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温暖和煦的夏日午后,新罕布夏曼彻斯特的山野上开满了野花,一对年轻情侣朱利和丹尼尔在山野间互相追逐玩耍,他们正在热恋,温暖的阳光晒热了他们的皮肤,两个人的脸都红红的,他们跑累了就坐了下来,周围青草丛生,丹尼尔从朱利身后抱着她,两个人头靠着头,看着这美丽的湖光山色,他们的爱就如同花香一般飘散在空气之中。就在这时朱利看到远处飘来一个袋子,她很是好奇,"你看丹尼尔,浮在水上的是什么?"她指着远处看,丹尼尔却不在意,只是亲了亲她。可是朱利生性就是个好奇的人,她非要丹尼尔和她一起去看个究竟,"好吧,好吧,我的小乖乖。"丹尼尔磨不过她,说着就站了起来,两个人手牵着手来到河边,袋子似乎卡在离岸边不远的一个石头上,于是丹尼尔涉水过去把袋子拖上岸来,在他把袋子由水里拖上岸的这个过程中,他明显的感觉到了袋子的重量,"好家伙,还挺沉。"丹尼尔边拉着袋子边说,朱利也过来帮忙。两个人对着这个袋子,几乎是头顶着头想看看袋子里到底装的什么,就在丹尼尔拉开袋子拉锁的一瞬间,一股恶臭从袋子里冲了出来,他们看到袋子里似乎有什么血淋淋的一团东西,就像个小孩,朱利吓坏了,撒腿就跑开老远,丹尼尔也被吓得够呛,他被袋子里的那股恶臭熏得不停干呕,朱利赶忙过来把丹尼尔拉开,"报警!里面有个小孩!"这是丹尼尔的第一反应。
就在1999年7月20日一个温暖的夏日午后,两个情侣在新罕布夏曼彻斯特湖边发现了装有不明物的浮袋。当资深的重案组警探马克·帕特尼接到报案说发现装有婴儿的帆布袋时,这情况显然很紧急,因为无法确认,若袋中真的是婴儿,可能还活着。马克立刻赶到曼彻斯特市郊的皮斯卡塔瓜河,这条河滋养了周边的万物,使它周边的动物繁衍生息,使它周边的植物繁荣茂盛,同时这里也是户外享受阳光的好去处,常常会有人携家带口来这里野游。然而就是这样一片美丽的土地,即将变成最让人不解的犯罪现场。
司法人员检验人的尸体,追究死亡的原因和过程。
1.看尸体的僵硬程度,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或在低温干燥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
2.看尸斑的变化
(1)指压:尸斑是血液由于重力学的原理积存于尸体下面而出现的特有斑痕,死后6~12个小时指压时会有一定的褪色,超过了12小时,就基本上不会褪色了。
(2)移位:如果尸体被挪动过,尸斑会发生移位,但死后8~9小时再改变尸体的体位,尸斑只会发生部分的移动,旧的尸斑还会存在,同时还会出现新的尸斑。经过了10个小时以上,尸斑就不会动了。
(3)注意:要考虑死者的年龄、体格、死因以及尸体放置的环境因素,不同的因素会产生极大的不同。
3.看尸体内的消化物,食物经胃部消化大约2小时会全部到达小肠。
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尸僵、尸斑及尸温。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另外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瘦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
马克警探怀着忐忑的心情打开了那个袋子,惊人的一幕出现在他的眼前。袋子里哪是什么婴儿,分明是一具没头没尾的血淋淋的躯干,马克忍受着恶臭再仔细一看,结果发现里面是一个没有头与四肢的黑人成年女性躯干。马克无法对这一团血肉模糊的肉块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只好将其带回警署,交由验尸官处理。这分明是一起恐怖的凶杀案,凶手将这名女性的头部,四肢全部割了下来,像削水果一样将这名可怜的女性几近削成人棍,进而还将其头与躯干等分开扔掉,这具无名女尸姓谁名谁无从查阅,DNA基因库里没有她的基因存档,现在没有死者的头部,警方也无法根据齿模鉴定出她的身份,而这可怜的女人现在就连四肢也没有了,更别说想要取指纹鉴别身份了。一切都要等到验尸结果出来才能有进一步的推论。
