弊端与不足便一把推翻它;但是,现在的诗人却值得我们忧虑。他们以高深莫测的语言来装化自己,让人们不明所以,不知他们在唠叨些什么。有些人还创造什么“小说诗”,以武侠故事的面貌出现,除了分行书写之外,这根本传递、表达不了丝毫的美感与诗意。同时,还有些诗人写一些低级下流的东西,自诩为“身体写作”,这同“黄色文化”根本无什么大的区别。他们不是在写诗,而是在糟蹋、亵渎诗。这些诗人的作品,根本无报刊敢发,他们只能自己出钱自办民刊刊发自己的作品,然后免费强行寄给别人,而别人看一眼后便羞色把它扔进了废纸娄或茅缸里,恐怕他们的作品一辈子也不会面世,更不会流传下去。

(三)

如果说新诗真的是以“通俗化”、“大众化”来标榜自己的话,那么汪国真的诗歌也不该有什么异议。我一直对批判汪诗的人深怀疑或,他们无非是自己的诗不能吸引读者,出于眼红、嫉妒罢了。倘若他们站在汪国真的位置上,恐怕心里乐得要蹦起来。

唐朝是中国诗最辉煌的时期,当时的诗大都很通俗,很直白,让人易懂。尤其“诗魔”白居易的诗,连上了年纪的老人也能听得懂,要不,他们的诗是不可能传世的。由此,好诗并不见得非多么深奥、多么难懂、多么涩渍。我们只能说人的欣赏水平不同,层次不同,而不能说他的是诗,“他”的不是诗。“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喜欢你的伊沙,我喜欢我的汪国真;你不能因为我不喜欢伊洮的诗而反驳汪国真的诗不算“诗”。

“诗人”是相当难当的,我说的是真正的诗人,能写出好诗的诗人。世上并不是每一个写诗的人都是诗人,有些只能算是诗爱好者或写诗者。记得河北刑台有一家报刊,曾办了一个“诗人学校”,声称凡是交钱入学者,毕业后均发“诗人证”。当时羡慕的我不得了,好想入此校圆一下自己的“诗人梦”,可惜手中无钞票呀!如今想来直想笑,就像今天很多青年迷恋上作协一样,好像不入作协就成不了作家似的。我一向固执地认为:真正的作家与诗人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而不是为权贵。如果作家不保持人格的独立与精神的自由,是很难写出传世之作的。尤其诗人,更是如此;不流满激情,不张扬个性,不放飞自由,是达不到一定高度的。

(四)

女作家张小娴说:“任何人都可以对爱情失去感觉,惟独诗人不能。”当然,爱情不是诗歌的全部,不过,诗歌离开爱情会显得格外苍白与无力。孔子不能无视爱情,所以编著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李白不能潇洒自如,所以吟唱出“遥将一点泪,远寄如花人”;元稹不能了去尘缘,所以才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徐志摩不能“失之我命”,所以方遭成坠机身亡英年早逝的悲惨下场……

诗情画意,一直被人们乐意传颂,尽管诗情并不泛指爱情;但是诗中最有震撼力的感情非爱情莫属了,以至我们的诗坛上曾出现“情诗王子”的美称。曾有人批判汪国真时说“诗不是工具”,说这话的人不是出于天真,便是十足的白痴。诗歌本身就是一种交流,“交流”干什么?目的还不是为的让人接受你的观念或思想。任何一首诗都有它本身的价值取向,都是有目的的;如果写出的诗仅仅装潢一下门面,仅仅顺一下口,它又有什么存在价值呢?更没理由让人铭记它。例如汪国真的一句情诗:“不是不想爱,不是不去爱,怕只怕爱也是一种伤害。”它含义同古诗“多情自古空余恨”又有什么区别呢?可见,诗是一种工具,自古至今都是如此。

(五)

“诗人何为?诗歌何为?”陈兴云曾说:“诗歌同音乐、舞蹈、绘画一样,都是人们对人类心灵中一些美好的发现和咏唱。”“诗人首先是人,人们无法逃避现实,尽管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寿命的长短,但留恋眼前的一分一秒,就是对生命的厚重答谢。”

诗歌是人心灵的花朵,是不容玷污的。对于那些下流伪诗人、伪诗歌的黄色垃圾,我们必须唾之。诗是一种崇高的精神追求,尽管不是每首诗都是真理,但每首诗都是一种精神寄托。有时候真理是不能取代信仰的,更不能取代精神家园;而诗歌就是我们的精神家园。写诗是神圣的,是一种伟大的追求,不是不务正业;它甚至比小说更有价值,更有益于人们重建精神之园。

为诗歌正名,必须先为诗人正名。什么们的人才是诗人?就像汪国真先生,他曾影响了一、两代人,诗歌发行量达建国以来之最;但是,他一直被世人误解成“伪诗人”或“新闻界的诗人”,更有人发出“他写的如果是诗,那我写的就不是诗了”。这是不公正的,我承认汪国真的成名离不开媒体的炒作,可他的诗为啥能吸引这么多的读者?而别人的却不能呢?如果你不服气,你试试你的诗被媒体炒一炒,还胜过汪国真胜不过?恐怕不大可能吧!南方媒体前几年曾试着包装几个“新闻诗人”,但均没有成功。这是肯定的,因为汪国真的走红,不仅仅只靠新闻炒作,更重要的是靠他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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