验尸报告下来后马克警探才得知这名女性在死前遭受了极其恐怖的待遇,她身受12处刀伤,其中1刀深及8寸,刺穿肝脏及两根肋骨,凶手下刀非常恶毒,几乎刀刀毙命。更让警方担心的是发现的这个躯干似乎是个杀人惯犯所为,因为从尸体被切割的骨头边缘的磨痕可以看出,凶手并不是用电锯进行的尸体分割,因为电锯会使得切口十分平整,这具不完整的躯干很明显是手动切割的,而切割的痕迹亦十分有序,不像是生手硬砍硬剁所为。警方担心有更多的人已经遇害,而这些受害人的死却让这个冷血杀手越来越娴熟。
为能逮获凶手,马克警探必须先确认死者身份。但幸运的是死者的身上有个刺青,验尸报告上提到在尸体躯干背后有个刺青,写着"玛丽"字样。玛丽是谁?或许是这名死者的名字,亦或许是她挚爱者的名字。依据这唯一的线索,马克警探立即查找失踪人口记录,希望能找出与玛丽有关的人,他随即发现重大突破,有一名失踪人口就叫玛丽·史戴森。
马克警探进一步调查此人的档案发现,玛丽·史戴森,40岁,非裔美籍女性。她的家人发现她失踪后就立即报案,现在他们已经焦急地等了两天时间。通过报案失踪的家人对玛丽·史戴森外形的描述,马克认为帆布袋中尸体的外貌比例正好和其描述吻合。但是这仅仅是他自己的猜测,还不敢确定。于是他拜访了玛丽的家,家中只有玛丽的女儿塔玛拉·海尼,她才只有高中生模样,据她说父亲去世之后她就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育有三个女儿,她是家里的老小,两个姐姐也早已经结婚嫁到外地去了,所以家里只剩下她和妈妈玛丽两个人。
在马克警探敲响她家门的时候,塔玛拉还心怀希望以为母亲还能活着回来。马克问塔玛拉:"你母亲身上有刺青吗?"塔玛拉听到后感到很兴奋,她说:"是的,就在她的背后。"她边说还边用手指触自己的背后,示意刺青的位置,她还补充说母亲在背上刺了自己的名字,是"玛丽"字样,马克知道她找对人了,于是他默默地记录下关于其母亲的咨询,身高、刺青之类的相关问题,这对马克来说是案情的突破,然而对玛丽的女儿塔玛拉来说,却是徒然心碎。马克警探感觉喉咙干涩,面对这样一个青涩的小女孩期盼的眼神,他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她唯一的母亲已经撒手人寰的噩耗,他张了张嘴,可是说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塔玛拉本以为马克会告诉她有关母亲的行踪,却没想到他带来的却是母亲的死讯。年轻的塔玛拉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痛哭流涕,她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马克知道再多的言语也无法抚慰这样幼小而又受伤的心灵,他现在所能做的只有帮塔玛拉找出杀害她母亲玛丽的凶手,将其绳之以法。
在塔玛拉终于平静下来之后,马克才开始问她有关母亲玛丽的问题,他实在不想再在她的伤口上撒盐,提及她的伤心事,但是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他跟塔玛拉解释了一番也得到了塔玛拉的认同。于是塔玛拉收拾了一下残破不堪的心情,回忆道"她那天是坐计程车出门了。"塔玛拉说母亲玛丽在工厂做工,那天她并不需要上班,但她还是出门了,出门时也没有跟塔玛拉说要去哪里,只是说晚上回来。塔玛拉想起母亲匆匆坐上的士的背影不禁又悄然落泪,可是直到很晚母亲都没有回家,塔玛拉担心极了,一个人在空洞洞的房子里,有只小鸟飞过窗外都让她心惊肉跳,她太没有安全感了,希望能和母亲在一起,可是整晚妈妈都没有回来,隔天她不得不打电话给在外地的姐姐说妈妈整晚没有回来,也不知道妈妈在哪,电话另一头的姐姐感受到了塔玛拉的恐惧,她说也许妈妈是去上夜班了,所以没有回来,虽然这样安慰妹妹但还是报了警。
虽然塔玛拉并不知道母亲去了哪里,但她说母亲出门前打的的士车这条信息却很有用,于是马克警探立即联系了当地的计程车行,很快就找到答案,玛丽在家门口上车,坐去当地一家酒吧,根据计程车行的记录,马克警探知道了她何时离开家,并于何时抵达那家酒吧,以及酒吧的所在地。事不宜迟,马克立即出发去玛丽曾经去过的地方探个究竟。
这家酒吧在地下室,一进去就感到烟雾缭绕,有种纸醉金迷的感觉,里面也并非泛泛之辈,多数是些问题人物暗自去买醉的地方,现在马克些许知道为什么玛丽并不愿意告诉塔玛拉她去哪里。像马克这样西装笔挺的人走进去立即就成了众人的焦点,有个穿着暴露的女人扭着丰满的臀部走到他身边,几乎要贴到他的身上了才开口说:"帅哥,你来找人吗?"这个女人身上一股浓重的香水味,刺激着马克的鼻膜。他并不愿意对女性表示出厌恶或不满,只是轻轻地扶开她回答说:"是啊,美女。"说着就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玛丽的照面,"你有看到过她吗?"他问,女人一看照片上是个女的撇了个白眼,撂下一句"没看见。"就扭啊扭的走开了,马克无奈地笑了笑,他知道就算是这里的男性客人也不会乐意被警察侦讯一个失踪女性的下落的。他走到吧台前,问酒保是否见过玛丽·史戴森。酒保证实看到玛丽,但不知道她何时离开,又是否独自一人,对于这种回答马克已经很满意了,他知道即使酒保知道是谁带走的玛丽也不会跟一个警察说,他们已经是社会上的老油条了,绝不会给自己身上惹麻烦的。
马克警探只能自己推断也许那晚玛丽来到这里是想找个伴玩玩,或许她找到了合适人选,于是跟当晚搭上的人回家却惨遭杀害,或许是有她不喜欢的男人对她死缠烂打,她拒绝后触怒了别人进而将其杀害。从所有证据建立起的时间顺序来看,从玛丽离家开始,一直到她去当地酒吧,店里的酒保那晚又看到她这些信息,即从1999年7月18日周日当晚某时间点开始,她就人间蒸发了。此案没有更多的线索,查到这里案情似乎戛然而止了。
1999年8月4日,玛丽的袋尸案发已过了15天,然后在这少有失踪人口案的城镇又添一案例。这次失踪的人是一名男性。
一名女子打电话报警,说她前夫失踪多天,那时在短短几天内又添失踪案例,这仅仅是一个巧合,又或是两件失踪案有所关联。
失踪的男性名为瓦克拉夫·皮克,39岁,原籍捷克,最近移民美国,他在家禽工厂有稳定工作。她与皮克最近刚刚离婚,于是皮克就在曼彻斯特租了间便宜公寓,皮克虽然工作努力,但有个不良癖好就是愿意喝酒,他一喝多了就会和太太争执,最后也因为自己嗜酒成性断送了两人的婚姻。但是他最近没有去上班,也没有请假,工厂找不到他于是才给她打了电话,她到他的公寓去找他,才发现前夫的家里凌乱,而且公寓的卧室里有一大块地毯也不翼而飞了,她觉得很怪异并不知道前夫是否受害于某犯行,所以她很担心。而她说前夫从7月19日周一就没再去上班了,这个日期让马克警探脑子里敲响了警钟,因为玛丽正好是在7月19日前一晚消失的,难道这两个人的消失时间也是巧合?不,马克相信绝对不会那么简单。
马克警探立即来到瓦克拉夫的公寓,才一走进玄关他就感到不对劲,屋里阴森森的有股霉味,就好像多年没人住过了似的,但是就在空气中还飘散着另一种特别的气息,"漂白水的味道。"马克警醒道,以他多年的从警经验,凶犯在杀人或是刺伤别人时会在周边留下血迹,犯人心虚总是会将粘在地板上,亦或是墙上的血迹洗掉,民宅里最常用的就是漂白水,这是一种有强烈刺激气味的液体,使用后味道会存留一段时间,再加上这个公寓很闭塞,空气不能流通,漂白水的味道就保持地更久一些。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虽然肉眼看不到血迹,但是血液蛋白质仍存留在原处,只要喷洒上光敏灵,血迹就会重现,它不会因漂白水而消失,就像犯下的罪行不会因为掩藏而不被发现一样。马克将光敏灵随意喷洒了几下,他发现在皮克公寓楼梯上有反应,于是他在那个地方多喷了几下,随着光敏灵的流淌,血迹又恢复了红色,重现了当时恐怖的一幕。马克进行的是简单的推定测试,虽然不是特定的DNA鉴定,只是初步检测是否为人血,然而皮克会对自己的公寓出现血迹有合理的解释吗。如果这是皮克自己的血,那么难道是因为皮克自己的烈性子惹错了人让他麻烦上身吗?亦或是这是别人的血?此时,还没有准确的DNA血样报告,不好妄加定论,于是鉴证人员在玄关采集血液样本后,又同马克一起前往皮克的卧房。